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轨道路基标准横断面及压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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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基

[铁路路基横断面图] [主要包含铁路路基、基床、路堤、路桥过渡段横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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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基

目录

1.路基横断面 (2)

2.路基基床 (5)

3.路堤 (7)

3.过渡段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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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路基

1.路基横断面

无砟轨道支承层(或底座)底部范围内可水平设置,支承层(或底座)外侧路基面设置不小于4%的横向排水坡。有砟轨道路基面形状应为三角形,由路基面中心向两侧设置不小于4%的横向排水坡。曲线加宽时,路基面仍应保持三角形。

路基面标准宽度

有砟轨道曲线地段路基面加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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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R≥50000.5

R<5000 0.6

12000≥R>9000 0.4 350

9000≥R≥6000 0.5

无砟轨道双线路堤标准横断面

无砟轨道双线硬质岩路堑标准横断面

无砟轨道双线非硬质岩路堑标准横断面

无砟轨道单线路堤标准横断面

有砟轨道双线路堤标准横断面

有砟轨道双线硬质岩路堑标准横断面

有砟轨道双线非硬质岩路堑标准横断面

有砟轨道单线路堤标准横断面

2.路基基床

(1)基床结构

高速铁路路基基床是由基床表层和底层组成的两层结构。我国高速铁路基床表层厚度无砟轨道为0.4 m,有砟轨道为0.7 m,基床底层厚度为2.3 m。

(2)基床表层

路基基床表层的刚度应满足列车运行时产生的弹性变形能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要求;其强度应能承受列车荷载的长期作用;其厚度应使扩散到其底层面上的动应力不超过基床底层土的长期承载能力。基床表层填料应具有优良的级配、较高的密实度、强度及良好的水稳性;能够防止地表水侵入导致基床软化及产生翻浆冒泥、冻胀等基床病害。我国高速铁路基床表层要求填筑级配碎石,压实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其材料规格应符合相关技术条件要求。

基床表层的压实标准

压实标准级配碎石

压实系数K ≥0.97

地基系数K30(MPa/m)≥190

动态变形模量Evd(MPa)≥55

注:无砟轨道可采用K30或Ev2。当采用Ev2时,其控制标准为Ev2≥120 MPa,

且Ev2/ Ev1≤2.3。

(3)基床底层

路基基床底层填料采用A、B组填料或改良土,A、B组填料粒径级配应符合压实性能要求,寒冷地区冻结影响范围填料应符合防冻胀要求。路基填料最大粒径在基床表层内应小于60 mm,在基床以下应小于75 mm。基床底层压实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注:1.无砟轨道可采用K30或Ev2;当采用Ev2时,其控制标准为Ev2≥80 MPa,且Ev2/ Ev1≤2.5;

2.括号内数字为寒冷地区化学改良土考虑冻融循环作用所需强度值。

铁路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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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堤

基床以下路堤宜选用A 、B 组填料和C 组碎石、砾石类材料,其粒径级配应符合压实性能要求;当选用C 组细粒土填料时,应根据填料性质进行改良。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

注:无砟轨道可采用K30或Ev2;当采用Ev2时,其控制标准为Ev2≥45 MPa ,且Ev2/ Ev1≤2.6。

工后沉降是指铺轨工程完成以后,基础设施产生的沉降量。路基工后沉降值应控制在允许范围内,地基处理措施应根据地形和地质条件、路堤高度、填料及工期等进行计算分析确定。对路基与桥台及路基与横向结构物过渡段、地层变化较大处和不同地基处理措施连接处,应采取逐渐过渡的地基处理方法,减少不均匀沉降。路基施工应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铺轨前应根据沉降观测资料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路基工后沉降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轨道铺设。路基工后沉降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满足扣件调整和线路竖曲线圆顺的要求。工后沉降不宜超过15 mm ;沉降比较均匀并且调整轨面高程后的竖曲线半径应满足下式的要求时,允许的工后沉降量为30 mm 。

2sh sj

0.4ν≥R

式中

sh

R ——轨面圆顺的竖曲线半径(m );

sj

ν——设计最高速度(km/h )。

路基与桥梁、隧道或横向结构物交界处的工后沉降差不应大于5 mm,不均匀沉降造成的折角不应大于1/1000。

2)有砟轨道路基工后沉降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路基工后沉降控制标准

至于各种特殊地区路堤的填筑要求以及路堑、路基排水、路基防护、路基支挡等问题不再详细介绍。

铁路路基

3.过渡段

(1)设置过渡段的原因

铁路线路是由不同特点、性质迥异但又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构筑物(桥、隧、路基等)和轨道构成的。由于组成线路的结构物强度、刚度、变形、材料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因此必然会引起轨道的不平顺。为了满足列车平稳舒适且不间断地运行,必须将其不平顺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例如,与桥梁连接处的路堤一直是铁路路基的一个薄弱环节,由于路基与桥梁刚度差别很大,一方面引起轨道刚度的变化,另一方面,路基与桥台的沉降也不一致,在桥路过渡点附近极易产生沉降差,导致轨面发生弯折。当列车高速通过时,必然会增加列车与线路的振动,引起列车与线路结构的相互作用力的增加,影响线路结构的稳定,甚至危及行车安全。在路基与桥梁之间设置一定长度的过渡段,可使轨道的刚度逐渐变化,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路基与桥梁之间的沉降差,达到降低列车与线路的振动,减缓线路结构的变形,保证列车安全、平稳、舒适运行的目的。路基与桥台、横向结构物、隧道及路堤与路堑、有砟轨道与无砟轨道等连接处均应设置过渡段,保证刚度及变形在线路纵向的均匀变化。

(2)路桥过渡段

路堤与桥台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可采用沿线路纵向倒梯形过渡段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过渡段长度按下式确定,且不小于20 m。

L=a+(H-h)·n

式中,L——过渡段长度(m);

H——台后路堤长度(m);

h——基床表层厚度(m);

a——倒梯形底部沿线路方向长度,取3:5 m;

n——常数,取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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