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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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城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第一节:城管工作现状分析在当前城市管理体系中,城市管理者承担着重要职责,负责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然而,城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阻碍了有效履行其职能。

1.违法成本低下:许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导致对违法者形成了较小的威慑。

这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其更加肆无忌惮地从事非法活动。

2.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大部分城市管理者过于依赖传统的执法手段,如警告、罚款等,并没有充分利用到科技手段提高效率。

这种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执法结果不尽如人意。

3.信息沟通不畅:各部门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信息沟通相对薄弱。

因此,在处理复杂问题时往往缺乏全面性、协同性和高效性。

第二节:解决问题的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城管工作并提高效益。

1.加强执法力度:增加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通过严厉的处罚,对违规行为形成威慑,使城市管理环境更加安全和有序。

2.推动科技应用:积极推广使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城管工作效率。

例如,在监控、识别和记录方面使用人工智能技术,以便快速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各级政府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并实现数据共享。

这将有助于全面了解城管问题、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和灵活调配资源。

4.社会参与与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城管工作并增强文明意识。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规则和法律,并提供渠道让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通过邻里互助等方式促进法律意识和互助精神的培养。

5.完善内部管理:提升城管工作中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对队伍素质的培训和考核。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人员遵守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第三节:城管工作展望通过解决问题的对策,可以改进城管工作并提升其效能。

期待未来城市管理者在以下方面取得更好成绩:1.现代化科技手段广泛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城管工作也将借助科技手段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等现代化方式,并利用大数据分析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复杂问题。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其一,执法不严格是城市管理执法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法规执行不严谨等情况。

例如,在市容环境整治中,一些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城市环境脏乱差。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考评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其二,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城市管理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的复杂性和庞大性,执法工作常常面临资源不足、办案效率低等困境。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率。

其三,执法公正性不足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建立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加强对执法行为和结果的监管,确保执法公正性。

同时,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执法公正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能力。

另外,城市管理执法中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执法权责不清、执法信息不畅通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的权责,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信息的共享和畅通程度,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

总之,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公正性,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一、引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共利益、保护城市环境的职责。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逐渐加大。

城管执法的实践也面临了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报告将通过对北京市城管执法的现状进行调研,深入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北京市城管执法的现状北京市的城管执法部门在城市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市政设施、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多方面的综合行政执法任务。

近年来,随着北京市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管执法部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护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城管执法面临的问题(一)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城管执法队伍庞大,但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不文明、不公正的现象。

(二)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规存在滞后性,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城市管理需求。

同时,部分法规的条款过于笼统,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理解歧义和操作困难。

(三)社会认知度不足由于部分媒体对城管执法的片面报道,导致社会公众对城管执法的认知度不足,部分市民甚至存在误解和偏见,这给城管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和困难。

四、城管执法的挑战(一)城市管理复杂性的增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逐渐加大。

城市中的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商业活动频繁等问题给城管执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执法资源的不足城管执法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然而,部分地区存在执法资源不足的问题,导致执法效率低下和执法效果不佳。

(三)跨部门协作的难题城市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部门的密切协作和配合。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的职能划分和工作方式不同,导致跨部门协作存在一定的难题。

五、对策建议(一)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素质是解决城管执法问题的关键。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及其解决方法2023年,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管理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

城管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直接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整洁以及市民的生活品质,还关乎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城市形象的塑造。

然而,城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并提升城管工作水平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城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人力资源短缺城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但是在一些城市,城管队伍的规模不足,城管队伍的工作量过大,而且工作内容繁琐,需要重复性高强的劳动,导致城管队伍存在着人手不足的问题。

2.监管措施不足城管工作需要对城市公共场所、街道、商业楼宇、住宅小区等进行监管,使这些地方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城管队伍的监管措施还不够全面和有效,有些不良行为仍然存在。

3.与市民矛盾不断城管工作虽然为城市环境的整洁和市民的生活质量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与市民之间的矛盾不断。

一方面,有些市民会将城管队伍的执法行为视为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另一方面,城管队伍在执法过程中也有可能会出现不当行为,导致与市民的关系进一步恶化。

4.执法标准不统一在城管工作中,执法标准不统一也是存在的一个问题。

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在执法标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给城管队伍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也使得城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了质疑。

