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三讲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GATT
第3 条第 1-4 款
“各成员认为:国内税和其他国 内费用,影响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 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法令、条例 和规定,以及对产品的混合、加工或使 用须符合特定数量或比例要求的国内数 量限制条例,在对进口产品或国内产品 实施时,不应用来对国内生产提供保 护。” 第2款 “一成员领土的产品输入到另一成 员领土时,不应对它直接或间接征收高 于对相同国内产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 国内税或其他国内费用”。
2.两者的区别:
对 象 上
最惠国待遇处理的是两种以上外国进 口产品之间的关系;
区 别
国民待遇面对的却是进口外国产品与 原产自本国产品之间的关系。
涉 及 的 事 项 上
最惠国待遇主张在入境和结关过程中 要对一切外国产品一视同仁;
国民待遇要求在外国产品结关后,应 与本国产品同等对待。
三、货物贸易领域的国民待遇原则货物的“经济国籍”,是指 原 产 地 规 则
一国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 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 其核心是判定货物原产地的具体标准。 以此确定该商品在进出口贸易中应 该享受的待遇。
原产国 是指某一特定货物的完全生产国,
或者当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参与了 某一货物的生产时,对产品进行了实 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
五.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例 外
依GATT的规定,一成员方可以在 10年的过渡期内维持与最惠国待 遇不符的措施,但要将这些措施 列入一个例外清单(豁免)。这个 例外是临时性的,不应超过10
年。
这些例外在10年之后取消。取消 之后,原则上应无条件地在服务 贸易中实施。
第3-2节 国民待遇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成立于1995年,是一个国际机构,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并制定和执行相关贸易规则。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贸易自由化、非歧视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首先,贸易自由化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
贸易自由化是指消除行使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和其他贸易限制措施的实践。
世贸组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规则制定和成员监督等方式,鼓励成员国际间的自由贸易,以促进全球经济的增长和发展。
其次,非歧视性是世贸组织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非歧视性意味着成员国之间必须平等对待,不能因为国别或其他因素而歧视特定国家或地区。
世贸组织规定了最惠国待遇原则,即成员国必须将任何对一国最有利的待遇措施应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
此外,世贸组织还制定了国内与国际贸易之间的非歧视性原则,以确保成员国的贸易政策不会对其他国家产生不平等的影响。
最后,可预测性是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可预测性要求成员国在制定和实施贸易政策时保持一致性和稳定性,避免不必要的贸易壁垒和措施。
这意味着成员国应该在实施新的贸易政策或措施时提供充足的通知,并遵守已经承诺的规则和准则。
世贸组织的这些基本原则为各成员国创造了一个公平、开放和可预测的贸易环境,从而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同时,这些原则也为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机制,确保争端能够公正、及时地得到解决。
总之,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包括贸易自由化、非歧视性、透明度和可预测性。
这些原则构成了世贸组织的核心价值观,旨在为全球贸易提供公平、开放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促进全球经济的增长和繁荣。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在遵循这些原则的基础上,共同努力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并处理任何与贸易相关的争端。
世界贸易组织原则与规则_课件
• 《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成员方为其他成员方的服务 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与经营机会,分阶段 逐步开放商务、金融、电信、分销、旅游、教育、运输、 医疗保健、建筑、环境、娱乐等服务领域。
3、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
•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客观上要求各国相互开放 服务领域。但各国为了保护本国服务业,对服务业的对 外开放采取了诸多限制措施。包括限制服务提供者数量, 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限制服务业务总数或服务产 出总量,限制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的雇用人数, 要求通过特定类型的法律实体提供服务,限制外国资本 投资总额或参与比例,以及国民待遇限制等。
4、世贸组织成员为了作到可持续发展,可限制 某些国内短缺的物资出口;为了保护本
(三)正当保护的措施
1、在货物贸易上鼓励以关税作为主要的保护措施,一般地取 消数量限制。
2、在服务贸易上,允许世贸组织成员逐步开放;在承诺开放 的部门实施国民待遇。
3、在知识产权上通过多种方式保护,如果发现侵权盗版等行 为,可以采取边境措施和刑事措施,并规定了不同的保护时间。
四、稳定贸易发展原则
