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2019版)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2019版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2019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2019版——为租房市场注入新活力一、背景介绍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中国大城市居民的热点话题,北京作为人口密集、房价高企的城市,房屋租赁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维护租户和出租方的权益,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于2019年推出了新版,为租赁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合同内容变化1. 合同条款更加明确新版住房租赁合同增加了许多明确的条款,具体定义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合同明确规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时间、各方的维修责任与维修费用分摊、租期延长和终止的程序等等。
这些明确的规定有助于租户和出租方在租赁过程中更好地了解双方的权益,防止争端的发生。
2. 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更加详尽新版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更加详尽,明确规定了租户和出租方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金额。
例如,租户在违约的情况下需要支付违约金,并在一定情况下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样的规定能够有效地约束各方的行为,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维护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3. 对临时性租赁的约定更加完善新版合同还对临时性租赁的情况作出了更加详细的约定。
这一点在北京这样的移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尤为重要。
新版合同规定了临时租赁的租金支付方式、租期的设定、退租的方式等,有助于规范这类租赁行为,提高租客的安全感。
三、对租赁市场的影响1. 增强租户的权益保障感新版住房租赁合同在明确规定双方权利的基础上,还加强了对租户权益的保护。
合同将各项规定条款明确罗列,有助于租户更好地了解自身权益,并降低租赁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
2. 减少租房纠纷的发生租房纠纷在过去时有发生,而新版合同的发布将有效地减少这类纠纷的发生。
通过明确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出租方与租户之间产生的分歧可以在合同中找到明确的解决办法,从而减少甚至消除了潜在的纠纷。
3. 增加市场透明度,推动租赁市场的良性发展合同的发布使市场透明度得到提升,租户和出租方在选择租赁合同时能够更加明确地了解合同内容,并对合同中的条款有所意识。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版(增安全条款)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社会单位版)(北京市2019版)
BF-2019-0610合同编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社会单位版)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承租人单位(丙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筹集、面向人才分配和社会单位集体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
2.合同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
3.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认真核对乙方、丙方信息,发现乙方、丙方信息与配租信息不符的,甲方应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一致后,方可与乙方、丙方签订本合同。
4.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正文条款、相关附件及承诺书内容等。
乙方、丙方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本合同条款及附件中,涉及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乙方应填写真实信息,以便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7.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完成后,应确保各签约方至少都有一份合同原件。
特别提示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甲方可结合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调整租金。
甲方房屋租金调整方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公告,租金调整公告将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张贴。
乙方在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时须按照届时新的租金标准签约,并缴纳租金。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在北京这样的繁华大都市,住房租赁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
2019 年,北京市推出了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这一举措对于规范租赁市场、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份示范文本的出现,首先为租赁双方提供了一个明确、清晰的合同框架。
在过去,由于合同条款不规范、不清晰,租赁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纠纷和争议。
而新的示范文本详细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房屋的使用及维护、违约责任等等。
比如,在房屋的基本情况方面,示范文本要求明确房屋的具体位置、建筑面积、房屋户型、房屋设施设备等信息,避免了因房屋信息不清晰而产生的误解和纠纷。
在租赁期限上,明确规定了起止时间,以及续租和提前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让租赁双方对于租赁的时间有清晰的预期。
租金及支付方式是租赁关系中的关键环节。
示范文本要求明确租金的金额、支付周期和支付方式,同时规定了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
这有助于保障出租方的合法收益,也督促承租方按时履行支付义务。
押金方面,示范文本明确了押金的数额、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和方式。
这对于保障房屋设施设备的完好以及避免租赁结束时的押金纠纷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房屋的使用及维护方面,示范文本规定了承租方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
同时,出租方也有责任保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如果房屋在租赁期间出现问题,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维修和处理。
违约责任的明确是示范文本的一个重要亮点。
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擅自转租、损坏房屋,出租方未按约定维修房屋等,都规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
这使得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就能够清楚地了解违约的后果,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减少违约的发生。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2019 的推广和使用,对于提高租赁市场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它不仅为租赁双方提供了一份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的合同模板,也有助于相关部门对租赁市场进行有效的监管。
(完整版)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2019
BF——2019 合同编号: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九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自行成交版)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 / □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一)租赁用途:;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最多不超过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
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6篇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6篇篇1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租赁房屋甲方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租赁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配置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期限1. 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租赁期限届满,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租金标准,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
2. 租金标准: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3. 支付方式:乙方应于每月的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4.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滞纳金。
四、租赁房屋的用途及返还1. 乙方仅可将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完好地返还给甲方。
五、押金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押金将全额退还;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在押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2. 甲方应确保租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并保证其安全性。
3. 甲方应负责租赁房屋的维修工作,但由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房屋,并承担维护责任。
2. 乙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和押金。
3.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新版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公租房合同范本
