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制度
座谈会应当围绕行政决策的主题 展开讨论,鼓励参与者积极发表
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的结果应当进行总结和分 析,作为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
公示和公告
公示和公告是行政决策过程中向公众公 开相关信息的方式,以便公众了解行政 决策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公示和公告应当在政府官方网站、媒体、公 共场所等渠道进行,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 相关信息。
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的,可以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规定为公众参与行 政决策提供了司法解释依据。
要点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 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 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 的。”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司 法解释要求。
实践现状
目前,我国已经开展了一系列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实践,如听证会、公示制度 、公民投票等。这些实践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参与感和获得 感。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城市规划项目公示制度
案例二
某重大建设项目听证会
案例三
某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投票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改进方向
完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电子政务是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 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法规要求。
司法解释依据
要点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 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 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
浅谈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章公 众参 与部分规定 了重大行政决 策可采取公示 、调 查、 座谈 、论证、听证等形式听取公众提 推 进 依 法 治 国若 干 重 大 问题 的决 定 [ E B / O L ] ( 2 0 1 4 — 1 O 一 2 8 ) [ 2 O 1 6 - 5 — 1 9 ] .h t t p : / / w w w . g o v . c n /
77 1 9 4 6 3. ht m。 z h e n g c e / 2 0 1 4 一 l O / 2 8 / c o n t e n t2
・
5 6 ・
为足 以代表民意,因而具有正 当性 。而行政机关并非 民选 机关 ,因此,当其作出对公众生活产生极大影响 的行政决 策时 ,缺乏一定 的正当性 , 没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通过公 众参与将 民意输入行政决策过程 中,有利于赋予行政决策
正 当性。 3 . 效益性需求
能得到很好 的实施。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基础
( 一) 公 众参与行政决策 的理论基 础 公 众参与行政 决策不仅是公 众参与政治生活 的需要 , 更是 由 行政决策本身的性质所决定 的 : 1 . 行政决策本身性质 的影响 所谓行政 决策 , 是指具有法定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或有合法权限的政府官员为了实现行政 目 标 ,依据既定的 政策和法律 , 对面临要解决 的问题 , 拟定并选择活动方案 , 作出决策 的行为② 。行政决策具有以下特点 : ( 1 ) 高度 的利益衡量性 。首先 ,行政决策的主体 是进 行公共管理的行政 机关 , 其 主要 内容涉及对公共利益的调
【 关 键 词 】行政 决策 ; 公众参 与 ; 听证 制度
【 中图分 类号 】C9 3 4 【 文献标识码 】A 【 文 章编号 】1 0 0 9 - - -9 3 5 2( 2 0 1 6)0 6 —O 0 5 6 一O 4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形式
中以何种形式引进公 众参与, 而为行政主体在行政 决策 中引入公众参与提供 实用的理论 指导。 从
关键词 : 众参与 行政决策 公 公众参与形促 进 政 府 科 学 民 主 决 策 的 理 念 和 一 项 在 具 体 的行 政 决 策 中 约 束 行 政 主 体 权 力 的 程 序
目前 学 术 界 和 大 众 媒 体 中 出 现 的许 多 对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的批 评 正 是 由 于 没 有 认 识 到 参 与 形 式 与 参 与 类 型 之 间 的 对 应 关 系 , 而 对 参 与 形 式 的 评 价 也 失 去 了 准 因
论行 政 决策 中的公 众参 与形 式
不 同 而 已 。 国法 律 所 规 定 的 听 证 会 、 谈 会 、 证 会 、 我 座 论
套 系统 的理论 告诉政府 究竟如何在 行政决策 中引入公
众参 与 。 本文 正是出于这样 的考虑 。 试图将公众 参与理
论 向前 推 进 一 步 , 建 公 众 参 与 的形 式 理 论 。 者 将 以 构 笔
书面 听取 意见等都 是公众参 与的形式 , 而不是类 型 。 公
众 参 与 的 类 型 和 形 式 之 问 的 区 别 , 内 容 和 形 式 的 区 是
别。 内容不 同于形式 , 每种参 与类型 的内涵及特点从 本 质 上界定 了公众参 与行 政决 策的具体 内容 , 而参与形式
只是公众 参 与决策 的具 体方式 方 法 。 内容 又 决 定 着 形
我 国现 行 立 法 中所 规 定 的 公 众 参 与 形 式 为 基 础 , 合 公 结 众 参 与 实 践 进 行 分 析 . 从 理 论 的 高 度 提 炼 出一 套 公 众 并
参与 的形式模 型。 该理论 模型 旨在为行政主体决定在不 同的行政 决策 中如 何适用不 同形 式 的公众 参与提供 一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
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研究作者:吴聪聪来源:《法制博览》2018年第01期摘要:我国目前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存在许多问题,如参与意识不足、参与形式化、参与机制不健全等,本文从分析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问题出发,提出改善这些问题的措施,包括增强公众的权利意识、完善代表机制的产生构建交涉性参与过程、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相关机制三个方面。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意见回应机制;代表机制中图分类号:D630;D621.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02-0221-01一、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一)参与意识不足一方面,封建社会长期历史积淀所形成的道德伦理观念以及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命令——服从”的思维模式,导致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对参与行政决策持一种冷漠态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另一方面,部分公民对公众参与持一种怀疑态度,认为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只是走走过场,走走形式,政府根本不会采纳自己的建议,所以参不参与其实根本无关紧要。
