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就悖论正论大全,一起来证明1=2(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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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为什么等于2?

1+1为什么等于2?

1+1为什么等于2?第一篇:1+1为什么等于2?1+1为什么等于二当年歌德巴赫写信给欧拉,提出这么两条猜想:(1)任何大于2的偶数都能分成两个素数之和(2)任何大于5的奇数都能分成三个素数之和很明显,(2)是一的推论(2)已经被证明,是前苏联著名数学家伊·维诺格拉多夫用“圆法”和他自己创造的“三角和法”证明了充分大的奇数都可表为三个奇素数之和,就是著名的三素数定理。

在歌德巴赫猜想的证明过程中,还提出过这么个命题: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表为素因子不超过m个与素因子不超过n个的两个数之和。

这个命题简记为“m+n” 显然“1+1”正是歌德巴赫猜想的基础命题,“三素数定理”只是一个很重要的推论。

1973年,陈景润改进了“筛法”,证明了“1+2”,就是充分大的偶数,都可表示成两个数之和,其中一个是素数,另一个或者是素数,或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

陈景润的这个证明结果被称为“陈氏定理”是至今为止,歌德巴赫猜想的最高记录.最后要证明的是1+1假设:用以下的方式界定0,1和2(eg.qv.Quine, Mathematical Logic, Revised Ed., Ch.6, §43-44):0 := {x: x ={y: ~(y = y)}}:= {x: y(yεx.&.x{y}ε0)}:= {x: y(yεx.&.x{y}ε1)}〔比如说,如果我们从某个属于1这个类的分子拿去一个元素的话,那麽该分子便会变成0的分子。

换言之,1就是由所有只有一个元素的类组成的类。

〕现在我们一般采用主要由 von Neumann 引入的方法来界定自然数。

例如:0:= ∧, 1:= {∧} = {0} =0∪{0},2:= {∧,{∧}} = {0,1} = 1∪{1}[∧为空集]一般来说,如果我们已经构作集n, 那麽它的后继元(successor)n* 就界定为n∪{n}。

在一般的集合论公理系统中(如ZFC)中有一条公理保证这个构作过程能不断地延续下去,并且所有由这构作方法得到的集合能构成一个集合,这条公理称为无穷公理(Axiom of Infinity)(当然我们假定了其他一些公理(如并集公理)已经建立。

2等于1的证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2等于1的证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2等于1的证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可以描述本文探讨的主要问题,即证明"2等于1"这一看似不可能的命题。

本文将通过推理和逻辑推断,揭示其中的谬误和误导,并最终指出"2等于1"的证明是错误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2等于1"这一命题的含义。

在数学领域,我们都知道数学运算是有严格定义和规则的。

根据常规定义,"2"被定义为一个数字,表示自然数序列中的第二个数字;而"1"则表示自然数序列中的第一个数字。

这两个数字在数学中有明确的差异和定义,不能互相等同。

然而,很多人可能会被误导或迷惑,产生了一种荒谬的观念,认为通过一些所谓的数学推理和等式变换,可以得出"2等于1"的结论。

这种观念在表面上可能看起来有些合理,但经过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其中的错误逻辑和违背数学原则。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逐一分析一些常见的"2等于1"证明,并揭示它们隐藏的漏洞和错误。

通过举例和详细推理,我们将指出其中的谬误所在。

通过本文的阅读,读者将能够加深对数学推理和逻辑思维的理解,并进一步培养批判性思维和辨别谬误的能力。

同时,本文也旨在引导读者对看似合理但实际错误的论证提出质疑,并更加理性地分析和思考数学问题。

总之,本文的概述部分简要介绍了本文的主要内容和目的,即揭示"2等于1"的证明的错误性。

通过深入分析和逻辑推理,我们将展示其中的谬误,并帮助读者增强对数学推理的理解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应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主要介绍了整篇长文的组织结构和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通过清晰的结构安排,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逻辑关系。

在本文的结构中,可以根据以下方式进行描述: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2.1 引言部分引言部分(Chapter 1)主要为读者提供了对整篇文章的概述和背景信息。

