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方法
第八章、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
单项选择( 年司法考试题) 单项选择(2005年司法考试题) 年司法考试题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在中国, 甲乙均为俄罗斯公民。甲定居在中国,乙定居在韩 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 国,双方在汉城订立了一借贷合同,其中约定有关该合 同争议有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 同争议有中国法院排他管辖,英国法律为合同准据法。 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 后双方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而诉至我国法院。关于该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 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个选项是 正确的 A 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双方都是俄罗斯公民, 应适用俄罗斯法律 B 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应适 当事人在汉城订立合同, 用韩国法律 C 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该合同争议的诉讼 当事人选择英国法为合同准据法, 时效应适用英国法律 D 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该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 当事人选择由我国法院管辖, 应适用我国法律
例外: 例外:1980年《罗马公 年 约》规定在当事人没有 选择法律时, 选择法律时,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
法律适用Biblioteka 不动产所在地法第四节 我国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 理论与实践
我国对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立法
我国法律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不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特殊合同
我国《合同法》 条第2款 我国《合同法》第126条第 款 条第 规定: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 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 自然资源合同, 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 国法律。
• • •
•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法简答题考题答案题库
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法简答题考题答案题库二、简答题:B__ 《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我国于1985 年加入《巴黎公约》。
《巴黎公约》仅仅为缔约国规定了相互保护工业产权的几项基本原则。
这些原则是:1、国民待遇原则。
2、优先权原则。
3、强制许可原则。
4、独立性原则。
C__* 冲突规范的种类有哪些?冲突规范的类型(一)单边冲突规范系属特点是直接指明应适用某特定的法律。
具体的立法形式有:1、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2、直接规定适用外国法3、直接规定适用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二)双边冲突规范系属特点是不直接规定适用内国法或外国法,而仅规定一个有待于推定的系属,法院要根据这个系属,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推定应适用的法律。
双边冲突规范在各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数量较多,并且最常用的冲突规范。
(三)选择性的冲突规范系属特点是在系属中指出几个可共适用的法律,最终只能选择适用其中的一个。
依选择的方法不同可分为:1、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可就系属中所指出的若干个法律,作任意选择。
2、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只能就系属中所指出的若干个法律,作依次选择。
(四)重叠性的冲突规范系属特点是系属中所指出的若干个法律,必须同时适用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
* * 冲突规范的概念与特点(一)冲突规范的含义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
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所特有的规范。
(二)冲突规范的特点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
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
3、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
冲突规范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一般没有明确规定法律后果,并没有将规范适用的条件和行为模式明确分开,而是将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结构:即由范围和系属两部分组成。
* * 冲突规范的结构怎样?冲突规范是由“范围”和“系属”两个部分构成的。
所谓“范围”,是指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民事关系;“系属”则指出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某一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问题。
在跨国交易中,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同,涉外合同的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合同选择法
在国际贸易中,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选择适用的法律制度,即选择准据法。
合同选择法是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常用方法。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适用的法律制度,例如选择中国法律、英国法律等。
二、国际惯例法
国际商事交易中,各种习惯法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际惯例法是指在跨国贸易中被普遍遵守的惯例,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等均属于国际惯例法。
三、最有接近法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还可以采用最有接近法。
最有接近法是指,在适用国家法律制度不明确的情况下,根据涉外合同中的具体事实和情况,选择最有接近的法律制度作为准据法。
四、国际私法统一法
国际私法统一法是调整跨国交易中涉及国际私法问题的国际法律规则。
国际私法统一法将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则进行协调和统一,为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提供了依据。
总而言之,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具有多样化和灵活性,当
事人应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和交易的需要,选择最为适宜的准据法。
