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同名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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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同名3925

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中涉及的考勤管理、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加班的含义如下:

一、考勤管理:是记录员工的出勤、缺勤、迟到、早退,办理员工的加班、请假、休假申请审批手续,检查考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二、出勤:是指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执行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务、提供有效劳动的行为。包括到岗上班、因公外出、因公出差。

三、缺勤:是指员工非因公事,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指定的工作场所内,暂时无法正常履行

第四条:工作和休息时间、上下班时点

一、工作时间每周40小时,休息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

二、上下班时点:

夏令时(5月1日—9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8:00下班;

冬令时(10月1日—4月30日)早上8:15上班、下午17:30下班;

午餐和午休的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五条:考勤管理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考勤管理职责:

1、拟订集团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检查《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检查考勤记录的真实情况

4、受理员工的考勤投诉

二、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按权限审批员工的各种休假申请

2、评估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维护本部门的正常劳动秩序。

三、考勤员的考勤管理职责:

1、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2、依据《考勤表》(附件一)、《请假审批单》(附件二)、《加班调休审批单》(附件三)、《出差审批单》(附件四)、《公司负责人请假出差休假离司审批报备单》(附件五)编制本单位《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六),于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

源管理部门。依据《月度员工考勤汇总表》编制《年度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七)于次年元月10日前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第六条:考勤方式

一、各单位必须设置兼职考勤员,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二、可以运用以下方式实施考勤:

1、点名、巡查;

2、签名报到;

3、利用考勤打卡机;

4、由考勤员记录。

第七条:加班管理

需支付加班费或补休的加班,应办理审批手续。

一、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和周休息日加班:

1、首选补休,因情况特殊无法安排补休的,可以支付加班费。

2、加班及补休、付加班费的审批流程:

由申请加班人填写《加班调休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后送考勤主管部门(集团公司办公室、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在加班栏审核签字,需支付加班费的应报公司负责人在付加班费栏审批签字。安排补休的,在30日内安排与加班相同的时间补休,《加班调休审批单》由加班人保管,在补休前送有关审核审批人在补休栏签字,补休时间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补休时间超过1天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的报公司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的单子交考勤主管部门负责人备审签字,作出勤凭证。考勤员、工资核算员依据《加班调休审批单》记录考勤,核算加班工资。

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由各公司统一安排。

三、加班时间限制和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

第八条:迟到、早退管理

一、迟到、早退按个人绩效考核评分标准扣除个人绩效分;

三、迟到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4次或早退时间每次小于15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月累计达2次,或早退时间一次等于或大于15分,按旷工1天计;

迟到时间每次等于或大于30分钟,按旷工1天计。

第九条:旷工管理

一、除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外的其他旷工,按旷工者的基础工资标准(等于月基础工资标准

/25.17)的两倍乘以旷工天数,扣除旷工者的应发薪资.

二、每月旷工(含本制度第九条设定的旷工)连续3天(含)以上或累计5天(含)或年累计旷工12天(含)以上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管理

法定假日是指国家规定的统一休息的节假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

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八、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以上假日如适逢星期日,除妇女节不予补假外,均在工作日调休补假。

第十一条:带薪年休假管理

一、司龄满1年1天,司龄每增加1年,假期增加1天,以5天为上限;

二、享受条件:

1、员工上年度出勤率在95%以上;

2、员工本年度未被重大投诉和没有明显失误;

3、休假必须由公司安排在员工工作相对空闲时间;

三、带薪休假不涉及报销事项;

四、休假应在当年休完,可冲抵本人病事假,如确实因工作关系无法休假,年底可申请折算加班工资发放,每天假期折算的加班费为月基础工资/25.17×3;

五、休假以半天起计,可分段计算。

第十二条:婚假管理

员工本人结婚,参照《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享受婚假3天。

一、申请婚假需凭进入公司后领取的结婚证(复印件);

二、进入公司前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

三、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遇节假日及公休假顺延;第十四条: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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