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实务概述
项目三人身保险实务《保险实务》PPT课件
活动2:认识人寿保险
二、区分人寿保险的种类
(一)按照保险责任划分,人寿保险可分 为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两全保险
(二)按照保费和保额是否具有灵活性来 划分,人寿保险可分为传统人寿保险和创 新人寿保险
活动2:认识人寿保险
三、人寿保险基本条款
➢ (一)不可抗辩条款 ➢ (二)自杀条款 ➢ (三)年龄误告条款 ➢ (四)宽限期条款 ➢ (五)复效条款 ➢ (六)保险费自动垫缴条款
活动1:全面认识人身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特征
(一)人身保险保险期限的特殊性 (二)人身保险保险事故的特殊性 (三)人身保险业务经营的特殊性 (四)人身保险保费计算的特殊性 (五)人身保险保险金给付的特殊性 (六)人身保险保险收益的特殊性
活动1:全面认识人身保险
三、人身保险的功能
(一)转移人身风险,解除保险主体的后顾之忧 (二)通过人身保险金给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三)集聚人身保险基金,参与社会资金的融通 (四)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人寿保险费和财产保险费一样由两部分构 成:纯保险费和附加保险费。
活动1:认知人寿保险费 一、人寿保险费的含义及分类
(二)人寿保险费的分类
以缴费方法为依据,寿险保费可分为自然 纯保费、趸缴纯保费和均衡纯保费。
活动1:认知人寿保险费二来自人寿保险费的影响因素(一)生命表 1.生命表的含义 2.生命表的内容
活动4:认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全面认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1.普通意外伤害保险 2.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3.除外责任即不承保的风险
活动1:认知人寿保险费
一、人寿保险费的含义及分类
(一)人寿保险费的含义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人
第四章 人身保险业务《保险实务》PPT课件
任务三 人身保险产品认知
一、了解意外伤害保险 (一)意外伤害保险的界定 所谓意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剧烈的、
明显的、突然的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它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二)区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种类
疾保险。其特点是:采用团体投保方式、 保障高、保险费率按运动类别分档次计算; 是包括运动意外伤害和一般意外伤害二者 合一的特种意外伤害险种。
任务三 人身保险产品认知
教学活动3 健康保险产品认知 一、了解健康保险 一、了解健康保险 (一)健康保险的界定 中国保监会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任务三 人身保险产品认知
教学活动3 健康保险产品认知 二、熟悉我国健康保险常见品种 (二)收入补偿保险 收入补偿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而导致残疾后,
不能正常工作而失去原来的工资收入的补偿保险。是保障 因疾病所致残疾导致的收入减少的保险。 (三)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又称老年护理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失能 而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康复中心或需要在家中接受他 人专门护理时的种种费用提供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
医疗保险的综合险种。其特点是:旅客在购买火 车票、飞机票、船票时一起买保险就投保了该保 险;投保条件宽松,不分职业、年龄;保障范围 大,费率低,只要是乘坐约定的客运交通工具遭 受的意外事故导致的死亡或者残疾、或产生医疗 费用等均负赔偿责任;分别确定保险金额,分别 给付。
任务三 人身保险产品认知
教学活动2 意外伤害保险产品认知 二、掌握意外伤害保险常见险种条款 (四)运动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运动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死亡残
第五章 人身保险实务
第五章人身保险实务第一节人身保险概述一、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或称为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年老等事故或生存至规定时点时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
2、人身保险合同的可保人身危险是指符合风险分散、损失分摊原理,且保险人有能力接受承保的危险3、人身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保险人与投保人按照平等自愿,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的人身保险保障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
4、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金给付责任是以合同所约定的死亡、伤残或者医疗费用等保险事件或事故的发生为前提。
一般采取定额给付方式,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则。
人身保险的内涵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或身体;2、人身保险的给付条件具有多样性,但大多是定额给付3、人身保险多为长期性业务,采取均衡费率;4、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质,可享受纳税方面的优惠(一)人身风险的客观性人身风险不仅客观存在,而且符合理想的可保风险的条件:1.风险是可以预测的虽然对于某个人来讲,很难确定他的死亡时间,但是根据精算原理,利用以往大量的死亡记录,可测算出人在每个年龄的死亡率,并根据死亡率计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
同样,伤残率、疾病率也可以用统计的方法测算出来。
2.损失幅度不能过于巨大,也不能过于微小人身保险的死亡责任、残疾责任等是在订立合同时提前将保险金额确定好,而在健康保险中,一般都规定最高限额,因而可以人为地控制损失幅度。
3.有众多的同类暴露单位每个人都面临生、老、病、死、残的风险。
4.损失发生是不可预料的偶然和不可预料主要是指三个方面:①发生与否的不可预料。
不可预料是指事物的随机性或不确定性。
与其对立的确定性事件是指事故肯定发生或肯定不发生。
②知道风险会发生,但发生的时间不可预料。
③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的不可预料。
对于意外和健康类的风险,损失发生与否是不可预料。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签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四)除外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 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 动或活动;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 错药品、检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 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 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伤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可以承保的,但,保险人考虑到意外 伤害的概率大或限于承保能力,不愿承保。
