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

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
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

新经济社会组织概念[1]

附件3:

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

目录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

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11)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个体经

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

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7、外商投资经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包括城镇闲散劳动力等自筹资金开业兴办,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手工业、客货运

输、商业、饮食、服务(包括修理)和房屋修缮等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农村的非农业个体经营者。

9、非公有制企业: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注意: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含个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10、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1、私营独资企业:在我国,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

1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的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5、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出资者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

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6、股份合作企业:在我国,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7、混合所有制企业:指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经济中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经济,通过一定的资产组织形式,混合而成的所有制企业。

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其独资经营的企业,其与内地其他投资者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1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

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达到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比例小于25%的,归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建的企业。

24、外商独资企业:又称外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若外资的股本比例低于25%的,则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

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呀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个体经济 私营经济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公非国有控股股份合作

个体工

非公有制私营港澳台商

外商投资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独资经营企业 外资(独资)企业

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新社会组织:在我国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1、社会团体:是指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

2、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3、行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领域各行业相同的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

4、专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组织组成的各类协会等。

5、联合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不同利益需求的人群或各类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

6、行业协会:是行业性社团中的一种,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7、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

8、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

9、社区活动团队:是指以社区群众为主,因文化知识、兴趣爱好、强身健体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没有经过社团管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备案的群众性组织。

10、中介组织:又称“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受托而为,起桥梁或居间联系作用,运用专业技术开展智力性服务的机构。

11、非营利机构:指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允许向成立、控制或资助它的机构提供

收入、利润或其他财务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

新社会民间组织

非政府组

部分中介

社会

民办非企业

单位

学术性社团

行业性社团→行非

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社会组织在养老服务中的作用 老龄化社会的来临,需要我们不断思考和探索相关的对策措施,切实应对并解决好养老服务问题。作为为实现特定的养老服务目标而组合起来的社会群体,养老服务组织在应对老龄化社会中的作用十分明显。从实践看,养老服务组织具有整合养老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建设、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为老年人提供更好公共服务等诸多职能,既可以吸收政府公共资源,又可以利用市场资源,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大力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已经成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现实需要。 降低养老服务组织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组织。在我国,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起步晚,社会组织的规模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养老服务组织,在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情况下,更加需要大力发展和培育。因此,应当降低养老服务组织的准入门槛,量化有关标准和条件,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为养老服务组织的及时成立奠定基础。 加强监管,保持养老服务组织的良性运行和发展。养老服务组织不同于其他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市场自身调节的方

式来实现对自身行为的规制。作为具有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必须确保其养老服务的公益性,实现其权力配置、机构设置、资金来源及去向、运行过程等方面的公开透明和良性操作,因此,必须加强监管,保障养老服务组织不偏离其宗旨。 设立支持和奖励基金,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资金支持。作为养老服务性质的社会组织,基于其公益性,不能寄望于其自身参与市场活动的营利能力,而要更多地通过社会募集、有偿服务、财政补贴及其他渠道和途径筹措经费,以支撑自身的运行和发展。在发展初期,养老服务组织势必会面对更多的经费负担和资金压力。因此,设立相关的支持或奖励基金,对帮助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显得尤为必要。 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行为,使政府向养老服务组织的购买常态化、制度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已势在必行。解决老龄化问题,更需要如此。为此,应当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组织社会工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范围,扩大购买规模,提高养老服务组织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能力,使养老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社会组织的作用

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王秋波 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社会组织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教育、科技等各个领域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 一是社会组织建设制度环境逐渐完善。有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若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架构的登记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以《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一批法律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框架的社会组织配套政策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社会组织作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要求必须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是社会组织发展步伐逐步加快。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社会组织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发展缓慢,类别单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社会组织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截止到2010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3.9万多个,同时,在各级民政部门备案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4万多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20万多个。 三是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初步健全和完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共同配合的综合管理体制。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新型政社关系实践取得新进展,转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新探索,基金会的管理方式和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自身建设得到加强。社会组织依法监管不断改进,年度检查、财务审计、信息公开和社会评估等规范措施稳步推进,行政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作用》

