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员工禁止性业务规定
双十禁--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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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禁--2021年篇一:中国银行“双十禁”(2021版)《招商银行员工营业机构员工十个严禁》(2021版)一、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违规担保活动;二、严禁向客户推荐、销售非我行发售代销的理财产品;三、严禁代客保管密码、印章、存折/单/卡、身份证件、网银认证工具、票据、印鉴等;四、严禁代客签名、设置/修改密码;五、严禁违规转用业务印章;六、严禁用个人帐户过渡、归集客户资金;七、严禁经办本人业务发展;八、严禁将核心系统密码、外围系统用户号、个人名章交他人使用;九、严禁违规查询、泄漏客户信息;十、严禁赌博、经商、办企业。
《不准中国银行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一律》(2021版)一、严禁指使、授意员工违规办理业务;二、严禁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民间融资活动;三、严禁为企业、个人融资提供担保;四、禁止用个人账户为客户过渡、归集资金;五、严禁代客保管密码、印章、支付凭证等;六、严禁违规代客投资理财;七、私自使用他人核心系统密码、外围系统用户号办理业务;八、严禁表示同意外部单位、个人利用营业场所从事非我行业务活动;九、严禁利用利用职务方便快捷谋取私利;十、严禁对违法违纪这些行为、严重违规结构性问题隐瞒不报、拖延上报。
篇二:中国银行双十禁案例学习讨论体会中国银行双十禁案例学习讨论体会通过对18个案例的的学习,让我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中国银行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应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独立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能按习惯工作方式办事,不能搞不得罪人的“老好人”,这样才能不留空隙给别人钻空子。
同时,这也让我认识到学习“十个严禁”,有利于增强自己的执行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它关系到我们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为我们的实际操作指出了实实在在的问题。
逐条学习,精神实质其中的含义。
从自身的岗位入手,从每一笔业务做起,认真排查风险,找出不足,杜绝违规情况会发生。
因此,我觉得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严于律己,提高思想认识。
银行员工从业行为禁令规定制度
![银行员工从业行为禁令规定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248edd5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0b.png)
广*银行员工从业行为禁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员工行为,培育合规文化,营造合规氛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从业行为禁令。
第二条本从业行为禁令主要包括员工普适性的行为禁令和各条线业务禁令。
所称禁令是指在履职管理、业务营销、业务操作、业务管理、系统管理等活动中,员工严格禁止的事项,不得逾越和触犯。
第三条本从业行为禁令适用于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从业行为禁令未尽条款,员工应遵从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其他规章制度及管理要求,认真执行和贯彻落实。
第二章员工行为禁令第五条严禁越权、变相越权办理业务;严禁超权限进行转授权。
第六条严禁不相容岗位人员串岗、混岗、操作一手清。
第七条严禁公款私存、伪造账务;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
第八条严禁对外签订空白合同、阴阳合同、抽屉协议。
第九条严禁虚假记账、对账;严禁未达账项、差错处理的查核工作返原岗处理。
第十条严禁伪造虚假票据、有价单证;严禁隐匿、私存、篡改、伪造、变造、拆换、销毁业务凭证、记录、账册、报表、档案及其他重要工作资料和物件。
第十一条严禁柜员办理本人业务,或违规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关系人办理业务。
第十二条严禁伪造、变造、私刻、盗用、出借或擅自交他人使用银行或客户印章、印鉴、印鉴卡;严禁私自截留银行废止印章;严禁不按规定执行印章、凭证分管分存;严禁业务印章共用、混用。
第十三条严禁在任何场所、渠道销售或推介未经有权机构审批备案的产品;严禁私售“飞单”。
第十四条严禁隐瞒不报重大差错、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案件风险及案件。
第十五条严禁非法获取、泄露国家秘密、本行商业秘密、客户信息及其他保密信息;严禁在不适当场合谈论行内保密或控制知情范围的信息。
第十六条严禁套取客户密码、擅自违规修改或泄露客户信息和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严禁本人或允许他人以各种方式在本行办公、营业场所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八条严禁参与民间融资、违规担保;严禁充当资金掮客。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613d388edd36a32d72758137.png)
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在银行业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经营基础上,银监会颁布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行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以下简称《操守指引》)。
《操守指引》是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有关廉政准则,紧密结合银行业工作特点和规律而制定的。
《操守指引》共16条,约1400余字,分别从银行业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与国家、与单位、与同业、与客户、与社会的关系,提出了相应的职业操守要求;对从业人员规避利益冲突、抵制商业贿赂和黄赌毒等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要求;对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提出了限制性要求。
