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总论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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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几点评说 1、民商分立出现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因素。
2、私法统一论的影响。
3、现在主张民商分立的各国主要以商法典为 基础,同时制定各种商事单行法,也即 “复合 模式”
4、不同商法立法体系的共同点,就是适用特别法优 于普通法,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只是形式上的差别, 实质上差异不大。
参看文章:王保树《商法立法模式的几个问题》
(二)概念理解的多元性:
(三)定义: 所谓商法,在一般意义上是指关于商人和商行为 的法律总和,严格讲,指的是以商事方法为主要 调整手段,旨在于调整商事主体人格的规范化创 制和商事行为规范化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参看文章:徐学鹿《商法概念的多维性》
三、商法的特征
数量 4
代表人 覃有土
5
范建
5(二版)朱羿锟 4(四版)
第一编 商法本体论 第一章 商法的概述 第一节 商法概念及其特征 一、法学上的商 法学上的商也称为商事。 在现代商法理论中,指的是营利性主体所从事 的一切盈利性营业活动和事业的总称。它既包 括一切商事交易活动(如商事主体、商行为) ,也包括与实现商事交易有关的各种事宜(如 商业申请、登记等)。
二、商法的概念 (一)多种表述:
第二节 商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一、商法调整对象 (一)几种观点 代表性的三种:
1、商人。德国奉行商人中心主义立法原则的国家 。 2、商行为。法国奉行商行为中心主义立法原则的 国家。 3、商事法律关系。我国多数学者持此观点。
二、商法的调整方法
(一)强制主义方法 (二)公示主义方法 (三)外观主义方法 (四)严格责任方法
现;
其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传统,主要采取商事习惯 法、商事判例法和成文法相结合的形式。
二、主要的商事立法体例:
(一)民商合一模式: 我国目前学界和立法部门共同推崇和认可的一种立法
体例。
1、概念:
2、设计方案 (1)相对突出商法特点的商法单独列编模式 (2)有限突出商法特点的混编模式 《瑞士民法典》 (3)民法完全吸收商法的一体化法典模式 《意大利民法典》《荷兰民法典》
外观主义 严格责任
覃有土
朱羿锟
陈本寒
4
4
3
2
2
3
1 1 1
2 3
一、商事主体严格法定原则 1、概念
2、具体表现: (1)商事主体类型法定:
(2)商事主体内容法定:
(3)商事主体公示法定:
二、商事交易简便、迅捷原则 1、短期时效规则:
2、程序简化规则:
三、维护交易安全原则 保障商事交易安全的措施主要有:
1、公示主义
2、外观主义 3、严格责任主义
四、鼓励交易原则(效率)
1、企业设立过程中由“特许主义”向“ 准则主义”的演变,商事主体责任由“ 无限责任”向“有限责任”的转移,最 低资本额限制,风险分散和避免企业解 体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等。
2、最大可能维护交易的有效性,如合同 法中可撤销制度、效力待定制度等。
商 法 学(一)
总论
绪论 一、商法的地位 1、否定说 2、肯定说 二、《商事通则》的热议 目的:推动《商事通则》的编纂 王保树: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三、编纂民法典背景下的商法展望
三、商法的体系
总论体系
1、本体论 2、主体论 3、行为论
单行法
1、公司法 2、破产法 3、证券法 4、票据法 5、保险法 6、海商法
5
陈本寒
内容
兼容性(公法性) 技术性
营利性
国际性
营利性 对象的特定性 国际性
技术性和易变性 公法性
兼容性(公法性) 进步性与变动性
技术性 国际性 创新与路径依赖性 (二版)
兼容性 创新与变革性 路径依赖性
本土性与趋同性(四版)
公法化
营利性
技术性
进步性
国际性
(一)商行为的营利性 (二)商法规范的技术性 (三)商法的公法性 (四)发展性和易变性 (五)国际性
4、《韩国商法》第4条规定:“商人,是指 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的人。”
(二)概念
所谓商事主体,又称商人,指的是具有商法上 的资格或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业性 商行为,独立享有商法上权利并承担商法上义 务的组织和个人。
注意:
1、广义商事主体与狭义商事主体 2、商人与商业辅助人 (1)概念
(2) 属性
第二编 商事主体论
第一章 商事主体 第一节 商事主体的概念
一、概念 (一)各国立法例
1、《法国商法典》第1条: “从事商事 活动并以其作为经常性职业者,为商 人。”
2、《德国商法典》第1(1)条规定“在本法 典意义上,商人是指商事经营者。”
3、《日本商法典》第4条规定:“本法所称 商人,指以自己名义,以实施商行为为业者 。”
第三节 商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分 ( 略)
一、商法与民法
二、商法与经济法
三、商法与其它部门法
作业:编纂民法典背景下的商法展望
第二章 商法的基本原则和立法体 例
第一节 商法的基本原则
有关学者的表述:
交易自由 交易公平
范建 4 2
交易效率
3
交易安全
5
商主体法定
1
强化商事组织
维护企业自由 交易便捷
3、在合法前提下,最大限度尊重当事人 的交易意愿,促进交易。
五、公平交易原则 1、商事交易主体地位平等。
2、诚实信用。
第二节 商法的立法体例
一、概念 1、概念:
2、说明:谈及商法的立法体例,应该以大陆法系近 代以来的民族立法为参照。
原因如下: 其一,古代立法是“诸法合一”的,并且商法尚未出
(3)有代理权和无代理权:
①委任关系: 经理人 代办人
赵万一《中国究竟需要一部什么样的民法
典——兼谈民法典中如何处理与商法的关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施天涛:《民法典能够实现民商合一吗?》
第三章 商法的历史演进与现状 (略)
商法的发展趋势 (一)动态化的趋势
(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相互滲透
(三)国际化和统一化趋势
作业:请介绍几位学者关于商法原则的认识,并谈谈 你的看法。
(二)民商分立模式
1、概念 2、设计方案 (1)完全法典化的商法典立法模式(纯粹商
法典模式)
(2)商事基本法加单行商事法的主辅结构式 立法模式(简式商法典模式)
(3)商法总则加商事单行法的累加式商法典 立法模式(混合商法典模式)
(4)效仿前苏联《民事立法纲要》,制定中 国的《商事立法纲要》,再通过单行商事立 法加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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