北京公租房合同范本北京市公租房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下列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第一条租赁房屋1.1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租赁房屋的房屋证号为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 租赁房屋的附属设施包括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2.1 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2 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当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3.1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3.2 乙方应当在每月_________日前,以银行转账或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
3.3 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个月租金的押金,押金不计利息。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
第四条房屋维修与管理4.1 甲方应当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和适宜居住,并承担房屋的日常维修和管理费用。
4.2 乙方应当爱护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当承担修缮费用。
4.3 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让与租赁房屋。
第五条合同终止5.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1)租赁期限届满,且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2)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未支付租金的;(3)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4)租赁房屋被依法收回或者拆除的;(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的。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19
京建发〔2019〕309号附件1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2019
1.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房屋结构及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承租的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2.1本合同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
9.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9.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和居住出租房屋。
6.2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乙方应按市价赔偿。
6.3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7.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出租房屋符合国家有关租赁房屋的相关规定,具备居住条件。
5.2甲方应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确保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
5.3甲方应在租赁期内负责维修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但下列情况除外:
(1)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
(2)正常磨损或自然损坏的;
(3)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2019
北京住建委2019租房合同
北京住建委2019租房合同合同编号:租赁合同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具备签订租赁合同的主体资格,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该房屋,并遵守合同规定,因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物及用途: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物”)租赁给乙方使用。
1.2 乙方承诺将出租物仅用于居住目的,不得进行违法活动。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 年/月/日至__________ 年/月/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合同所在住宅小区的土地使用权期限)。
如乙方需要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签署新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付款方式: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 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____ (人民币)元。
3.2 本租赁合同的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每年增长不超过国家物价指数的百分之十。
3.3 乙方每月应按期足额支付租金给甲方,若迟缴则需按日计收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每日租金的_________ 百分之_________。
3.4 乙方须纳税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履行申报、缴纳各项税费。
第四条押金:4.1 乙方须在签约之日缴纳押金,押金数额为租金的__________ 倍,即押金为__________ 元。
4.2 甲方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押金,扣除因违反合同产生的应承担的费用后。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BF-2019-0603) 2019年最新
BF-2019-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一九年七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
2.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出租人还应当向承租人出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原件;房屋登记为共有的,应当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3.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13号)的规定,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
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本合同文本中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均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承租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国籍:户籍所在地: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件号码: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北京市区(应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坐落一致),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
2019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2019年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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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19-0609合同编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1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主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筹集、面向备案家庭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
2.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基础上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
3.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认真核对乙方信息,发现乙方信息与配租信息不符的,甲方应与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对一致后,方可与乙方签订本合同。
4.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正文条款、相关附件及承诺书内容等。
乙方应当特别仔细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 方式选定;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本合同条款及附件中,涉及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如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乙方应填写真实信息,以便甲方在租赁期限内为乙方提供更好的服务。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合同签订完成后,应确保各签约方至少都有一份合同原件。
特别提示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甲方可结合市场情况按规定程序调整租金。
甲方房屋租金调整方案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公告,租金调整公告将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张贴。
乙方在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时须按照届时新的租金标准签约,并缴纳租金。
二、乙方如符合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条件,可按北京市相关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金补贴,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并足额缴纳租金后领取补贴。
三、乙方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可继续轮候。
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超过两次须重新申请备案资格。
四、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公平善用,根据国家及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对乙方承租使用行为特别提示如下:(一)按照政策规定的正当程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权,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合理使用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觉爱护公共租赁住房内的装饰及设备设施,遵守小区管理规约;(三)不得将房屋转让、分租、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四)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服装店、饭馆、小卖部、发廊、按摩店、教育机构、民宿酒店等);(五)不得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以及其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六)不得改变承租住房用途、房屋结构或者擅自装修;(七)按时足额缴纳房屋租金。