在办理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经与保险人特别约 定,另外加收保险费后予以承保的。
1.战争造成的意外伤害。 2. 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 被保险人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 拳击、摔跤等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有伤害后果:死亡或残疾或 支付了医疗费用
保险期限之内指被保险人遭受以外伤害之日起(90 或180天)发生了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 因或近因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判定方法
5.3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
• 具有代表性的险种。 • 一、学生平安保险 • 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 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实务》课件
目
CONTENCT
录
• 人身保险概述 • 人身保险合同 • 人身保险产品 • 人身保险的营销与服务 • 人身保险的风险管理
01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发生死 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 金的保险。
为乘坐飞机的旅客因航空意外 导致身体受伤或死亡提供保障
。
04
人身保险的营销与服务
人身保险的营销策略
目标市场定位
明确目标客户群体,根 据客户需求和偏好制定
营销策略。
产品创新
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 的人身保险产品,提高
产品竞争力。
渠道拓展
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 道进行宣传和销售,扩
大市场份额。
促销活动
举办各类促销活动,如 折扣、赠品等,吸引客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主体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在合同中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
法律关系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即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
法律关系内容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人身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合同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 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 补充。
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
在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或完 成特定事件后,保险公司给付 保险金。
死亡保险
在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 给付保险金。
健康保险产品
医疗保险
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包括住院费用、 门诊费用等。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失能时,为其 提供收定疾病时,为其提供经济保障 。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_09人身保险
一、健康保险概述
(二)健康保险的特点 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相比, 具有以下特点: 1)健康保险主要采取短期性合同,保单没有 现金价值。 2)健康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职业、 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 3)健康保险采用非寿险的精算方法。 4)健康保险的保险金给付具有补偿性。
一、健康保险概述
第三节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surance) 是以人的身体和生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 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或残疾为 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述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是指保险 人对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支付的医疗费用提 供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 之一。医疗费用包括医疗费、药费、手术 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二、医疗保险
1)普通医疗保险(Regular Medical Expense Insurance)。普通医疗保险给 被保险人提供治疗疾病的一般门诊医疗费 用,用于偿付医生在医院内对病人进行非 手术治疗的费用,主要包括门诊费、医药 费、检查费等,但手术费用除外。
一、人寿保险概述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及特点 人寿保险(Life Insurance)简称寿险,是 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 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 险,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达到保 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时,保险人履行 给付死亡保险金或期满生存保险金责任。
一、人寿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业务体系和分类
4)按照投保人数,分为个人保险、联合保险 和团体保险。 5)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与利益分配,分为分 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 6)按照承保技术,分为分普通人身保险和简 易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实务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保险承保 1、保险承保的含义 保险承保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 2、保险承保的内容 (1)保险核保
➢ 核保过程:接受投保单;体格检查;核保调查;核 保决定。
