红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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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红粘土地基

8.1 一般规定

8.1.1颜色为棕红或褐黄,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粘土,应判定为原生红粘土。原生红粘土经搬运、沉积后仍保留其特征,且液限大于45%的粘土,判定为次生红粘土。红粘土具有失水收缩、裂隙发育、上硬下软的特征。

8.1.2红粘土除按成因分类外,根据工程需要还有必要进行工程分类:

1. 红粘土的状态可按表8.1.2-1中的含水比a w进行划分也可以按液性指数I L划分。

注:a w=w/w L

2、红粘土的结构可根据其裂隙发育特征按表8.1.2-2分类。

3、红粘土在缩后复浸水时表现出不同的水稳性和工程特性,红粘土的复浸水特性课可按表8.1.2-3分类。

表8.1.2-3 红粘土的复浸水特性分类

注: I r =w L /w P ,I r ′=1.4+0.0066 w L

4、红粘土地基均匀性可按表8.1.2-4分类。

注1:当单独基础的总荷载

1p 为500~3000kN /柱,条形基础荷载2p 为l00~250kNm 时,表中Z 值可按

下式确定: 单独基础:()5.111+=P Z m Z

条形基础:()5.422-=P Z m Z 式中Z 1 、Z 2 系数: Z 1可取0.003m /kN ,Z 2可取0.05m /kN 。

注2:当箱(筏)基础无相邻荷载影响、基础宽度≤30m 时,Z (m )=b(2.5-0.4㏑b)

8.2 .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勘察

8.2.1 红粘土场地的岩土工程测绘和调查除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8章规定外,还应着重查明以下内容:

1、不同地貌单元红粘土和次生红粘土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土性等特征及其差异;

2、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征与红粘土土性、厚度变化的关系;

3、地裂分布、发育特征及其成因;土体结构特征;土体中裂隙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及其发展规律;

4、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布、动态变化及其红粘土状态垂向分带的关系;

5、已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当地勘察、设计与施工经验等。

8.2.2 红粘土地基勘探点应沿建筑轴线布置,并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粘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各阶段勘探点的间距和勘探孔的深度可按下列规定执行。

1、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取30~50m ,其中控制性勘探点宜占勘探点总数

的1/5~1/3。对变形均匀地基,勘探孔的深度可按表8.2.2-1确定。

表8.2.2-1 初步勘察勘探孔深度(m)

对变形不均匀地基,勘探孔应深入稳定分布的岩层.

2、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对变形均匀地基宜取12~24m,对不均匀地基宜取6~12m。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还可加密。独立基础宜一柱一点,基底面积大的设备基础或礅基宜布置多点,钻探施工顺序宜先疏后密,先鉴别土性后取土试样。

3、详细勘察的勘探孔深应能控制红粘土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0m时,勘探孔的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对条形基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1.5倍,且不应小于5m。

4、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详细勘察控制性勘探点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达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

5、对基础底面下红粘土层厚度小于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的不均匀地基,详细勘察的一般性勘探孔应钻至完整、较完整基岩面;控制性勘探孔应深入完整、较完整基岩3~5m。

6、在基岩浅层岩溶发育地区,当红粘土中分布有土洞、松软土时,应适当加密勘探孔查明土洞的成因、形态、规模和发展趋势,勘探孔应深入溶洞或土洞洞底完整岩(土)层3~5m。

7、当建筑物拟用红粘土层之下的基岩作端承桩时,宜在每个桩位布置勘探孔按岩溶地基勘察有关规定进行桩基勘察。

8.2.3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的勘探及测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采用钻探、原位测试,取土样室内试验等勘察手段;

2、钻探施工应干作业,一般鉴别土性、采取质量等级为Ⅲ~Ⅳ级土样的勘

探孔,可采用冲(锤)击钻进方式;采取质量等级为Ⅰ~Ⅱ级土样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应采用回转钻进;也可以采用冲(锤)击钻进鉴别描述土性,在预计取Ⅰ~Ⅱ级土样或原位测试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转钻进。对红粘土地裂的勘探应采用挖探。

3、采取质量等级为Ⅰ~Ⅱ级的土样,必须使用与质量等级相对应的取土器,并用快速静力连续压入或者重锤少击法取样,也可以在探井中切块取样,具体操作方法应按现行标准《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执行。

4、原位测试与取土试样应按红粘土土质单元进行,原位测试可采用静载荷试验、标准贯入、静力触探;对软塑、流塑状土,可采用旁压试验和十字板剪切试验;对浅部红粘土地基还可采用轻便触探。

5、红粘土地基采取土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点数量,初步勘察可占勘探点总数的1/4~1/2;详细勘察时每栋主要建筑物不宜少于3个,各土质单元参加统计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6、除测定红粘土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外,对裂隙发育的红粘土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评价边坡稳定时,宜进行重复剪切试验;判别红粘胀缩性可进行收缩试验、50kpa压力下的膨胀试验和复浸水试验。

8.2.4地下水位观测点应按地下水径流方向布置,需测定地下水流量及土的渗透性时,应进行专门的试验。

8.3 红粘土地基岩土工程评价

8.3.1 地基承载力评价

1红粘土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采用静载荷试验和其他原位测试(如标准贯入、静力触探、旁压试验等)、理论公式计算并结合工程实践经验等方法综合确定。按查表法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见附录C的表C.0.2-3。

2当基础浅埋、外侧地面倾斜或有临空面以及存在较大水平荷载时,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其承载力:

(1)土体结构和裂隙对承载力的影响;

(2)开挖面长时间暴露,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对土质的影响;

(3)地表水体下渗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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