(二)参与形式化1.参与主体形式化。
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公众参与主体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根据利益相关性原则将公众界定为“利害关系人”,但利害关系人包括那些人,范围有多大,全凭决策者掌握,这种情况下公众参与往往以“公众代表”的形式参与,比如,听证代表、座谈会代表等,现实结果往往是“代表”什么也不代表。
①2.参与过程形式化。
参与的过程应当是一个不断沟通、辩论的过程,否则就沦为形式。
但是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
由于我国的听证会的会期通常很短,时间有限,因此在听证会上,主要以单方陈述为主,缺乏沟通与辩驳。
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们难以充分论述自己的意见来主张自己的利益,而且难以形成统一有针对性的意见,最终导致行政机关对公众参与形成的意见不予考虑,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三)参与机制不健全1.欠缺完善的意见回应机制。
我国现有法律未建立公众意见反馈机制,因此,对听取的公众意见采纳与否,不采纳的是否应说明理由、如何说明理由等均缺乏必要的约束性具体规定。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宪政价值及其实现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宪政价值及其实现摘要: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是公众参与得以存在的正当性基础,从民主理论出发,强化公众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机制,对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有有利于落实宪法规定的民主政治、有利于平衡与整合社会公众的不同利益、有利于公民教育和法治意识的提升和实现具体决策的科学化的重要价值。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实施需要制度上的配合,专门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法律在内容框架上,应当主要解决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参与效力等问题。
关键词: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宪政价值;实现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9-0153-02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构成公众参与的正当性基础。
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和第3款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有鉴于民主过程的本质就是参与决策[1],民主的正当性支撑着行政参与的正当性,因之,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彰显出民主的本质在于协商而非投票[2]。
只有让公众参与到与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行政过程中,才能真正体现出作为个体的人民的民主权利。
从民主的相关理论出发,强化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主体地位,对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具有重要价值:第一,有利于落实宪法规定的民主政治。
政府行使行政权,是人民与主权的媒介,其目的在沟通及执行人民的意志。
政府决策要响应人民的需求,获得人民的支持是决策成败之关键。
因此,行政决策既要符合多数人的期望,也要保障少数人和弱势群体权益。
在行政决策议题的设定、计划方案的规划拟订、及政策执行时,能广纳社会大众意见,实现民主决策,体现民主政治要求,是行政决策的重要基础。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指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或以代表方式,以不同的方式和形式,以制度化的途径介入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的形成过程。
公众(publics)是指对某项社会议题持有类似意见,而集结起来采取行动的一群没有完整组织结构利害关系人。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以广州番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为个案
担心 臭味 、 灰尘等外 , 最主要 的是担心 焚烧 垃圾时 产生 的二恶英 , 对身 体健 康造 成影 响 。在 民众 和媒 体 的质疑 下 ,随着 事态 的发
现 代政 府 行政决 策在 本质 上是 政府代 表 社会公 众意 思对 社
展, 此事 现 已经成 为 了一 个全 国瞩 目的 公共 决策事件 , 甚至 被看 会 发展 做 出的分 析和 抉择 。根据 美 国学者 查 尔斯 ・ 林德 布罗姆
们 的质 疑 ?这些 问题 的本 质就 是公 众参 与 。所 以对于 行政 决策 术 过程 。 也就 是说 , ” 行政 决策 的过程 是一 个利益 抉择 的过程 。 中 和 公众 参 与的 关系 , 我们 认 为有 以下几个 问题 : 行政 决策何 以需 国 3 年 来 的改革 开放 , 成 了社会利 益 的 日益 分化 , 利益驱 0 促 受 要 公众 参 与 ?行 政 决策如 何运 用公 众参 与 ?如 何 改善 与加 强行 动 , 同的利益主 体为 了追 求有 利于 自己利益 的结果而展 开激励 不
出 , 刻引来 了公众 强烈 的讨 论 , 别是住 在选址 附近 的居 民, 立 特 强 够解释 的 , 是理论 界提 出 了公众 参与模 式 , 于 希望 能够帮 助行 政
烈 反对这 个项 目的上 马 。 民之 所 以反对 建垃圾 焚烧 发 电厂 , 居 除 法治走 出所 谓 的“ 合法性 困境” 。 ( ) 三 本质 原 因
二、 行政 决策 何 以需要公 众参 与 在 行政法 学视野 下 , 行政 决策是指 行政机 关作 出重要 、 重大 决定 的行为 。 具体来说 , 具有 普遍 约束 力 的决定 以及 行政机 关在 行 政管 理过 程中
针 对特 定对象 、 定事件 、 定 问题所作 出 的具 有重要 意义 的决 相 关或者涉及 公共利益 的重 大问题 , 特 特 以提供信 息、 表达 意 见、 发表 阐述利益 诉求等方式参 与决策过程 , 并进而提 升行政 决策 的 定 。行政 决策作 为政府实 现其耳 能的新 的行政 方式 的代表 , j J 理应 评论 、
论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
o u ou r e o rtz fo , r es fo rc nty Sd m c aia n p oc s. i
K yw rsAd iirted cin m kn ; ul atiao D mo r y e dd : m nsav eio - a ig P b c rc t e ca ti s i p ip i c
发挥作用。因此, 有必要 通过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 的阻碍因素进行分析 , 完善相关机制 , 而营造良好的社会参与氛围 。 从 提高 政
府 的 穗 策 水 乎 促 进 裟 目 的 晟 i 化 发 展 策
公_ 与 众参
民i
O n the adm i s ̄ a ̄ve ni r i deci ons =publ si ot i parcci : c -i pati ' on