(一) 稳定贸易发展的含义 世贸组织所建立的多边贸易体系是要各成员方政府为各成员方
的投资者,企业家,雇员和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贸易环境。这 种贸易环境有利于开拓市场,创造更多贸易与投资的机会;同时 给各种消费者提供丰富的物美价廉的商品。因此,要求这种贸易 环境可以预见,并稳定地发展,即要求世贸组织成员如实地履行 承诺的义务。
稳定贸易发展的表现
3、严格执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定》,世贸组织成员必须保证知识产权在各自的法律体系中 能够得到加强,对侵权行为的处罚要足够严厉,当事人应能够请 法院对行政决定进行复议。各国政府应保证这是产权所有者能够 获得海关部门的帮助等。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政策审查
世贸组织对成员国的贸易 政策进行审查,包括关税 、非关税壁垒等措施。
监督机制
世贸组织设立监督机制, 对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进行 跟踪和评估。
提供贸易谈判的平台
多边贸易谈判
世贸组织是全球多边贸易谈判 的平台,成员国在此就贸易问
题进行协商和谈判。
谈判成果
世贸组织的谈判成果包括一系 列贸易协定和协议,如关税减
让、市场准入等。
促进合作
世贸组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促 进成员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推动全球贸易发展。
04
世界贸易组织的价值
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器
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
世贸组织通过多边贸易谈判,促使各成员国逐步削减关税和非关 税壁垒,推动全球贸易更加自由化。
促进国际贸易的增长
世贸组织通过解决贸易争端、减少贸易壁垒,促进了全球国际贸 易的增长。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全球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与世界贸易组织在 贸易和金融政策方面有着密切的合作。双方共同推动全球经济的稳定 和可持续发展。
与世界银行的合作
世界银行是全球最重要的开发银行之一,与世界贸易组织在贸易融资 、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合作。双方共同推动全球 经济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世贸组织设立了争端解决 机制,帮助成员国解决贸 易争端,维护多边贸易秩 序。
仲裁和裁决
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采用仲裁和裁决的方式, 确保公正、公平和透明。
强制执行
世贸组织的裁决具有强制 执行力,成员国必须遵守 。
监督成员国的贸易政策
定期审议
世贸组织对成员国的贸易 政策进行定期审议,以确 保其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原则
促进发展中国家参与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1)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根据关贸总协定第1条,缔约方必须相互给与最惠国待遇;根据关贸总协定第3条,缔约方必须相互给与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是非歧视性贸易原则的保证。
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的产品、服务和人员的优惠待遇,应该立即扩展到所有成员。
如果一方成员与另一方成员进行了贸易壁垒减让谈判,那么,谈判结果应适用于所有成员。
这是近代文明的体现,也是现实世界的准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可以保证各国间非歧视地开展贸易,从而实现世贸组织的宗旨。
所谓国民待遇是指,一成员给予本国的产品、企业、服务和人员的优惠待遇,也应给予另一方成员。
具体说,一成员给予其他成员的贸易等方面的待遇,不能低于本国的相同待遇。
非歧视性贸易原则除体现在关贸总协定最惠国待遇条款和国民待遇条款中以外,还体现在其他一些协议条款中,如,原产地协议,装船前检查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卫生及动植物检疫措施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等。
可见,它是一项基础广泛的贸易原则。
非歧视性贸易原则有一些例外,如: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的优惠规定,沿海贸易与内河航行,沿河捕鱼和武器进口。
文化类产品的出口限制,等等,这些不适用最惠国待遇原则;再如,沿海航行和领海捕鱼,购买不动产,服务贸易总协定中针对特定国家的豁免,等等,这些不适用国民待遇原则。
(2)可预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市场准入通过多边贸易体系,各国政府可以给予投资者、雇主、雇员和消费者某种商业环境以鼓励贸易、投资和创造就业,为市场广泛的选择和低廉的价格。
这种环境需要稳定和可预见性,尤其是当企业准备投资和开发时更是如此。
可靠的和可预见的市场准入机会的存在主要取决于关-税的运用。
即,关-税的运用是合法的,因为,关-税的征收可以为各国政府筹措财政收入,并应用于各种有益的事业,包括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
更为重要的是,关-税是透明的和可计量的,因而是可以进行比较的。
WTO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指WTO成员一方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将自动地给予各成员方。该原则涉及一切与进出口有关的关 税削减,与进出口有关的规则和程序、国内税费及征收办法、数量限制、销售、储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
国民待遇原则
指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 待遇。该原则适用于与贸易有关的关税减让、国内税费征收、营销活动、政府采购、投资措施、知识产权保护、 出入境以及公民法律地位等领域。
公平贸易原则