《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 作用》 一、健全社会组织是改革开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我国,作为法人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中事业单位法人,包括学校、医院、科研、文化、艺术、体育机构等;社会团体法人,包括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xx年政府机构改革中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归民政部门民间组织管理机构管理,称为民间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要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同时要发展和规范民间组织。本文论述主要涉及民间组织的发展和管理问题。 民间组织一般是指由民间设立的从事社会公益和互益活动的非营利组织。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民间非营利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有重要作用。国外对民间非营利组织,有不同的称谓,如“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公民社会组织”、“第三部门”等等。从历史上看,行业性社团、慈善机构等民间组织早已有之,在各国工商业发展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最近几十年来,民间组织在西方国家得到了迅速发展,主要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管理模式变革的需要。民间组织不同于企业,具有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又不同于政府自上而下的行政体系和运作机制,具有自愿参与、中立自主和多样灵活等特点。

因此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能够弥补或纠正“市场失灵”:包括可以参与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指在消费中具有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某些信息不对称的物品和服务,由于物品和服务购买者不是最终消费者或服务本身专业性、技术性很强,消费者缺乏足够的信息来评估服务质量,这类服务由民间非营利组织提供,可以避免营利性企业利用在信息不对称中占优势而损害消费者利益;某些外部性(即对第三方或周围环境有影响)很强的物品,如教育、公共卫生和生产或消费过程会带来环境污染的物品,以及可能产生自然垄断的物品,由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比仅由政府或市场提供,对消费者和社会更为有利。另一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失灵”,上述公共物品等虽然可以主要由政府提供,但政府是按社会大众的一般要求提供的,难以适应复杂多样的需求;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提供,则可以为需求较高的人群提供额外的公共物品,也可以为有特殊需求的人群提供特殊的公共物品,还有利于解决只由政府提供时的效率低、成本高等问题。因此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国家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管理的模式普遍发生了变革,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不少领域补充甚至部分替代了政府原先的作用。 在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之所以成为客观需要,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 一是适应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国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社会事务管得过多过死,产生诸多严重弊端。经过20多年改革,这种状况虽然已有很大改变,但是政府职能仍然存在“越位、

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作用3

发挥社区基层社会组织作用 大力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 潞安集团王庄煤矿社区居委会 潞安集团王庄社区成立于2002年6月,辖6个小区,5400余户居民,常住人口18000余人。是一个以“三位一体”为理念,“四会联治”为基础,“四级管理”为框架,“八项功能和安全社区建设”为核心的企业主导型社区。 近年来,我们在社区建设中,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社区发展灵魂,以推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基层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促进社区事务管理,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升居民幸福生活指数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了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有效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2007年被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全球第124个国际安全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全国创建学习型家庭示范社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荣誉称号,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努力夯实社区管理组织基础。

胡锦涛总书记在今年纪念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在社区,社区的和谐和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通过近几年的社区建设和实践,我们认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基层社会组织,是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一条主要途径。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基层社会组织建设。首先,积极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建成了集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投运了“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了社会化管理进社区。建成并投运了社区老年康复理疗中心,实现了社区老年人康复、理疗、健身、娱乐和养老一体化运作,使社区居民真正享受到了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与此同时,我们对活跃在社区的二十余个群团组织进行规范和整合,组建成立了王庄社区文艺协会、太极拳协会、体育协会、排舞协会、夕阳红合唱团、志愿者协会以及红白理事会协会等七个社团组织,明确了各协会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各协会章程,各协会网络成员达到3200余人,其中文艺协会成员120人,太极拳协会600人,体育协会300人(市级体育指导员8人),排舞协会90人,夕阳红合唱团130人,志愿者协会2500余人。