n c say E nay e t a res; ubi rii to i d ni rtv e i o e esr O a l z he b rir t p lcpatcpa n n a mi s aie d cs n-m a i nd i p o O i t i k ng a m r t e r ltd m e ha s ,钛 镐 h eae c nims 0 t r ae a g d s cey atcpai g am o p r,a m p o h e e fg e m e t d cson-ma i g,_ o o e t e d veo m e O c e t oo o it p rii tn t s he e nd i r ve t e lv lo ov r n n e ii k n lr m t h e l p nt p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力度,以促进社会民主化进程。
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是指政府在制定和实施政策、项目等方面,主动邀请和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公众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认知程度、参与意愿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为政府提供参考,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落实。
二、调研方法本调研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共发放问卷500份,有效回收问卷480份,有效回收率达96%。
问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程度、是否参与过行政决策、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感受和建议等。
三、调研结果1. 关于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程度:根据调查结果,约有62%的被调查者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有所了解,主要通过媒体报道和社交网络等途径获取信息。
但同时也有38%的被调查者对此并不了解。
2. 是否参与过行政决策:调查结果显示,约有35%的被调查者参与过行政决策,其中大部分是通过公众听证会、征求意见等形式参与。
但同时约有65%的被调查者表示并没有参与过行政决策。
3. 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调查结果显示,约有82%的被调查者表示有参与行政决策的意愿,认为自己是行政决策的主体,应该有权利和义务参与其中。
其中,80%的被调查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可以提高决策合理性和公正性。
4. 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感受和建议: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过行政决策的被调查者普遍表示,他们的声音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被纳入了决策过程中。
但对于没有参与过行政决策的被调查者来说,他们表示希望政府能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让公众能更加方便地参与行政决策,同时也希望政府能更加透明和公开。
四、调研结论通过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调研,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公众对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的认知程度相对较低,政府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了解。
2. 虽然有一部分公众参与了行政决策,但参与率仍然较低,政府需要加强公众参与的机制建设,提供多样化的参与形式,吸引更多公众参与其中。
重大行政决策之公众参与制度
重大行政决策之公众参与制度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的研究有着深厚的政策背景。
2004年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首次提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程序,指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各界意见”。
2010年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把“公众参与”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尤其是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把“公众参与”正式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法定程序的第一步程序。
同时,近年来,在与这些政策性宣示遥相呼应的行政立法与行政实践中,地方各级政府及部门纷纷制定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的各类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形式多样的听证会、论证会等等的公众参与模式也已然成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常态风景。
公众参与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是不言而喻,也是达成共识的。
然而实践中,公众参与制度不仅没有充分发挥其价值功能,甚至还屡屡被虚置。
公众参与制度的有效性为什么会大打折扣呢?为了防止割裂地看待程序设置问题,制度的不完善应该首先探究其理论基础。
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
尽管行政决策概念本身处于一个行政法学的模糊地带,“重大”又是一个典型的不确定法律概念,但“重大”的界定标准还是要尽可能客观化、标准化,尽可能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
其次,研究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一个跨学科、综合性的命题,概括起来,其基础理论主要包括正当程序、人民主权和协商民主三个方面,其中体现了民主国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等基本的行政法原则。
再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公众参与制度对于解决现代风险社会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信任危机,以及追求政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具有积极的价值功能,这种功能可以概括为公民教育与学习功能、民主训练与表达功能、正当合法化功能、共同体整合功能以及风险治理功能等五种功能。
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基本理论做一个提纲挈领的概述之后,更为重要的是对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进行类型化的研究。
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
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一、本文概述《当代中国行政中的公众参与研究》一文旨在深入探索与分析在中国现行行政体制下,公众参与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面临的挑战。
本文旨在揭示公众参与行政活动的实践路径,理解其对行政决策、执行和政策评估的影响,也试图揭示公众参与如何塑造当代中国的行政生态。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公众参与行政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扩大。