数学谬论与诡辩选析

数学谬论与诡辩选析
数学谬论与诡辩选析
谬论一:1=3
有人这样证明:设a=b≠0 则 ab2=a3 在等式两边都减去b3,得 ab2-b3=a3-b3 分解因式,得 b2(a-b)=(a-b)(a2+ab+b2) 在等式两边都除以(a-b),得 b2=a2+ab+b2 因为 a=b 所以 b2=b2+b2+b2 即 b2=3b2 在等式两边都除以b2,即得 1=3 奇迹出现了!你能找出证明过程中的错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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谬论五、任何三角形都是等腰三角形
我们知道,三角形按边分类,可分为等腰三角形和不等边三角形。现在,有人却要证明: 任意三角形都是等腰三角形。 如图,△ABC 是任意三角形,当 AB=AC 时,显然△ABC 是等腰三角形。 下面证明当 AB≠AC 时,△ABC 也是等腰三角形!
谬论七、跑得最快的人“追不上”乌龟
阿基里斯是希腊传说中跑得最快的人。一天他正在散步,忽然发现在他前面 100 米远的 地方有一只大乌龟正在慢慢地向前爬。 乌龟说: “阿基里斯! 谁说你跑得最快?你连我都追 不上!”阿基里斯回答说:“胡说!我的速度比你快何止百倍!就算刚好是你的 10 倍,我也 马上就可以超过你!”乌龟说:“就照你说的,我们来试一试吧!当你跑到我现在这个地方, 我已经向前爬了 10 米。当你再向前跑过 10 米时,我又爬到前面去了。每次你追到我刚刚到 过的地方,我都又向前爬了一段距离。你只能离我越来越近,却永远也追不上我!”阿基里 斯说:“哎呀!我明明知道能追上你,可你说的好像也有道理,这是怎么回事呢? ”
是每条线段的长度都不会为是 0。这就是说,当阿基里斯按上面的过程去追乌龟时,在任何 有限次之内他都追不上乌龟。那么,阿基里斯真的追不上乌龟了吗? 解 析 :当然不是。错误的结论产生于用“有限”的方法去处理“无限”的问题!这一诡 辩的关键是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时间测度。原来,我们用来测量时间的任何一种“钟”都是依 靠一种周期性的过程作标准的。如太阳每天的东升西落,月亮的圆缺变化,一年四季的推移, 钟摆的运动等等。人们正是利用它们循环或重复的次数作为时间的测量标准的。除了普通的 钟以外,还有另一种很特别的“钟”,就是用阿基里斯每次到达上次乌龟到达的位置作为一 个循环。

怎么证明1加1等于2(范文)

怎么证明1加1等于2(范文)

怎么证明1加1等‎于2怎么证明1‎加1等于2‎怎么证明1加1等‎于2陈景润证明的‎叫歌德巴-赫猜想‎。

并不是证明所谓‎的1+1为什么等‎于2。

当年歌德巴‎-赫在给大数学家‎欧拉的一封信中说‎,他认为任何一个‎大于6的偶数都可‎以写成两个质数的‎和,但他既无法否‎定这个命题,也无‎法证明它是正确的‎。

欧拉也无法证明‎。

这“两个质数的‎和”简写起来就是‎“1+1”。

几百‎年过去了,一直没‎有人能够证明歌德‎巴-赫猜想,包括‎陈景润,他只是把‎证明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还是没有‎完全证明21‎+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又奇妙无比。

‎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

什么叫公理法呢‎?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

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

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3‎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规律:A‎+A=B、B+B‎=A、A+B=C‎;N+C=NA‎*A=A、B*B‎=A、A*B=B‎;N*C=C这‎八个等式客观准确‎地反映了自然数中‎各类数的相互关系‎。

下面我们就用‎A BC属性分类对‎“猜想”做出证明‎,设有偶A数P‎求证:P一定可‎以等于:一个质数‎+另一个质数证‎明:首先作数轴由‎原点0到P。

同时‎我们将数轴作90‎度旋转,由横向转‎为纵向,即改为原‎点在下、P在上。

‎我们知道任意偶数‎都可以从它的中点‎二分之一P处折回‎原点。

把0_P2‎称为左列,把P2‎_P称为右列。

这‎时,数轴的左右两‎列对称的每对数字‎之和都等于P:0‎+P=P;1+=‎P;2+=P;、‎、、、、、P2+‎P2=P。

1+1=2证明过程详解

1+1=2证明过程详解

1+1=2证明过程详解
1+1就是指哥德巴赫猜想,就是每一个大于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
为两个奇素数的和。

比如说10=3+7,100=47+53等等,而绝不是说歌德巴赫猜想是要证明
1+1=2。

陈景润并没有最终证明歌德巴赫猜想,所证明的可以表达为1+2,意
思就是任何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可以分解为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
而该自然数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加法:
把两个数合并成一个数的运算/把两个小数合并成一个小数的运算/把
两个分数合并成一个分数的运算减法:已知两个加数的和与其中一个加数,求另一个加数的运算。

乘法:
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

小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
相同。

一个数乘纯小数就是求这个数的十分之几,百分之几……分数乘整
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意义相同。

除法:
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

与整数除
法的意义相同。

一等于二

一等于二

1=2?
推理的艺术触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决定吃什么,用一张什么样的地图,买一件什么样的礼物,或者证明一个几何定理,等等。

有关推理的种种技巧,都溶入了问题的解决之中。

在推理中一个小小的毛病都导致十分怪异和荒谬的结果。

例如,你是一名计算机的程序员,你就会担心由于某一步骤的忽略而导致了一种无限的循环。

我们中间谁能保证在我们的解释、解答或证明不会发现一点错误呢?在数学中除以零是一种常见的错误,它能引发像下面“1=2”的证明那样的荒谬的结果,你能发现它的错误错在那里吗?
如果a=b且a,b>0,则1=2
1)a,b>0已知
2)a=b已知
3)ab=b2第2步“=”的两边同“*”
4)ab-a2=b2-a2第3步“=”的两边同“-”
5)a(b-a)=(b+a)(b-a)第4步的两边同时分解因式
6)a=(b+a)第5步“=”的两边同“/”
7)a=a+a第2,6步替换
8)a=2a第7步同类项相加
9)1=2第8步“=”的两边同“/”
(答案由同学们自己思考)。

数学就悖论正论大全,一起来证明1=2(转)

数学就悖论正论大全,一起来证明1=2(转)