社会组织的含义与特征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与特征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 人类从地球上一出现就开始了群体生活的历程,如果说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那么社会组织则构成了现代社会的基础结构和人们生活与工作的基本单位。就“组织”一词而言,古已有之。在中国,组织的原意与纺织有关,是指用麻绳编织成布帛。在西方则渊源于“器官”,指的是自成系统的有特定功能的细胞结构。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不断深化和扩展,对组织的理解开始从传统的物的意义,逐步引申到人类社会层面。社会组织的概念由此而生。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把工厂、机关、医院、学校、商店等看作社会组织的具体形式,把规模较小的人群如家庭、邻里、同乡、朋友群体等视为初级群体的具体形式。然而社会学家关于社会组织的理解却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被西方社会学誉为社会学创始人的韦伯认为,社会组织是法人团体,是一个用规章制度限制外人进入的封闭团体。美国社会学家凯普劳认为,社会组织是一种社会体系,有明显的群体认证,正确的成员名录、活动的计划以及成员的更替程序。综合学术界的多种看法,我们认为,社会组织是指追求特定社会目标、实现特定社会功能、有意识地组建的社会群体。它包括政治组织、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军事组织、宗教组织等。 社会组织可以由初级群体或正式群体演化而来,但是当它被称为社会组织之时,已和家庭、氏族、邻里等初级群体高度分离。在人类社会早期阶段,整个社会发展水平极为低下,人们共同活动的群体形式最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原始群、血缘家庭和家族,以及稍后出现的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村社等。他们都是人类发展的初级群体形式。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阶级的出现,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们的社会活动日趋复杂,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及社会成员的需要逐渐形成并发挥作用。但这时人们的社会关系和共同活动的形式还是以初级社会群体为主。人类社会进入工业社会以后,社会生产力飞速发展,社会法适应发展和社会活动的需要。因此,完成特定目标和承担特定功能的社会组织的大发展就成为近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社会组织的产生,其动力来源于功能群体的出现,以及群体正式化的趋势。在社会的演进过程中,一方面,功能性群体自然演化成了正规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一些社会群体的正式化,也造就了组织的形式。有学者认为,组织可以通过社会功能的专门化、社会动员和社会暴力三种原因而形成。现代社会的组织同样具有上述的特点,各有不同。象各种跨国公司是功能群体演化成的组织,而军队则一直是战斗群体正式化的产物。那种认为社会组织只能通过社会分工来产生的观点是片面的。[1]1.蔡建飞.生产与运作管理: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2 (二)社会组织的特征 ?主要特征有:①特定的组织目标。组织目标一般是明确的、具体的,表明某一组织的性质与功能,人们围绕某一特定的目标才形成从事共同活动的社会组织。组织目标是组织活动的灵魂,它可以是单一的,也可以是具有内在联系的目标体系。②一定数量的固定成员。 社会组织是由至少两个人或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系统。组织成员是相对固定的,成员明确地意识到自己属于某一组织;社会组织如无固定的成员就失去了自身存在的实体基础,进入或退出一个组织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特别是组织成员资格的取得一般都要经过组织的考核与审查。③制度化的组织结构。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并提高活动效益,一般都具有根据功能和分工而制度化的职位分层与部门分工结构。只有通过不同职位的权力结构体系,协调各个职能部门或个人的活动,才能顺利开展组织活动并达到组织目标。④普遍化的行动规范。 它一般是以章程的形式出现,并作为组织成员进行活动的依据。组织的行动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它通过辅助的奖惩制度制约组织成员的活动,以维护组织活动的统一性。⑤社会组织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就每一个社会组织来说,它不仅自身要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人