二、城管工作中的解决方法1.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城管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支持,尤其是在人口增长的城市,需要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城管队伍需要通过培训和进一步的教育来提高队员们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他们的执法能力和工作热情。

2.加大监管措施在城管队伍的监管工作中,需要加大监管措施的力度,使其能够更加全面和有效地监管城市公共场所和住宅小区等地方,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3.加强与市民的互动在城管队伍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中,需要加强互动,增强相互的了解和信任。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概述: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城市环境良好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城管执法也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分析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第一部分: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1. 执法标准不清晰许多地方政府对于城管执法的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每个城区、每个执法部门执行标准不同,会产生以下问题:- 拿捏度不统一:有些城区过于宽松,有些则过于严厉;- 法律裁量权被滥用:执法人员可以随意解释和适用法律条款。

2. 执行力度不均衡在一些地方,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或其他原因,缺乏足够的资金支持和设备供给。

这导致了一些地区的城管队伍数量不足、装备不到位,影响了工作效率。

3. 执法行为缺乏透明度与公正性- 信息公开程度低:某些地方没有建立有效的渠道公布相关信息,缺乏对外界的及时解释和反馈机制;- 执法人员存在腐败问题:一些城市执法人员因私物化执法权力或接受贿赂,造成不公正的执法行为。

第二部分:城管执法的对策1. 加强法制建设明确城管执法标准、加强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与普及,落实不同情况下合理授权和责任分工。

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避免个别地区过于严苛或宽松。

2. 提高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城管队伍的资金支持,保障其装备完善、待遇合理。

同时,加强对城管队伍的管理与监督,提高他们在岗位上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 强化透明度与公正性- 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政府可以通过建设网站、发布执法数据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城管工作信息,回应民众关切以及提供有效沟通渠道。

- 实施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城管队伍内部监督机制,严惩违规行为,并激励廉洁表现。

建立专门投诉举报机制,对于涉及城管执法的不正之风进行调查处理。

4. 增强民众参与感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与合作,鼓励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并提供意见和建议。

政府可以设立热线或开设官方微信等渠道,搭建广泛参与平台,增强民众的参与感。

结论:为了解决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在制度上加以改善,并提高执行力度和透明度。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近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城管执法旨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环境。

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部门常常面临一系列的困境。

本文将从城管执法的困境出发,提出一些对策来促进城管工作的改善。

首先,城管执法困境之一是执法力度不足。

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受到各种限制和压力,导致执法力度不足。

一方面,执法人员数量不足,难以满足城市管理的需求。

另一方面,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大,导致执法效果不佳。

针对这一困境,一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城管部门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

同时,要提高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起到震慑作用。

其次,城管执法困境之二是执法效果不佳。

城管执法过程中,有些违法行为难以彻底根除。

这主要是因为执法措施不够有力,执法手段不够灵活。

有些违法行为只是被暂时制止,而不会得到彻底解决。

为了提高执法效果,一方面,要完善执法手段,使其更加灵活多样化。

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城市管理的经验,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提高执法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另一方面,还应强化执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执法不力的问题要严肃问责,对执法效果好的要加以表扬和激励,以激发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第三,城管执法困境之三是与市民抗争对立。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人员往往会遇到市民的抗议和不满情绪,甚至发生冲突。

这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的不公正、不规范等原因所致。

解决这一困境的对策主要是加强与市民的沟通和交流。

一方面,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工作,让市民了解到城管执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另一方面,城管人员要改变执法形象,树立良好的形象,以诚信的态度对待市民,及时回应市民的合理需求和意见。

最后,城管执法困境之四是执法权与执法责任不匹配。

在目前的执法体制下,城管部门虽然负责城市管理,但执法权力相对分散,责任不明确。

城管执法困境的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精)

城管执法困境的原因分析与改进措施精)