今天上数学课各种好玩的东西。

于是就找到好多这个来分享一下。

当然不是我写的。

并且大部分的人好像只会去看第一个就不想看了。

而且大部分一般人都知道a-b=0不能约的。

所以大家可以跳过第一条来看。

还是可以开动脑子想想关于自我指涉例句之类的东西吧。

这篇关于数学上的悖论谬论的论证的文章是由北大中文系Matrix67所写,读来感觉很有意思,和大家一起分享,来一场头脑风暴。

1=2?史上最经典的“证明”设 a = b ,则a·b = a^2 ,等号两边同时减去b^2 就有a·b - b^2 = a^2 - b^2 。

注意,这个等式的左边可以提出一个b ,右边是一个平方差,于是有b·(a - b) = (a + b)(a - b) 。

约掉(a - b) 有 b = a + b 。

然而a = b ,因此 b = b + b ,也即b = 2b 。

约掉b ,得1 = 2 。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谬证了。

Ted Chiang 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Division by Zero 中写到:引用There is a well-known “proof” that demonstrates that one equals two. It begins with some definitions: “Let a = 1; let b = 1.” It ends with the conclusion “a = 2a,” that is, one equals two. Hidden inconspicuou sly in the middle is a division by zero, and at that point the proof has stepped off the brink, making all rules null and void. Permitting division by zero allows one to prove not only that one and two are equal, but that any two numbers at all—real or imaginary, rational or irrational—are equal.这个证明的问题所在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等号两边是不能同时除以 a - b 的,因为我们假设了a = b ,也就是说 a - b 是等于0 的。

脑筋急转弯一加一为什么是等于二

脑筋急转弯一加一为什么是等于二

脑筋急转弯一加一为什么是等于二推荐文章超人为什么内裤外穿的益智脑筋急转弯热度:脑筋急转弯为什么老王家的马可以吞一头象热度:人为什么要结婚脑筋急转弯热度:脑筋急转弯有很多钱为什么不能花热度:脑筋急转弯小明的脚为什么跨不过一米呢热度:脑筋急转弯,一加一为什么是等于二?答案是什么?大家平时喜欢玩脑筋急转弯吗?脑筋急转弯是一种充满机巧和谐趣的智力型题目,它具有反常规甚至反逻辑的特点。

下面店铺为大家揭晓答案,希望大家喜欢。

脑筋急转弯:一加一为什么是等于二答案:在数学上,一加一就是等于二的其他有趣的脑筋急转弯大全:1. 有个地方发生了火灾,虽然有很多人在救火,但就是没人报火警,奇怪吧?答案:消防队着火了2. 小明正在吹电扇,为什么还是满头大汗?答案:他在吹电扇,电扇没吹他3. 美人鱼最怕遇到谁? 答案: 加菲猫4. 什么花可以看而不可以把握? 答案: 水花和烟花5. 你看不到房间里唯一的苹果。

为什么? 答案: 苹果放在头上6. 丁丁拿着块石头向玻璃砸去,玻璃却没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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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唐9. 早上八点整,北上,南下两列火车都准时通过同一条单线铁轨,为什么没有相撞呢? 答案:因为日期不一样.10. 沿着山壁凿成的山路,因坍方而形成一个宽深的大洞,路边却没有警告标志,为什么? 答案:因为大洞在山壁上,没有危险.11. 小明吃麻辣面,加了胡椒又加辣椒,你猜他还会加什么东西?答案:鼻涕和眼泪.12. 电脑与人脑有什么不同? 答案:电脑可以搬家,而人脑不行.13. 促膝而谈,猜一个物理理论? 答案:相对论.14. 糖与醋有什么不同? 答案:你可以请别人吃糖,但不可以请别人吃醋.15. 不准说话,猜一个字答案:吻.16. 什么雨猛到可以淋死人? 答案:枪林弹雨.17. 你曾借了什么东西至今都没还过? 答案:借过.18. 什么话讲了没人听? 答案:废话.19. 遗照与玉照有什么不同? 答案:遗照是最后一张玉照.20. 什么数字最听话呢? 答案:100(百依百顺)21. 教室中为什么要有讲台呢? 答案:提高老师的地位.22. 有个人饿得要死,而冰箱里有鸡罐、鱼罐、猪肉等罐头,他先打开什么答案:先打开冰箱.23. 山珍海味贵还是稀饭贵?为什么? 答案:稀饭贵,物以稀为贵.24. 什么样的角量不出度数? 答案:牛角.25. 什么书谁也没见过? 答案:天书.26. 小方读了十三年书,为什么还在一年级班上? 答案:大学一年级27. 想想看:眼睛看不见,口却能分辨,这是什么? 答案:味道.28. 一个老鼠洞里有五只老鼠,猫进洞吃了一只老鼠,洞里还剩下几只老鼠? 答案:没有.29. 几个孩子在分一些糖果,分来分去不平均。

谈谈2与1的关系

谈谈2与1的关系

谈谈2与1的关系对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与求解方法(原生态)一、只有用辩证法才能使哥德巴赫猜想得到证实在以10为计数单位中,1+1=2这是人们众所周知的起码常识。