公众参与不仅体现在传统的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上,更通过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新型渠道,广泛参与到行政决策的各个环节。
然而,公众参与行政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参与渠道不畅、参与能力不均、参与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本文首先回顾了公众参与行政的理论基础,包括公民权利理论、参与式民主理论等,以此作为分析公众参与行政活动的理论框架。
本文通过对中国行政实践中公众参与的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揭示了公众参与行政的实际运作情况。
本文还就公众参与行政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并提出了完善公众参与行政的对策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为提升公众参与行政的能力,优化公众参与行政的环境,推动公众参与行政的制度化、规范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也希望借此推动中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公众参与的基本理论公众参与,也被称为公民参与或公共参与,指的是公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和公共事务管理的各种活动。
这种参与形式不仅仅限于投票,更涵盖了众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自发的努力,以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
在行政学中,公众参与被视为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要素,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原则。
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直接民主理论,但在现代,随着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公众参与逐渐发展成为民主行政的重要内容。
在这一进程中,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论为公众参与提供了理论支撑。
社会契约论认为,公民与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契约关系,公民有义务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同时也有权利对政府的决策提出质疑和建议。
关于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机制的调查报告(王丹)
关于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的调查报告一、调查目的行政决策是具有行政管理权的决策机关根据其掌握的行政管理权限,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制定行政计划并确定行政管理方案做出行政决策的过程。
行政决策往往会对公众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为了促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符合公众的利益,都在行政决策中引进公民参与制度,我国为了促进政府转型的成功,保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也形成了公民参与行政决策的制度,但是现有的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不利于我国行政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本文以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相关基础理论为基础,对相关理论展开论述,阐述我国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现状,从制度、机制和方法等多个方面来分析我国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的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二、调查内容在行政法学视野下,行政决策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重大决定的行为。
具体来说,行政决策将形成政府的方针、政策、规定、规划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特定事件、特定问题所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决定。
行政决策作为政府实现其职能的新的行政方式的代表,理应受到更多的关注。
现代政府行政决策在本质上是政府代表社会公众意思对社会发展做出的分析和抉择。
根据美国学者查尔斯•林德布罗姆的观点:“以抉择的逻辑为核心的政策制定过程可以看成是各种政治力量展开权力斗争的过程,亦即一个政治过程而非单纯的技术过程。
”也就是说,行政决策的过程是一个利益抉择的过程。
中国30年来的改革开放,促成了社会利益的日益分化,受利益驱动,不同的利益主体为了追求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结果而展开激励的竞争和博弈。
要完全顾及到所有人的利益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所要做的只能是照顾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即以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为决策制定的出发点。
三、调查问题我国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的做法结合众上至下形成了一套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习惯做法,建立了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机制、方式和方法、参与的领域,从现有的实施情况来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存在一定的问题。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
论行政决策中的公民参与作者:武霞来源:《智富时代》2018年第02期【摘要】本文以厦门PX项目事件这一政府与公民互动的经典案例为实证,分析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民参与问题。
首先,对行政决策和公民参与的概念做出阐释。
然后,回顾厦门PX 项目事件的整个经过,分析这一地方行政决策中公民参与的若干有代表性的特征。
最后指出公民参与要在行政决策中发挥实质性作用。
【关键词】行政决策;公民参与;厦门PX项目事件一、行政决策与公民参与(一)行政决策决策是人们就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行动方案进行抉择的过程。
行政决策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国家行政事务时,为了达到预定的目标,根据一定的情况和条件,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的分析主客观条件,在掌握大量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对所要解决的问题或处理的事务,做出决定的过程。
行政决策是决策的一种,但由于它是行政主体做出的,因此具有不同于其他决策的特点,包括其主体的特定性、客体的广泛性、决策依据的法定性和效力的权威性。
(二)公民参与从狭义上讲,公民参与是指在代议制民主中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投票选举的过程,即由公众参与选出代议制机构及人员的过程。