志愿者参与
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 活动,协助执法人员开展 工作,提高公众对城市管 理的认同感。
宣传教育
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提高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 ,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 良好氛围。
05
改进措施三:提高执法人员素 质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定期开展执法培训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定期的培训课 程,提高其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
执法手段单一
执法手段单一
城管执法过程中主要依赖罚款、没收等手段,缺乏其他有效的执法手段,难以 应对复杂多变的城市管理问题。
缺乏创新性执法手段
城管执法人员缺乏创新意识和能力,未能探索新的执法手段和方法,难以适应 城市管理的需要。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城管执法人员来自不同背景和专业领域,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 律知识和执法技能。
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提高
市民对城市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城执法需要更加严格、规范,以满 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03
城管执法的历史与现状
城管执法在我国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
问题,如执法手段单一、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城管执法困境的现状
执法手段单一
执法程序不规范
运用能力。
案例分析教学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让执法人员了 解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难点,提高 其应对能力。
模拟演练
进行模拟演练,让执法人员在模拟 环境中实践执法过程,提高其应变 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定期考核
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执法能力和水平。
奖惩机制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 进行惩罚,激励执法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点与对策的探讨

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难点与对策的探讨

社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实践性较强的工作,涉及面广、执法手段单一、情况复杂多变,执法难度大、矛盾多。

由于诸多原因的影响,百姓对立情绪严重,执法纠纷不断,城管执法困境重重。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城市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如何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高软环境建设水平,落实省、市委提出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任务,是我们一直要努力探索的课题。

城管执法对象主要是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众,他们大多从事着最简单的商品买卖活动,维持着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其艰难处境极易博得市民的同情和谅解;加之部分违章者自身存在的陋习,使其对城市管理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抵触。

在城管执法中,大案要案很少,多数城管执法案件处罚数额较小,执法人员一般不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使违章者抗法有了可乘之机。

由于城管执法不具有人身强制权,又缺乏有效的司法保障,在遇到现场纠纷时,极易发生围观、拥堵,执法人员往往势单力薄,孤掌难鸣,有口难辩。

在此情况下,不管,降低了城管执法的严肃性;严管,则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

很多城市城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执法队伍的经费也属于差额拨款。

由于经费不足,必然产生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的现象,导致管理对象怨言不止,与城管执法人员冲突不断。

城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开展以后,城管执法工作由原来的六项职能增加到现在的十三项管理职能,执法任务增加了,执法的难度加大了,但是人员编制并没有增加,队伍非常辛苦,节假日、双休日均没有休息。

实行城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后,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进行了调整,但是缺乏应有的执法手段,因而影响了执法效率。

比如对侵占人行道违章停放车辆的管理,对有证占道经商的管理等违章行为,只能以教育、罚款和暂扣物品为手段,治标不治本,达不到整治的目的。

就难以提高执法效率,从根本上不能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

综合执法队伍是行政执法队伍,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力,也没有配备自卫的器械。

当我市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和几点建议

当我市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和几点建议

当我市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和几点建议当前**市城管执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对策措施近年来支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市城管局党委的领导和重视下,实现了较好较快发展。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均在全会决定中强调:“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对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建国以来的最顶层设计,更是为城管执法工作的发展指明了进一步的方向,同时也表明城市管理工作走到了改革和发展的十字路口。

对照审视我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仍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专项法规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规定,城市管理部门相对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主要涉及建设、环保、工商、公安部门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至今仍缺少一部统一规范的《城市管理法》专门法规,城市管理部门只能“借法执法”、“挑法执法”。

2014年9月我市城管局虽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府字〔2014〕65号)文件要求组建“**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将以往的委托执法转变为集中执法,但每每遇见问题也必须从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依据中挑法执法,缺少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

目前,全国已经有上海、天津、广州、武汉、长沙等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出台了城市管理条例或城市管理规定,南京市则出台了城市治理条例。

(二)执法保障问题城管执法工作直接面对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矛盾,难度可想而知。

近年来,支队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遭遇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而公安部门往往将妨碍城管执行公务甚至暴力抗法作为民事纠纷处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明显不够。

早在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集中行使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作为民事纠纷进行处理。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

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第一篇:浅谈城市管理执法中的难点及对策城市管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环境的要求日益迫切;城市管理的职能和范围的不断扩大,作为一名城管工作最基层的同志,在实际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现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和多年来的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实践,谈谈目前我们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特点与难点问题。

