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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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一、总则1.1 合同方当事人1.2 合同范围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公共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

1.3 合同目的本合同的目的是规定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合同履约。

1.4 合同形式本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二、施工规范2.1 相关法律法规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2 工程质量要求承包商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

2.3 工程进度管理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并及时与业主沟通工程进展情况。

2.4 施工安全管理承包商应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工人和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工程变更和索赔3.1 工程变更业主如需变更工程范围、工程设计或工程进度等内容,应与承包商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3.2 索赔处理如因业主原因导致承包商遭受损失,应由业主进行赔偿。

如因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由承包商进行赔偿。

3.3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履约保证4.1 履约保证金业主可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用于保障合同的履行。

保证金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索引文件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等索引文件,以便业主进行审查。

4.3 交工验收工程完成后,业主有权进行交工验收,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承包商应积极配合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要求。

五、违约责任5.1 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5.2 解除合同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5.3 损害赔偿如一方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损害情况进行合理的赔偿。

建筑项目施工合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建筑项目施工合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建筑项目施工合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本文档详细描述了建筑项目施工合同的相关内容,基于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确定建筑项目的施工合作条件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并保障各方的利益。

2. 合同条款2.1 施工工作范围: 描述了本合同适用的具体建筑项目和相应施工工作的范围。

2.2 合同期限: 确定合同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以及可能存在的延期条款。

2.3 合同价款: 确定合同的总价款以及支付方式和进度。

2.4 工程变更: 阐明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双方应如何协商、确定变更事项和变更价款。

2.5 履约保证: 论述施工方应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和担保。

2.6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规定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以及各方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

2.7 争议解决: 确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如仲裁或法院诉讼。

2.8 其他条款: 包括合同的变更、终止、转让、生效等其他重要条款。

3. 合同履行本部分详细描述了合同履行阶段的具体事项,包括施工方应遵守的工程质量要求、安全要求、监督检查要求等。

4. 合同支付本部分规定了合同支付的方式、进度和相关手续。

5. 合同变更和索赔该部分详细阐明了合同变更和索赔的条件、程序和责任。

6.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本部分规定了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相关的条件和程序。

7. 争议解决详述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如仲裁、法院诉讼等。

8. 其他事项该部分列举了合同中的其他重要事项,如合同变更、终止、生效等。

请注意,此文档的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的规定。

以上概述了建筑项目施工合同(2007年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的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请参考实际合同文件。

---*注意:本文档为辅助撰写工具,不对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法律效力作保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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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模板5篇学习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模板5篇学习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模板5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模板1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工程顺利竣工。

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2、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4、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5、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____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

2、开工前_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3、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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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详见施工图;施工内容实行施工总承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竣工结算以审计机构审计金额为准;并按审计后工程总造价金额减少 %办理结算..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 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文本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本示范文本是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文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甲乙双方为建设工程的施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三条合同的性质合同的性质属于民用合同,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四条合同的基本原则1. 自由原则: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双方应当保持诚实守信的态度,遵守合同约定。

3. 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权益和义务,并且权益和义务应当相对平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形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

双方应当将签署的合同副本交予对方保管。

第六条合同的内容1. 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合同双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2. 工程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和规模等;3. 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包括图纸、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等;4. 工程的工期和进度安排,包括基期、竣工期和交工期等;5. 工程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包括合格标准和验收方法等;6. 工程的价款和付款方式,包括合同价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等;7. 工程的保修期和维修责任,包括保修期限和维修责任等;8. 合同的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包括履行方式和违约责任等;9.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包括解除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等;10. 合同的争议处理,包括争议解决方式和争议解决地等。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七条工程的施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安排施工队伍和提供相应的施工材料和设备,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第八条工程的质量控制甲方应当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工程的进度控制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进度安排进行工程施工,并提供相应的协助和配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是为确定建设工程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施工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实施。

第二条合同版本本合同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的最新版本,并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合同解释权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对于本合同中存在的模棱两可或矛盾之处,由合同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二章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条施工范围1.根据工程规划、设计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本工程的具体施工范围。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的施工范围,并书面确认。

第五条工程期限1.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阶段性工期。

2.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预见的情况时,可协商延长工期或调整竣工日期。

第六条工程价款1.工程价款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并按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支付,不得拖欠。

第七条资质要求承包方应具备与工程相适应的相应资质,并有能力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

第八条工程质量和安全1.根据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承包方应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承包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和防护。