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

目录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 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4)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7、外商投资经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包括城镇闲散劳动力等自筹资金开业兴办,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手工业、客货运输、商业、饮食、服务(包括修理)和房屋修缮等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农村的非农业个体经营者。 9、非公有制企业: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注意: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含个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10、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1、私营独资企业:在我国,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论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社会组织逐渐兴起,尽管其发展还面临不少问题,但是社会组织作为社会建设的主体之一,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中具有独特的意义和作用,成为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会建设作用路径 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组织,其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拥有强制的行政权力,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社区组织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重视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把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纳入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可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社会建设的任务愈发繁重,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也将越来越重要。 一、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一方面,公民社会组织可以有效的防御政府公权力对于公民个体的可能侵犯,从而保护个人合法权利和自由。在公权力面前,公民个体显得卑微渺小,这使得国家很容易侵犯公民个体的正当权利。然而,社会组织通过组织化形式,联合个体力量以维护公民个体的正当权利和自由,保护公民个体不受政府随意侵害,从而减少个体与政府发生冲突的风险。①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社会的全面改革,产生了各种问题和矛盾。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如果不能通过理性合法的制度化途径来充分和化解矛盾,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志愿性、自治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等特征,是政府和公民联系对话、沟通协调的大平台,社会组织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和表达民众的利益诉求,影响政府对公共事务的决策,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各个阶层利益团体之间协调解决利益冲突,释放和化解矛盾,以此维护社会秩序。 (二)在社会管理中的创新作用 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创新者。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管理的最好例证是近年来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兴起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所谓“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是在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成立的中介机构,通过类似社会组织联合体的模式,来管理和服务某行业、领域的社会组织。②这种社会组织的特点就是有利于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和加强自律;有利于社会组织更便利地服务民生,参与社会管理。实践证明,“枢纽型”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发展,不仅有利于加强社会组织的管理和规范,还有利于缓解登记管理机关等部门的管理压力,更有利于社会组织实现专业化的长远发展。 (三)改善民生,繁荣社会建设的各项事业 社会建设首先要求关乎民生的社会事业的发展,包括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就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等有序和健康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财政中用于社会事业的投入和发展与GDP的高速增长不相适应,根据相关资料:我国公共财政总支出约占GDP的0.73%,远低于发达国家7%的水平, ①王红光:“公民社会组织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广西社会科学》2011年11期,第114页 ②李春霞:“新时期社会组织在民生建设中的作用研究”,《齐鲁学刊》2012年第3期,第93页

社会组织分类表

附件3: 口号征集活动的宣传介绍材料 目录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1) 二、“新社会组织”类概念 (4)

一、“新经济组织”类概念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1、非公有制经济: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2、个体经济: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3、私营经济: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4、混合所有制经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5、股份合作制经济: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6、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7、外商投资经济: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8、个体工商户: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包括城镇闲散劳动力等自筹资金开业兴办,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手工业、客货运输、商业、饮食、服务(包括修理)和房屋修缮等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农村的非农业个体经营者。 9、非公有制企业: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注意: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含个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10、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1、私营独资企业:在我国,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林明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社会加快转型以及国际交流日益增多,社会组织逐步兴起,影响作用日益扩大。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其应有作用,实现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的要求,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状况及其作用 社会组织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非营利、独立性和志愿性为特征,为实现特定目标而建立的共同活动的社会群体。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多种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我国在社会转型期出现了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的新情况。一是数量猛增。据民政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底,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已经超过了35.4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9.2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6.1万个,基金会1144个,比1988年增长了78.7倍,年均增长46%。另据一些研究机构分析,我国目前各类社会组织多达800万个,剔除不需注册的人民团体等至少也有300万个。二是总体实力逐步增强。据民政部门不完全统计,我国社会组织总资产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2006年底,参加年检的1646家全国性社会组织总资产达136.8亿元;社会组织吸纳就业426万人,注册志愿者、社会工作者和义工达2511万人。三是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由初期的社会慈善、扶贫救助为主拓展到工商服务业、农业、科学研究、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社会服务、法律、职业及从业者组织等十几个领域,其中慈善组织和基层社会组织发展较快。 近年来,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社会组织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互动,提供了组织平台,成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社会良性治理的重要载体。在经济领域,行业协会、商会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催化剂”和“助推器”,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在政治领域,社会组织在扩大人民民主、引导群众有序参与、增强社会自治、协调利益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文化领域,学术团体和民办文化服务机构,聚集了成千上万专家学者、专业人才,通过广泛的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推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在社会公益领域,社会组织积极从事减贫济困、救灾防灾、安老抚幼、扶弱助孤、助学助医等公益活动,弘扬了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关心他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了社会和谐。在社会管理领域,社会组织配合政府职能转变,承接部分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使社会多样化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在对外交流合作领域,社会组织在配合我国政府外交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促进祖国统一、树立我国良好形象,共建和谐国际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当前社会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组织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是与全球社会组织相比,发展数量总体偏少,发达国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的数量一般超过50个,而我国目前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量仅为2.7个,不仅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低于发展中国家。二是经费紧张、人才缺乏、能力较弱。美国2006年捐款额达到2950亿美元,占GDP的2.5%,有1亿多人作为志愿者参加公益活动。我国GDP总量为美国的17%,但社会组织动员社会资金规模仅为美国社会组织的0.24%。经济活动规模、吸纳就业能力和国民经济贡献度不大。 (二)社会组织功能不清、不健全。社会组织行政化色彩浓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不到位。相当一部分社会组织,法人自主性不强,群众代表性不够。部分社会组织行为不