一、城管职能的不断扩大化带来管理难度从最初的市容环卫到城建监察一直到目前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都说明城市管理的职能不断扩大,而一些应属于其它职能部门应该管但不想管、管不好的事都集中到行政执法局,致使“城市管理”“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现在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需要“执法”的现象和行为,大都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甚至不作为有直接关系,如:小区开发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管理不到位带来的脏、乱、差及违章搭建;道路建管脱节,无人管理,保洁跟不上;拆迁管理不到位,拆迁现场变成新的卫生死角等等。

同时职能扩大了,相应的行政执法队伍并没有扩大,如我街道面积有7.8平方公里,10.8万人口,其中流动人口约2万人,而行政执法队员只有8人,加上街道聘用的12名协管员、1名驾驶员也才21人,管理的职责却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标准越来越高,明显的感到力不从心,虽然我们非常重视日常长效管理,也希望通过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赢得百姓的认可,但因管理职责较多,执法依据不明确,人手有限,有时也只能靠突击整治、疲于应付来处理工作,而广大群众也对城市管理的这种工作方法和表现也产生本能的反感,容易使本属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冲突。

二、城市管理工作中职责不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的职能是扩大了,但事实上“城市管理”又处于一个无确切的法律依据的状态,城市管理部门正在行使的有关职权如无相关职能部门的正式授权,均属违法行为,而且作为街道和社区在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中,更是承担着绝大部分的任务,处理绝大部分具体的事务,而且市、区政府对卫生考核也是以块为主,虽然近两年来,城市管理执法权有下移的趋势,但是根据一些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往往街道无权管,无能力管理,执法权限有限使我们在执法过程中深感力不从心。

城管执法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城管执法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

城管执法存在问题与解决方法城管执法在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包括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执法依据的模糊性、与居民的沟通问题等。

以下是城管执法存在问题的一些常见情况及可能的解决方法:不当执法行为:问题:城管人员可能存在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不当行为。

解决方法:强调执法人员的职业操守,开展专业道德培训,建立监督机制,并对不当执法行为进行惩戒。

执法依据不明确:问题:城管执法依据可能不够清晰,导致执行不公平。

解决方法:完善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确保执法依据的明确性和合理性。

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定期进行法规培训。

与居民沟通不畅:问题:执法人员与居民沟通不畅,可能导致误解和不满。

解决方法:加强执法人员的沟通技能培训,建立城市管理信息公开机制,提高居民对执法决策的了解。

执法过程缺乏透明度:问题:执法行为缺乏透明度,难以让公众监督。

解决方法:公开执法过程,通过互联网等手段实时发布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居民投诉。

不合理的执法对象选择:问题:执法对象选择可能不合理,导致对一些问题的忽视。

解决方法:制定明确的城市管理执法目标,确保执法对象选择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根据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调整执法重点。

缺乏社会参与:问题:社会参与度不高,公众对城市管理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充分反映。

解决方法:建立城市管理的社会参与机制,促进居民、社区和执法机构的合作。

组织公民参与城市管理决策,提高决策的民主性。

解决城管执法问题需要政府、执法机关、社区和居民的共同努力。

通过合理的法规体系、培训措施、透明的执法程序以及加强社会参与,可以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执法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

城管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工作总结一、引言城管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负责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和公共秩序。

本文将就城管工作中的困难与挑战展开讨论,旨在总结经验和找出改进的方向。

二、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1. 困难:社会问题复杂多样,城市管理面临较大的法制压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将面临挑战。

2. 解决: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学习,与相关法律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的知识。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三、加强执法能力建设1. 困难:城管执法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但由于综合执法部门的成立相对较晚,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还有待提高。

2. 解决: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

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四、加大监管力度1. 困难:城市管理中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城管部门在监管中面临一定的压力和阻力。

2. 解决:完善监管机制,采取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形成联防联控机制。

五、合理分配资源1. 困难:城市管理中需要合理分配各项资源,包括资金、人力、设备等,但由于资源有限,分配不合理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2. 解决:加强资源调度,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优化配置。

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投入,增加城市管理工作的资源投入。

六、加强沟通与协作1. 困难:在城市管理过程中,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存在信息不畅通、沟通不顺畅的问题,协作难度较大。