自数学发明以来,人们一直在应用它,谁也不会怀疑它的正确性。

假若有人提出1+1≠2,那么,世上的人一定会说,这个人是白痴,连1+1=2这样的起码常识也不懂。

可是,自数学发明以来,又有谁曾在理论上证明过它的正确性呢?没有,从来没有。

因为它是完全不需要从理论上来证明的。

实践告诉了人们,1+1=2是完全正确的。

因此,它作为数学运算的第一个法则,从一产生开始,就一直被人类的世世代代承继下来。

而哥德巴赫猜想与此不同,它提出了任意大的一个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素数之和。

如果我们把这一命题还原成它的本质形式,就可以表示为2=1+1。

在这里,2代表任意大的一个偶数,而1却代表两个素数。

至于偶数是任意大还是任意小,在这里是无关紧要的。

因为大小只是一个量的规定性。

偶数的基本单位是2,任意大的偶数都可以用2n表示出来(n为不等于0的一切正整数),而1却作为一切素数的基本单位在这里存在。

所以2=1+1与1+1=2这两个等式完全可以表示两个含义不同的等式。

前者可以表示为偶数与素数的关系,后者则可以表示为两个1相加为2。

当它表示为偶数与素数的关系式时,就体现了两个不同性质而又相互关联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式。

而当它表示为两个1相加为2,即同一质的数量关系式时,则成为同义反复的公理。

那么对于包含有不同内容的关系式应该如何证明呢?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明确提出过。

他说:“数学上的所谓公理,是数学需要用作自己的出发点的少数思想上的规定。

数学是数量的科学;它从数量这个概念出发。

它给这个概念下一个不充分的定义,然后再把未包含在定义中的数量所具有的其他基本规定性,当作公理从外部补充进去。

这时,这些规定性就表现为未加证明的东西,自然也就表现为数学上无法证明的东西。

对数量的分析会得出这一切公理式的规定,即数量的必然的规定。

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有这个必要吗?如果你期待这里有哥德巴赫猜想的完整证明,我只能说哥们儿你失望了。

我说的1 和2 可都是纯粹的自然数。

你开始不屑一顾了吧:1 +1 =2 不是显然的吗?可是你是否考虑过,以前学几何的时候,我们总是从一些公理开始,逐渐推出需要的结论。

然而,代数的学习却不是这样。

我们有的是加法表和乘法表,而这些表早已成为计算的直觉刻在脑子里。

一个靠直觉构建起来的体系似乎不太让人觉得可信。

如果连 1 + 1 = 2 这样简单的算式都无法证明,那么所有经由此类运算得到的结果都是不可信的,至少是不科学的。

看来,我们需要挖掘一些比 1 + 1 = 2 更基本的东西。

什么是1,什么是2?在证明之前,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自然数,什么是加法。

类似于几何的公理化理论体系,我们需要提出几个公理,然后据此定义自然数,进而定义加法。

先来定义自然数。

根据自然数的意义(也就是人类平时数数时对自然数的运用方法),它应该是从一个数开始,一直往上数,而且想数几个就可以数几个(也就是自然数有无限个)。

据此我们得到以下公理:公理 1. 0 是一个自然数。

公理 2. 如果 n 是自然数,则 S(n) 也是自然数。

在这里,S(n) 就代表n 的“后继”,也就是n 往上再数一个。

没错,我们平时所说的0, 1, 2, 3, ⋯⋯,无非就是表示上述这种叫做“自然数”的数学对象的符号而已。

我们用符号“0”来表示最初的那个自然数,用“1”来表示0 的后继S(0),而1 的后继S(1) 则用符号“2”来表示,等等。

可是仅有这两个公理还不够完整地描述自然数,因为满足这两条的有可能不是自然数系统。

比如考虑由0, 1, 2, 3 构成的数字系统,其中S(3) = 0(即 3 的后一个数变回0)。

这不符合我们对于自然数系统的期望,因为它只包含有限个数。

因此,我们要对自然数结构再做一下限制:公理 3. 0 不是任何一个数的后继。

但这里面的漏洞防不胜防,此时仍不能排除如下的反例:数字系统0, 1, 2, 3,其中S(3) = 3。

数学上的悖论

数学上的悖论

数学上的悖论
数学上有很多著名的悖论,以下是其中一些示例:
1. 赛兹悖论(Russell's paradox):由英国数学家伯特兰·罗素提出的悖论,涉及到集合论中的自指问题。

简而言之,它证明了不存在一个包含所有不包含自己的集合的集合。

2. 卡塔兰数悖论:卡塔兰数是组合数学中的一种数列,用于描述许多组合问题。

然而,当使用相关的递归公式进行计算时,很容易出现负数结果,这与卡塔兰数的定义相矛盾。

3. 第二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哥德尔于1931年提出的两个不完备性定理表明,任何基于自然数的形式理论都存在无法被证明或证伪的命题。

这意味着在数学领域中,总会存在无法确定真伪的命题,从而引发了对数学基础和形式系统的思考。

这些悖论都挑战了数学体系的完备性、一致性或者自指性,进一步推动了数学基础研究的发展。

高数证明1+1=2

高数证明1+1=2

1+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又奇妙无比。

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

什么叫公理法呢?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叫公理)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

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

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所以它也是无法用数学的方法证明的。

至于“1+1为什么等于2?”作为一个问题,没要求大家必须用数学的方法证明,其实只要说明为什么1+1=2就可以了,可以说这是定义,也可以说这是公理。

不过用反证法还是可以证明的:假设1+1不等于2,则数学就是一锅粥,凡是用到数学的地方都是一锅粥,人类社会就乱了套了,所以1+1必须等于2。

1+1=2看似简单,却对于人类认识世界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就像一个小孩滚雪球的过程:第一步,小孩先要用双手捧一捧雪,这一捧雪就相当于人类对世界的感性认识。