同时,在国际贸易中,了解和掌握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和国际法律规则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六章 准据法的确定
在第一审时,法院适用了安大略省的法律, 决定被告负担过失十分之九的责任,原告负 担十分之一的责任。 被告不服,向纽约州上诉法院提出上诉,认 为共同过失的举证责任是程序法问题,应适 用纽约州的法律。纽约上诉法院认为,共同 过失的举证责任是实体法问题,应适用案件 的准据法,决定维持原判。被告败诉。
大多数关于证据的规则是内部的指导法院查明事实真象的规 则,它们无疑是程序性的。这些规则包括证人的资格,证人的 讯问,可以提出作为证据的文件,这些文件证明什么等等规 则。但举证责任问题究竟是程序问题还是实质问题,存在着较 大分歧。大陆法系国家一般把举证责任规定在民法典中,在涉 外民事案件中,把举证责任视为实体法问题。英国和加拿大等 普通法系国家则把举证责任视为程序法问题,在涉外民事案件 中把这个问题视为实体法问题,因为案件的结果可能取决于举 证责任何在。美国原来也把举证责任视为程序法问题,在涉外 民事诉讼中适用法院地法,而不管准据法把它视为程序法问 题,还是实体法问题。
2、 证据问题 案例6.1 美国纽约州上诉法院1929年判决的菲茨帕特里克诉国 际铁路公司案 该案原告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学生,他利用暑假到加拿大安 大略省的尼亚加拉峡谷铁路公司的旅游车上临时工作。他宣 称,由于被告(国际铁路公司是一家纽约公司)的过失使他受 了重伤(原告也有小部分过失,所以是共同过失)。他向纽约 州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 根据纽约州的法律,如果是共同过失,原告不能起诉,也 无权得到赔偿;根据安大略省的法律,共同过失仅仅是分配赔 偿的依据,要由被告举证证明原告需要分担该过失。因此,如 果把共同过失的举证责任识别为程序法问题,就应适用法院地 法,即纽约州法律,原告不能得到赔偿;如果把它识别为实体 法问题,应适用案件的准据法,即安大略省的法律,原告就可 以得到赔偿。
国际私法知识要点
法律冲突,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同法律同时调整一个相同的法律关系而在这些法律之间产生矛盾的社会现象。
产生的原因:1.各国立法权的彼此独立,不同社会制度国家制定的法律本质上必然不同,内容上的差异和互相冲突在所难免。
2.法律除受阶级本质的约束外,还要受到一国经济、文化、历史、宗教、习惯等相关法律因素的影响。
相同社会制度的国家的法律之间也会发生冲突。
3.人在一个国家内部,立法权往往由多个部门行使,不同部门指定的法律也会冲突。
4.法律总是以一定时期的社会关系以及立法者对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有限预测而制定,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在一定地区施行的新法与旧法也会产生冲突。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
特点:1.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实体法规范,它是法律适用规范。
(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以期公平合理地处理这种关系)2.冲突规范不同于一般的诉讼法规范,它是法律选择规范。
(主要是指导当事人或一国法院如何选择和适用法律。
)3.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明确性和预见性。
(只起“援用”某一实体法的作用,不能直接构成当事人作为或不作为的准则,当事人也很难据之预见到法律关系的后果。
所以,冲突规范缺乏实体规范那样的预见性和明确性。
)4.冲突规范的结构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规范(一般的法律规范包括三个既紧密联系又相对独立的部分,即规范适用的条件、概括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结构:1.范围,又称连结对象等,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通过冲突规范的“范围”可以判断该规范用于解决哪一类民商事法律关系,这一部分可以是法律关系、法律事实,也可以是法律问题。
2.系属,是规定冲突规范中“范围”所应适用的法律。
它指令法院在处理某一具体涉外民商事法律问题应如何适用法律,或允许当事人或法院在冲突规范规定的范围内选择应适用的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问答正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2008年12月)按语:为了加强对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供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参考。
现将该问题解答予以公布。
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联系。
第一部分涉外商事程序部分一、管辖1、如何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营业地或营业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诸多因素。
2、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
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4、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处理;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doc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一、首先要看合同当事人选择的是不是中国的法律,没有选择就不能适用。
二、当事人选择法律时,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选择的范围只能是实体法。
而且,不能违反当事人所在国的基本原则和该国法律的强制规定。
如我国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三、当事人没有选择时,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这被称为最密切联系原则,如合同的缔结地法,合同履行地法,标的物所在地法、当事人的所在地法、法院地法和仲裁地法等。
法院在依此判断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四、优先适用国际条约和在一定条件下适用国际惯例。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the Autonomy of the parties)这个理论是杜摩兰(Dumoulin)在16世纪时提出而在19世纪时由学者仿效合同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命名的。
根据该原则,当事人有权选择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而合同的各个方面的问题也都按照这个法律来决定。
意思自治原则已为各国所广泛采用,并规定在各自的国际私法中。
鉴于意思自治在世界范围的广泛接受,本文拟就其在涉外法律适用中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做一探讨。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正如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普遍接受一样,在接受的同时,各国法律对它所设定的限制也是普遍存在的。
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限制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适用是国家的行为,而不是当事人的行为。
作为一种权力,归根结底,只有国家才可以决定以什么样的法律来支配一定的合同。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权利并不是自然地凭空产生的,而是由国家赋予的;如果国家不赋予,当事人便不能享有此项权利,这完全由国家决定。
由于各个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所以各国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所进行的限制也常常不同。