从广义上讲,公民参与除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外,还必须包括所有关心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管理的人的参与,要有推动决策过程的行动。
在实际的活动中,泛指普通民众为主体参与,推动社会决策和活动实施。
俞可平教授曾说,公民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公共生活的一切活动”。
公民参与的领域大致分为三个层面,分别是立法层面的公民参与、行政决策层面的公民参与和社会层面的公民参与。
二、案例概述——厦门PX项目建设(一)项目背景1.项目介绍PX项目是台资企业腾龙芳烃有限公司投资的对二甲苯(PX)化工项目,选址于厦门市海沧台商投资区,是福建省对外合作重点工程,预期总投资额108亿元人民币,投产后每年工业产值可达800亿元人民币。
PX项目2004年2月获得国务院批准立项,2006年7月项目申请报告获国家发改委核准通过,此后,征地拆迁和筹备施工等迅速展开。
探讨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与合法性问题
探讨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与合法性问题公众参与是指政府制定政策、规划或决策时主动征求并接纳公众的意见、建议,以促进民意的表达与民众利益的充分保障。
在当代社会,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民主政治和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能够促进政策的科学合理性,还能够增强政府的合法性,缓解社会冲突,提升决策的可持续性。
然而,在我国的行政决策过程中,公众参与与合法性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重点探讨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问题及其影响,以及如何提升决策的合法性。
一、我国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问题1.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公众参与的制度安排较为单一,公众参与的途径有限。
我国政府仍然集权,公众对政策制定的参与权力有限,很多政策的制定与公众参与权利存在较大的隔阂。
2.信息不对称。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政府通常掌握着大量的信息资源,而公众对于政府的决策信息了解有限。
这导致公众参与的不平等性,使得公众的意见很难得到充分考虑,决策结果可能不符合公众的预期。
3.公众参与的权利保障不足。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对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还不完善,公众在行政决策中的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
一些公众参与问题在法律上没有得到明确规定,使得公众很难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
4.公众参与过程中的难题。
公众参与需要公众的主动参与与政府的积极配合,但是现实中存在着公众参与的动力不足与政府对参与的抵制态度。
同时,公众参与的过程往往复杂而漫长,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与专业知识,公众参与的难度较大。
二、公众参与与合法性的互动关系公众参与是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种权利与手段,而决策的合法性是行政决策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属性。
公众参与与决策合法性之间存在着紧密的互动关系,公众参与可以提升决策的合法性,而决策的合法性也为公众参与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1.公众参与的提升决策的合法性公众参与能够提升决策的合法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论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
论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作者:雷传龙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10期作者简介:雷传龙(1988-),男,山东聊城阳谷人,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北京市泽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摘要】行政立法是一项与民众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增加该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具有十分积极的实践意义,同时也对法治理念的核心理念:以人为本的实现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该制度实践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阻碍,本文试图通过针对这些问题加以阐述,同时提出相对应的举措,来使得该制度更加完善,更好的保障民众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秩序。
【关键词】行政效率;公开性;防止权力滥用作为一个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法治理念的核心就是以人民利益为根本,而人民利益的保障中,很大一个因素就是公众参与性,即人民能否真正的成为管理国家的主人。
我国规定民众行使权利的方式主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但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一定程度上,只是人民选举出的代表在行使权利,虽然这是民众行使权利的一种形式,但不能成为唯一的形式,因此,此时公众在各项立法中的参与性也成为了衡量民众利益实现的重要标尺。
而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公众参与主要体现在行政立法过程中,毕竟像民法、刑法这类的部门法的立法活动,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基础才能够加以立法,而行政立法活动,一方面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增加民众的公众参与能够使其更加贴近人民生活、保障人民利益;另一方面,虽然行政立法也需要专业知识的储备,但是由于行政执法的对象主要就是民众,所以法规中的许多内容,民众接触起来比较熟悉,因此,增加公众的参与程度,非常有必要。
一、民众参与到行政立法中的具体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公众参与有利于保障社会公正和提高立法水平公众参与不是个别人的参与,而是秉承公众自愿的原则,通过召开听证会等方式,随机的让不同的职业、文化背景的公众参与,避免了代表制民主的不全面性,不会造成“不均衡的民主”的现象,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正。
对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的民主反思
称可起 到“ 削峰填谷” 、 穷; 《 物权 法》 《 政府 信息 公开 条例》 《 国家赔 偿法 》 等法 律法规 的制 说运用价格 杠杆调节 客运市场 的供求 关系 , 定、 修 改采 用 公开 征集意 见 的方 式也 日渐 普遍 。 分流 旅客 作用 。而 消 费者和 学者 则站在 旅客 立场 质疑 方案 。新 与此 同时 , 各 种论述 公众 参与对 提高 行政 决策 民主性 的文章 疆代表 张晓青 称“ 指 导价” 不 适宜新疆 ; 齐虹代 表作 为成才旅 游职
也层 出不 穷 。 笔者 不禁 疑惑 : 何 为 民主 ?以公众 参 与为 代表 的参 业学 校教师 认 为 , “ 削峰 填谷 ” 同“ 假 日经 济” 、 扩 大 内需相违 背 。 与 式 民主 和 以人 民代 表投 票表 决 为代表 的代议 制 民主 有什 么区
别?