银监会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9]12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央结算公司、建银投资公司:现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的经验做法和重要情况及意见建议,请及时上报银监会。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九年二月五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人员,由行政机关、有关部门任命(推荐任命、聘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董(理)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聘用或与劳务代理机构签订协议直接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从业人员(含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委派到国(境)外分支机构、附属公司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从业人员遵循本指引的情况纳入合规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范围,定期评估,建立可持续的评价和监督机制。
商业银行员工禁止性业务规定
![商业银行员工禁止性业务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2abb7b0a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75.png)
商业银行员工禁止性业务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柜面业务类(40禁)第二条现金业务(7禁)(一)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
(二严禁违反“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原则处理收、(三)严禁离开岗位不退出业务操作界面或不加锁保管钱、章、证、预留印鉴等重要物品。
(四)严禁代客户保管现金、卡、折、单、印章等重要凭证及物品。
(五)严禁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
(六)严禁擅自处理长短款,严禁以长补短和无依据办理长短款的销账,严禁随意调整、冲正、撤销账务。
(七)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时不抵制、不报告。
第三条金库(业务库)、柜员尾箱(3禁)(一)严禁单人开关金库(业务库)或单人保管钥匙、密码。
(二)严禁单人办理现金出入金库(业务库)或不执行出库审批、入库交接手续。
(三)柜员尾箱次日由本人继续使用的,严禁办理日结时由会计主管或柜员单人清点尾箱。
第四条上门收款(3禁)(一)严禁违反“双人办理、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办理上门收款业务。
(二)严禁未经客户合法授权代客户填写或更改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凭证。
(三)严禁将上门收取的客户现金推迟入账或通过后账补前款等形式滚动占用客户资金。
第五条印章(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5禁)(一)严禁超出工作和授权范围使用单位公章,严禁由同一人负责单位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
(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三)严禁未对客户预留印鉴进行核验或达到大额标准未进行双人核验即办理业务。
(四)严禁超限额领取重要空白凭证、违反本行制度规定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盖印鉴。
(五)严禁向加盖预留印鉴不全/不符或购买人身份不符的客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严禁代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
第六条账户管理(8禁)(一)严禁违反本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为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开立账户。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1e76c7a8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b9.png)
工行十大禁令内容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是中国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拥有广泛的客户群体和庞大的业务覆盖范围。
为了确保银行的正常运营和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工行实行了一系列禁令和规定,以规范员工行为和保护客户利益。
下面是工行的十大禁令内容:1.违规放贷:工行禁止员工在没有充分了解客户情况、审核不严的情况下放贷。
员工不能违规开展私自借贷或参与与工商银行相关业务的违规行为。
2.内外勾结:为了预防工行内部和外部势力勾结进行欺诈、侵吞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工行明确禁止员工与客户、业务合作伙伴或其他机构串通作假,违反诚实守信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违规操纵市场:工行禁止员工投机炒作、操纵市场,干扰金融市场正常运行。
员工不得利用工行的信息或资源谋取私利,违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原则。
4.泄露客户信息:工行严禁员工泄露客户的个人隐私和银行业务相关信息。
员工不得窃取、盗用、买卖或泄露客户资料,违反保密义务和金融机构的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5.贪污受贿:工行坚决反对员工贪污受贿行为。
员工不得接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参与其他非法获利行为,不得索要或接受他人贿赂、好处或特殊待遇,违反廉洁纪律和法律法规。
6.虚假宣传:工行禁止员工发布虚假宣传信息,误导客户或公众。
员工必须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宣传原则,不得散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广告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
7.擅自处置资产:工行禁止员工擅自处置银行的资产。
员工不得私自卖出、转让、变卖或非法占有工行的资金、设备、软件等财产,违反资产管理和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
8.违规交易:工行禁止员工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
员工不得串通客户或其他机构,操纵金融市场、虚假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行规章制度的行为。
9.纠纷处理违规:工行要求员工妥善处理客户纠纷,不得擅自做出一刀切、肆意抉择,不得违反公司规定、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范,影响客户合法权益和工行的良好形象。
10.违规收费:工行禁止员工违规收取额外费用或隐性收费。
银监会修订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附:全文)
![银监会修订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附: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dd2b6b39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fa.png)