➢ 核保要素:影响死亡率要素和非死亡率要素。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2)承保控制 ➢ 控制逆选择。 ➢ 划分风险类别。 ➢ 控制保险金额。 ➢ 控制保险责任。 ➢ 规定免赔额。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一)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 (二)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 (三)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四)保险期限的长期性 (五)保险费率确定方式的特殊性 (六)保险的储蓄性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三、人身保险的业务程序
(一)保险展业 1、含义 2、方式 直接展业、保险代理人展业、保险经纪人展业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三)终身寿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特点: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保险期限为终身。
第二节 人寿保险
(四)年金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分三类: 一类分年给付年金; 二类给付身故保险金; 三类给付满期保险金。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五)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
二、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一)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特点: 第一,有限的有效期; 第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引起的身故或 身体机能受到严重摧残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适合人群
第二节 人寿保险
(二)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责任特点: 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或者在规定时间因疾病 身故或严重残疾,或者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严重 残疾,均属保险责任。
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 保险责任分以下几类:
第五章 保险实务——人身保险
为了达成一种平衡, 为了达成一种平衡,自杀条款规定了一个 二年”的期限。 “二年”的期限。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四、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投保人可在投保时或宽限期届满前书面声 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 明,因故未能在宽限期内缴付保险费时, 保险人可以把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借款, 保险人可以把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借款, 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费, 自动垫缴投保人所欠保费,使保单继续有 效。 避免非故意的保单失效 此垫交保费投保人需在一定期限内予以偿 还并补交利息。 还并补交利息。
四、人身保险中常见的条款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单持有人的权益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单选择权的常见条款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辩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自杀条款 保费自动垫缴条款 战争除外条款
有关保险人责任的常见条款
一、不可抗辩条款 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 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从保险合同订立之日起满 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 2年后,除非投保人停止缴纳续期保险费,保险人 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 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的误告、漏告和隐瞒事实 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等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合同订 立的头2年为可抗辩期。 立的头2年为可抗辩期。
具有储蓄性
人寿保险的储蓄性与银行储蓄
对象不同 储蓄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 储蓄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而人寿保险的对 象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 象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 人寿保险需要复杂的精算技术; 人寿保险需要复杂的精算技术;而储蓄则是使用本 金加利息的公式, 金加利息的公式,无需特殊的计算技术
技术要求不同
保险实务-人身保险
保险实务-人身保险保险实务人身保险在我们的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
无论是意外事故、重大疾病,还是衰老带来的经济压力,都可能给我们和我们的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而人身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为我们提供了在面临各种不幸时的经济保障,让我们能够更加从容地面对生活中的不确定性。
人身保险,简单来说,就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它主要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三大类。
人寿保险是人身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
它的主要目的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为其受益人提供一笔经济补偿。
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等。
定期寿险通常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
这种保险适合那些在特定时期内有经济责任需要承担的人,比如有房贷、车贷等债务的人。
终身寿险则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障,无论何时身故,受益人都能获得保险金。
它除了提供保障外,还具有一定的储蓄和财富传承功能。
两全保险则是在保险期限内,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则给付生存保险金。
健康保险则是为了应对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
常见的健康保险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