2. 解决:加强沟通渠道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信息互通的平台。

建立合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共同推进城管工作。

七、加强市民参与1. 困难: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意愿不高,对城管工作缺乏理解和支持,市民与城管部门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2. 解决:加强宣传,提高市民对城管工作的认知和支持度。

开展市民参与的机制和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形成工作合力。

八、总结城管工作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面临着各种困难与挑战。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其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是备受关注。

然而,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也不容忽视。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调研,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二、城管执法的重要性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场监管等方面。

城管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在北京市这样的超大城市中,城管执法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三、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1. 执法难度大:由于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城管执法常常面临取证难、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同时,一些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2.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公、态度恶劣等问题,影响了城管执法的形象和公信力。

3. 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导致一些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制裁。

同时,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也存在不足。

4. 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认知度不高:部分市民对城管执法的职责和作用缺乏了解,导致对城管执法的误解和抵触情绪。

5. 跨部门协调问题:在城市管理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作战,但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四、解决对策与建议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增强其执法能力和水平。

同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针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不足,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

同时,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3. 强化科技支撑: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高城管执法的效率和准确性。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2024年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范文

《城管执法的问题与挑战——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调研报告》篇一一、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环境方面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北京市作为我国的首都,其城市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报告旨在对北京市城管执法的现状进行调研,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并据此提出改进措施和优化建议。

二、城管执法概述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市容环境、交通秩序、公共设施等多方面的管理执法工作。

通过长期实践,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执法体系和执法流程。

城管执法的目标是确保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市民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秩序。

三、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1. 执法标准不统一:不同区域、不同时间段的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导致市民对城管执法的公平性产生质疑。

2. 沟通不足:在执法过程中,城管与市民的沟通不畅,往往导致误解和冲突。

3. 处罚力度不足:对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违法行为频发。

4.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

四、城管执法的挑战1. 城市管理复杂性高: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的复杂性越来越高,对城管执法的需求和要求也日益提高。

2. 社会舆论压力:随着社交媒体的普及,城管执法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给城管部门带来巨大的舆论压力。

3. 法律法规更新滞后:部分法律法规未能及时更新以适应新的城市管理需求,给城管执法带来困难。

五、改进措施与优化建议1. 统一执法标准:制定更为详细的执法标准和操作流程,确保各区域、各时间段的执法标准一致。

2. 加强沟通与宣传:城管部门应加强与市民的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城市管理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

3. 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4.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服务意识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

5.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更加符合当前的城市管理需求。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状与对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指由政府部门负责的对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处罚的工作。

它是保证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交通畅通、市民安全的重要手段。

然而,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首先,目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

随着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执法力量的增加没有跟上,导致执法人员数量不足的情况常常出现,难以满足城市管理的需要。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投入,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和选拔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水平和执法能力,增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执行力。

其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存在执法权力不均衡的问题。

对于一些娱乐场所和商业建筑等高利益行业,执法部门往往存在干涉较少的情况,而对于普通市民的违法行为却采取过于严厉的执法手段。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建立公正和透明的执法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性。

此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还存在执法手段单一的问题。

目前,对于一些违法行为的处罚往往只局限于罚款,这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在实际中却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因此,我们应该探索更加多元化的执法手段,比如加大对违法者的惩处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等措施,以达到更好的治理效果。

最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还存在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不同地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导致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受到质疑。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执法标准的统一化,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和标准,同时对于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的执法工作可以进行相应的适度调整,保证执法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当前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着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权力不均衡、执法手段单一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加大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建立公正的执法机制,探索多元化的执法手段,统一执法标准,以构建更加高效和公正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

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探讨

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探讨

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探讨近年来,新闻媒体总会有城管与小贩的冲突报道,每每都会引起人民的关注,甚至是对城管执法的批判,城管执法一时间成为了热点问题,鉴于此,应该从立法,监督制度和经济等角度缓解城管与小贩的矛盾,分析城管执法困难的原因以及出路。

标签:执法困境;原因;出路1 城管执法的困境原因1.1 法制理念尚未深入人心从当前的情况来看,特别是在日常生活当中,一些群众因为存在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取巧心理,习惯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由此可见,在法治理念传播的道路上,执法力度仍欠火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小贩为了节约成本占道经营破坏了城市的文明秩序,是法治理念缺乏的表现。