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有两个:一是防止当事人以意思自治规避内国法的适用,二是为了维护法律适用的公正。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答案
《国际私法》形考作业1答案一、不定向选择题1.国际私法主要解决( D )A、区际法律冲突B、时际法律冲突C、人际法律冲突D、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2.(C)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表现形式。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19世纪以前,国际私法的主要表现形式是( C )。
A、成文法B、判例法C、学说法D、成文法与学说法并存5.以当事人本国法作为属人法起始于(C )。
A、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1794年《普鲁士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D、1898年《日本法例》6.意思自治原则是(D )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B.胡伯C.奥斯汀D.杜摩兰7.既得权说是(C )提出来的。
A、巴托鲁斯B、杜摩兰C、戴西D、库克8.在“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一冲突规范中,“侵权行为”系(A )A、范围B、系属C、连接点D、准据法9.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B )。
A、侵权行为B、侵权行为地C、侵权行为法律D、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1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A )A.单边冲突规范B.双边冲突规范C.选择型冲突规范D.重叠型冲突规范11.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ABCD )。
A、国内立法B、国内判例C、国际条约D、国际惯例E、国际私法权威学者的学说12.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居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主要解决(CD )等方面的法律冲突。
A、物权方面的B、行为地方面的C、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D、财产继承方面的13.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 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 国,B 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
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 B 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
法院此行为属于()。
正确答案:识别2.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这是()。
正确答案:双边冲突规范3.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中。
正确答案:《永徽律》4.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这条冲突规范的连接点是()。
正确答案:侵权行为地5.大陆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
正确答案:本国法6.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原则。
正确答案:住所地法7.下列冲突规范中属于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
正确答案:离婚依其原因发生时夫之本国法,但其原因事实非日本法亦认为离婚之原因者,法院不得为离婚之宣告8.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正确答案:国籍9.识别的对象是()。
正确答案:客观事实10.国旗国法是指()。
正确答案: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11.2010年我国台湾《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依本法适用当事人本国法时,如依其本国法就该法律关系须依其他法律而定者,应适用该其他法律;依该其他法律更应适用其他法律者亦同。
但依该其他法律,应适用台湾法律者,适用台湾法律。
正确答案:承认反致,也承认转致和间接反致12.下列不属于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的是()。
正确答案:在冲突规范结构上,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不一样13.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
之后乙再婚。
甲欲在英国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
理由是,根据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
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
2024年自考-自考专业(法律)-国际私法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1带答案
2024年自考-自考专业(法律)-国际私法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带答案(图片大小可任意调节)第1卷一.单选题(共20题)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涉及物权的法律适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C.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D.船舶的抵押权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2.英国民用航空公司一架客机飞往泰国途中,因机上物体坠落使在公海上捕鱼的日本渔船受损。
后该渔船开往中国港口修理,并就该飞机造成的损害赔偿诉诸我国法院。
对于该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法院应适用下列哪个国家的法律 ()。
A.英国法律B.泰国法律C.日本法律D.中国法律3.下列哪一位学者把有关公共秩序的强行法分为“国内公共秩序法”和“国际公共秩序法”。
A.萨维尼B.斯托雷C.布鲁歇D.巴托鲁斯4.某中国公民在美国有住所,死于加拿大,其死亡时在英国遗有别墅一幢。
根据我国法律,对这幢别墅的继承应适用()。
A.中国法律B.加拿大法律C.英国法律5.在确定国际破产案件管辖权方面,一般考虑的连结因素不包括()。
A.主营业所在地B.法院地C.住所地D.财产所在地6.当今大多数国家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首要原则是()。
A.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B.属人法C.行为地法D.法院地法7.《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的日期是()。
A.1980 年 4 月 10 日B.1988 年 1 月 1 日C.1964 年 4 月 30 日D.1990 年 1 月 1 日8.《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 2条规定:“本联盟任何国家的国民,在保护工业产权方面,在本联盟所有其他国家内应享有各该法律现在授予或今后可能授予各该国国民的各种利益。
”是一条()。
A.最惠国待遇制度的规定B.互惠待遇制度的规定C.国民待遇制度的规定D.非歧视待遇制度的规定9.巴托鲁斯是以下哪种学说的代表人物()。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3网考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3网考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1.确定合同准据法最基本的学说是O正确答案:意思自治说2.我国法律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时,合同适用Oo正确答案: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上海某公司合资在上海设立汽车生产企业。