银监会修订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附:全文)为进一步推进商业银行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银监会深入总结近年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发展实践经验,并充分征求商业银行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了修订完善,于近日发布。
修订后的《指引》分为七章,五十一条,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引导商业银行强化内控管理:——内控评价方面,细化要求持续改进。
《指引》补充完善了内控评价的工作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主体、频率、内容、程序、方法和标准,强化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内控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改进其内控设计与运行。
——内控监督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指引》单设章节,从内、外部两方面提出内控监督的相关要求。
商业银行应构建覆盖各级机构、各个产品、各个业务流程的监督检查体系,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持续监管,强调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
——监管约束方面,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指引》增加了有关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商业银行,责成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商业银行,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监管处罚措施。
——监管引领方面,充分体现原则导向。
《指引》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岗位设置、会计核算、员工管理、新机构设立和业务创新等提出了提出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没有针对具体业务的章节和条款。
通过此次修订,《指引》内容更加全面,体现了原则性、导向型的要求,有利于引导商业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理念,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内控管理重点,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银监会:商业银行内控指引新增违规处罚措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答记者问近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修订出台回答了记者提问。
银行运营现场管理禁止规定
![银行运营现场管理禁止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b5138ac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f7.png)
银行运营现场管理禁止规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一部分,银行运营现场的管理对于确保金融机构的日常运作和顺利进行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客户的利益和银行的安全,银行运营现场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禁止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一些银行运营现场管理中的禁止规定。
1. 禁止擅自更改运营现场的布局和装修银行运营现场的布局和装修是经过精心设计和规划的,旨在提供舒适和安全的环境,同时也能够方便顾客和员工之间的交流。
因此,禁止任何人擅自更改运营现场的布局和装修,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规范,避免可能的风险和隐患。
2.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运营现场为了保障银行运营现场的安全,禁止任何人携带潜在危险物品进入运营现场。
危险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等。
这样的禁止规定可以帮助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3. 禁止在运营现场擅自处理机密信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处理大量的敏感信息,包括客户的个人和财务数据。
为了保护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禁止任何员工在运营现场擅自处理机密信息。
信息处理应该符合银行内部的规定和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禁止在运营现场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银行运营现场是公共场所,应该保持整洁和卫生。
禁止在运营现场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以维护良好的环境和形象。
员工应该自觉遵守卫生规范,并与客户共同维护整洁的运营现场。
5. 禁止在运营现场使用私人电器设备银行运营现场需要严格控制和监控电力消耗,以确保电力的正常供应。
因此,禁止员工在运营现场使用私人电器设备,如电热杯、电热毯等,以免对电网造成过大负荷,导致供电不稳定和事故发生。
6. 禁止在运营现场擅自接待非工作人员为了维护安全和保障工作的正常进行,禁止在运营现场擅自接待非工作人员。
非工作人员应事先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入运营现场。
这样的规定有助于保护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并防止外部人员对银行运营现场造成干扰。