1.2 暴力执法现象的发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以往暴力执法现象的发生,暴露出执法队伍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一些为执法而违法的行为,使得执法的公信力受到严重的损害。

有些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蛮横,强抢硬砸,执法方式简单,缺少人关怀,执法程序,适用法律的随意性大,滥用职权等等。

严重损害了城管的形象,使得城管一时间成为不好的代名词。

执法者应当领先遵法守法,才能树立公信力,才能把法执行好,加强队伍建设,不容忽视。

1.3 社会对执法队伍存在偏颇从一个普通人的视角来说,执法者代表的是强制力和公权力,是强势群体,而小商小贩自然就成了弱势群体,加上一些媒体的错误的指引,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者受到的困难和阻挠往往会被忽略,执法者维护自身安全和正常的执法行为会被无限放大,形成了一种错误的视角,加重了群众对执法工作的不信任和不理解心情,进而扭曲了执法者的形象。

1.4 市场的需求为什么小贩屡禁不止,一方面是老百姓要吃饭,一些没有文化,没有技术的老百姓为了生存不得不做些小买卖补贴家用,这是他们获得生存的必须方式。

另一方面满足了市民的某种需求和便捷,一些上班族,低收入者为了方便和省钱选择了流动摊贩。

再者是减低了交易成本利益最大化,小贩收入相对比较高,没有什么交易成本,是无技术,无文化之人的最佳选择。

城管执法困境分析及对策

城管执法困境分析及对策

城管执法困境分析及对策一、城管执法困境分析(一)主体地位不明确城管在法律上是否拥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能独立承担因权力而衍生出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的组织。

行政主体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件:第一,具有行政职权;第二,是依法拥有部分国家行政执法权力的组织;第三,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行为;第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若城管部门的设立,有一条不符合上述要件,则城管不是合格的行政主体。

[1]从《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来看,行政处罚权是根据国务院或者是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决定,由某个行政机关集中行使,可见,具有合法性的是集中处罚权,但没有赋予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必须严格按照组织法经由报批备案和审批等法定程序,以规范其权力、职责、行政事务和工作制度等。

城管部门的成立若没有经过这些程序则不能够认为是合法的行政主体。

事实上,在我国很多城市都存在城管的设立不通过立法程序的现象,只有少数大城市成立城管执法局这样的一级单位,大部分还是受政府或行政机关委托成立城管监察大队或支队。

即使是受委托的事业单位,也必须要有严格的行政委托程序和制度,否则不具有城市管理执法的合法性权力。

(二)执法程序不规范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出台有关城管综合执法的法律和法规。

《行政处罚法》作为现在城管执法的主要依据,其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2]我国是法治社会,法律、法规是保证社会公正和公平的最佳工具,在此过程中,程序公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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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的城管执法都陷入了不同程度的困境当中,一方面,城管与摊贩、群众之间的冲突和流血事件不断发生(如北京崔英杰事件、湖北天门事件等),城管成为千夫所指,甚至还发生了城管被撤销的极端事件;另一方面,城管执法者们对自身的境遇也十分不满,他们要求“还我生存、还我尊严”,要求解决长期在政府序列被边缘化和低待遇的问题(如河南济源市城管集体上访事件)。

城管部门作为当前政府管理城市、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重要执行者,如何履行好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值得全社会深思。

一、当前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城管”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综合执法”又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即把原来多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给某个专门机构行使,其目的是要解决“十几顶大盖帽管着一顶破草帽”的现象,也就是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

城管产生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开始试点工作;此后的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

根据以上三个文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推行,从试点城市走向全国。

目前,全国24个省(区市)相继批准了200多个地方(主要是县级市和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1]各地的执法范围从4+1模式到10+1模式各不相同,大多数地方是7+1模式,即相对集中了市容环卫、规划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此外,还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当前,全国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的领域除城市管理外,已扩展到文化、农业、卫生等领域,如上海市在文化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辽宁省在农业领域开展了这方面的工作。

城管的出现是改革的需要。

从理论上讲,它是为了优化行政权能的配置,提高执法效力和力度而设置的,有其科学性和必要性,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屡遭非议。