WTO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 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权利与义务平衡是WTO的最大特点。 与关贸总协定不同,在世贸组织的许多协议中都有“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提法,并且有的条款是专门为“发 展中国家成员”制定的。从世贸组织的协定、协议分析,世贸组织中的发展中国家成员基本分为三类: 第一类: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其判断依据是联合国认定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 按1995年世界银行标准,是指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65美元及其以下的国家,这样的国家有49个,其中29 个是世贸组织成员。 第二类: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1000美元的国家。 世贸组织曾列举过这类国家,主要指玻利维亚、喀麦隆、埃及、加纳、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摩洛哥、 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基斯坦、菲律宾、塞内加尔、斯里兰卡和津巴布韦等。 第三类:“其他发展中国家成员”,即不属于上述第一、二类的发展中国家成员。
市场开放权利与义务平衡
也称透明度原则,WTO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 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WTO成员要履行WTO的义务,如遵守WTO的基本规则, 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与此同时,WTO成员也享受一系列WTO赋予的权利。
世界贸易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三、透明度原则的内容
(一)贸易措施的公布 1.公布的内容 2.公布的时间 (二)贸易措施的通知 1.通知的范围 2.通知登记中心 3.通知期限 4.反向通知
(三)贸易政策评审机制
(TPRM)
1. TPRM的宗旨2. TPRM的审议频率3. TPRM审议依据的文件4. 成员提供信息的报告义务
谢 谢
9、静夜四无邻,荒居旧业贫。。10、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11、以我独沈久,愧君相见频。。12、故人江海别,几度隔山川。。13、乍见翻疑梦,相悲各问年。。14、他乡生白发,旧国见青山。。15、比不了得就不比,得不到的就不要。。。16、行动出成果,工作出财富。。17、做前,能够环视四周;做时,你只能或者最好沿着以脚为起点的射线向前。。9、没有失败,只有暂时停止成功!。10、很多事情努力了未必有结果,但是不努力却什么改变也没有。。11、成功就是日复一日那一点点小小努力的积累。。12、世间成事,不求其绝对圆满,留一份不足,可得无限完美。。13、不知香积寺,数里入云峰。。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15、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16、少年十五二十时,步行夺得胡马骑。。17、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9、杨柳散和风,青山澹吾虑。。10、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11、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12、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13、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14、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15、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16、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17、一个人即使已登上顶峰,也仍要自强不息。
(二)WTO中的最惠国待遇 1. 管辖范围较GATT有所扩大 2. 在服务贸易领域 3.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 4. 在与贸易有关的投资领域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 ②关税减让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要逐步降低进口关税 的总体水平;
–(逐步减少各成员方的被允许的市场保护措施对全球资源
配置形成的扭曲作用)
–关税减让以互惠互利为基础,并作为实现非歧视、 互惠和透明度等原则的实际执行载体;
–二是WTO对成员的贸易政策进行经常性的审议, 即贸易政策评议。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透明度(Transparency)原则涉及成员国的 贸易制度和政策规定公开化
•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所有法规只有在正式公布以后才可实施; • 法规文件必须易于获取; • 政府要建立咨询机构将法规的具体内容和法规实
• 资料来源:关贸总协定 《乌拉圭回合结果:货物与服务市场准入》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4、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 为了保障关税作为唯一的保护手段,WTO 一般禁止实行数量限制;
–主要办法: –(1)要求通告所有已经实施的具有市场保护
作用的非关税措施;承诺不增加新的非关税 措施; –(2)对其削减做出时间安排;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2、WTO协议的基本结构
• The Uruguay Round agreements are the basis of the present WTO system.
• “The Final Act Embodying the Results of the Uruguay Round of Multilateral Trade Negotiations” is
第三讲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
• They are essentially contracts, binding governments to keep their trade policies within agreed limits.
