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宪法的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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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宪法的人权保障
作者:吴莲
来源:《青年与社会》2015年第15期
【摘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以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并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宪法是保障人权的根本所在,要保障人权就离不开宪法和宪政制度。
【关键词】宪法;人权保障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作为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因此人权的保障也在随之进步和完善。
可以说,宪法就是用来衡量我国人权保障发展的标尺。
我国现行宪法进行第四次修改时就已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就标致了我国以宪法为基础的有中国特色的人权保障制度的初步建立和形成。
然而,尽管如此,我国宪法的人权保障还是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与国外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研究我国宪法的人权保障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国外人权的发展历程
(一)国外人权概念的提出。
荷兰思想家格老秀斯最早使用“人权”一词,并在名著《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叙述了自然权利。
他说:“自然权利乃是正当理性的命令,他依据行为是否与合理的自然相谐和,而断定其为道德上的卑鄙,或道德上的必要,随之也指示该行为是否为创造自然的神所禁止或所命令。
”因此英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确立君主立宪制,颁布了《权利法案》。
美国通过独立战争,费城会议制定了《1787年宪法》。
法国通过长达90多年的斗争确立第三共和国,颁布《第三共国和国宪法》。
(二)国外人权保障的实践。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出现于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它的标志性文件就是1689年颁布的《权利法案》,18世纪美国《独立宣言》中出现了权利条款,法国则出现了《人权公民的权利宣言》,据此列宁概括了宪法权利时代的特征,他从宪法的根本目的出发,并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后来这句经典名言就成了宪法学界学者们常常引用的话,深刻地揭示了宪法的核心就是权利。
二、我国人权的发展过程
(一)什么是人权。
通俗地来说,人权就是指人之所以为人而享有的权利,每个人都应该受到合乎人性的对待。
维护人权、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如今整个国际大家庭的一项基本的原则。
评判一个集体优劣与否的重要标准就是其是否合乎人权保障的要求。
因此我国以及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在不同的程度规定了宪法的人权保障。
(二)人权概念的提出。
人权这个词的词性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发生变化的。
在80年代之前,它基本上还是带着贬义的色彩的,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它是和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联系起来的,是和国外的敌对势力联系起来的。
因此在80年代,社会主义国家中很少有人正面提到人权。
然而,到了90年代,人权一词开始发生变化,它已经开始由贬义向褒义转化了。
1991年11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就是其标志。
后来,我国政府每年至少发表一份关于人权的保障书,其内容包括中国人权发展的历史,现实状况以及保障措施等等。
三、如何理解人权入宪
第一,为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建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是“母法”,其他各部门法均要服从和服务于宪法。
作为一项基本原则,人权被写入了宪法。
尊重和保障人权,宣布人权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有利于维护司法,执法的公正,促进社会的发展。
将人权写入宪法,是对司法机关工作的新挑战,它要求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秉承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的理念,严格遵循“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基本原则,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严厉抵制暴力取证,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员和报复陷害等有损司法权威的行为。
人权入宪,充分体现了我国当今社会是一个充满文明,不断进步的社会,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
四、人权保障的不足
虽然我国已经将人权保障写入宪法,但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体现在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方面。
首先,公民的言论自由受到很大的限制,无法自由平等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其次,公民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的实现,国家权力机关在很多方面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也很难实现。
五、如何完善
(一)充实公民真实民主权利。
(1)言论自由权。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公民言论自由权显得非常重要,现在许多的改革措施要想知道实施的怎么样就必须让公民有平台和空间去发表言论,这样政府制定的措施才能被大众所接受。
(2)罢工自由权。
中国的劳资关系经常发生矛盾,尽管政府在完善劳资合同制度,但在广大私人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许多工人丧失权利。
如休假权,培训权,获得报酬权等等。
所以建立罢工自由权有利于公会的独立,是中国的劳资纠纷减少,不会出现什么裸奔讨债等奇异行为。
(二)加快有关人权保障的立法进程。
为保障和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权威,建立公民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机制,我们应该从制定宪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在认真总结我国以往成功的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人权保障的优秀经验,及时出台各项人权保障法,从而推进社会生活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进程,全面促进我国社会的科学发展和稳定。
由于保障和促进人权事
业是一个复杂艰苦而又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就必须要有更加广阔的国际视野,面对瞬息万变的国际形势,采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态度,认真研究,积极借鉴适合我国人权保障的国际公约,对明显不符合我国法律体制的内容要旗帜鲜明地表明反对的立场。
六、结语
人权和宪法息息相关,宪法的发展历史就是争取人权保障的历史,人权观念的演变促进了宪法观念的演变,宪法的演变又更好的保障了人权。
总而言之,人权是宪法的终极价值,它是宪法的全部意义所在!
参考文献
[1]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集(上卷)[M].商务印书馆,1964:582.
[2] [英]洛克著,叶启芳,霍菊农译.政府论(下册)[M].商务印书馆,1964:6.
作者简介:吴莲(1993- ),女,江苏泰州人,云南民族大学法学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