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G桩清包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业住宅小区CFG桩

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签约地点:

2014年9月

小区CFG桩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CFG桩工程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规模:CFG桩施工,桩长:米,桩径:400mm,数量:根,总长约米。采用C25混泥土灌注。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方式

2.1承包内容:楼施工图纸内的CFG桩工程施工。

2.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承包方式。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承包综合单价

3.1合同价款:(设计桩长+保护桩长)×桩数×承包单价计算。

3.2承包综合单价:经甲乙双方同意承包综合单价按元/米。承包综合单价包括:成孔,桩体砼灌注、现场泥浆的就地清理、2次机械进出场费,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进度的确认与付款

4.1工程款支付应与阶段性工程进度挂钩,

4.2工程付款:机械进场后甲方支付乙方2万元,当每栋楼CFG桩完工时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量的90%,第二次,当相对应楼号桩基检测完毕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五条甲方的工作与责任

5.1甲方委派先生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

5.2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5.3甲方应在开工前将地块界限内的水、电接口和总排水口移交乙方并提供给乙方临时生活场地。

5.4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5.5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现场签证等5.6如乙方不按协议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验收并同意后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7为保证机械安全进出基坑,甲方负责提供基坑边的坡道,坡道宽度不小于8米,坡度不大于15度,并保证通畅。如现场不具备机械进出基坑,需借助大型起吊设备的,则费用由甲方承担。

5.8甲方提供本工程所需商品砼到现场,并保证连续施工。

5.9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没有清除干净的旧房基础、设备基础、大块孤石、地下管线、不明

空洞等障碍物或地质原因造成的塌孔,导致无法施工由乙方提供出具施工方案并实施,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如因上述原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5.10甲方负责解决扰民问题,如出现扰民,大风,大雨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则工期顺延。

5.11因设计变更或水电供应不足导致及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停工的,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赔偿乙方误工,机械停置费2000元/天。

第六条乙方的工作与责任

6.1乙方委托先生为驻施工现场代表,并行使协议约定的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职责。

6.2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

6.3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安排施工需要的照明和其他安全措施,本项目生活配套临时设施地点由甲方指定。

6.4全面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和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工作,创建文明施工工地及标准化管理。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第七条工期

7.1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书面开工令之日为开工日期。

7.2竣工日期:自开工日期起至第天

7.3在施工过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如:雨、雪、地震等造成的延期则工期顺延,因图纸进行重大修改,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则工期顺延。

第八条工程质量等级及标准

8.1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安徽省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规定。合格率应达到规范要求内。

8.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必须按照淮北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布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协调,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由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协议解除

10.1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0.2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工程停建或工程设计修改后相应承包项目不存在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10.3协议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1.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完成桩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完成、工程款支付完毕即告终止。

11.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协议份数

12.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