总结城管面临的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体制没有理顺有人说:城管“在中央无部委、省里无厅局”,纯属“地方部队”。

正是由于城管在国家层面还没有一个独立机构当家做主,只能依靠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央编办两部门推进,使得各地的城管在执法中力度有限、底气不足。

在各地,城管的归属也非常混乱,据说有八种模式:有的挂靠在建设局(如河南省济源市),有的挂靠在规划局(如广东省清远市);也有的城市成立了城管执法局,但挂在建设局(如山东省青岛市)等等,情况十分复杂。

由于缺乏上级对口执法机关,城管在自身设置和行政执法中都缺少严格规范的监督制约:根据有关法律,省一级政府的厅、局等部门的设立,必须由本级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然而很多地方城管局成立并未经过这一程序。

2002年国务院17号文对城管的职权划分、人员编制问题做了详细规定,城管队伍作为执法人员,必须是公务员编制,但是这些都不为地方党委、政府所重视。

大多数地方的城管属建设局或规划局下设的城建监察支队或城管执法局,大多是事业编制,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的地方是事业和行政混编,有的甚至没编制,这既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也给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带来诸多难题。

城管的体制不顺、编制不明确,直接影响到经费的来源。

城管部门作为国家的行政执法机构,和其他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陆静(中共青岛市委党校山东青岛266071)摘要: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诸多矛盾交织凸显的结果。

它既有体制上、制度上的原因,也有观念上的原因,既有宏观层面的因素,也有微观层面的因素,城管执法走出困境的出路在于坚持改革,不断探索:一是改革体制,理顺关系;二是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以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推动执法方式向多元、参与和柔性化转变。

关键词:城管执法困境体制理念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81(2010)05—0086—03作者简介:陆静,女,中共青岛市委党校法学部副教授,法学博士。

执法机构一样,一定要由财政全额拨款供养,否则,他们的行政执法活动就失去了公正和正义的基础。

按照国家相关立法,行政执法实行“收支两条线”,其罚没收入全部上缴、行政支出由财政全额拨付,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及领导重视程度的差别,一些地方城管行政执法的经费往往得不到保障,日常工作难以开展,一些地方的城管为了生存,维持正常运作,不惜以费代罚、创收补费、罚没提成等“乱收费、乱罚款”来弥补经费缺口,影响了城管队伍的形象,也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二)作为执法依据的相关制度不规范、不科学如前所述,当前各地的相对集中处罚权范围从4+1模式到10+1模式各不相同,地方政府在设定中比较随意,有的把行政处罚权集中得太多,有的又集中得太少,有的今天集中、明天又分散回原机关等等,这种随意性导致职能划定不科学,为城管公正高效地执法埋下了隐患。

有些违法行为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判断,而城管难以胜任,划归其执法,势必引发矛盾。

在上海,城管行使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但古树名木和绿化建设方面的处罚仍由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行使,因为后者掌握有完整的资料和技术鉴定人员,由他来认定配套绿化建设是否完成、绿化工程是否符合验收标准是恰当的。

相反,包括天津市在内的许多地方的绿化条例中就没有这种细分。

[2]再如,按照青岛市的相关规定,城管有权对建设施工工地进行执法,主要看有没有严格按照审批图纸上规定的进行施工,但城管部门并不掌握建设工程的审批图纸,审批部门、施工单位也不愿提供,这就很难把执法行为落到实处。

再者,处罚权集中的太多,涉及的领域太广泛,权力太大,执法人员的素质与专业程度难以与之适应。

以青岛市为例,城管执法部门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共约70多个,几百款罚则,200多项违法行为,有些法律还相互打架或缺乏可操作性,执法难度可想而之。

(三)执法理念、执法方式严重滞后城管执法的目的是维护城市的秩序、卫生,打击小摊贩、黑车、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处罚的对象主要是城市下岗工人、农村到城市谋生的流动人口。

面对这些困难群体,不少城管执法人员往往把自己定位为管理者,习惯于从执法者的立场考虑问题,自觉不自觉地将行政相对人当作了对立面。

在他们的头脑中“管”字当头,执法就是管理,管理就是执法;这种落后机械的执法理念固然受到了计划经济时代惯性思维的影响,但城管执法者自身的素质以及城管体系内部的考核机制也是重要的因素。