第九条变更和索赔1.若发生工程变更,应及时进行书面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和费用,并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2.若承包方遭受或预计遭受损失,可提交索赔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第十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三章合同的执行和履行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若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履行1.合同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本文旨在探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在施工项目中,合同条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益,规范工程进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1. 合同签订与生效1.1 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严肃的法律框架下签署合同。

1.2 合同应包括合同书面部分和技术规范等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1.3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2. 合同条款解释2.1 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2.2 双方应积极协商并就合同条款的解释达成一致意见。

3. 施工范围与工作量3.1 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施工地点、建设项目、工程规模等。

3.2 合同应详细说明工程的工作量,包括材料、人工、设备等,并约定计量支付的办法和标准。

4. 工期与进度管理4.1 合同应规定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日期,双方应按照约定工期完成工程。

4.2 如双方约定工程分期完成,应明确各个分期工程的工期和进度。

4.3 如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确保工期的合理延长。

5. 工程质量与验收5.1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5.2 双方应约定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

5.3 如发现施工质量问题,责任方应负责修复,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6. 付款方式与进度款支付6.1 合同应规定付款方式,包括进度款和最终付款等。

6.2 进度款支付应与工程进度相匹配,由合同双方共同确认。

6.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通过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7. 违约责任与索赔7.1 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义务。

7.2 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3 如一方因违约受到损失,有权要求其它方予以赔偿。

8. 变更与终止8.1 如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

8.2 合同可以在履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或根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终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八、工程变更29.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及审查书面意见提供一份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跟踪监督。

建设过程中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及投资的,承包人应与相关承包方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协议(泉政文【2003】353号文件第二十三条原文)。

29.4为完善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约束机制,防止低价中标高价结算。

凡政府投资工程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如增加造价和设计变更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的项目预算的3%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及预算审批部门备案;累计增加投资达到批准的项目预算5%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经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现场签证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项目预算2%的,需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审查确认。

未获批准的,项目审批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责任。

(闽建筑【2006】26号文第四条)。

同时还要符合区有关变更规定。

29.5承包人在需调整合同价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按核定量的50%支付,承包人逾期提出的,发包人不予确认。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1.1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合同价款,工程变更(增减)价款签订的《补充条款协议》(含符合区政府文件规定工程变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的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工期、工程质量标准、违约、赔偿金和索赔等在合同中约定的费用;以及中标价降幅系数,按增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及投资的,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协议。

31.2工程变更(增减)价款结算办法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建财【2007】157文)规定计算,工期、工程质量标准、违约、赔偿金和索赔费用结算按照合同中约定计算。

31.3工程竣工结算,凡政府投资工程的设计变更(含材料设备变更、更换等)增加投资累计达到批准的项目预算3%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经项目审批部门及预算审批部门备案;累计增加投资达到批准的项目预算5%的,招标人应当事先报经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通用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通用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概述a.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招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b. 本合同适用于所有施工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等。

c.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施工招标活动的合法性。

第二条招标文件编制a. 乙方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条款等。

b. 招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误导性信息。

c.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投标人资格审核a. 甲方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b.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

c. 如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条投标文件递交a.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

b. 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c.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接收和登记。

第五条开标及评标a. 甲方负责组织开标会议,公开宣布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b.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c. 评标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标工作,并将评标结果通知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金额: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1.1.1.1 合同文件: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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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pdf目录[TOC]1. 引言2. 定义与解释•合同: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委托人:指合同的发起方,即需要进行建设工程的施工的当事人。

•承包人:指合同的接受方,即承担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当事人。

•建设工程:指本合同中所规定的需要进行施工的建筑、结构、设备或其他工程。

•合同价款:指合同约定的承包人施工建设工程所应获得的价款。

•工期:指合同规定的建设工程完成所需要的时间。

3. 合同的内容3.1 建设工程的范围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应包括具体的工程内容、材料、设备等。

3.2 价款和支付方式3.2.1 价款的确定•固定总价款:合同双方约定建设工程的总价款,不受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影响。

•单价加总价款:合同双方约定建设工程的单价和数量,根据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价款计算。

3.2.2 价款的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最终支付:合同约定的最终支付日期到达后,委托人应支付剩余的价款。

3.3 工期和延期3.3.1 工期的确定根据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和工程量,合同应约定工程的开始日期和完成日期。

