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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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养殖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作,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为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提高成员收入为目的。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地为:(合作社住所)。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合作社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在合作社所在区域内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3. 愿意遵守合作社章程;4. 按照章程规定承担出资义务。

第七条加入合作社的程序:1. 提交加入申请;2. 经理事会审查同意;3. 缴纳出资;4. 理事会发给成员证书。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获取合作社的收益;3. 参与合作社的活动;4.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5. 退出合作社。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的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按时足额缴纳出资;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5. 承担合作社的债务。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合作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理事长;5. 监事。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的决议,管理合作社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理事会工作。

第十五条监事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状况。

第四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诚信、自愿、互利;3. 以服务成员为中心;4. 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养猪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养猪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养猪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作社名称:XX养猪合作社第二条本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XX乡第三条本合作社性质:本合作社是由自愿加入的成员共同组成,以养殖业为主,实行民主管理,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合作社宗旨: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养殖业技术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五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猪只养殖、销售;饲料供应;养殖技术培训;信息咨询服务等。

第二章成员资格与权利义务第六条成员资格:承认本合作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缴纳社员股金,均为本合作社成员。

第七条成员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合作社的各项活动,享有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三)对合作社的管理和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四)按照合作社章程和规定获取相应的收益;(五)自愿加入和退出合作社。

第八条成员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二)按照合作社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三)按时缴纳社员股金;(四)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五)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组织机构:本合作社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

第十条社员大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经营管理。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财务管理:本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第十四条收益分配:本合作社的收益分配,按照成员出资比例和合作社章程规定进行。

第五章终止和清算第十五条合作社终止:合作社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一)社员大会决定终止;(二)依法被撤销;(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作社无法继续经营。

第十六条合作社清算:合作社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财产按照成员出资比例分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合作社理事会。

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猪专业合作社.

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猪专业合作社.

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猪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主任:陈兆海社员:曹洪业张永富于天平田亚军曹世洪于庆国产业项目:养猪组织原则:自愿互利,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强抗御市场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规模,发挥整体效能。

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牵动本区域养猪业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繁荣。

经营管理方式:为了扩大养猪业的规模,加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本社实行合作化经营的四统一即:统一养殖技术统一购进饲料统一销售统一防疫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本社是由从事养猪的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二条: 本社定名为西林子乡小南河养猪专业合作社,本社住所设在饶河县西林子乡小南河村。

第三条: 本社的宗旨是,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 为社员提供生产和生活服务, 维护社员利益, 促进社员增产增收, 提高社员生活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本社主要开展下列和服务活动:(一)为社员提供市场信息;(二)引进新品种、新技术, 组织技术辅导和培训;(三)推进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四)组织社员从事产品的储藏、加工和销售;(五)提供其它社员所需的服务。

第五条: 本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养猪农户,自愿联合、民主控制的独立市场主体的合作制经济组织。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 凡从事养猪的农户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本社同意,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七条: 社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八条: 社员的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参与本社经营活动;(四)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

第九条: 社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大会和管理机构的决议,维护本社利益;(二)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经营活动,优先与本社开展业务往来和交易,促进本社发展;(三)接受本社指导,严格履行合同,按照合同要求开展养殖和服务活动并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殖行业的组织管理,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依法成立本养殖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合作、互利、共享的原则,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为“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简称“XXXX养殖合作社”。

第四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地址为XX省XX市XX县(区)XX街道(乡镇)XX号。

第五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务、兽医服务、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

第六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至永久。

第七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自登记注册后获得。

第八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自愿退出成员,在退出时应按照大会决议进行清算。

第九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尊重和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合作组织原则收益共享。

第十条本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依法合规,做到财政公开、明账。

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以自愿参加、自愿退出为原则。

第十二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接受农民、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自然人、法人的会员申请,会员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三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权利,履行相应义务,共同推动养殖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应当定期缴纳入股金,并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参与养殖业务和管理。

第十五条养殖专业合作社鼓励成员间相互交流、合作,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

第十六条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如有违法犯罪行为或严重损害合作社利益的,经合作社监事会审议决定,可以开除其会籍。

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养殖专业合作社设立执行理事会、监事会,以及必要的部门。

第十八条执行理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理事会成员由执行理事长、副理事长、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九条监事会由全体成员推选产生,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组成。

第二十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职责和权益由执行理事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经营计划、管理用人、制定会员权益、收支管理等。

养猪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养猪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养猪合作社的规章制度范本《养猪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养猪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社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养猪合作社是指由多名农户共同出资组成,进行养猪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合作组织。