合同纠纷应在O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中国4.北京某高校学生甲与美国一高校联系到该校就读,获准。
与学生甲住同一宿舍的学生乙产生嫉妒,盗用学生甲的名义给美国的学校发一函件,称不愿到该校就读。
学校遂取消学生甲的入学资格。
学生甲得知此事后,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应适用的法律是OO正确答案:中国法律5.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再保险的权利属于O。
正确答案:保险人6.我国加入的调整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公约是Oo正确答案:《国际货帆》7.卖方负责提供货物、租船运输,买方负责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Oo正确答案:CFR8.韩国某汽车公司、日本某汽车公司、德国某汽车公司与中国某汽车公司在日本签订在中国建立合资企业的协议。
协议书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适用被告方法律。
该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纠纷,中国某汽车公司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应适用O法律。
正确答案:中国9.《华沙公约》规定的承运人承担赔偿货任的责任基础是O10.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O确定侵权行为地。
正确答案:人民法院I1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抵押权的,适用O的法律。
正确答案:原船舶登记国法律12.船舶和飞机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一般都采用O正确答案:国旗国法13.由付款人购买所在地国的汇票,寄给对方,由对方到受票人处兑现,此种汇付的方式称为()正确答案:托收14.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实行的是Oβ正确答案: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5.卖方负责提供货物、提供与货物有关单据、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前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租船、货物保险,这一价格条件是OO正确答案:FOB16.法国人格里姗在我国某海滨城市购沿海别墅一幢,两年后因其所在公司委派他常驻印度开展业务,决定将此别爨出售给其商业伙伴美国人彼鲁。
论准据法的选择方法——以贝科克诉杰克逊案为例
准据法的选择方法【案件分析】一、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种方法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首先考虑它所涉及的内国法和外国法究竟是强行法或任意法,是属地法还是属人法。
依据此方法可将本案分三种情况:1.认为适用属人法,那么根据当事人双方都居住在纽约州,则应该适用纽约州的法律;2.认为适用属地法,发生事故时车在安大略省,所以应该适用安大略省的法律;3.认为适用混合法,即根据本案件中杰克逊先生侵犯贝科克小姐的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该适用于侵权行为地法律及使用安大略省的法律。
二、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种分析方法是从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入手,去寻找适用于该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所以,侵权行为多以行为地为本座,故在此案中,事故发生地为安大略省,应使用安大略省的法律,杰克逊先生不负责任。
三、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种方法可以说是法律关系本座说的继承和发展,就是确定与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和法律作为准据法。
此案中涉及的当事人都来自美国纽约州,侵权行为人和受害人都是纽约州州的居民,车库所在地、车辆驾驶许可证发放地以及保险地等都是在纽约州州,这次周末旅行的出发地和最终目的地也是在纽约州州;而相反,安大略省与该案的唯一联系,即它是事故发生地。
所以,与此案密切联系的是纽约州,应适用纽约州的法律,汽车的所有者或驾驶员要负一定的责任。
四、依政府利益分析决定法律的选择。
这种分析方法的实质就是把传统冲突规范中表示空间场所意义的连接点,改变为政府利益之有无、大小作为选择标准。
在此案中,即是要对纽约州与安大略省之间政府利益分析的选择。
从纽约州方面来说,纽约州的政策是要保护乘客,要求侵权人对其疏忽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乘客。
从安大略省的方面来说,安大略省只是案件的偶然发生地,其法律对此种情况规定相较于纽约州来说也相对放松。
所以,比较而言此案对于纽约州政府而言有着更大的政府利益,应当按照纽约州的法律来判定,杰克逊先生应当向贝科克赔偿损失。
司考重点专题——准据法
准据法是指经冲突规范援⽤来具体确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权利与义务的特定法域的实体法。
虽然准据法本⾝并不属于冲突规范范畴,但由于冲突规范的直接作⽤只是选择法律,只有和其所指定的准据法结合在⼀起才能调整这种关系。
因此,准据法的确定在冲突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历届律考中,准据法都是国际私法中的热点问题。
以上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不同涉外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在准据法的确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复杂情况。
如:区际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是指⼀个国家内部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
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法律为区际私法,⼜称区际冲突法或准国际私法。
当国际私法中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某⼀外国的法律,但该国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时,究竟应适⽤该外国的哪⼀个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呢?我国法律对此作了专门规定:“依法应当适⽤的外国法律,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适⽤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
”即以“区际私法原则”为主,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辅。
法条原⽂:《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中华⼈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法关于公民的规定,适⽤于在中华⼈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外国⼈、⽆国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百四⼗⼆条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民共和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国际惯例。
第⼀百四⼗三条中华⼈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为能⼒可以适⽤定居国法律。
第⼀百四⼗四条不动产的所有权,适⽤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第⼀百四⼗五条涉外合同的当事⼈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