社会组织的3项基本职能(P4)

1,社会组织的3项基本职能(P4) 生产运作,理财,营销。 2,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联系与区别(P5) 制造业的实质是:通过物理的或化学的方法,改变自然界的物质,产生人们需要的人造物品-产品服务业的实质是: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利用智慧和创造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不同的社会组织为他人提供服务。 服务业是制造业生产率提高的产物,服务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制造业的发展。 3,公司战略与经营战略的分类(P54) 公司战略分类:专业化战略,纵向一体化战略,水平一体化战略,多元化战略 经营战略分类: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集中一点战略,快速响应战略,职能战略 4,设备/设施布置决策,生产单位的专业化原则和形式。(P149) 对大量生产采用流水线布置 对品种小批量采用功能布置 被加工的物件不动时采用固定位置布置 把不同的设备集中到一起时采用生产单元布置 专业化原则: 工艺专业化原则和对象专业化原则 5,定量预测方法的概念(P74) 定量预测又称统计预测,其主要特点是利用统计学资料和数学模型来进行预测。 6,生产能力的概念及分类(P217) 生产能力是指在计划期内,企业参与生产的全部固定资产,在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生产的产品数量,或者能够处理的原材料数量。生产能力是反映企业所拥有的加工能力的一个技术参数,它也可以反映企业的生产规模。每位企业主管之所以十分关心生产能力,是因为他随时需要知道企业的生产能力能否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生产能力的分类:设计能力,查定能力,现实能力。 7,M RP/MRP2/ERP的概念与区别 MRP:Material Require Planing MRP2:Manufacturing Resource Planing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MRP、MRPⅡ和ERP,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发展的不同阶段。MPR主要对制造环节中的物流进行管理,使企业达到"既要保证生产又要控制库存" 的目的;而MRPⅡ则集成了物流和资金流,将人、财、物, 时间等各种资源进行周密计划,合理利用,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ERP的概念则由Garter Group率先提

第六章社会组织形象分析

第六章社会组织形象分析 1什么是社会组织的形象?社会组织形象具有哪些特点? 社会组织形象,简称组织形象,是组织的客观状态在公众心目中的综合印象,即公众对组织的客观状态所作的概括而又抽象的反映。 特点:1组织形象的客观性(体现在:1组织形象的原型是原型是客观的2组织形象形成的过程是客观的3组织形象形成后的状况是客观的);2组织形象的主观性(组织形象的主观性是指客观的组织形象中所包含的公众认知方面的人为因素);3组织形象的相对稳定性(只是相对的);4组织形象的阶段性;5组织形象的整体性(组织形象的整体性,首先是指组织形象本身具有整体性;其次是指组织形象在表现上具有整体性)。 2构成组织形象的要素有哪些?其中软、硬要素各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软要素与硬要素,软要素主要是指组织中与人有关的要素,硬要素组织中与物有关的要素。 其中,软要素包括:1组织成员的数量与质量;2组织的群体心理

氛围;3组织的方针政策和管理水平;4组织的道德形象。硬要素包括:1组织的地理位置;2组织的建筑群落和环境布置;3组织拥有的生产、技术设备;4组织的生活娱乐设施(影响力逐渐减弱);5组织的资金状况(资金状况是组织最有说服力的实力形象)。6组织的产品(1质量是销量的基础;2质量是组织的生命);7组织的无形资产。 3什么是公众印象?公众印象形成过程中的三个主要成分(或要素)都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所谓印象,是指在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记忆中所保留的有关认知客体的形象。公众印象是指组织在与公众交往的过程中,公众记忆中所保留的有关组织的形象。 公众印象形成过程包含着三个主要成分(或要素),它们是认知的对象,即被印象者;认知的主体,即印象者,以及交往的情景。 1被印象者在一般的人际交往中,被印象着就是被形成印象的人。在组织与公众的交往关系中,被印象者指的则是在公众的头脑中形成印象的组织。虽然一般的人际交往和组织与公众交往中的被印象者的内涵有所不同,但在印象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是基本相同的。被印象者的外部表现,即谈吐、举止以及由此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态度等等,都为印象者提供了形成印象的信息。 2印象者也叫知觉者,在公众印象形成过程中,印象这也就是公众。