合作社成员均应按照本规章制度规定的原则和要求,共同遵守并执行。

第三条养猪合作社坚持“公平合作、互惠互利、诚实守信、协同发展”的宗旨,遵循农业生产的规律,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养猪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养猪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对合作社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六条养猪合作社设立经理人,由理事会聘请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养猪合作社设立财务监管人,主要负责对合作社经济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和监管。

第三章成员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出资比例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和利益分配权利。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有权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状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一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规定的要求,认真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共同参与养猪生产活动。

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应严格遵守农业生产的技术要求,不得私自乱用药物或添加剂。

第十四条合作社经理人应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理事会的决策,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营。

第五章经济收支第十五条合作社经济收支情况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表。

第十六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共同享有合作社的经济成果。

第十七条合作社成员严禁虚报、夸大、隐瞒经济收支情况,不得损害合作社和其他成员的利益。

第六章行为规范第十八条合作社成员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合作社及其他成员的合法权益。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如今各种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那当然少不得合作社的章程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欢迎大家阅读与收藏。

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年xx月xx召开设立大会,由xx人发起。

本社名称:xx市xx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xx万元人民币本社法定代表人:xx本社住所:肇东市xx镇(乡)xx村邮政编码:xx联系电话:xx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业务范围:组织采购成员用于xx种植(养殖)所需的生产资料,组织种植(养殖)、收购、销售、贮藏成员种植(养殖)的xx,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包装等服务,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xx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具体出资方式:xx人均以货币方式出资,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xx出资xx万元,共计出资xx万元。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帐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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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活动,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________养殖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团结养殖户,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实现共同发展。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性质:本合作社为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

第七条成员大会的职权:(一)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修改章程;(五)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六)其他应由成员大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一)召集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四)决定合作社的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五)决定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六)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七)决定合作社的对外投资、担保等事项;(八)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权:(一)监督理事会、执行监事和经理执行成员大会决议的情况;(二)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对合作社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三)对理事会、执行监事和经理的违法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四)提议召开成员大会;(五)其他应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

第三章成员与入社、退社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的成员为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十三条成员入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自愿加入合作社;(三)遵守合作社章程;(四)按规定缴纳入社费。

第十四条成员入社程序:(一)向合作社提交入社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缴纳入社费;(四)获得合作社成员资格。

养殖合作社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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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合作社的运作,维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性质为:由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组成的养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的宗旨是: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养殖技术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增加成员收入,促进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本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办公地点为:(办公地点)。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加入本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2. 愿意遵守本章程;3. 拥有养殖技术或资源,愿意为合作社发展作出贡献;4. 按照规定缴纳社员股金。

第七条成员入社程序:1. 提交入社申请书;2. 经理事会审查批准;3. 缴纳社员股金;4. 领取社员证。

第八条成员权利:1. 享有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 享有本社提供的养殖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等;3. 优先购买本社的养殖产品;4. 享有对本社工作的监督权。

第九条成员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2. 积极参加合作社的活动,履行社员义务;3. 按时缴纳社员股金;4. 保守合作社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社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2. 审议和批准财务报告;3. 修改本章程;4.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社设理事会,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本社设监事会,监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第十三条本社的经营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以养殖为主业,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努力提高养殖效益。

第十四条本社的经营范围:养殖、销售、加工、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

生猪养殖合作社章程份

生猪养殖合作社章程份

生猪养殖合作社章程(1)份生猪养殖合作社章程 12016生猪养殖合作社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增加入社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__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结合建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同志发起,于__年__月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社名:安陆市生猪养殖合作社本社法人:____本社地址:__市__路243号本社邮政编码:4__0本社注册资金:____万元第三条本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购买,畜产品的销售以及与生猪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为本社成员有偿提供生猪养殖所需的饲料、兽药、添加剂、器械;畜产品的销售及疫病防治、品种引进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__申请或者接受政府__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畜牧业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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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运作,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养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为养殖专业合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养殖为主导产业,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产品销售、农资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本社住所:(合作社住所)。

第五条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成员大会。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从事养殖业的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认本章程,自愿加入本社,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均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七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社成员大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本社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按章程规定分享本社盈余;(四)优先享有本社提供的养殖技术、信息服务和农资采购优惠;(五)退社自由。

第八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会费;(三)积极参与本社的各项活动;(四)维护本社的合法权益;(五)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成员大会;(二)理事会;(三)监事会;(四)经理。

第十条成员大会为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社的经营方针和重大事项;(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四)决定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五)修改本章程。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召集成员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三)决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四)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五)决定成员的入社和退社;(六)决定聘请和解聘经理。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负责下列事项:(一)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检查本社财务;(三)对本社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四)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