重大疾病保险在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特定的重大疾病时,一次性给付保险金,这笔钱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弥补收入损失以及后续的康复费用等。
医疗保险则是对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通常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则是在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时,为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收入补偿。
意外伤害保险主要保障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伤残和医疗费用。
比如,在交通事故、工作中的意外受伤等情况下,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发挥作用。
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相对较低,保障期限通常为一年,且保障范围较广。
那么,我们为什么需要人身保险呢?首先,它能够为家庭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九章-人身保险概述
《保险理论与实务》
冯光娣
21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
4. 寿险创新
•寿险创新的背景 •寿险创新的主要形式
《保险理论与实务》
冯光娣
22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
寿险创新的背景--传统寿险对通货膨胀的反应很弱 1.保险金额通常是以一个固定的数额来表示的,而由于 通货膨胀所引起的购买力的下降,保险的保障作用将明 显减弱 。 2.在公司的投资组合中,一般来说,债券所占比重较大, 而除了那些新近购买的债券以外,所有的老债券所反映 的还是过去的通货膨胀率,这个通货膨胀率很可能是明 显低于当前和未来的通货膨胀率的,投资收益受损。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第二节 人寿保险 第三节 寿险标准保单条款
《保险理论与实务》
冯光娣
1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特点 二.人身保险的类型
《保险理论与实务》
冯光娣
2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一.人身保险的特点[415] •保险标的不可估价性 •保险金的定额给付性 •赔偿原则的不适用性 •保险利益的特殊性 •保险基金的储蓄性 •保险合同长期性 •保险费率为均衡费率 •保险业务的复杂性
《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业务的复杂性 1) 提取准备金方面:保险 人对每份人寿保险单逐 年提取准备金 2) 保险基金投资方面:对 投资依赖性强 3) 保险业务存续管理方面: 保单调整的难度大、对 续期业务依赖性强 4) 业务管理须有连续性
冯光娣
3
第九章 人身保险概述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1.人寿保险 2.健康保险 3.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实务人身保险分解课件
人身保险理赔 人身保险理赔流程与注意事项
案例一
某客户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后因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经过保险公司 审核和调查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赔付。
案例二
某客户购买了医疗保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经过保险公司审核和调查后,按 照合同约定进行了赔付。
人身保险监管的法律法规与政策
01
02
03
保险法
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险法》是监管人身 保险市场的根本法律。
监管政策
保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 制定了一系列监管政策, 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
税收政策
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个 人购买人身保险,提高社 会保障水平。
人身保险行业的自律提供终身的生命保障,无论被保险人 在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会支付保险 金。
生存保险
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提供保障,若被 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则保险公 司不会支付保险金。
两全保险
同时提供生存和死亡保障,被保险人 生存至约定年限或死亡时,保险公司 都会支付保险金。
健康保 险
医疗保险
疾病保险
为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包括住 院、门诊、药品等费用。
如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 责制定行业标准、推动行 业交流合作等。
自律组织
各保险公司内部设立的自 律组织,负责规范公司内 部经营行为。
第三方评估机构
对人身保险公司的经营状 况、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在被保险人患疾病时提供经济保障,通常 以特定疾病为保障内容。
护理保险
失能收入保险
为被保险人在需要长期护理时提供经济保 障,包括家庭护理和养老院等护理机构的 费用。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人身保险市场营销
竞争定价
根据市场竞争对手的定价情况,制定有竞争力 的保险费率。
价值定价
根据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增值服务,制定合理的保险费率。
04
人身保险分销渠道策略
人身保险分销渠道概述
定义
人身保险分销渠道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哪些途 径将保险产品传递给消费者,实现保险产品 销售的过程。
详细描述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身保险产品也不断演变和创新,从最早的团体人寿保险和海上保险,逐渐发 展成为现代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多种类型。这些产品在保障人们生命财产安全方 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人身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总结词
人身保险在保障个人和家庭经济安全、 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它能够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提供经济 保障,减轻因不幸事件造成的经济负担 ,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 济发展。
详细描述
人身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遭遇生命危险、疾病、意外伤害等不幸事件时,保 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定的经济保障。
人身保险的发展历程
总结词
人身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早的团体人寿保险和海上保险,到现代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 和意外伤害保险等多样化产品,其发展历程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