7. 禁止在运营现场擅自开展商业活动和销售行为银行运营现场是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场所,并不适合用于开展商业活动和销售行为。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83d5c8c581b6bd97e19ea58.png)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的通知(川银保监发[2019]45号)各市(州)银保监分局,四川各政策性银行,各大型银行一级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各股份制银行成都分行,各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中心一级分中心,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四川新网银行,成都农商银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分公司,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成都各村镇银行:为严控银行案件风险,切实保护商业银行及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商业银行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局研究制定了《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现印发你们,请切实遵照执行。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对相关规定做到应知会知,严格坚守纪律红线,严格把守风险底线,并将禁止性规定融入业务风险控制流程和内控管理制度,对违反者按规定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请各市(州)银保监分局转发至辖内农村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四川银保监局2019年12月30日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一、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本行和客户资金或财产。
3.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4.严禁超出授权范围或未经审批办理业务。
5.严禁将本人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系统权限办理业务。
6.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和参与非法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
7.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或他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8.严禁利用内部交易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部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9.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冒用单位名义,利用办公场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谋取非法利益。
商业银行员工账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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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员工账户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账户交易管理和监督,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促进员工守法合规,降低操作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员工账户交易行为指员工个人结算户大额交易、与客户交易、员工贷款账户交易等货币性交易行为。
第三条员工账户交易行为的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令行禁止。
(二)查防并举,措施得当。
(三)强化问责,严肃整改。
(四)尊重隐私,严格保密。
第四条适应范围。
本规定适应本行全体员工,任何员工不得以匿名或化名形式规避本行员工账户资金交易监测。
第二章员工账户交易行为的分类第五条正常交易行为(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个人债权、债务或产权转让及收益。
(三)个人贷款转存。
(四)继承、赠与款项。
(五)保费、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六)其他合法款项的收入及支出。
第六条禁止账户交易行为(一)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或为客户办理大额存、取款转账业务。
(二)信贷资金回流到信贷人员或本行的其他员工本人或控制的银行账户,进行虚假骗贷、截留资金、收受好处、收取客户资金代为偿还贷款,或替客户进渡资金等违规交易行为。
挪用贷户资金或贷款额度,为其他贷户偿还贷款或作其他用途。
转账代收因贷款发生的向客户收取的保险等费用。
(三)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过渡资金,恶意充当融资中介或为客户办理资金划转,代发工资等业务,或出借他人或企业使用。
(四)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与客户个人账户发生资金往来,进行客户的资金归集、划转等违规行为。
(五)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高息揽存,发放高利贷等非法资金往来。
(六)员工除系统测试、为客户演示外,参与无真实经济往来的网上银行转账业务。
或为绩效考核人虚增网银交易量。
(七)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在机构内或机构间虚存存款和库存现金,实现不同机构间调拨现金。
(八)员工利用本人或其控制的银行账户违规办理上门收送款业务,截留现金。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银行业务禁止性、限制性规定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培训:银行业务禁止性、限制性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76be12327284b73f24250a5.png)
对商业银行存贷业务中不正当手段的禁止
• 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 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 放贷款。
不正当手段
• 一是利率方面的不正当竞争。表现为违反中 央银行利率方面的有关规定,采取不正当竞 争手段,如贴息、放松现金管理。
• 二是金融服务方面的不正当竞争。如封锁有 关金融信息,不向其他贷款人提供借款人的 相关情况,对其他金融机构采取压票、退票 、压汇等方式,或无偿占用联行清算资金等 。现实当中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有 奖储蓄,储蓄赠送物品、现金等。
银行业务禁止性规定 银行业务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的禁 止
•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 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关系人
• 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 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 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对结算业务的限制
• 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付款 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 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 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 当公布