乙方若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及上述提示,依据规定和合同约定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项目名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服务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邮编:乙方:资格审核备案编号: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邮编:(共同承租人可相应增加,共同承租人应注明和承租人的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京建法〔2011〕25号)、《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3〕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8〕23号)及有关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街(路)号小区号楼单元号。
该房号为【审定编号】【暂定编号】,最终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房号为准,属暂定编号的,待公安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房屋主体结构为【钢混】【砖混】,地上建筑层数为层,套型为居室。
(二)该房屋【预测】【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如果该房屋已经有实测建筑面积,应按照实测建筑面积签约。
按照预测建筑面积签订合同的,当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与预测建筑面积不一致时,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的房屋租金按预测面积计算。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个月。
第三条房屋交付(一)甲方应于租期起始日7日前(即年月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届时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应查验房屋状况,并移交房门钥匙、购电卡、水卡和燃气卡及等相关物品(属甲方所有),双方确认无误后签署《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2),交房时间以《房屋交割清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甲方交付该房屋前,乙方应足额支付首期租金、押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上述租金、押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的,甲方可以相应顺延交付房屋,但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不变。
如因乙方未支付上述租金、押金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费用或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收房,致使甲方未在租期起始日7日前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则乙方仍应承担自本合同约定租期起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的租金或其他费用。
(三)甲方交付房屋质量、装饰、设备及室内设施标准,应不低于《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租金(一)房屋租金标准:元/平方米·月。
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
甲方提供家具家电给乙方使用的,家具家电租金另行约定。
(二)乙方在与甲方合作的银行开设账户,办理借记卡,并通过此账户缴纳租金。
缴款账号为:。
甲方按【月】【季】【半年】【年】从该缴款账户中划扣房屋租金。
(三)乙方应保证其缴款账户在每个缴租期最后一个月25日前(如按月缴纳租金,则为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向后顺延)的可用余额足以供甲方扣划下一期租金,并保证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如果账户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应保证变更后的账户处于正常状态能够按期扣划租金。
乙方账户可用余额不足、账户状态非正常或者乙方账户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等原因而导致甲方扣划失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缴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甲方在扣划日扣收失败的,应及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银行通知后,应在次月15日前将应缴租金存入缴款账户以便甲方再次扣划。
第五条押金(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1个月租金(季、年租金应折合为月租金)向甲方缴纳押金。
押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乙方须将押金存入缴款账户中随首期房屋租金一并支付。
(二)押金不作为乙方预付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
(三)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或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并及时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于规定期限内补足押金。
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将押金补足。
(四)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0日内,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情形,则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乙方缴款账户;如乙方存在违约情形,则押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租金、相关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如有剩余,甲方将剩余押金无息退还至乙方缴款账号。
第六条相关费用租赁期内涉及房屋使用的各项费用中,物业服务费由甲方承担,水费(含自来水费、中水费)、电费、燃气费、供暖费、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网络费、法律法规规定由房屋承租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有权出租该房屋,向乙方收取租金等费用,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和入户走访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甲方交付乙方房屋时,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
(三)甲方应定期维护、维修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使其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但对于乙方擅自装修和增设的其他设施设备等甲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出现损坏时,乙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坏扩大,并及时通知甲方维修或更换。
如乙方未采取适当措施或未及时通知甲方维修致使损失扩大,损失部分应由乙方承担。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或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改善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修改、废除有关公租房楼宇的管理规则及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乙方须遵照执行。
(五)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对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或维修时,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应事先以电话、短信、张贴通知书等方式告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
乙方有义务予以积极协助,不得拒查、拒修。
如因乙方拒查、拒修等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及时检查、维修而造成的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六)公租房项目所有人可将所有者权益整体转移给第三方,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但需在权益转移后及时将该情况书面通知乙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转移公租房所有者权益,乙方同意受让人作为行使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一方。
(七)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改变租赁房屋所在项目的名称。
甲方对乙方因项目易名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应在项目易名前1个月以张贴通知书等形式通知乙方。
(八)当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房屋使用功能或其他租户合法权益等紧急情况时,如无法及时联系到乙方,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在第三方(派出所、居委会等)的监督下可以不作通知进入租赁房屋并采取必要措施,事后及时告知乙方,费用依本合同附件的约定收取,甲方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免责。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乙方按照正当程序取得承租权利的,有权依法依规使用该房屋,其他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进入。
(二)乙方有权了解项目服务站、物业服务事项等基本信息。
(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甲方委托机构及时到场,维修由甲方承担维修义务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
(四)乙方使用承租房屋,应符合水、电、气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乙方应当按时足额缴付租金、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乙方接受的其他专门服务费用。
(五)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家具家电(如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等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进行维修,乙方按甲方或甲方委托单位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维修费和材料费,或者按照《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2)中约定的损赔额由乙方予以赔偿,乙方拒不承担相关费用或不予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予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