设定明确的营销目标,如销售额、市场份额等,以便评估市场营销活动
的成效。
02
监控市场动态
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竞争对手动态和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以适应市场变化。
03
评估营销效果
通过收集和分析客户反馈、销售数据和市场调查数据,评估市场营销活
动的成功与否,为后续的营销策略制定提供依据。
第五章 人身保险实务
• 8.年金价值和保费缴纳: 固定年金 ①固定保费年金 ②固定给付年金 变额年金 ①变额保费年金 ②变额给付年金 • 相关问题的计算: 年金单位、累积单位、年金单位的价值
习题:P195-3
健康保险
定义: 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因疾病、分娩 或(意外伤害)而接受治疗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或补偿被保险人因疾病,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因分 娩而无法工作时的收入损失的一类保险. 健康保险与其它相关概念的对比
举例说明
★种类: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是否发生变化为依据 (1)定额定期寿险:它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保持不变。 (2)递减定期寿险(见后) (3) 递增定期保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以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 间间隔递增。其主要功能是应付物价上涨,通货膨胀等问题。
递减定期寿险
1、含义: 它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这种类 型的保单通常给出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根据保单规 定的方法逐年减少。 2、种类: ①抵押贷款偿还保险。 (目前中国没有此类险种) 实例 ②信用人寿保险 信用人寿保险与抵押贷款偿还保险:相同点与不同点 ③ 家庭收入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保险公司 将对其在世的配偶提供约定的月收入保险金,直到保单规 定的时期为止。
理解:年金积累期、年金给付期、提现条款 退保金、遗嘱给付
• 5.给付的期限 • 终身年金:生存期间定期给付 (1)纯粹终身年金 (2)固定期间终身年金 (3)带返还终身年金 • 定期年金:在约定的期限内给付年金,约定期满给付终止。
• 6.年金领取人数 (1)个人年金 (2)联合生存年金:共同生存年金保险和最后生存者年金 • 7.保险费有无返还 (1)无返还年金 (2)返还年金:期限返还年金和保费返还年金
《人身保险实务》课件
终身给付: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定期支 付保险金
混合给付:结合以上几种方式,灵活支付 保险金
人身保险的理赔时效
理赔时效:保险公司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的理赔申请后,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 理赔。
理赔时效规定:根据《保险法》规定,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理赔申请后30日内作 出核定,并在核定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 险金义务。
人身保险的意义
保障个人和家庭:在发生意外或疾病时,提供经济补偿,减轻家庭负 担 风险转移:将个人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降低个人风险
储蓄和投资:通过购买保险,实现储蓄和投资,增加个人财富
社会稳定:通过保险,减轻社会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 订合同的个人或团体
人身保险的种类
人寿保险:保障被保险人 的寿命,如定期寿险、终 身寿险等
健康保险:保障被保险人 的健康,如医疗保险、重 大疾病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被保 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损 失,如意外伤害保险、意 外医疗保险等
养老保险:保障被保险人 的退休生活,如养老保险、 年金保险等
财产保险:保障被保险人 的财产损失,如家庭财产 保险、汽车保险等
人身保险的核保结论
核保结论:根据投保人的健康状况、职业、 年龄等因素,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风险进行 评估,并给出核保结论。
核保结论类型:包括标准体、次标准体、延期、 拒保等。
标准体:投保人健康状况良好,保险公司愿意 承保,并按照标准费率收取保费。
次标准体:投保人健康状况存在一定风险,保 险公司愿意承保,但需要增加保费或除外责任。
单击添加标题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的理赔 与给付
人身保险概述
人身保险的投保 与承保
保险实务:人身保险概述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 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 以财产的客观价值为基础确定
价值补偿性 可保利益表现为人与物之间的 关系,特别强调在出险时要存 在
多为短期性 财产风险波动性大
购买目的不同
保障性兼具储蓄性 保障性
主要人身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 人保寿险 平安寿险 太平洋寿险 新华人寿 泰康人寿 太平人寿 东方人寿 民生人寿 国寿(海外) 友邦保险上海分
给付性 采取均衡保险费 保险金额有特殊
的确定方法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二、分类
人寿保险
(一) 按保障范围,人身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
(二) 按投保方式,人身保险
个人保险 团体保险
(三) 按保单是否参与分红,人身保险
分红保单 不分红保单
(四) 按实施方式分,人身保险
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
长期业务 (五)按保险期限分,人身保险 一年前业务
3 意外伤害保险
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 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按照 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三、人身保险的特征
保险标的特殊
人的生命和身体是无价的,因此人身保险具有给付 性。但应该注意,健康保险中的费用型医疗保险是 特例,具有损失补偿性。
人身保险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人身保险概述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节 人身保险概述
• 一、定义
• 人身保险指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 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事件,如死亡、伤残、 疾病、年老或保险期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 险金的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第03章人身保险定价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人身 保险保费厘定的原理,人身保险保费的基本概 念、构成,人身保险保费计算的基础 .人寿保 险保费的计算.