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所谓合同之债,指的是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了解完合同之债的定义后,那么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又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合同之债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是指如何确定涉外合同的准据法。
在这个问题上,世界各国有不同的理论和实践。
归纳起来,主要体现为三种学说,即意思自治说、客观标志说和最密切联系说。
(一)意思自治说。
所谓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国家的国内立法作为合同的准据法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换言之,即是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所共同选用的法律作为合同的准据法。
涉外合同首先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只有在当事人既无明示的选择又无默示的合意时,才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最真实联系的法律。
这一原则是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首先提出来的。
到了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原则得到确立,合同法律适用上的当事人意思自治也逐渐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为世界各国所接受。
可以说,19世纪以后,在合同法律适用领域,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逐渐取得了主导地位。
从各国的立法及实践看, 各国国内立法和有关国际条约在采纳这一原则的同时, 又分别对这一原则规定有若干不同程度、不同内容的限制。
1、对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方式的限制。
选择法律方式是指合同当事人表达自己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向形式, 通常包括明示和默示两种。
各国对当事人选择法律方式的限制主要表现在是否或如何承认默示选择法律方式上。
有的国家如美国、法国、瑞士以及1995 年《海牙动产买卖公约》则是有限度地承认默示选择法律的方式。
2、对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限制。
对合同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时间限制通常涉及两个问题: 其一是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能否选择支配合同的法律。
其二是在合同订立后, 当事人能否通过协议变更合同订立时原选择支配合同的法律。
最高院民四庭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
最高院民四庭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2007-08-26 17:03:15)按语:为了加强对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执法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供各级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参考。
现将该问题解答予以公布。
各地在执行中遇有问题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联系。
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实务问题解答(一)第一部分涉外商事程序部分一、管辖1、如何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理解“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应当综合考察当事人住所地、登记地、主要营业地或营业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诸多因素。
2、当事人的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
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的,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按照级别管辖的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3、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对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涉外商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已经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我国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
4、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何办理?答: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已经在外国法院起诉,在该外国法院做出终局判决后又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办理。
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8条的规定处理;在当事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及3网考题库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及3网考题库答案形考任务2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1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Oo正确答案:刑法性法令说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正确答案:船旗国法3 .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Oo正确答案: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4 .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正确答案:具有中国国籍5 .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O。
正确答案:收养成立地法6 .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OO正确答案:单一制7 .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O。
正确答案:19世纪8 .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Oo正确答案:船旗国法9 .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Oβ正确答案:萨维尼10 .O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I1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Oo正确答案: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有双重或者O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多重13 .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正确答案:同一制14 .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正确答案:具有双重国籍15 .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Oo正确答案:归国家所有16 .口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贸易、投资、技术合作等活动日益频繁,涉外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成为解决涉外合同纠纷的关键。