世贸组织及其规定
第三节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规则世界贸易组织,是根据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全球性的经济贸易组织。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一)无歧视待遇原则又称无差别待遇原则,其涵义是:一缔约方在实施某种限制和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和豁免也给予对方,但最惠国待遇原则附加了很多例外,其中对发展中国家实行普遍优惠制,即发展中国家可以从发达国家获得特别的优惠待遇,但它们对发达国家不作相应的减让。
(三)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贸易条约或协议中,缔约方之间相互保证给予另一方的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在本国境内享有与本国自然人、法人和商船同等的待遇。
(四)关税减让原则关税减让是指通过谈判削减关税以消除关税壁垒,并且削减后的关税应得到约束,不得再进一步提高。
(五)互惠原则是指利益或特权的相互或相应让与,在国际贸易中是指两国相互给予对方以贸易上的优惠待遇。
(六)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任何缔约方除征收捐税或其他费用外,不得设立或维持配额、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措施以限制或禁止其他缔约方领土的产品输入,或向其他缔约方领土输出或销售出口产品。
(七)透明度原则缔约方有效实施的关于海外对产品的分类或估价,关于捐税或其他费用的征收率,关于对进出口货物及其支付转账的规定、限制和禁止,以及关于影响进出口货物的销售、分配、运输、保险、仓储、检验、展览、加工、混合或使用的法令、条例与一般援引的司法判决及行政决定都应迅速公布,以便使各国政府及贸易商熟悉它们。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规则(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的章程性文件。
当本协议的某一规定与任何多边贸易协议的某一规定发生冲突时,本协议之规定应在冲突的范围内优先。
主要内容包括:1、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和原则;2、世界贸易组织的活动范围、职能与组织结构;3、世界贸易组织的决策规则;4、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资格;5、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地位;6、世界贸易组织的财政预算与会费分配;7、世界贸易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8、协议的修正、接受、生效与保存。
世界贸易组织原则
2、世界贸易组织五大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这些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其中,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三、透明度原则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如修改、增补或废除等),不公布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贸组织。
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
四、自由贸易原则自由贸易原则是指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实质性削减关税和减少其他贸易壁垒,扩大成员方之间的货物和服务贸易。
五、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在世贸组织框架下,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12、服务贸易的一般义务第二条最惠国待遇1.在本协定项下的任何措施方面,各成员应立即和无条件地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以不低于其给予任何其他国家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2.一成员可以维持不一致的措施,只要该措施已列入第二条豁免附件并符合该附件的条件。
3.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成员赋予或给予其毗国家优惠,以便利在;毗邻的边境地区进行当地生产和消费的服务的交换。
第三条透明度1.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各成员应迅速并最迟于其生效之时,布所有普遍适用的有关或影响本协定实施的措施。
一成员为签字万的涉及或影响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也应予以公布。
2.如第l款所指的公布不可行,则此类信息应以其他方式公之于众3.各成员应立即或至少每年一次向服务贸易理事会通报其显著影响在本协定下已作具体承诺的服务贸易的新的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或对现行法律、规章或行政指示的任何修改。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介绍
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介绍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一个由国际社会组成的机构,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和公正。
作为一个国际组织,WTO有一系列的基本原则,用于指导其成员之间的贸易关系。
本文将介绍世贸组织的六个基本原则: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贸易自由、公平竞争和促进发展。
一、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世贸组织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它要求成员国在对其他成员国的贸易上给予最不歧视性的待遇。
简而言之,一个成员国给予另一个成员国的任何优惠待遇都必须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
这意味着每个WTO成员国都享有平等的贸易条件,没有特殊的优惠。
二、国民待遇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在国内市场上对本国和外国产品一视同仁。
即在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时,不论其来自国内还是国外,都享有相同的待遇。
这个原则确保了WTO成员国的市场对进口商品有公平开放的态度,不会对本国产品偏袒。
三、市场准入市场准入原则保证了商品和服务能够自由进入各个国家的市场。
WTO成员国必须提供透明、非歧视性的市场准入规则。
这意味着各国不能设置不合理的贸易壁垒或限制措施,如关税、配额或进口许可证等。
市场准入原则的目标是促进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贸易环境,从而激发全球贸易的增长。
四、贸易自由贸易自由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
WTO成员要求在没有过多限制的情况下自由自在地进行贸易。
这包括自由的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WTO成员国通过减少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和降低其他贸易限制来实现贸易自由化。
这一原则的目标是扩大全球贸易,并为成员国的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条件。
五、公平竞争公平竞争是WTO旨在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WTO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以确保其国内市场上的竞争是公平和透明的。