【教学内容】 人寿保险保费的计算,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 险的保险费率计算
素质目标:具备人身保险费计算知识,具有人 身保险费计算与责任准备金计算能力,并能根 据给出条件计算各类人寿保险的纯保险费。
二、人寿保险纯保费的确定
(一)趸缴纯保费
1、定期寿险的趸缴纯保费
2、终身寿险的趸缴纯保费
3、纯粹生存保险的趸缴纯保费
4、两全保险的趸缴纯保费 两全保险是一种生死合险,即被保险人不论生存或 死亡,到达一定时期后,保险人均须给付定额保险 金。
(二)生存年金的趸缴纯保费
年金最初是指每年收取或支付一次款项的一系 列现金。但实际上现在将在约定期内按一定的间隔 时期,如每半年、每季或每月收付一次的现金流也 都称为年金。
表示岁的人在年内死亡的概率。
表示岁的人在生存年后年内死亡的概率。
当时,用表示岁的人在生存年后的那一年(年) 中死亡的概率。
第二节 人寿保险定价方法 一、人寿保险保费计算的基本要求 保险人在计算保费时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一)充足性原则 保费计算的充足性原则的核心即是保证保险人有足 够的偿付能力。 (二)公平性原则 保费的公平性原则是指被保险人所缴纳的保费的多 少应与其所获得的保险权利相一致,保费的多少应 与保险的种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 年龄与性别等风险因素相对称.
4、均衡保险费法。 这种方法类似于人寿保险费中使用的均衡保险费法, 需要提存准备金,把保险前期多缴付的保险费累积 用来抵消保险后期增加的平均年净赔付成本。即 平均年净赔付成本=年赔付频数×平均赔付金额
人身保险实务概述
•第二节 健康保险
•一、健康保险的定义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 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费用 支出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二、健康保险承保的疾病必须具备的特点: •第一,必须是由内部原因造成的疾病
第二,必须是非先天疾病。 •第三,必须是偶然性原因所致。
• 以下哪些是健康保险承保的疾病,为什么 ?