中 国政法 大学教 授王 卫 国为学 生请命 , 称 学生享 受火 车票 半价 , 毛泽 东时代 就有 , 应 予坚持 …… 通 过分 析参 加听 证会 的代表 名单 , 我 们发 现 , 经营 者代表 7 人, 与 些相对 , 消 费者代 表仅 J 2 人。 实例二 : 降低 手机 漫游 费听证 会 新 浪科 技讯0 , 此 次听 证会 由国家 发改委 和信 产部主 导 。知 案 的专 家就 被集 中在一 家宾馆 , 不 允许 离开 。1月 2 1日, 国家 发 改委 的 官员连续 召集听 证代表 和指定参 会记者 开会 , 实际上就 是
养公 民的政 治兴趣 和提 高 公 民的政 治能 力有着 重 要作 用 。 “ 行政 法上 所讲 的公众 参与是 指行 政权力所 指 向的或受 行政
权力 影响 的公 民、 法人 和其 它组织 , 依照 法律 的规定 , 单独或 群体 整 的听证 会—— “ 武夷 山风 景区 门票价 格调 整听 证会” 在 武夷 山 地参 与到 行政 权 力运作 的过 程 中 , 表达 其利 益和 愿望 , 并对 行政 召开 。 来 自省 内 l 9名消 费者 、 专家、 经营 者代表 大 多赞成 调价建
25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类型初探_付宇程
施与追踪。 首先, 在提出问题阶段, 公众 方案的试点、
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政府判 断 待 决 策 的 社 会 问 题。 第 二, 在确立目标阶段, 公众提供的信息可以帮助行政主体 判断什么样的决策目标将有利于公众的利益 。 第三, 在 备选方案的提出、 评估和选优阶段, 公众可以提供信息帮 助评估每个备选方案的实用价值从而选出更优方案, 还 根据实 可以增加行政主体没有想到的备选方案。 第四, 践的结果对决策方案进行反复的修改, 这个过程也是决 策的重要环节。 在这个阶段, 公众可以提供决策方案在 实践中的实施状况信息, 帮助行政主体完善决策。 信息 供给型的公众参与存在于行政决策的各个阶段。 信息供给型公众参与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两条: 第一, 参与成本最小原则。 由于信息供给型的公众参与 并没有赋予公众参与决定决策目标的权力, 因此, 在参与 程序的设计上一定要保证将公众的参与成本降至最低, 以保证公众经过成本收益的计算之后仍然会选择参与。 第二, 参与人数最大化原则。 由于信息供给型的公众参 参与人数越多, 提供的信息越多, 将 与的核心在于信息, 更有助于行政主体做出一项成功的决策。 ( 二) 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 在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中, 公众参与到决策过程中 所发挥的主要功能是表达个人的价值偏好。 决策目标的 确立是通过公众彼此之间, 以及公众与政府之间的价值 偏好聚合完成的, 并非由行政主体单方确定的。 因此, 行 — —垄断 ” 结构, 决策权也不是 政决策体制不再是“知识— 由行政主体单独享有的, 而是由政府与公众共享。 价值聚合型公众参与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 充分讨 “公意” 论原则。在 的形成过程中卢梭曾特别强调公民之 间的充分讨论。不同主体之间的价值偏好如果想要产生 聚合, 就需要一个相互讨论 的 过 程, 只有经过充分的讨
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比较研究
关键词 : 政决策 ; 行 公权力 ; 听证 制度; 公众参与
中图 分 类 号 :92 D 1 文献标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09—19 (0 1O ~ 0 7 4 10 80 2 1) 1 0 3 —0
一
、
行政决策的含义及行政决策公众参 与机制
城市房 屋拆迁 、 村 土 地 征用 的补 偿安 置方 式 和 农 标 准 、 能对 生态 环境 、 可 城市 功能 造成重 大影响 的
参与机 制 的重视 , 也为 新 时期 行 政 决 策公众 参 与 机制 在我 国进一 步完 善和发 展提供 可靠 的动力 和 支持 。
三 、 政决 策公 众 参 与 机 制 的域 外发 展及 对 行
发展
行政决 策 中引入公 众参 与机 制是现代 民主政 治的产物 , 明 安教授认 为 , 姜 中华人 民共 和国成立 以后 , 国行政 法 与 公 众参 与制 民主 的发 展 经历 中
了三个 阶 段 : 文 革 ” (99年一 16 “ 前 14 96年 ) “ 、 文
革” (9 6年一 17 中 16 9 6年 ) “ 和 文革 ” (9 8年一 后 17 现在 ) 特别是 在 最 后 一个 阶段 , 政决 策 中公 众 , 行 参 与机 制在我 国得 到 了较 快 发 展 , 真正 的参 与制 民主在 中国开 始产 生 、 展 , 成 国家公权 力运作 发 形
行 政 决 策公 众 参 与机 制 比较 研 究
林 兴 乐
( 东政法 大学 , 华 上海 2 06 ) 00 3
摘
要 : 政决策是行政机 关行使 国家权 力的主要过程之一 , 行 其对公 民权利与社会公 共利益具有 潜
试论行政听证制度中的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以使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和合理,减少决策实施过程中的阻力,提高行政效率。
促进社会稳定
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公民对行政决策的认同感和接受度,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促进社会稳 定。
公众参与的功能
提供信息
公众参与可以为公民提供有关行政决策的信息, 使公民了解决策的背景、内容和实施过程,从而 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利益诉求。
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听证制度的现状
01
公众参与的范围不断扩大
从最初的个别领域扩展到更广泛的领域,包括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教育改革等。
02
公众参与的形式逐渐多样化
除了传统的听证会外,还出现了网络听证、民意调查、公开征求意见
等新的参与形式。
03
公众参与的程度逐渐深化
公众对行政决策的影响力逐渐增强,行政机关更加重视公众的意见。
设立救济机制
对于公众参与受到阻碍或侵犯的情况,建立相应的救济机制 ,维护公众的正当权益。
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建设
完善听证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听证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能够真正体现公众 参与的原则和要求。
加强监督和评估
对公众参与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05
结论与展望
我国公众参与行政听证制度的问题分析
公众参与的程序不够透明
一些行政机关在听证过程中信息不够公开,公众缺乏了 解和参与的机会。
公众参与的代表性不足
一些听证会存在代表选取不公、代表性不足的问题,不 能充分反映公众的意见。
公众参与的效果有待提高
有些行政机关对公众的意见重视不够,只是走过场,公 众参与的效果有待提高。
监督权力
促进沟通
行政听证会通过公开辩论和质证的过程,可 以有效地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防止权力滥 用。
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问题
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问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问题在现代社会中备受关注。
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是一个民主社会的基石,它有助于确保政府行事透明、公正和合法,并增强公众对决策的信任感。
然而,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并没有实质性地将公众纳入其中。