测试题
• 下面属于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的业务有( ) • A.信托投资 • B.证券经营业务 • C.代理证券资金清算 • D.非自用不动产投资 • 试题答案:C
• 商业银行不能对关系人发放贷款。 • 试题答案:错
• 商业银行不能投资不动产。 • 试题答案:错 商业银行不得投资企业股票 试题答案:对
•谢谢
同业拆借业务的禁止
• 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 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对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限制
• 商业银行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 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42e10faf4693daef5ef73dad.png)
四川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禁止性规定一、普遍适用禁止性规定1.严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或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及本单位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侵占本行和客户资金或财产。
3.严禁开展未经批准的金融业务。
4.严禁超出授权范围或未经审批办理业务。
5.严禁将本人业务系统操作权限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业务系统权限办理业务。
6.严禁充当资金掮客和参与非法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地下钱庄、洗钱。
7.严禁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或他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客户资金。
8.严禁利用内部交易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将内部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9.严禁利用职务、工作之便,冒用单位名义,利用办公场地,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或谋取非法利益。
10.严禁业务活动中以误导的手段谋取不当利益。
11.严禁违规代理客户办理业务。
12.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13.严禁未经监管部门允许向社会或其他单位和个人泄露监管工作秘密信息。
14.严禁盗窃、出卖、泄露和违规查询、修改客户(单位和自然人)信息。
15.严禁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16.严禁对违规、违纪、违法或可能导致风险的业务操作不抵制,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不按规定越级报告。
二、各级管理人员禁止性规定17.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或输送非法利益。
18.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违规直接或间接干涉授信和用信、资产处置、投资、支付结算等业务事项。
19.严禁利用对人事、岗位管理和业绩考评等职权之便,对抵制违规操作、检举违法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压制、打击报复,以及未经当事人申辩和集体审议程序,违规或无正当理由调整当事人岗位。
20.严禁违规保管和使用单位(部门)行政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印章。
21.严禁指使、参与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
22.严禁不采取突击性方式和不按规定的频率、方法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权证、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
商业银行支行员工“八大禁”行为细则
![商业银行支行员工“八大禁”行为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88392b9eefdc8d377ee3236.png)
XX银行支行员工“八大禁”行为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存款风险管理,防范业务操作风险,保证银行资金安全,杜绝事故隐患,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XX银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XX银行员工十不准》等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的对象为网点柜面操作人员及自助机具的操作员。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三条严禁员工为客户代办业务。
(一)释义:严禁当班柜员在客户未到场的情况下或未得到客户授权的情况下为客户办理业务;严禁员工在本网点为客户办理代理开户业务。
严禁员工为完成营销任务,在未得到客户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为客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
严禁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忙办理业务为由,简化业务办理手续,通过盗用他人信息开立账户、代理办理业务、频繁进行资金划转等方式掩盖其真实身份和真实意图。
(二)风险点:员工违规代客户办理业务,如代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办理存取款等业务隐蔽性强,监管难度大,极易引发挪用客户资金案件。
第四条严禁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发生资金往来。
(一)释义:严禁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发生现金或转账交易,禁止员工违规出租、出借本人账户、充当资金“掮客”、参与社会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活动等,禁止银行员工个人卡(账)与企业、客户账户发生资金往来。
(二)风险点: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发生资金往来,容易形成经济纠纷案件。
第五条严禁为客户代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和印鉴章等。
(一)释义:员工为客户开户或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后应将客户资料交予客户,客户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和印鉴章应由客户自己保管,严禁员工代客户保管,例如支票、存单等。