第二步,小孩把手里的雪捏紧,成为一个小雪球,这个小雪球就相当于人类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形成了概念。

于是就有了1。

第三步,小孩把雪球放在地上,发现雪球可以粘地上的雪,这就相当于人类的理性认识。

雪可以粘雪,相当于1+1=2。

第四步,小孩把粘了雪的雪球在雪地上滚一下,发现雪球粘雪后越来越大,这就相当于人类认识世界的高级阶段,可以进入良性循环了。

相当于2+1=3。

1,2,3可以排成一个最简单的数列,但是可以演绎至无穷。

有了1只是有了概念,有了1+1=2才有了数学,有了2+1=3才开始了数学的无穷变化。

物理学与1+1=2的关系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有已知到未知的过程。

在数学当中已知1、2、3,则可以至于无穷,什么是物理学当中的1、2、3呢?我认为:质量、长度、时间等基本物理概念相当于1,它们是组成物理学宏伟大厦的砖和瓦;牛顿运动定律相当于2,它使我们有了真正的物理学和科学的物理分析方法;力学的相对性原理相当于3,使牛顿运动定律可以广泛应用。

谬证:1+1≠2的n种可能

谬证:1+1≠2的n种可能

最近看到几个有趣的数学谬证,想写下来与大家分享;结果写到这个又想到那个,一写就写个没完,于是想到干脆做一篇谬证大全,收集各种荒谬的证明。

如果你有什么更棒的“证明”,欢迎来信与我分享,我会更新到这篇日志中。

我的邮箱是 matrix67 at ,或者 gs.matrix67 at 。

1=2?史上最经典的“证明”设 a = b ,则a²b = a^2 ,等号两边同时减去 b^2 就有a²b - b^2 = a^2 - b^2 。

注意,这个等式的左边可以提出一个 b ,右边是一个平方差,于是有b²(a - b) = (a + b)(a - b) 。

约掉 (a - b) 有 b = a + b 。

然而 a = b ,因此 b = b + b ,也即 b = 2b 。

约掉 b ,得 1 = 2 。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谬证了。

Ted Chiang 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Division by Zero 中写到:There is a well-known “proof” that demonstrates that one equals two. It begins with some definitions: “Let a = 1; let b = 1.” It ends with the conclusion “a = 2a,” that is, one equals two. Hidden inconspicuously in the middle is a division by zero, and at that point the proof has stepped off the brink, making all rules null and void. Permitting division by zero allows one to prove not only that one and two are equal, but that any two numbers at all—real or imaginary, rational or irrational—are equal.这个证明的问题所在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等号两边是不能同时除以 a - b 的,因为我们假设了 a = b ,也就是说 a - b 是等于 0 的。

1+1为什么等于2_小学三年级作文1600字

1+1为什么等于2_小学三年级作文1600字

1+1为什么等于2不是一般的人能答出来的!科学家到现在才说出来,很复杂的!1+1为什么等于2?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却又奇妙无比。

在现代的精密科学中,特别在数学和数理逻辑中,广泛地运用着公理法。

什么叫公理法呢?从某一科学的许多原理中,分出一部分最基本的概念和命题,对这些基本概念不下定义,而这一学科的所有其它概念都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下定义;对这些基本命题(也叫公理)也不给予论证,而这一学科中的所有其它命题却必须直接或间接由它们中推出。

这样构成的理论体系就叫公理体系,构成这种公理体系的方法就叫公理法。

1+1=2就是数学当中的公理,在数学中是不需要证明的。

又因为1+1=2是一切数学定理的基础,所以它也是无法用数学的方法证明的。

至于“1+1为什么等于2?”作为一个问题,没要求大家必须用数学的方法证明,其实只要说明为什么1+1=2就可以了,可以说这是定义,也可以说这是公理。

不过用反证法还是可以证明的:假设1+1不等于2,则数学就是一锅粥,凡是用到数学的地方都是一锅粥,人类社会就乱了套了,所以1+1必须等于2。

1+1=2看似简单,却对于人类认识世界有非同寻常的意义。

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就像一个小孩滚雪球的过程:第一步,小孩先要用双手捧一捧雪,这一捧雪就相当于人类对世界的感性认识。

第二步,小孩把手里的雪捏紧,成为一个小雪球,这个小雪球就相当于人类对感性认识进行加工,形成了概念。

于是就有了1。

第三步,小孩把雪球放在地上,发现雪球可以粘地上的雪,这就相当于人类的理性认识。

雪可以粘雪,相当于1+1=2。

第四步,小孩把粘了雪的雪球在雪地上滚一下,发现雪球粘雪后越来越大,这就相当于人类认识世界的高级阶段,可以进入良性循环了。

相当于2+1=3。

1,2,3可以排成一个最简单的数列,但是可以演绎至无穷。

有了1只是有了概念,有了1+1=2才有了数学,有了2+1=3才开始了数学的无穷变化。

物理学与1+1=2的关系人类认识世界的过程是一个由感性到理性,有已知到未知的过程。

一加一等于二的证明方法

一加一等于二的证明方法

一加一等于二的证明方法一加一等于二是数学中最基本的等式之一,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简单的算术运算。