“管”字当头的执法理念决定了城管执法方式的落后。

众所周知,城管执法长期采用“堵”的方式,行为粗暴、态度蛮横、方式单一、随意性大,结果造成游商浮贩、黑车车主等与城管执法人员间冲突不断,双方“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打起游击战争,上演了一幕幕“猫捉老鼠”的游戏。

不少地方还屡屡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严重破坏了城管执法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北京市城管队员遭遇暴力抗法76起,89人受伤。

在广州,仅2006年1~5月份,城管执法遭遇各类暴力抗法事件达320宗,222人受伤。

据说,上海浦东部分城管队员已经开始装备钢铁头盔、防刺背心、防割手套和反光背心,力争三年内所有城管队员人手一套,这是继北京、广州之后,第三个“武装”城管的城市。

[3]诚然,要全面认识城管这一社会问题,仅仅关注城管本身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当把它放到当代社会的大环境中分析考察;实质上,城管执法面临的困境,正是社会转型时期诸多矛盾交织凸显的结果。

现阶段的中国,社会群体严重两极分化,农民在社会发展中没能得到均等的发展机会,不可避免地要与现行的社会和经济秩序相冲突;加之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供给的严重不足、创业和就业管制过严,大量困难群体的生存问题得不到解决等等问题的交汇影响,使得城管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

二、走出城管执法困境的若干思考(一)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如前所述,城管问题主要是体制不顺导致的自身的先天不足、权力配置不科学导致的低效以及与相关部门的相互扯皮,城管如何走出困境?前一段时间,不少人针对城管执法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弊端,提出来要废止或撤销城管,在个别地方,也确实出现了撤销城管的事例(如河北元氏县城管)。

笔者认为,城市管理在当代社会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我们不能因为城管执法中出现了问题,就因噎废食,因为城管本来就是改革进程中的产物,它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我们应当积极寻求建设性的改革方案,切实发挥城管应有的重要作用。

应该说,正是城管“地方部队”的特点,为各地的改革和探索留下了广阔的空间,不少地方已经在城管体制方面有了大胆尝试。

江苏淮安市的“大城管委”模式、山东德州市和江西宜春市的“大城管局”模式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德州市为解决管理和执法分离,部门之间的交叉、扯皮、影响工作效率的弊端,从2005年开始推行“大城管局”模式,把所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问题都纳入一家来管理,包括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防汛、市容市貌、城市景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其最大的特点是管理、执法一体化。

淮安市则在2007年开始推行“大城管委”,成立了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副主任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下面设立办公室,由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委员会下面相关的区和职能部门的领导任成员。

城管委员会涉及到市政、园林、市容、环卫、城市交通等部门。

在两年前,城管只能将摊贩清走,现在由城管委员会来统筹和协调其他部门,处理起来可达到“双赢”;此外推行“大城管”使城管委员会有了管理权,可以针对新的问题制定法规制度,如优先为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和进城农民免费提供由市政府和企业赞助提供的便民措施和划定的岗位,大大缓和了城管和摊贩的矛盾。

[4]据报道,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立项的《中国城市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课题组在借鉴这两种模式的基础上,又提出“大城管”概念: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一把手”,统筹各职能部门,实现城管的管理权和执行权得统一。

总之,“大城管”模式力图使城管部门同时具有管理权和执法权,实现“前置管理”,把关注点和重点从行政处罚上放到管理和服务上。

[5]在“大城管”模式下,城管执法的地位和力度大大提升,执法的效率明显提高,其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也迎刃而解。

笔者认为,“大城管”模式是否是城管改革的最优模式还值得进一步考察和探讨,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仍是依赖于地方行政首长的重视和推进,但无论如何,仍不失为一个较有成效的模式。

(二)更新城管执法理念传统行政法中的“管理论”,是一种公权力绝对优越的理论,它强调行政机关管理目标的实现,执法者和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现代行政法的“控权论”,以人民主权为理论基础,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以保障人权为宗旨,其理念也从以往的管理型转变为现代的服务型,因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老百姓谋福利,而不应是为了面子和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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