本文旨在探讨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分析其原则、方法和实践中的问题,以期为我国涉外合同法律适用提供参考。
二、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1. 约束理论约束理论认为,合同的当事人应受其选择的法律的约束。
这一理论源于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适用的法律。
根据约束理论,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2. 最密切联系理论最密切联系理论认为,涉外合同的适用法律应与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
这一理论强调合同的实质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实际联系,主张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法律。
3. 国际惯例原则国际惯例原则认为,涉外合同在缺乏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适用国际惯例。
国际惯例是国际经济交往中形成的共同遵守的习惯规则,具有普遍性和权威性。
4.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认为,在适用外国法律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公共秩序。
这一原则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防止外国法律的适用对我国产生不利影响。
三、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方法1. 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意思自治是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重要方法。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得到尊重。
2.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当事人未约定适用法律时,应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适用的法律。
具体方法包括:(1)合同缔结地法:合同缔结地与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因此,合同缔结地法是确定合同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2)合同履行地法:合同履行地与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因此,合同履行地法也是确定合同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3)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与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因此,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也是确定合同适用法律的重要依据。
3. 国际惯例在当事人未约定适用法律,且无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时,应适用国际惯例。
常见的准据法表述公式有
五、依案件应取得的结果决定法律的选择。是一种主张结合冲突规范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规则直接进行选择的方法。由美国学者凯弗斯提出。他主张法院在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时,应考虑法律适用的结果。而适用法律的结果应达到两个标准:一是要对当事人公正;二是要符合一定的社会目的。因此,在进行法律选择的过程中,首先是要审查诉讼案件和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其次要仔细比较适用不同法律可能导致的结果;最后是衡量这种结果对当事人是否公正以及是否符合社会公共政策。这种法律选择的方法也可称为“结果导向”。
(2)不同国家对同一冲突规范中包含的概念的内涵理解不同。
(3)不同国家的法律往往将具有相同的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
(4)由于社会制度或历史文化传统的不同,不同的国家有时具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一个国家所使用的法律概念是另一个国家所没有的情况。
传统的观点认为只有冲突规范“范围”所涉及的问题,才是识别的对象。P.66
(1)法院国所制定的冲突规范是它的国内法,因而其冲突规范中所使用的名词或概念的含义,均只能依照受理案例的法院所属国家的国内法的同一概念或观点进行识别,否则便有损法院国的立法和司法主权。
(2)法官依据自己最熟悉的本国法进行识别,简便易行。
(3)识别既然是援引适用冲突规范的前提,在未进行识别前,外国法尚未获得适用的机会,因而除适用法院地法外,并没有其他的法律可供适用。1928年《布斯塔曼特法典》第6条、1971年《美国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第7条、1991年《加拿大魁北克民法典》第3078条、1999年《白俄罗斯民法典》第1094条、1979年《匈牙利国际私法》第3条、1998年《突尼斯国际私法》第23条等,均主张以法院地法为主进行识别。(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谢谢观赏
323宿舍真诚为您服务~
最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联系原则
• 释义:又称最强联系原则,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从质 和量这两个角度对与案件有关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分 析,寻找法律关系的重心,该重心的所属国的法律即审理 该案的适用法律。
合同自体法
• 释义:合同自体法首先是当事人明示选择的法律,如当事 人未明确选择,便是依合同有关情况推定当事人所选择的 法律,如推定不可能,则为与合同有最密切和最真实联系 的法律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释义:该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他能够过协商一致的意思表 示自由选择支配合同的准据法 • 适用范围:目前国际上倾向于当事人既可以选择适用于整 个合同关系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于合同某些部分的法 律 • 方式:明示和暗示
客观标志原则
• 释义:当事人没有意思表示自治或意思不明而无法确定合 同准据法时,法院依照“场所支配行为”的原则,以与合 同有关的客观标志为依据,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 常用的与合同有关的标志有: • ①合同缔结地 • ②合同履行地 • ③法院地(仲裁地) • ④当事人国籍 • ⑤债务人住所地 • ⑥不动产所在地
确定涉外合同准据法的方法
制作人:李振 刘伟泽 贺翠科 张峰 黄璜
涉外关系合同
• 所谓涉外合同,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即合同的当事 人、合同的客体或者产生、变更、终止合同关系的法律事 实中任何一个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
涉外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 从各国立法和实践可以发现,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有一下几 种: •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二、客观标志原则 • 三、最密切联系原则 • 四、合同自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