那么,如何证明一加一等于二呢?要证明一加一等于二,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和定义。

在数学中,我们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数值,其中1和2就是两个最基本的数字。

1代表一个单位,2代表两个单位。

在数学中,加法是一种基本的数学运算,用于计算两个或多个数值的总和。

对于任何两个数a和b,我们可以使用加法运算符“+”来表示它们的和,如a+b。

接下来,我们将使用一种称为皮亚诺公理系统的数学逻辑来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皮亚诺公理系统是一种基于归纳推理的数学逻辑系统,它提供了一组公理和推理规则,用于证明数学命题。

其中,我们关注的是皮亚诺公理系统中与自然数相关的公理和规则。

我们需要定义自然数。

在皮亚诺公理系统中,自然数定义如下:1. 0是一个自然数。

2. 如果n是一个自然数,那么n的后继(即n+1)也是一个自然数。

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可以逐步构建自然数序列:0,1,2,3,4,...接下来,我们引入一些符号来简化表达。

我们用S(n)来表示n的后继,即n+1。

例如,S(0)表示1,S(S(0))表示2,依此类推。

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证明一加一等于二了。

根据自然数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公理:A1. 0是一个自然数。

A2. 如果n是一个自然数,那么n的后继(即n+1)也是一个自然数。

接下来,我们定义一个新的数m,它是1的后继,即m=S(1)。

根据皮亚诺公理系统的推理规则,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定理:T1. 1是一个自然数。

证明:根据公理A1,0是一个自然数。

根据公理A2,0的后继(即0+1)也是一个自然数。

因此,根据自然数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1是一个自然数。

T2. m是一个自然数。

证明:根据定理T1,1是一个自然数。

根据公理A2,1的后继(即1+1)也是一个自然数。

因此,根据自然数的定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m是一个自然数。

现在,我们可以使用定理T2来证明一加一等于二了。

1.2.11 数学诡证1=2 因式分解的应用

1.2.11  数学诡证1=2  因式分解的应用

1.2.11 因式分解的应用○.数学诡证1=2一. 数的计算例 9999×2222 +3333×3334=练习1.1000998999199899922⨯-+2. 712172)711171()7111711(22+----+3. 2999993999991999992222-+4. 一个自然数n 减去59后是一个完全平方数, n 加上30之后是另一个完全平方数,求n.二. 代数式求值例 当a ≠c 时,c ab a b 11-+=,求ab 的值.练习1. 若ac+bd =0,求ab(c 2+d 2)+cd(a 2+b 2)的值.2. 若aa 1+=-b, 求a 3-ab 2+a-b+1的值.3. 已知xy =1,x 2+y 2=2,求x 3+x 2y+xy 2+y 3的值.4. 若=-44222b a b a 1,求22229619b a b a +-的值.三. 解方程例 求xy+3x-2y =97的正整数解.练习1. 求方程xy+2x-y =21的所有整数解.2. 解方程:x 3-3x 2+4x-4=0.3. 若x2+xy+y=14,y2+xy+x=28,求x,y.4. 不论a为何值x3+(2a+1)x2+(a2+2a-1)x+a2-1=0都有一个相同的解,求这个解.四. 比较大小例比较(7-x)(3-x)(4-x2)与100的大小.练习1. 当a>2时,比较a3+2a2-a+3与a3+3a2-2a+1的大小.2. 若a<b<c<d,x=(a+b)(c+d),y=(a+c)(b+d).比较x与y的大小.3. 当x>2y时,比较x3-4x2y与2y3-5xy2的大小.五. 证明整数问题例求证:对于任意自然数,存在正整数m,使mn+4为合数.练习1.求证: 9952+9952·9962+9962是完全平方数.2. 求证: 对于任意自然数n(n>1),n4+4是合数.3. 求证: 四个连续整数相乘加1一定是完全平方数.六.三角形问题例若△ABC的三边是a,b,c满足a2-bc=b2-ca=c2-ab,试判断△ABC的形状.练习1. 若(a+b+c)2=3(ab+bc+ca),其中a,b,c是△ABC的三边,则△ABC是什么三角形?2. 已知a、b、c是三角形三边,求证:a2-b2-c2-2bc<0.3. 三角形三边a,b,c满足a2(b-c)+b2(c-a)+c2(a-b)=0, 判断△ABC的形状.。

有趣的数学——1=2的证明?

有趣的数学——1=2的证明?

有趣的数学——1=2的证明?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西奥妮·帕帕斯(TheoniPappas)的《发现数学——原来数学这么有趣》【何竖芬译】一书,自己对数学有了新的认识。

在自己从教二十多年的经历中,没多少同学感觉数学是有趣的,因此感觉自己有义务告诉同学们数学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数学本就是人们生活体验的结晶。

正如西奥妮·帕帕斯在序言中说道:想要体验数学的乐趣,你需要认识到数学不是孤立的学科,它就存在于我们周围的事物中,因此,不要让自己埋头于烦琐的运算,劳心费神,没完没了。

而且,很少有人抓住数学的真谛——它与我们的生活和周围环境是那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数学概念甚至与生俱来就存在于生命细胞的结构里。