浅谈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014363000.html, 浅谈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作者:田华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34期 一、社会组织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管理的一项基本任务就是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需要民间组织发挥的作用。其内在机理在于:一是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的发展有利于吸纳就业,保护人们的合法收入,扶助困难人群,协调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从而促进社会稳定。二是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的社会主体,成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桥梁,能有效做到上传下达,从而减少非理性个体行为的发生;三是社会组织在调解矛盾的时候更多地关注矛盾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平和性,是一种更富有人情味的矛盾纠纷处理方式,较之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司法手段、行政手段等,其负面影响较小。所以社会组织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使社会处于和谐有序的状态 二、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作用 社会组织的社会服务是指在政府的资助、政策的扶持下,社会组织根据民众的要求所提供的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服务。社会组织以民生建设为核心,围绕与民生相关领域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活动,为加强社会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1、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既有历史机遇,也有它自身内在优势。从历史机遇看,中国目前正处于“后工业化社会”阶段与“大众消费”阶段,居民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的需求将呈现几何级数增长趋势,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公共服务面临严重不足与巨大压力,而这一矛盾不是市场化改革本身的问题,而且也不可能通过单纯的市场化改革来解决,而是需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提供。从它自身的优势看,其不以营利为目的,所以更值得信赖。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提供,对一个健康的社区和社会而言,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优势,成为公益慈善的担当者,成为市场配置资源方式的有益补充和政府凝聚社会资源、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得力帮手。 2、服务经济发展。社会组织服务经济发展,主要是指社会组织能通过加强自律、倡导诚信等,引导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主动引导行业自律,不断提升自身公信力和行业自律水平。它的内在机理在于:一是社会组能够在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架起一道进行有效沟通与协调的桥梁,它可以反映社会各方的信息以及代表广大企业的需求,有利于政策制定的合理性。二是社会组织践行志愿精神、非营利和公益性原则,引导、推动公众积极参与公益志愿服务,大力倡导合作、互惠、共赢、参与、诚信、守法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强化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推动自助、互助和助人。特别是行业协会,要完善行业规范公约,引领行业规范自律,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提升行业形象和信誉。三是社会组织具有中立性和中介性质,在政府与市场之间进行协调活动。通过制定行业规矩,通过规范企业行为维持良好市场秩

社会组织与功能

社会组织与功能 嘉义市 第一节绪论 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互相关心、彼此依靠生存,远离人群而独自生活是件很难的事 ,从历史的轨迹来看人类社会,这种社群性质在以往即已形成,从远古的群落社会,自足的农业社会、发达的工业社会,直至现在的资讯社会,无论是何种质性及型态,都有其其相同的特徵,那就是「社会性」相当显着,这种进化在自然界中是相当罕见的,这也是人类特别的地方。 人也是一种组织性的生物,以人的身体而言,人的身体就是由各种细胞所组成的生物。假使我们以细胞为单位来看,人类的各种细胞依其目的不同而成为各种器官,而各器官依其任务听从大脑指挥而成为身体,而这个身体为了生存这个目的,透过精密的器官组织来运作 ,这或许可以看成是最基本的组织单位。组织的规模没有一定的界限,但却环环相扣,进而像家庭、学校、军队、社会、国家、国际等等,这也都是组织的范畴,组织的一环。 社会与组织两者似乎是不相关,但是其实并不然,社会与组织两者是彼此影响的,社会与组织两者是密不可分的,组织所代表的可能是群体,每个群体之间有着不同的差异性,当一个组织成员进入到另一个组织群体