这包括禁止不合理的补贴、反倾销措施和其他贸易扭曲行为。
通过确保公平竞争,WTO创造了一个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为各国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
六、促进发展作为国际组织,WTO还致力于促进发展中国家在全球贸易中的参与和获益。
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的意义
国际贸易作业学号:09176043专业:物流管理姓名:吴茂金WTO的基本原则及其对我国的意义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世贸组织主要协议有: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
这些协议主要体现了以下基本原则:1.非歧视原则。
它是世贸组织的基石,由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组成。
“最惠国待遇”是指在货物贸易的关税、费用等方面,一成员给予其他任一成员的优惠和好处,都须立即无条件地给予所有成员。
“国民待遇”是指在征收国内税费和实施国内法规时,成员对进口产品和本国(或地区)产品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
2.市场开发原则。
世贸组织倡导成员在权利与业务平衡的基础上,依其自身的经济状况及竞争力,通过谈判不断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市场,实行贸易自由化。
3.公平贸易原则。
世贸组织禁止成员采用倾销或补贴等不公平贸易手段扰乱正常贸易的行为,并允许采取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贸易补救措施,保证国际贸易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
4.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
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是世贸组织的最大特点。
世贸组织成员要履行世贸组织的义务,如遵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履行承诺的减让义务,确保贸易政策法规的统一性和透明度。
与此同时,世贸组织成员也享受一系列世贸组织赋予的权利,如参与制定多边贸易规则;在贸易伙伴不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对本国(或地区)产业造成损失时,可提出磋商或诉诸世贸组织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或在其他贸易领域获得相应补偿。
此外,世贸组织成员在特殊情况下确实无法履行世贸组织义务时,可以向世贸组织申明理由,提出暂停或延期履行相关义务。
中国加入世贸分析1995年7月11日,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
中国自1986年申请重返关贸总协定以来,为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进行了长达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中国加入WTO的利益从世界135个经济体先后加入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边组织,迄今没有一个成员退出,30多个经济体正在努力申请加入和我国13年孜孜不倦的努力可以看出,加入多边组织对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世贸组织的各个协定和协议中,构成了多边贸易体制的基础。
这些基本原则是非歧视原则、透明度原则、自由贸易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其中,非歧视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最惠国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地对待其他成员,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这是一成员方处理与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四个要点:一是自动性。
这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体现在“立即和无条件”的要求上。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优惠超过其他成员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便自动地享有了这种优惠。
二是同一性。
当一成员给予其他国家的某种优惠,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必须相同。
三是相互性。
任何一成员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即在承担最惠国待遇义务的同时,享受最惠国待遇权利。
四是普遍性。
指最惠国待遇适用于全部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及所有种类的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
二、国民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对待外国和本国的产品或服务等,在出口成员和进口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
这是一成员方处理本国与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国民待遇原则包含三个要点:一是国民待遇原则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但因产品、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具体规则和重要性有所不同;二是国民待遇原则只涉及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在进口成员方境内所享有的待遇;三是国民待遇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应与进口成员方同类产品、相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持有者享有同等待遇,若进口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并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竞争政策的作用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和竞争政策的作用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是一个跨国贸易组织,致力于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并确保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体系。
作为全球最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之一,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和竞争政策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探讨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以及竞争政策的作用。
首先,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公平竞争和关税壁垒的降低。
最惠国待遇是指对所有会员国的商品和服务应平等对待,不得有任何歧视性待遇。
这一原则的实施,确保了会员国在贸易中享有平等的权利,避免了贸易壁垒和不公平竞争的产生。
国民待遇原则则要求会员国在对外贸易中,对本国和外国产品和服务要给予同样的待遇,以保证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原则强调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应根据市场规则和透明度来进行贸易活动,避免非竞争性的贸易行为。
