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辩证论治方法及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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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辩证论治方法及其要点
辩证论治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是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是中医理、法、方、药理论在临床实际应用过程的集中反映和具体实施,因此,掌握中医辩证论治的方法及要点,对中医诊断和治疗疾病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辩证论治的含义
所谓“辩证”,就是将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到的病史资料、现有症状、体征通过分析、综合、归纳,判断为某种疾病性质“证侯”的过程。
中医“证”与“症”的概念不同,“症”指“症状”,是患者患病时的异常感觉或表现,它指的是疾病的单个症状或体征,如:头痛、咳嗽、呕吐等;而
“证”(即证候),却是机体在疾病发生和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出现的病理概括,它包括了病变的部位、病因、性质,以及邪正之间的关系(虚实)等,因而它比症状更全面、更深刻、更正确地揭示了疾病的本质。
例如感冒,常见有发热、恶寒、头身疼痛等症状,但由于致病因素和机体反映性的不同,又常表现为风寒感冒、风热感冒和暑湿感冒等不同的“证候”。其中,风寒感冒证反映的是由于风寒之邪外束肌表,卫阳被郁,肺气不宣所导致的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身疼痛,咳嗽,痰清稀色白,时流清涕,舌苔薄白,脉浮等一类症候群。其病因为外感风寒,病变部位为肺卫,病变性质为风寒表实证。
所以,中医认识并治疗疾病是以“证”为依据的,其辨证诊断具有整体性和相对的灵活性,因此,它既不同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对症治疗,但又区别于那种不分阶段、不分主次、一方一药对一病的治病方法。
所谓“论治”,又称施治,是根据辨证的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疗方法(包括治疗原则和处方用药)。辨证是决定治疗的前提和依据,论治是治疗疾病的手段和方法。治疗原则的选择是“论治”的关键,方药的组合是“论治”
的具体措施,论治是中医理、法、方、药中“法”、“方”、“药”三个部分的具体实
施。
“辨证论治”是中医指导临床诊治疾病的基本法则,它能从变化和发展的观点出发辨证地看待病和证的关系,即同一种病可以包括几种不同的“证”,而不同的病在其发展过程中又可以出现同一种“证”。因此,中医临床诊治疾病,是在辨证论治的原则指导下,采取“同病异治”和“异病同治”的方法来处理的。
“同病异治”,是指同一种疾病,由于发病的时间、地区、个体差异导致的机体反应性不同,或疾病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所表现的证不同,因而其治法也不同。例如,同是感冒,夏季感冒多是感受暑湿之邪,在治疗上以清暑祛湿解表为主,方药可用新加香薷饮加减。冬季感冒多是感受风寒之邪,在治疗上以疏风散寒解表为主,方药可用荆防败毒
散。
“异病同治”,是指不同的疾病,在其病理变化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相同的病理机制或相同的症候类群,因而也可以采用同一方法治疗。例如,久痢脱肛、子宫下垂、胃下垂等,它们虽是不同的疾病,但如果都表现为中气下陷证,就都可以用升提中气的方法治疗,方药可用补中益气汤加减。
因此,中医治病主要的不是着眼于“病”的异同,而是着眼于“证”的区别,相同的“证”,可用基本相同的治法;不同的“证”,就必须用不同的治法,即所谓“证同治也同,证异治也
异”。二、诊病辩证的方法
“辩证”属于中医诊断学范畴。辩证的内容和方法主要包括辨病证名称、辨病因、辩病位、辩病性、辩病势、辩病机。
1、辩病证名称
中医不但要辨“证”,而且还要辩“病”,但在辩“病”之后,还要辩明此病中属于什么“证”,中医对疾病的诊断命名,传统方法多数是以主要症状为病名,如咳嗽、心悸、胃痛、黄疸、水肿等。但也有少数病名属于疾病名称,如感冒、疟疾、痢疾、肺痈、中风等,这些疾病,与现代医学相应病名所描述的临床症状基本相同,或者更确切地说,我国现代医学中类似的有关病名,是根源于中医著作里早有认识的一些疾病名称。此外,也有一些中医病名,其性质介乎于症状名称和疾病名称之间,如“心痛”一病,就现代医学名称来说,它主要见于冠心病、心绞痛,但心痛病又不仅仅见于冠心病;“瘿病”主要是指单纯性甲状腺肿,但瘿病还包括其它一些伴有甲状腺肿大的甲状腺疾病。还有不少中医古病名,种目凡多,见于历代中医的专著里,现在教材里多不收载或改用现今名称,如“疰夏”病,《杂病源流犀烛》:“劳之为病,其脉浮,又手足烦热,寒精自出,脚酸削不能行,小腹虚满,春夏剧,秋冬瘥,谓之疰夏病”。其它如《金匮要略》收载的“狐惑病”、“百合病”、“历节病”等等。
2、辩病因
破坏人体相对平衡状态而引起疾病发生的原因就是病因。辩病因,即辩明由于何种病因(如外感六淫、七情内伤、饮食劳倦、痰饮、瘀血等)致病,从而为治疗提供依据。
辩病因一是可以从追寻病史中得知,如一般外感疾病,大都有感受风寒,或蒙受暑湿等病史;在内伤杂病中,饮食不节,可引起宿食和胃肠病等。但中医认识病因,主要以临床表现为依据,因为中医的病因学说,不仅是指致病因素本身,而更重要的是指各种病因作用于人体后,机体因发生阴阳气血的变化而出现一系列的特定证候。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诸燥狂越,皆属于火”、“诸暴强直,皆属于风”。《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湿盛则濡泄”、“燥胜则干”等。因此,中医可
以根据疾病的临床表现而辩识出导致该病的原因,这就是所谓的“辨证求因”或“审证求因”。
3、辩病位
就其大要而言,首先要辩识疾病的在表在里。表、里是辨别疾病病位内外和病势深浅的两个纲领。
病之在表或在里与病因有密切的关系。正如《景岳全书》说:“以表言之,则风寒暑湿燥感于外者是也;以里言之,则七情、劳欲、饮食伤于内者也”。表与里是相对而言的,就人体部位而言,皮毛、肌肉、经络、呼吸道在外,属于表;脏腑、气血在内,属里。在分辩表、里之后,在表者还要进一步辩识病在肌腠(卫分)或是肺卫同病;在里者还应深入辩识在何脏何腑或是影响到气、血、津液。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怒伤肝”、“喜伤心”、“思伤脾”、“悲伤肺”、“恐伤肾”。说明过度的情志变化可以影响相应的脏腑,导致病变的发生。而有些疾病是先病在表,渐趋入里,或是表里同病,或是半表半里。
疾病无论在表在里,在经在络,在气在血,总是与人体的脏腑有关,所以,辩识病位均需联系脏腑,脏腑辩证是各种辨证的基础,是中医脏象学说在临床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表证与里证的鉴别要点:主要审察寒热、舌象、脉象等变化。表证的特点是发热恶寒并见,脉浮,舌象变化少。里证的特点是无恶寒发热、或但热不寒、或但寒不热,脉沉,舌象脉象变化多。
4、辩病
性
即辨识疾病性质之属寒、属热。寒、热是辨别疾病性质的两个纲领。寒证与热证,能反映机体阴阳消长之盛衰。阳盛则热,阴盛则寒;阳虚则从寒化,阴虚则从热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