(二)风险点:员工为客户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鉴卡和印鉴章等容易形成员工挪用、盗用客户资金的风险,易引发客户资金被盗用案件,引起客户投诉,给本行造成声誉风险。
第六条严禁柜员自办业务。
(一)释义:自办业务是指柜面员工为自己办理现金存取、款项汇划等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银监发[2014]4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银监发[2014]40号](https://img.taocdn.com/s3/m/1224b57e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7b.png)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14修订)正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4〕4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现将修订后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4年9月12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覆盖原则。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制衡性原则。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三)审慎性原则。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665756cd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a3.png)
邮储银行44条禁令内容1. 引言邮储银行是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大型商业银行,为了规范银行内部员工的行为举止,保护客户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性,邮储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禁令。
本文将详细介绍邮储银行的44条禁令内容。
2.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作为一家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邮储银行要求员工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这包括但不限于洗钱、欺诈、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
任何员工发现或涉及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3. 禁止泄露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是邮储银行的首要任务之一。
员工不得将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给无关人员或用于非授权目的。
同时,员工还要注意避免在社交网络或其他公开场合发布与客户有关的敏感信息。
4. 禁止擅自操作客户账户员工不得擅自操作客户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的转账、提款、修改客户信息等。
任何操作必须经过客户本人的授权,并且应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5. 禁止接受贿赂邮储银行要求员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回扣。
员工应以诚信为准则,保持公正、公平的态度处理业务。
如有发现贿赂行为,员工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6. 禁止与客户发生不正当关系员工不得与客户发生不正当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收受礼品、金钱、服务或其他利益。
员工应以专业和职业道德为准则,维护良好的商业关系。
7. 禁止违反内部规章制度邮储银行有一套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这些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制度、行为准则、机密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8. 禁止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邮储银行要求员工在外部环境中保持良好形象,并避免散布谣言或虚假信息。
员工应以客观、真实的态度对待信息,并及时纠正任何不实之处。
9. 禁止从事与邮储银行业务相冲突的活动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从事与邮储银行业务相冲突的活动。
这包括但不限于与竞争对手有关的商业活动,以及可能对邮储银行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0. 禁止违反道德规范邮储银行要求员工遵守道德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诚信、廉洁、公正等方面。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7f666ae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b5.png)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步加强银⾏业务和员⼯⾏为管理的通知⽂号:银监办发[2014]57号颁布⽇期:2014-03-15执⾏⽇期:2014-03-1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邮政储蓄银⾏,各省级农村信⽤联社:近年来,⼀些民间借贷当事⼈为规避借贷风险,利⽤银⾏在个⼈存款开户、⽹银业务以及银⾏员⼯⾏为管理等⽅⾯的薄弱环节,试图将风险转嫁给银⾏,严重影响了银⾏及个⼈存款⼈的资⾦安全,同时也给银⾏带来了相当⼤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
为切实防范内外部欺诈风险,进⼀步规范银⾏个⼈存款开户和⽹银业务,加强员⼯⾏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强个⼈存款开户和⽹银业务管理(⼀)商业银⾏(含农村中⼩⾦融机构,下同)应当严格执⾏个⼈存款开户管理有关规定,严格遵循账户实名制以及“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认真审核客户、代理⼈有效⾝份证件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并按规定登记客户和代理⼈信息。
(⼆)对代理个⼈客户开⽴结算账户的,商业银⾏应当落实现⾏监管制度“联系被代理⼈进⾏核实”的相关要求,并探索采取账户管理有效措施,积极防范代理风险。
(三)商业银⾏应建⽴员⼯代理开户业务风险隔离制度,禁⽌营业⽹点员⼯在本⽹点代理他⼈开户。
(四)商业银⾏为个⼈客户开通具有⼤额资⾦转账功能的⽹银业务,应与客户⾯签开通协议,提⽰客户妥善保管密码及⽹银安全⼯具。
商业银⾏应将须交付的⽹银安全⼯具当场交给客户本⼈,并提醒客户核对⽹银安全⼯具的编号与业务申请书上编号的⼀致性。
(五)商业银⾏应与客户合理约定⽹银单笔和单⽇累计转账上限,合规办理转账业务。