关税壁垒的降低原则是指会员国应减少或逐步取消关税壁垒,实现自由贸易的目标。
这些基本原则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确保了贸易中的公平和平等,避免了各国对贸易伙伴的歧视性对待。
这一原则使得贸易可以在公平的环境下进行,促进了全球贸易的发展。
其次,公平竞争原则确保了市场的规范运作,防止了不公平竞争的行为。
这一原则对促进创新和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作用,推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
最后,关税壁垒的降低原则促进了贸易自由化。
通过降低关税壁垒,减少了贸易成本,扩大了市场规模,促进了贸易的增长。
此外,世贸组织还在竞争政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竞争政策是指通过采取措施防止市场垄断、限制公平竞争等行为,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透明。
世贸组织的竞争政策框架旨在防止反竞争行为和限制市场准入的做法,从而促进市场效率和消费者福利的提高。
世贸组织的竞争政策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竞争政策的实施可以防止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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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续)
• (2)在服务贸易领域的适用 •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2条第1款规定:有关本协 议的任何措施方面,每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的服 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待遇,应立即和无条件地以相 同交接方式给予其他成员相同的服务和服务提供 者。 • (3)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适用 •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4条规定:在知 识产权保护方面,任何成员对另一成员国民所给 予的利益、优惠、特权和豁免,应立即和无条件 地给予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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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 世贸组织协议包括许多独立的法律文件, 涉及农产品、服务业、政府采购、原产地 规则、知识产权等许多内容。还有许多附 加的部长宣言、决定和谅解,这些构成了 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进一步的义务和承诺。 在所有这些共同构成的多边贸易体系中, 有6个原则贯穿始终。 • 无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 则、公平贸易原则、允许例外和保障措施 原则、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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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外国电影收税案(续)
• 双方之间的磋商于1996年7月23日举行,但最终并 未在争端解决上达成一致。因此,1997年1月10日 ,美国要求成立专家小组,并要求按照GATT1994 的规定对该争端进行审查,以证明土耳其采用现 行的税收制度违反了GATT1994第3条中规定的国民 待遇条款,减少了美国本应该获取的利益。但专 家小组最终并没有成立。 • 1997年7月14日,美国和土耳其经过磋商就争端达 成协议。依据该协议,土耳其应根据GATT1994第3 条规定的义务,尽快统一对播放国内电影和进口 电影所得收入所征收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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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的区别与联系
• 联系:二者都建立在非歧视原则的基础上,且最 终都是为了减少或消除贸易障碍,实现国际贸易 自由化。 • 区别:二者所强调的重点不同。最惠国待遇强调 的是“外外平等”,WTO成员方给予其他成员方 的优惠待遇不得低于该成员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 惠待遇,即保证外国间的待遇平等。国民待遇强 调的是“内外平等”,保证成员方进口的产品和 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在进口方获得与进口方国内同 类产品和服务或服务提供者所享有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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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
• (1)在货物贸易领域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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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GATT1994的有关规定,每一成员对来自或 运往某一成员的产品所给予的利益、优待、特权 或豁免,应该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成员的相 同产品。 • 适用范围:①进口关税和相关费用;②与进口商 品有关的国际支付转账所征收的关税和费用;③ 征收税费的方法;④进出口的规章手续;⑤直接 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和其他费用;⑥关于产品的 国内销售、提供、购买、运输、分配或使用的全 部法令、条例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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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石油歧视案
• 1991年,美国环保局提出了对于国内和国外炼油商不 同的标准。他们认为国外炼油商(除了加拿大)缺乏 1990年检测的、足以证明汽油质量的真实数据,只能 通过一个“法令的底线”显示他们汽油的质量。而国 内炼油商可以通过3种可行方法制定“独立的底线” 。这一标准对大部分外国炼油商采取了歧视政策,造 成市场竞争的不均衡,从而引起一场贸易纷争。 • 委内瑞拉在给WTO的诉状中强调,美国石油标准违背 了GATT中的最惠国待遇,因为它对从某一第三国(加 拿大)进口的石油采用了“独立的底线”方案。同时 ,美国也违背了国民待遇,因为对美国国内石油公司 采取了更优惠的待遇。 • 最后的裁决:美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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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圭回合关税削减完成前后 加权平均关税水平的变化
单位:%
关贸总协定 所有缔约方 乌拉圭回合 前 乌拉圭回合 后 降低幅度 9.9 6.5 34.3 发达成员方 发展中成员方 经济转轨国 家和地区 6.2 3.7 40.3 20.5 14.4 29.7 8.6 6.0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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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惠国待遇原则