本书通过描述数学在生活中的具体体现,旨在帮助你认识到数学与世界是密不可分的。

数学的乐趣与你第一次发现其他新鲜事物是相似的,它几乎是小孩子才有的一种好奇,而一旦体验到了,你就再也忘记不了——就如同你第一次透过显微镜观察到你以前所看不到的周围的事物一样,是那么地兴奋和快乐。

西奥妮·帕帕斯(TheoniPappas)是一位数学教师和顾问,1966年获伯克利加州大学学士学位,1967年获斯坦福大学硕士学位。

她致力于消除数学中的神秘感以及与此有关的优越感和恐惧感。

1=2的证明?推理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决定着我们吃东西、使用地图/买礼物,或者证明一个几何原理。

各种技能都是从解决问题中得来的。

推理的一点点纰漏都可能导致非常奇怪和荒唐的结果。

比如,如果你是计算机程序员,可能会很担心遗漏了哪个步骤,从而导致没完没了的错误循环。

我们是不是对自己的诠释、解答和证明感觉太有把握,从而发观不了什么问题?在数学中,用0来作为除数是一个普通的错误,是很稀奇古怪的计算,如同下面论证的1=2。

你能找出错误在哪里吗?感谢您的关注文章来源《发现数学——原来数学这么有趣》一书,若有侵权,敬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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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数学课各种好玩的东西。

于是就找到好多这个来分享一下。

当然不是我写的。

并且大部分的人好像只会去看第一个就不想看了。

而且大部分一般人都知道a-b=0不能约的。

所以大家可以跳过第一条来看。

还是可以开动脑子想想关于自我指涉例句之类的东西吧。

这篇关于数学上的悖论谬论的论证的文章是由北大中文系Matrix67所写,读来感觉很有意思,和大家一起分享,来一场头脑风暴。

1=2?史上最经典的“证明”设 a = b ,则a·b = a^2 ,等号两边同时减去b^2 就有a·b - b^2 = a^2 - b^2 。

注意,这个等式的左边可以提出一个b ,右边是一个平方差,于是有b·(a - b) = (a + b)(a - b) 。

约掉(a - b) 有 b = a + b 。

然而a = b ,因此 b = b + b ,也即b = 2b 。

约掉b ,得1 = 2 。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谬证了。

Ted Chiang 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Division by Zero 中写到:引用There is a well-known “proof” that demonstrates that one equals two. It begins with some definitions: “Let a = 1; let b = 1.” It ends with the conclusion “a = 2a,” that is, one equals two. Hidden inconspicuou sly in the middle is a division by zero, and at that point the proof has stepped off the brink, making all rules null and void. Permitting division by zero allows one to prove not only that one and two are equal, but that any two numbers at all—real or imaginary, rational or irrational—are equal.这个证明的问题所在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等号两边是不能同时除以 a - b 的,因为我们假设了a = b ,也就是说 a - b 是等于0 的。

无穷级数的力量(1)小学时,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下面这个式子等于多少?1 + (-1) + 1 + (-1) + 1 + (-1) + …一方面:1 + (-1) + 1 + (-1) + 1 + (-1) + …= [1 + (-1)] + [1 + (-1)] + [1 + (-1)] + …= 0 + 0 + 0 + …= 0另一方面:1 + (-1) + 1 + (-1) + 1 + (-1) + …= 1 + [(-1) + 1] + [(-1) + 1] + [(-1) + …= 1 + 0 + 0 + 0 + …= 1这岂不是说明0 = 1 吗?后来我又知道了,这个式子还可以等于1/2 。

不妨设S = 1 + (-1) + 1 + (-1) + … ,于是有S = 1 - S ,解得S = 1/2 。

学习了微积分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这个无穷级数是发散的,它没有一个所谓的“和”。

无穷个数相加的结果是多少,这个是需要定义的。

无穷级数的力量(2)同样的戏法可以变出更多不可思议的东西。

例如,令x = 1 + 2 + 4 + 8 + 16 + …则有:2x = 2 + 4 + 8 + 16 + …于是:2x - x = x = (2 + 4 + 8 + 16 + …) - (1 + 2 + 4 + 8 + 16 + …) = -1也就是说:1 +2 + 4 + 8 + 16 + … = -1平方根的阴谋(1)定理:所有数都相等。

证明:取任意两个数a 和b ,令t = a + b 。

于是,a +b = t(a + b)(a - b) = t(a - b)a^2 - b^2 = t·a - t·ba^2 - t·a = b^2 - t·ba^2 - t·a + (t^2)/4 = b^2 - t·b + (t^2)/4(a - t/2)^2 = (b - t/2)^2a - t/2 =b - t/2a = b怎么回事儿?问题出在倒数第二行。

永远记住,x^2 = y^2 并不能推出x = y ,只能推出x = ±y 。

平方根的阴谋(2)1 = √1 = √(-1)(-1) = √-1·√-1 = -1嗯?只有x 、y 都是正数时,√x·y = √x·√y 才是成立的。

-1 的平方根有两个,i 和-i 。

√(-1)(-1) 展开后应该写作i·(-i) ,它正好等于1 。

复数才是王道考虑方程x^2 + x + 1 = 0移项有x^2 = - x - 1等式两边同时除以x ,有x = - 1 - 1/x把上式代入原式中,有x^2 + (-1 - 1/x) + 1 = 0即x^2 - 1/x = 0即x^3 = 1也就是说x = 1。