牲畜养殖合作社章程

牲畜养殖合作社章程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标的物或服务:
1.牲畜养殖:甲方负责提供养殖场所、养殖技术指导、饲料供应等,乙方负责提供劳动力、养殖管理及部分养殖设备。
d)甲方有义务遵守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a)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养殖收益的分配。
b)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提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养殖工作。
c)乙方应按时支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d)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养殖活动。
e)乙方有义务保证养殖过程中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确保符合约定的标准。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a)甲方未能提供合同约定的养殖场所、技术指导或饲料供应,导致乙方养殖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提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要求进行养殖,导致牲畜死亡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甲方有权根据养殖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调整合作社管理费,调整方案需提前通知乙方。
5.乙方需按约定时间支付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饲料费、防疫费等,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6.双方应遵守国家税收政策,依法纳税。
四、履行因素
1.履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协议。
c)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

仁寿县北斗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仁寿县北斗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仁寿县北斗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加社员收入,实现共同致富,由张碧文发起,召开成立大会,成立本社。

本社定名为仁寿县北斗养猪专业合作社。

第二条本社是以从事发展优质养猪,拓展生猪流通,为养殖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民为主体,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或股份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

其宗旨是为社员提供生产、营销、技术等方面的服务,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增加社员的经济收入。

在本社内部不以盈利为目的,是非盈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盈余返还,社员享受平等权利。

本社全部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农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本社自2008年8月26日成立,办公地址是北斗畜牧站。

第二章社员第六条本社社员分为个人社员和团体社员。

凡从事与本社生产经营项目相同的养猪户和养殖公司,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者,可以申请作为本社个人社员; 养殖公司可以申请作为本社团体社员。

由本人提出书面入社申请,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从事相关事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七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下同),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享有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和技术服务,利用社内设施的权利(三)享有社内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的权利;(四)享有本社共同成果的受益和分配权;(五)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六)有权建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七)享有参加本社股金分红和按产品交易量返还利润的权利(八)有权拒绝不合法的负担;(九)有退社自由权。

圣井务实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圣井务实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圣井务实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2010 年1月29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甄克垒养猪厂张家福、甄克永、甄广钱等15 人发起,于2010年1月29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抚顺辽东养猪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

每个成员最低为100元一股。

本社法定代表人:甄克垒本社住所:章丘市圣井镇甄上村甄克垒养猪厂,电话:。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养猪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有:(一)依法为成员提供或推荐种猪繁育及优良猪苗品种。

(通过招标确定5-8个供应厂家)(二)以订单和保护价组织收购,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

(三)组织采购,提供或推荐成员所需的主要饲料原料,疫苗,药品和设备设施。

(通过招标确定8-12个供应厂家)(四)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储藏,加工等服务。

(五)对社员提供种猪商品猪仔猪的市场价格及销售信息。

(六)引进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七)社员可享受合作社担保或组织联合担保贷款政策待遇,用于养殖户扩大养殖规模。

(八)社员优先享受国家政策性保险,并组织本社员实行内部基金保险,降低养殖户风险。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生猪合作社规章制度

生猪合作社规章制度

生猪合作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猪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促进生猪生产的有序发展,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猪合作社是依法设立的从事生猪养殖、销售等活动的合作性经济组织,本规章制度系根据《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是生猪合作社的基本管理准则。

第三条生猪合作社必须依法合规经营,遵纪守法,依法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生猪合作社的名称应当符合《合作社法》相关规定,不得有违法违规内容。

第五条生猪合作社的宗旨是发展生猪产业,提高生猪养殖效益,改善生猪生产条件,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第六条生猪合作社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

第七条合作社的所有制形式为各成员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经济收益按劳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八条生猪合作社应当遵循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生态效益。

第九条生猪合作社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适度规模、高效管理、风险防控的原则,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第十条生猪合作社应当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章合作社组织第十一条生猪合作社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即农户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二条生猪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农户大会,由全体合作社成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农户大会对合作社的经营计划、财务报告等进行审议,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生猪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农户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生猪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农户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监事会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生猪合作社可以设立专业部门、分支机构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六条生猪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实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体制。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促进成员间的合作,增加经济效益,提高养殖业的发展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第二条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

地址:XXXXXXXX。

第三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四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养殖场的经营、养殖技术推广、养殖产品销售等。

第三章入社与退社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或法人可以申请加入本合作社:(一)具备养殖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二)拥有充足的养殖设施和资金;(三)愿意遵守合作社的章程和经营规则。

第六条个人或法人申请加入合作社,须填写入社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合作社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