3.3.2 延期在下列情况下,工期可以延期:•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避免的因素。

•双方协商一致:委托人和承包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延期。

3.4 合同的履行3.4.1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按期交付: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建设工程。

•质量保证:承包人应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3.4.2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支付合同价款: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价款。

•验收和接收:委托人应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3.5 保险责任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双方应购买相应的保险,并履行保险责任。

3.6 解决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2024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2024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第二条合同的定义与范围本合同是指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就建设工程施工合作事宜订立的协议。

本合同适用于一切类型的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各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章任务划分第四条施工单位的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完成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并保证其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前报发包单位审核和批准。

第五条发包单位的责任1.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单位的施工费用。

2.发包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和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第六条接受验收1.施工单位完成施工任务后,发包单位有权组织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

2.如发包单位对建设工程有任何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进行修复。

第三章费用支付第七条施工费用的支付方式1.施工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支付。

2.施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施工费用的决算1.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单位应及时与施工单位进行决算,确认最终的施工费用。

2.发包单位应按照决算结果支付最终的施工费用。

第九条迟延支付1.如发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施工费用,应按照约定支付迟延支付费用。

2.迟延支付费用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每延迟一天计算一次。

第四章变更与终止第十条合同的变更1.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

2.变更内容包括施工范围、工期、施工费用等。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1.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2.发包单位如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费用,施工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双方都有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十三条保密责任1.双方应对合同过程中了解到的对方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一条甲方与乙方1.1 甲方:(招标人/委托人/发包人简称)指发布招标公告,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或个人。

1.2 乙方:(中标人/投标人简称)指通过投标获取合同中标的单位或个人。

1.3 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二条合同目的2.1 本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工程,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和要求完成工程。

2.2 工程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应在本合同中详细列明,以避免产生争议。

第三条合同的签署及生效3.1 合同的签署应由甲、乙双方的合法代表或授权代表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确认。

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2 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4.1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业验收机构进行。

乙方应积极配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2 如乙方未能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索赔条款进行相应赔偿。

第五条合同价款5.1 乙方施工工程的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和工程进度进行支付。

5.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的施工工程的价款。

如甲方逾期或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第六条变更和索赔6.1 如需对工程进行变更,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变更合同。

6.2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增加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并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进行相应补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时进行或中止施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此导致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对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市场的良好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用条款。

第二条本通用条款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包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约定的工程质量、工期、费用等条件执行合同。

第四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应当遵循真实、明确、完整的原则,不得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谈判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程序,确保施工单位的资质、信誉以及对工程施工的技术能力符合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规划、工期要求等主要内容,并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加盖合同双方公章。

第七条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施工,并根据工程进度进行工程质量的监控和验收。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八条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变更、调整的需要,应当提前书面沟通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修改合同内容。

未经书面协商一致的任何变更和调整,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金额、方式和时间向施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证明,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第十条合同双方应当保护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与环境,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无事故发生。

第三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标准施工招标 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施工招标 通用合同条款

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________工程的施工,乙方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合同工期2.1 开工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2.2 竣工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2.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_ 天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3.1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和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2 工程质量等级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4.1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4.2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5.1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5.2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工程变更6.1 工程变更应由甲方提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____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的报告。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或施工方案。

第七条工程验收7.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7.2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8.2 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工程招标文件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合同

工程招标文件合同【合同标题】建设工程招标及施工合同【甲方信息】甲方(业主):XX有限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联系电话:XXXXXXXXXX【乙方信息】乙方(承包商):XX建筑工程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XX资质等级:特级/甲级/乙级(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联系电话:XXXXXXXXXX【合同内容】第一条总则1.1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制定。

1.2 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工程项目2.1 工程项目名称:XX项目。

2.2 项目地点: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2.3 工程规模和标准:总建筑面积约XX平方米,结构类型为XX,按照国家现行相关建筑标准执行。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XX万元整。

3.2 付款方式如下:-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 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

- 竣工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款项。

第四条工期与竣工4.1 开工日期:自XX年XX月XX日起。

4.2 竣工日期:至XX年XX月XX日止。

4.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应及时协商确定新的竣工日期。

第五条质量保证5.1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5.2 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或重新施工。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宜8.1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部分】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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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本工程的工程(详见施工图),施工内容实行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元(竣工结算以审计机构审计金额为准,并按审计后工程总造价金额减少%办理结算)。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投标书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子盖章之日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 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

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

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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