• 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帐户 的收益。
• 3.收益的分配不同:
• 分红保险的红利,取决于保险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该险种的实际经营成果,一般保险 公司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 70 %分配给客 户,保险公司自己留 30%
•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帐户的分配取决于投资 回报,保险公司除每月按一定比例提取投 资运作资金的一部分作为管理费外,剩余 的投资利润全部分配给客户。
•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 人生存、死亡为给付条件。
• 2.给付的基础不同。
•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采取定额给付方式。
• 健康保险给付的金额往往是按照实际费用 损失而定。
• 3.保险期限不同。
• 人寿保险是长期险种,保险期限长甚至终 身。
• 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重 大疾病险属于长期性险种。
• 讨论:请分析这三种投资方案的优劣性。
• 六、投资型寿险
• 分红保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
• (一)分红保险
• 1、概念
• 分红保险是指按合同约定,当保险人盈利 时,被保险人享有红利分配权的一种保险 ,它是一种准投资型保险,投保人可以享 受保险人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效益。
• 在美国,大约80%的寿险保单具有分红件 质;
年
年
• 2、投资连结保险的特点: • 第一,具有保险与投资的双重功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满后身故,给付的 身故保险金为:
• 保险金额×(1+0.05×缴费年数)。
• 3.分红:
•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 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 利分配方案,如果有红利分配,将该红利 分配给投保人。
• 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的 85%;
• 在中国香港,这一数字更是高达90%。
• 分红保险于2000年在国内面世,目前各保 险公司推出了大量的分红型人寿保险。
• 举例:分红结合两全保险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国寿千禧理财两 全保险(分红型)。
• 投保范围:出生满30日以上、65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者。
• 人寿保险以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被保 人生存、死亡为给付条件。
• 2.给付的基础不同。
• 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采取定额给付方式。
• 健康保险给付的金额往往是按照实际费用 损失而定。
• 3.保险期限不同。
• 人寿保险是长期险种,保险期限长甚至终 身。
• 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重 大疾病险属于长期性险种。
• 从费率表中查得王先生每年应交的保费为 14200,连续交纳20年。
• 王先生从55岁开始每年可领取养老金1万元 ,到他80岁时还可一次性得到40万元。
• 严先生是一家小公司的老板,今年刚30岁 ,他计划60岁时退休,到时希望有100万元 左右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这样,他大概 有三种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第一,定期 储蓄,到60岁时连本带息获得100万元;第 二,存入银行一部分,另一部分投资证券 市场,争取到期获得100万元;第三,投保 一份期限30年,保险金额为100万元的两全 保险。
方式进行分配:
保 单 年 每 期 应 保费分配
保 单 年 每 期 应 保费分配
度
交保费 投 资 账 保 险 金 度
交保费 投 资 账 保 险 金
户额
户额
首年 1260 0
1260 首年 1200 0
1200
次年 1260 240 1020 次年 1200 240 960
以 后 各 1260 1056 204 以 后 各 1200 1056 144
• (2)被保险人在约定期间死亡,保险人不 给付保险金,保费也不退还。
• 四、生死两全保险
• 1、定义
• 生死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 死亡或者生存,到期满保险人均按照合同 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2、特点
• 第一,是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的结合,保 险责任最为全面。
• 第二,保险费率较高。 • 第三,具有储蓄性。 • 第四,市场份额大。
付保险金。
• 国寿鸿盛终身保险。 • 在保单生效的任何时间,只要被保险人身
故,保险公司均按照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险 金,保险责任终止。 • (第10周)
• 3、死亡保险的特点 • 第一,保险费低。 • 第二,保障他人的利益。
• 三、生存保险
• 1、概念
• (1)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或达到约定 年龄时仍然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
• (2)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缴付地保费 除少部分用于购买保险保障以外,其余部 分用于投资以产生收益。
• 2、操作
• (1)投资连结保险一般分为两个账户“普 通账户”与“独立账户”,客户交纳的保费按 照一定比例进入这两个账户中形成资金。
• (2)普通账户内的资金按传统寿险方式运 作,用来对客户进行保险保障;
• 3.张太太年近六旬,感觉自己脸上皱纹增多 ,遂到某医院进行了美容手术减少皱纹, 导致脸部肌肉和皮肤受到损害。张太太投 保了健康保险,保险公司对该手术是否给 付健康保险金。
• 二、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的不同
• 1.保险的责任不同。
• 健康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对象,对因 为健康所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 保险期间:终身
• 保障利益: • 1.生存保障金: • 被保险人生存至每3周年的保单对应日,保
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保险金额×5%。