第七条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退社:(一)个人或法人自愿退出;(二)有违反本章程或经营规则的情况,被合作社经营管理委员会决议除名。

第四章合作社的组织机构第八条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经营管理委员会、监事会。

第九条会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的成员组成。

第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并进行相关决策。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委员会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状况、经济账目等情况。

第五章合作社权益和分配第十三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益:(一)参与合作社决策;(二)按照合作社经营规则分享经济收益;(三)享受合作社提供的相关服务。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经济收益分配按照成员的投入和劳动等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五条合作社可以根据情况,对成员进行奖励或惩罚,以进一步激励成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六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活动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禁使用不合法或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养殖方法。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定期进行经营管理评估,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

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

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篇: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养猪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社的活动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全体社员协商,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从事养猪生产经营的农户为主体,由发起,按照自愿、自立、互利原则成立。

本社定名为养猪者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提高社员组织化程度和增加社员收入为目的,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服务,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作社不以盈利为目的。

严格控制利用合作社机构对外开展盈利活动。

第五条本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和“一人一票制”方式,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我服务。

本社公共财产归全体社员所有。

社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六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组织生产经营,在经济活动中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主要任务:(一)建设标准化专业生产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提高社员生产管理水平;(二)组织社员开展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编发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三)贯彻政府制定的生猪生产生产质量标准,生产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四)组织收购、多渠道社员的仔猪、育肥猪。

(五)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险、担保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移风易俗,树立农村新风尚,提高社员科技文化素质。

第八条本社自成立,办公地址设在。

第二章社员第九条凡从事与本社相同或相关产业,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组织和其他人员,自愿提交入社申请表,经理事会审查批准,核发社员证,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从事相关产业的非农民身份社员要从严控制,其人数不得超过社员总数的10%。

第十条社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本社为社员提供的各项优惠服务;(三)接受共有成果的受益和分配;享有本社股金分红和按照产品交售额返还的利润;(四)对本社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五)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六)有权拒绝承担本社不合法的负担;(七)可以提出申请退出本社。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

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畜牧养殖领域的合作,提高养殖效益,促进畜牧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以畜牧养殖为主要业务范围,依法注册成立,符合合作社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畜牧养殖合作社”,下称合作社。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养殖业的技术与信息交流,提高养殖品质与效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纳税。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财产独立,独立承担合作社的债务,股东对本合作社的债务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

第九条本合作社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负责合作社的重大决策,由合作社的所有股东组成,每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是理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由理事长带领理事们组成,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监事长带领监事们组成,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运作情况。

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办事机构,由理事长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

第十七条合作社根据需要设立一些或者几个专业委员会,以便更好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股东享有合作社资产的分享权,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分红。

第十九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

第二十条股东有义务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合作社的决策,积极参与合作社的业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股东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参与合作社的劳动,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二条股东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纳股金。

第四章资金的管理和分配第二十三条本合作社的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收支勤务及时、准确。

第二十四条合作社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预算,并向股东大会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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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6人发起,于2016年5月10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总额40万元。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 ×× 本合作社 ×× 第三条 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 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生猪饲养。 第五条 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 成员以货币出资入股,每股1万元,成员出资为刘正义28万元,张喜3.75万元,张朋3.75万元,张力2.5万元,吴文1万元,刘正荣1万元。 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 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 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 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 本合作社在宣化县农工部、畜牧局等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 ……""1241…… 更多相关 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土地流转的调研报告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实施方案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党组织调研报告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调研报告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场观摩及经验材料林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农机专业合作社现场观摩及经验交流材料 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烟叶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种植专业合作社土地流转托管种植情况汇报成员死亡的不包括犯罪死亡,可享受当年的股份分红,由法定继承人领取,退还股金,股权取消。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其他情形。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执行监事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二十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 三决定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决定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八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作出决议 九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四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长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合作社弥补的亏损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百分之十以上成员提出 第二十三条成员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 。一名成员最多只能 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2人,理事2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合作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六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七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经营管理负责人和3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本合作社设执行监事一人,任期3年。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九条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四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条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本合作社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经营管理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本合作社理事、执行监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办事公道正派,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合作社及成员利益 二不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相竞争的活动 三不得侵占本合作社及成员的利益,不得挪用本合作社资金或者擅自将本合作社资金借贷给他人 四不得以个人名义将本合作社资产为成员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如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本合作社成员有权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章 财务和盈余返还 第三十三条本合作社是经济核算主体,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经营自主,盈亏自负,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与个人平调、挪用本合作社资产的要求。 第三十四条本合作社财务年度为本年2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本合作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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