之後,倘若同质性不高,就很可能被组织淘汰。而社会所代表的却是融合连结後的组织,他是更具包容、更具融合的一种组织型态。人与人之间相处生活在一起,若想要彼此关系相对稳定,就需要一定的组织,而这就是本文所要探究的主题「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组成他不会是自然生成,他有一个触发因子,那就是「功能」。就如同气象上所谈论的「降水现象」,在天上水汽相当丰富,相对湿度也高达百分之百,但是却不见其降水,因为他缺少一个触发因子--「凝结核」,没有「凝结核」水气就不会凝结成水滴,没有凝结成水滴就不会造成降水。而社会组织也是一样,假使没有「功能」社会组织就不会成功,而这个「功能」我们也可解释为「目的」。在此,笔者将社会组织下一个简单的定义:「社会组织是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功能或目的而组成的特定团体」。举凡政治、经济、军事 、教育、环保、和平、社福、公益……等等如是。 第二节社会组织的意涵 我们可以将社会的定义作一注解:「社会是多个或无数个有共同目标的小群体,所融合而成的一种生活机制。」组织是指一个具有特定目标,由一群人透过系统化的结构所组成的群体。 社会组织可说是为了社会多元发展而存在,因此可见社会组织的生成有其使命与任务,由此,我们可以说社会组织有两个主要的目的:第一是

第十章 社会组织

第十章社会组织 第一节社会组织概述 ?社会组织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社会组织的含义 对社会组织一般有两种理解:一种是广义的组织,即泛指一切人类共同活动的群体,包括家庭、家族、村社等初级群体;另一种是狭义的组织,即相对于初级群体的次级组织形式,也可称之为正式社会组织。 (二)社会组织的特征 现代组织活动与传统的人类活动相比具有某些截然不同的特征: (1)现代组织的非人格化特征。 (2) 现代组织的整体合理性与个体非合理性特征。 (3) 现代组织的道德与非道德性的两重性特征。 (三)社会组织的构成要素 1. 规范 2. 地位 3. 角色 4. 权威 ?组织的研究变项 ?社会组织的分类 (一)常见的组织分类 1. 按照功能和目标进行分类(代表人物是T 帕森斯) 2. 以受惠者为基础的分类(代表人物是P 布劳) 3. 以组织谋求人们顺从方式的分类(代表人物是艾提佐尼) 4. 以组织所使用的技术为基础的分类 (二)我国社会组织的分类 一是以产业为标准,分为三类组织: (1)第一产业组织:

是指以自然为开采对象的产业组织形式(2)第二产业组织:是指在第一产业组织基础上形成的产业(3)第三产业组织:包括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大类。 二是以机构编制为标准的分类:(1)国家机关编制的组织(2)国家事业编制组织(3)国家企业编制组织, 第二节社会组织的目标 ?组织目标的含义及分类 (一)组织目标的含义 社会组织是人类创造的物质工具,它有其特定的目标系统。组织目标是每个组织都必须通过自身的活动去达到的某种有待实现的未来状态。它是组织开展活动的依据和动力,代表着一个组织的未来和发展方向。 (二)组织目标的分类 ?组织目标的制定和实施 (一)制定原则 (1) 互惠原则(2) 评估原则(3) 选择原则 (二)组织目标的实施 ?影响组织目标的因素 (一)文化环境对目标的影响 (二)组织内部不同目标层次的相互影响 (三)组织参与者对目标的影响 ?组织目标实现程度及其评估 (1) 有效性(2) 效率(3) 人道主义或人文关怀。 第三节社会组织结构 ?组织结构的含义 所谓组织结构是指组织内部正式规定的、比较稳定的相互关系形式。 ?组织结构的内容

我国六大类社会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最后一款“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这就从《宪法》的高度规定了社会团体是我国的六大类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规定了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四类法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事业法人)之一。 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 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中国有全国性社会团体近2000个。其中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拔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在这近200个团体中,全总、共青团、全国妇联的政治地位特殊,社会影响广泛。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8个):中华全国总工会(全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共青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全国妇联)、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14个):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 社会团体中除了人民团体以外可称群众团体。 企业单位: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学校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如医院等,还有一种是自收自支。

新社会组织概念及分类

“新社会组织”概念及分类 新社会组织: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1、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是指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行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领域各行业相同的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专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组织组成的各类协会等;联合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不同利益需求的人群或各类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行业协会,是行业性社团中的一种,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非营利机构,指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允许向成立、控制或资助它的机构提供收入、利润或其他财务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 2、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

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3、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是指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民办专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所)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科学研究事业,如民办科研院(所)、研究中心等;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场、馆、中心、俱乐部等;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等;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4、社会中介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个人相互之间的从事协调、评价、联系等专业性服务活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