• 2.身故保障金:
• 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后任何时间内身 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内身故,保险公 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为:
55-59
533
731
1124
60-64
903
1237
1902
给付限额
床位费
30
50
80
药费
60
100
200
治疗费
500
1000
2000
• 4.红利领取方式,投保人可任选一种:
• 第一,现金领取。
• 第二,累计生息,即红利保留在保险公司 以复利的方式生息
• 从以上保障利益中的第一条和第二条可知 ,该产品为两全保险。
• 因此,该产品是分红连结两全保险的人寿 产品。
• (二)投资连结保险
• 1、概念
• (1)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寿险与投资基金 相结合的产品,是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 少在一个投资账户中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 人寿保险。
• 4.代位求偿权不同。
• 代位求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但有争 议,部分专家认为在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保险中应该也适用)
• 三、观察期条款
• 在观察期内,对被保险人的医疗费,保险 人不负责。
• 四、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医疗(费用 )保险
• (一)定义
• 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 险。
• 投资连结保险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帐户 的收益。
• 3.收益的分配不同:
• 分红保险的红利,取决于保险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该险种的实际经营成果,一般保险 公司将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 70 %分配给客 户,保险公司自己留 30%
•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帐户的分配取决于投资 回报,保险公司除每月按一定比例提取投 资运作资金的一部分作为管理费外,剩余 的投资利润全部分配给客户。
• 排名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十大杀手
导致死亡的疾病
占总死亡比例
恶性肿瘤
22.58%
脑血管疾病
22.33%
心脏疾病
17.28%
呼吸系统疾病
14.08%
损伤和中毒
6.28%
消化系统疾病
3.02%
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 2.7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1.51%
精神疾病
1.13%
表 6-3 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年交保费及给付限额表
被保险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档
二档
三档
年龄
费率表
0-2
1241
1701
2614
3-4
786
1077
1656
5-9
367
503
774
10-19
160
219
337
20-29
229
314
482
30-39
295
404
621
40-49
360
494
759
50-54
418
573
881
神经疾病
0.95%
• (二)医疗保险类型
• 1.住院医疗保险
• 承保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的医 疗费,但一次或多次医疗费不超过保险金 额。
• (2)承保的住院医疗费用:
• 床位费、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 费、检查费、验血费等。其中的医药费必 须是当地公费医疗或社会保险制度规定的 用药范围的药品费用,治疗费、护理费、 手术费、检查费、验血费等也要在当地政 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
• 讨论:请分析这三种投资方案的优劣性。
• 六、投资型寿险
• 分红保险、万能寿险、投资连结保险
• (一)分红保险
• 1、概念
• 分红保险是指按合同约定,当保险人盈利 时,被保险人享有红利分配权的一种保险 ,它是一种准投资型保险,投保人可以享 受保险人的投资收益和经营效益。
• 在美国,大约80%的寿险保单具有分红件 质;
• 4.公司收取的费用不同:
• 分红保险不收取费用,
• 投资连结保险的每月按一定比例收取投资 帐户管理费、保单管理费等费用。
• 5.身故给付不同:
• 如果出险,分红保险的客户除了得到投保 保额的保障外,还要加上未领取的红利。
• 投资连结保险的客户出险后,保险公司将 客户的投资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价值中比 较高的一个支付给客户。
• 2、特点 • (1)保险金的给付采取了年金方式,而不
是一次性给付。 • (2)作用是提供老年生活保障
•
• 养老型年金保险
•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国寿鸿寿年金保 险(分红型)
• 1.投保范围: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和六十岁以 下的公民。
• 2.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 满八十岁至。
• 3.年金领取日: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 两种,由投保人任意选择。
• 4.保险责任:
• 年金领取日开始到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九周 岁,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每年按保 险金额的5%给付养老年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的 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保险公 司按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期满保险金,合 同终止。
• 王先生今年30岁,拟购买该保险,保险金 额为20万元,打算分20年交清保费,从60 岁开始领取养老金。
• 1.陈先生于2001年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重 大疾病险,保险期限为30年。投保后两年 ,陈某被查出患上了直肠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