本文将探讨行政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是指决策过程中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取性。
无论是制定政策还是解决问题,政府应该向公众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包括决策依据、数据和专家的意见等。
公开透明的决策过程有助于避免腐败和权力滥用,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果。
然而,现实中我们经常看到政府对决策过程中的信息进行封锁或者故意隐藏,导致公众对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产生质疑。
为了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政府应该建立信息公开的机制。
这包括确保政府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主动公开信息,并提供易于理解和获取的形式。
政府部门应该制定信息公开的标准和流程,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的决策信息。
政府还应该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评估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并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以增加行政决策的透明度。
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在决策过程中有机会发表意见、提供建议和参与决策的权利。
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和可行性,因为公众能够提供不同的视角和专业知识。
然而,现实中,公众参与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缺乏真正的参与机会。
为了增加公众参与,政府应该建立公众参与的机制。
政府部门应该及早将决策问题向公众公开,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政府应该开设公众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提供公众参与的机会。
政府还应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通过定期举办公众会议、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
政府应该积极采纳公众的意见,并在决策中给予充分的权重。
这样能够有效增加公众的参与感,并增强决策的合法性。
除了政府的努力,公众自身也应该积极参与行政决策。
公众应该关注社会问题和政策议题,并利用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公众行政决策参与的思考
来 的一 种 政 治 现 象 。 2) 民 在 目前 社 会 发 展 阶段 还 不 可 能 ( 公
直 接管理社 会一 切公共事 务, 他们介入公共权力 运转 的方式 只能是参 与 ; 随着社会 自治进度加快 , 民主技术 的创新 , 科 新 学 技术 的突破如 网络 , 民直接管理公共事务的可能性会 日 公 趋 增大。( 在构成社会政 治体 系的所有 社会结构 中, 3) 只有 公 民这一政治结构是 “ 出”于政治体系的。正 因为这些特 进 点, 才使得只有公 民对公共决策的过程的介入才符合参与的 含 义 0 众参 与 的 目的 不 是 取 代政 府 的决 策 和 管 理 , 是 在 [ 3 3 公 而 制 度性 的渠道之外建立起 建言献策 、 表达 不同利益诉求的机 制 。提倡公众参与就是要把那些无序的 、 不通 的公众意见纳 入到合法的 、 有序的表达渠道中来 , 使政府决策更好地参考和
管 理性 危 机 或 不 可治 理 的 困境 , 方 国家 掀 起 了一 场 席卷 全 西 球 的新 公共 行 政 运 动 , 中最 引人 关 注 的是 , 民参与 成 为这 其 公 场 运动 最 主 要 的核 心 内容 。新 公 共行 政 , 图在 民主社 会 中 试
并实现公共利益。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公民参与发展的贡献表现在以下三个
二 、 共行政 决策参 与的价值 体现 公
( ) 一 新公 共服 务 理 论— —公 众 参与 的 导 向
国的公 共 管 理 体 制 由 ‘ 治” 向 ‘ 统 转 ‘ 治 理 ' 作 为公 共 行 政 △作 ’ 。 的核 心环 节 , 政决 策 如 果离 开 公 众 的参 与 , 策 的正 确 与 行 其决 否 将 无 法得 到 准 确 的衡 量 。 政 决 策 强调 政 府 的 权力 观 念 和 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因素进行充分的分析和权衡,为了制定政策而制定政策,造成政策执行中效率较低甚至无法实施的状况。
因此,一项政策的制定和贯彻不应该是孤立存在的,应追求理性、可持续以及配合整体目标的实现。
!"政策执行不力。
不同的单位和人员可能依据自己的价值或者利益解释、理解、执行公共政策,不同的理解方式常造成对政策的歪曲,甚至使政策变成“纸上谈兵”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公共政策的制定本身是一个系统工程,中国政府的行政改革不仅涉及到管理的内容和形态,而且是整个社会层面的政府职能定位、角色定位以及政府与公民和社会关系的变革。
这对于建立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完善体制以及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有重大意义。
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正是这一过程的深刻体现。
(三)职能转变中,公共政策制定执行的对策分析
#"加强社会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作用。
由于政府不是某一行业的专家,在政策的制定中,要广开言路,请社会组织的专家学者对政策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评估,集中力量于大型的和亟待开发的项目、工程。
通过对若干决策方案的评估,得出某一时期的工作重点以及对于某一项目最有效率的实施方案。
$"提高政府决策效率。
我们一贯采用的集中式处理方法,既不利于下属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时滞性的缺陷。
所以,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时要适当授权授责,给予下级政府制定适当级别政策的权力。
同时,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加强系统之间的沟通,使上下级部门纵向沟通顺畅;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各地区行政部门的横向沟通,使政策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和尺度,不会相互冲抵。
!"加强对公众的回应性。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已经从资源的垄断者,变成了公共资源分配的协调者、公众服务的提供者。
这就要求政府对公众的要求有更好的回应性。
公众应首先拥有政策的知晓权。
%"对政策本身的要求。
政府的行政环境如此复杂多变,在政策本身具有稳定性的同时,也允许适当灵活地加以调整。
如:一个政策出台以后可以先搞试点,在改进中推行、在调整中完善;在制定政策时对环境的发展趋势做出估计、预留出空间,以便面对新形势;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状况做出预期,制定应急方案。
&"政策的实施过程要接受监督和考核。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应有相应行政机关、公众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
政策实施中要对其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考核,作为修正和调整政策的依据。
政策经过适时地调整和修正,使之不断完善,达到更好的运转和提高效率之目的。
!