把x = 1 代回原式,得到1^2 + 1 + 1 = 0 。

也就是说,3 = 0 ,嘿嘿!其实,x = 1 并不是方程x^2 + x + 1 = 0 的解。

在实数范围内,方程x^2 + x + 1 = 0 是没有解的,但在复数范围内有两个解。

另一方面,x = 1 只是x^3 = 1 的其中一个解。

x^3 = 1 其实一共有三个解,只不过另外两个解是复数范围内的。

考虑方程x^3 - 1 = (x - 1)(x^2 + x + 1) = 0 ,容易看出x^3 = 1 的两个复数解正好就是x^2 + x + 1 的两个解。

因此,x^2 + x + 1 = 0 与x^3 = 1 同时成立并无矛盾。

注意,一旦引入复数后,这个谬论才有了一个完整而漂亮的解释。

或许这也说明了引入复数概念的必要性吧。

颇具喜剧色彩的错误众所周知,1 +2 +3 + … + n = n(n+1) / 2让我们用n - 1 去替换n ,可得1 +2 +3 + … + (n-1) = (n-1)n / 2等式两边同时加1 ,得:1 +2 +3 + … + n = (n-1)n / 2 + 1也就是n(n+1) / 2 = (n-1)n / 2 + 1展开后有n^2 / 2 + n / 2 = n^2 / 2 - n / 2 + 1可以看到n = 1 是这个方程的唯一解。

也就是说⋯⋯1 + 2 + 3 + … + n = n(n+1) / 2 仅在n = 1 时才成立!这个推理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非常隐蔽而搞笑的错误。

等式两边同时加 1 后,等式左边得到的应该是1 +2 +3 + … + (n-2) + (n-1) + 11 块钱等于1 分钱?我要用数学的力量掏空你的钱包!请看:1 元= 100 分= (10 分)^2 = (0.1 元)^2 = 0.01 元= 1 分用这个来骗小孩子们简直是屡试不爽,因为小学(甚至中学)教育忽视了一个很重要的思想:单位也是要参与运算的。

事实上,“100 分= (10 分)^2” 是不成立的,“10 分” 的平方应该是“100 平方分” ,正如“10 米” 的平方是“100 平方米” 一样。

数学归纳法的杯具(1)下面这个“证明”是由数学家George Pólya 给出的:任意给定n 匹马,可以证明这n 匹马的颜色都相同。

对n 施归纳:首先,当n = 1 时命题显然成立。

若命题对n = k 成立,则考虑n = k + 1 的情形:由于{#1, #2, …, #k} 这k 匹马的颜色相同,{#2, #3, …, #k+1 } 这k 匹马也相同,而这两组马是有重叠的,可知这k+1 匹马的颜色也都相同了。

这个证明错在,从n = 1 推不出n = 2 ,虽然当n 更大的时候,这个归纳是正确的。

这是数学归纳法出错的一个比较奇特的例子:基础情形和归纳推理都没啥问题,偏偏卡在归纳过程中的某一步上。

数学归纳法的杯具(2)下面,我来给大家证明,所有正整数都相等。

为了证明这一点,只需要说明对于任意两个正整数a 、b ,都有a = b 。

为了证明这一点,只需要说明对于所有正整数n ,如果max(a, b) = n ,那么 a = b 。

我们对n 施归纳。

当n = 1 时,由于a 、b 都是正整数,因此 a 、b 必须都等于 1 ,所以说 a = b 。

若当n = k 时命题也成立,现在假设max(a, b) = k + 1 。

则max(a - 1, b - 1) = k ,由归纳假设知a - 1 = b - 1 ,即a = b 。

这个问题出在,a - 1 或者 b - 1 有可能不是正整数了,因此不能套用归纳假设。

所有三角形都是等腰三角形别以为谬证都是隐藏在数字和字母之中的。

下面就是一个经典的几何谬论。

画一个任意三角形ABC 。

下面我将证明,AB = AC ,从而说明所有三角形都是等腰三角形。

令BC 的中垂线与∠A 的角平分线交于点P 。

过P 作AB 、AC 的垂线,垂足分别是 E 、F 。

由于AP 是角平分线,因此P 到两边的距离相等,即PE = PF 。

于是,由AAS 可知△APE ≌△APF 。

由于DP 是中垂线,因此P 到B 、C 的距离相等,由SSS 可知△BPD ≌△CPD 。

另外,由于PE = PF ,PB = PC ,且∠BEP = ∠CFP = 90° ,由HL 可知△BEP ≌△CFP 。

现在,由第一对全等三角形知AE = AF ,由最后一对全等三角形知BE = CF ,因此AE + BE = AF + CF ,即AB = AC 。

这个证明过程其实字字据理,并无破绽。

证明的问题出在一个你完全没有意识到的地方——这个图形就是错的!事实上,BC 的中垂线与∠A 的角平分线不可能交于三角形的内部。

我们可以证明,P 点总是落在△ABC 的外接圆上。

如图,P 是BC 的中垂线与外接圆的交点,显然P 就是弧BC 的中点,即弧BP = 弧PC 。

因此,∠BAP = ∠CAP ,换句话说P 恰好就在∠A 的角平分线上。

P 在△ABC 外的话,会对我们的证明产生什么影响呢?你会发现,垂足的位置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 F 跑到AC 外面去了!也就是说,结论AE + BE = AF + CF 并不错,只是AF + CF 并不等于AC 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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