• 最惠国待遇(The Most-Favored-Nations Treatment, MFN)原则,是指WTO成员方 应立即和无条件地将其在货物贸易、服务 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给予第三方的优 惠待遇,给予任何其他成员方。 • 内涵:(1)自动性。体现在“立即”和“无 条件”两词上。(2)同一性。标的为相同的 货物、服务或知识产权。(3)相互性。任何 一成员方既是给惠方,又是受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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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
• (1)在货物贸易领域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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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GATT1994第3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对 来自任何一个其他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 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他费用均不得高 于其本国(地区)的同类产品。 • 适用范围:①国内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 ②规章管理;③进口商品 专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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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对外国电影收税案
• 1996年6月12日,美国向世贸组织争端机构提出磋 商申请,要求与土耳其按照《关于争端解决规则 与程序的谅解》及GATT1994的规定进行磋商。 • 争端起因是《土耳其市政税收法》。依据该法, 土耳其在对播放外国电影与本国电影获得收入的 征税上采取不同待遇,土耳其政府对播放原产于 国外的电影所得的收入征收了25%的市政税,但对 原产于国内的电影则没有加征类似税收。因此土 耳其的这种市政税体制明显不符合GATT1994第3条 的有关规定,即WTO每一成员对来自任何一个其他 成员的进口商品所直接或间接征收的国内税或其 他费用均不得高于其本国的同类产品。土耳其的 这一做法明显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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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贸易自由化原则
• 贸易自由化原则(Freer Trade),是指通 过谈判逐渐减少贸易障碍,促进国际贸易 的扩大。 • 这些贸易障碍不仅指进口关税,还包括进 口限额或配额之类有选择地限制进口数量 的各种数量限制、政府通过繁文缛节等方 式对进口的限制,以及汇率政策等方面的 限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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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禁止数量限制原则 • 又称为只允许关税保护原则,是指成员方实行规 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时,禁止实行数量限制, 而只允许实行关税手段。 • 货物贸易领域中有关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主要体 现在GATT1994第11条的规定中。 • 数量限制是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是通过一国( 地区)政府规定某种商品进口数量的行政措施。其 主要表现形式有配额、进出口许可证、自动出口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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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概述
• 配额:分为固定配额和关税配额。固定配额是指一国政府 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准许某种商品进出口的最高数量或价 值,在此时期内超过限额后的数量的进出口予以禁止。关 税配额是指进口国对进口货物数量制定一数量限制,在某 一限额内进口的货物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免税,但超过 限额后所进口的货物则适用较高或一般的税率。 • 进口许可证:一国政府为了限制某种商品进口,规定其进 口必须凭证才能进口的一种管理制度。 • 自动出口限制:在进口方的要求和压力下,出口方“自动 ”限制某种商品的出口金额或数量。 • 数量限制会导致本国消费者和生产者总社会福利的无谓损 失,其造成的“租”还会引起寻租行为,浪费了社会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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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酒税案
• 根据韩国酒税法,韩国对国内烧酒征收35%的税 ,而其他进口蒸馏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 等)的税率是100%。1997年,欧共体和美国提出 ,韩国违背GATT1947的第三条第2款,即国内税的 国民待遇条款。 • 本案的关键是确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馏酒和韩 国的传统烧酒是否是相同产品。因为根据GATT第3 条2款,只有在对相同产品征税高于国内产品的情 况下才可以援引此款。如果不是相同产品,征收 不同的税是理所当然的。 • 最后结果:韩国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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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给予外国人(外资)“超国民待遇”问题
•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我们被迫给予外国侵略者“ 超国民待遇”。 • 在改革开放时期,我们也在不少领域给予外国人和外 资“超国民待遇”: • 外资企业可以享受比国内企业更低的税率; • 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不能购买的国家股、法人股; • 外国人可以购买中国人买不到的廉价土地; • 同样是到中国暂住,暂居1个月以上的中国人需办暂 住证,暂住证的最长期限为1年;如果是外国人,居 留1年以上的才需要办理居留证,居留证的有效期可 签发1年至5年; • 08年奥运会期间,北京某社区打出“少出行,为外国 友人让出宽阔大道”的标语。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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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出口退税案
• 本案发生于1948年。当时印度政府对某些国内产 品征收消费税,当产品出口时,像生产商退回已 经收取的消费税。但印度政府的这一规定却不适 用于向巴基斯坦出口的产品。因而巴基斯坦要求 GATT裁决印度的这种消费税退税歧视违反了GATT 第1条第1款的最惠国待遇。 • 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国内税方面授予的任何利 益、优待、特权和豁免。因此,印度对巴基斯坦 的这种歧视违反了最惠国待遇。最后,印度与巴 基斯坦达成了协议,取消了对巴基斯坦出口的歧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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