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在行政主体为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广大人民群众设定具体权利义务时,即当行政主体在做出与人民群众有具体利害关系的决定、政策的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有权参与行政决策过程,有权对行政主体的具体决策发表意见,而行政主体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公众的意见与建议,并赋予公众以申请发布、修改或废除某项决策的权利。
公众参与是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必经之路,是世界贸易组织关于行政公开、信息公开的普遍要求,也是调动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实现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
当前,世界各国都面临着这样一种现象,随着委任立法权的范围逐步扩大、行政权的日益膨胀,仅仅依赖选举制度、议会制度等来实现民主,愈来愈鞭长莫及。
公民不参与行政决策的过程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可言。
因而,扩大公民对行政决策过程的直接参与范围,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既是现代世界各国行政法治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虽然有了一定的进展,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主要问题:一是公众参与不经常,缺乏制论行政决策中的公众参与
"夏智勇
%"·
社会科学论坛!""#·$
度化;二是参与的面不广泛;三是参与的力度不够。
针对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是增加行政公开的力度。
行政公开是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前提。
行政机关将行政权力运行的依据、过程和结果向行政相对人和公众公开,使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知晓。
行政机关通过公开行使行政权力的依据和过程,说明做出决定的理由,满足公众的行政知情权。
只有当公众对行政主体自身情况和其决策活动的有关内容事先有所了解时,其参与行政决策才具有实质上的意义。
要认真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关于行政主体对其中的相关规则如透明度原则、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信息自由等的承诺。
二是健全民主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
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
同时要参考国外相关的行政公开的法律规定、制度设计,借鉴其有益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制定统一的中国行政程序法、情报自由法等法律法规,逐步推进行政公开,实现信息自由,从而为行政决策中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奠定基础。
要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权。
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三是扩大参与渠道,保证参与畅通,使公众能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对行政决策进行参与。
要根据不同人员的层次特点,有效地扩大公众参与的力度:要畅通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渠道,使人民群众更方便、更有效地实行参与;要特别注意吸收专家层对行政决策的参与,从理论依据、规律探索、事实分析的层面上提高参与的水平;要尽可能地吸收专业层的行政决策参与,从专业的角度把握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执行的可行性,同时注意分清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界限,杜
绝部门利益对行政决策的影响;要广泛注意媒体
舆论对行政决策反映,及时吸收社会舆论的正确
意见,及时纠正决策中的偏差。
四是做好行政听证工作。
行政听证,这是公众参
与在行政决策中运用的重要措施。
行政主体在做成
行为前,允许相对人对将做成的行政行为所涉及的
问题提供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或进行辩解、说明。
目前,我国的行政听证已经作为行政处罚和价格调整
的一种法定程序,这标志着政府制定价格的行政行
为将真正纳入社会监督之下,开创了在政府决策领
域引入公开听证程序的先河,是行政决策逐步走向
民主的重要里程碑。
要进一步扩大听证程序的适用
范围,使其成为行政决策中一项普遍的程序制度。
行
政听政通过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质证和辩论,使双方对事实的认识得以交流、对法律的认识得以
沟通,使相对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使行
政主体有可能采纳和吸收相对人的意愿,从而有利
于实现相互理解、信任和协作。
五是要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
要通过
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公众充分认识自身在行政
决策中的作用,以主人翁的责任感提高对行政参与
的自觉性。
注意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使其有序地
参与行政决策。
注意提高公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自
身综合素质以提高参与的水平,实现公众参与价值。
从根本上说,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参与水平,是我国行政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的基础。
!
目前,我国的唯考是举的用人制度和教育制度
所存在的弊端,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要提高全民族
的创新能力,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就必须打破单纯
凭学历学位取人的现代科举制,建立依据成果公平、公正和公开选拔人才的评举制。
唯考是举的实质、弊端和
改革方向
"郭新京苗彦平
·%&
社会科学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