(六)商业银⾏应当严格落实⽹银业务风险防控⼯作要求,对⼤额⽹上⽀付、转账等交易,应通过电话确认、交易验证码等辅助控制及核实措施,确认客户交易信息;对客户账户资⾦变动,应通过短信等适当⽅式及时提⽰。
(七)商业银⾏应当建⽴健全可疑交易预警机制,加⼤对⽆正常原因的个⼈客户或代理⼈频繁开户和销户、同⼀额度或者⼤额频繁转账、⽹银签约后迅速转账等可疑交易的监测⼒度。
2024年学习禁止性规定心得体会范本(2篇)
![2024年学习禁止性规定心得体会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4e279b71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8c.png)
2024年学习禁止性规定心得体会范本近日,我行开展《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学习教育,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学习心得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当前,案件防范面临严峻的形势,但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建行员工。
在学习方法上,联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自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
与此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当前,我行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____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
因此,通过近一个时期的学习,联系全行实际,我认为当前关键要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从源头上杜绝作案机会。
《中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对于提高全行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杜绝以习惯操作代替制度、以信任代替制度的违规行为以及减少案件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它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行员工。
[银行员工禁止性规定学习心得]
![[银行员工禁止性规定学习心得]](https://img.taocdn.com/s3/m/5c7b97e252d380eb63946d07.png)
《[银行员工禁止性规定学习心得]》摘要:()、通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制觉性,学习方法上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按照州分行件要对身情况展开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无参与非法高息借贷、融或集活动行学习心得近日我行开展《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学习教育通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制重要性和紧迫性、学习心得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人实际谈肤浅体会()、通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制觉性当前案件防面临严峻形势但由我们平疏学习对规制学习不深理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工作遵守纪律规制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可学可不学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就会萌生些由散漫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二)、通学习进步掌握了学习方法理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规制学习不是蹴而就半会就可学成或学记牢关键要靠长期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精神要有不怕吃苦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重要性才能真正实践学习并觉做名遵纪守法遵守纪合格建行员工学习方法上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通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运用反面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己觉性(三)、通学习进步提高我防能力当前我行电子化发展速明显加快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上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因通近期学习系全行实际我认当前关键要要禁止岗位职责混淆从头上杜绝作案机会《国建设银行员工从业禁止若干规定》对提高全行员工风险防识、杜绝以习惯操作代替制、以信任代替制违规行以及减少案件发生具有十分重要义它与我们工作息息相关刻也不能离开通这次规制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不熟悉规制对各环节具体要就不可能做到很地遵守规制并成名合格建行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许多案件除故犯罪因素外多数都是因别员工法律和规制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不但给国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己人生和前程二、情况按照州分行件要对身情况展开现将情况汇报如下()无参与非法高息借贷、融或集活动行(二)无参与非法或额博彩活动行(三)无利用银行或客户商办企业行(四)无人账户接受从贷款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入金行(五)无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济利益行(六)无违反不相容岗位管理规定混岗操作办理涉及金、债权债重要业行(七)无以人名义代客理财或违规代客办理业、代客保管重要物品行(八)无违规获取、私留存或盗用重要单证行(九)无利用人或人控制账户归集或渡银行和客户金、套取现金、虚增存款、调剂库存行(十)无盗取或试图盗取、违规利用客户银行账户密码等关键信息行(十)无私刻、盗用银行或客户印私留存银行废止印行(十二)无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获取银行信用行(十三)无伪造业协议、业凭证、信证明行(十四)无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行(十五)无使用虚假材或冒用他人名义办理银行卡(折)截留客户银行卡(折)使用信用卡套现行(十六)无冒用他人名义办理电子银行签约行(十七)无泄露国密或建设银行商业密给建设银行利益和声誉造成损害行(十八)无强迫、指使、授他人实施上述从业禁止行行。
银行防范员工禁止性行为承诺书
![银行防范员工禁止性行为承诺书](https://img.taocdn.com/s3/m/bc73e029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41.png)
