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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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
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年9月21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位于方山县大武镇东相王村南300m处,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1'17" ,北纬37°40'31" 。生产规模为年入洗原煤90万吨,属技改项目,产品为精煤。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0亩。采用混合跳汰、煤泥浮选的联合选煤工艺。主要包括原煤准备、原煤洗选、浮选系统、物料堆场等。
建设项目工程内容组成见表1。
表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于2005年12月编制完成了《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5年12月26日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2008年11月建成,并于2008年12月申请试生产,方山县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12月31日以方环函(2008)40号文同意试生产。试生产期间由于受企业内部和煤炭市场等诸多原因,致使企业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以来公司根据现行环保政策要求,对厂区原煤和精煤堆场,中煤、煤泥和矸石临时堆场分别进行了全封闭改造,同时对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设施进行改造。2019年5月29日向方山县环境保护局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91141100664498462J001P,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规定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限值。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82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2%。项目实际总投资1500万元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占总投资的33.9%。(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属于技改项目,原有生产设备全部淘汰,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的所有主体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建设,发生变动情况见下表2。
表2 本工程变更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环评中要求建成φ24m的浓缩池一座,实际建成φ18m浓缩池两座,经调查φ18m浓缩池容积约为630m3,两座φ18m浓缩池容积约为1260m3,低于事故水池容积(1400m3),能够保证洗煤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
经综合分析,以上3项工程变更均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有好的效果,能够更好的提高生产效率,更好的保护环境,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建设情况
(一)环评要求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环评要求环保设施(措施)及完成情况见表3。
表3 环评要求环保设施(措施)及完成情况一览表
(二)环评批复要求及完成情况
环评批复要求及完成情况见表4。
表4 环评批复要求及完成情况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在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符合验收条件,即全厂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监测人员详细记录了运行产量,具体情况见表5。
表5 监测期间全厂生产工况一览表
从以上表中可以看出,监测期间全厂生产负荷满足竣工验收监测工况的要求。
2.废水
监测期间浓缩池溢流口悬浮物的浓度为177-302mg/L,均值为233mg/L,可以满足《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MT/T810-1999中关于一级闭路循环要求的50g/L。
3.废气
原煤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率为100%。
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最大值为0.894mg/m3,监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厂界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6.6-58.9dB(A),夜间噪声测值范围为46.1-48.4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验收工程外排污染物总量指标完成情况见表6。
表6 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一览表
本项目燃煤锅炉已拆除,冬季采用电取暖,故锅炉污染源不涉及总量考核。由上表可知,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年排放的总量颗粒物(粉尘)为0.766t/a,折算工况100%后年排放的总量颗粒物(粉尘)为0.995t/a。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满足方山县环境保护局2005年12月20日以方环函[2005]25号文对本项目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的要求,即:粉尘:1.32t/a。
五、验收结论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90万t/a洗煤厂技改项目前期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保设施(措施)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成和落实,由山西华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提交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明:主要污染物经监测实现达标排放,验收组认为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1、完善厂区淋控水收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
2、加强厂区粉尘污染治理和绿化工程。
3、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管理机构,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吕梁蓝图煤焦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