银行防范员工禁止性行为承诺书
银行防范员工“禁止性”行为承诺书
为标准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
,提高案件防范能力,杜绝违章违纪及案件的发生,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中,保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银行业自律标准和本行各种规章制度,做到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标准操作、廉洁公正、自警自律,自觉维护本行形
象和声誉,本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
2、不参与介绍发放高利贷;
3、不参与经商办企业以及非本职岗位之外经营性业务;
4、不充当资金掮客、自办或参与民间各类融资组织〔投资类公司、理财
咨询类公司、担保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
5、不得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借用个人账户;
6、不得挪用公款或挪用、借用客户资金;
7、不进入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不健康场所;
8、不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涉及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
9、不参与“黄、赌、毒、黑”和走私活动;
10、不泄露本行商业秘密给本行利益和声誉造成损害;
11、其它“禁止性”行为。
上述承诺从签字之日起,本人愿意接受单位、社会、安防联保人以及家庭等各方面的监督,本人承诺如发生上述违规行为,自觉接受单位任何处分,并主动辞职,承当损失。
情节严重将承当相应法律责任。
银行员工存钱法律规定(3篇)
![银行员工存钱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7ebb55f5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ff.png)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银行业务日益繁荣。
银行员工作为银行业务的直接操作者,其行为规范直接关系到银行的形象和信誉。
为了规范银行员工的行为,保障银行业务的正常运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银行员工存钱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银行员工存钱的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二、银行员工存钱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是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员工行为合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员工行为合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反洗钱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管理,确保员工行为合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刑法的基本法律,其中关于贪污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等罪名与银行员工存钱行为有关。
三、银行员工存钱的法律规定1.员工存钱的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银行员工在存钱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金融政策。
(2)诚实守信原则:银行员工在存钱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欺诈、挪用等违法行为。
(3)保密原则:银行员工在存钱过程中,应严格保守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客户隐私。
2.员工存钱的程序(1)核实身份:银行员工在办理存钱业务时,应核实客户身份,确保客户信息真实、准确。
(2)审核资料:银行员工应审核客户提供的存款凭证、身份证件等资料,确保资料齐全、真实。
(3)办理存钱业务:银行员工按照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存钱业务,确保业务合规、准确。
3.员工存钱的限制(1)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存钱:银行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客户或他人办理不符合规定的存钱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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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员工禁止性业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内部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柜面业务类(40禁)
第二条现金业务(7禁)
(一)严禁超越授权范围办理业务。
(二)严禁违反“先收款后记账,先记账后付款”原则处理收、付业务。
(三)严禁离开岗位不退出业务操作界面或不加锁保管钱、章、证、预留印鉴等重要物品。
(四)严禁代客户保管现金、卡、折、单、印章等重要凭证及物品。
(五)严禁代客户签名、设置/重置/输入密码。
(六)严禁擅自处理长短款,严禁以长补短和无依据办理长短款的销账,严禁随意调整、冲正、撤销账务。
(七)严禁明知或应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时不抵制、不报告。
第三条金库(业务库)、柜员尾箱(3禁)
(一)严禁单人开关金库(业务库)或单人保管钥匙、密码。
(二)严禁单人办理现金出入金库(业务库)或不执行出库审批、入库交接手续。
(三)柜员尾箱次日由本人继续使用的,严禁办理日结时由会计主管或柜员单人清点尾箱。
第四条上门收款(3禁)
(一)严禁违反“双人办理、钱账分管、交叉复核”原则办理上门收款业务。
(二)严禁未经客户合法授权代客户填写或更改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凭证。
(三)严禁将上门收取的客户现金推迟入账或通过后账补前款等形式滚动占用客户资金。
第五条印章(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5禁)
(一)严禁超出工作和授权范围使用单位公章,严禁由同一人负责单位公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
(二)严禁使用他人名章、操作卡、密码、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三)严禁未对客户预留印鉴进行核验或达到大额标准未进行双人核验即办理业务。
(四)严禁超限额领取重要空白凭证、违反本行制度规定跳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盖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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