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防安全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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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消防备案是指单位、建筑物等场所必须在当地消防部门备案登记,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的一种法定管理制度。

下面是消防备案的条件标准:
1. 消防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应该具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开业、营业或使用的建筑、场所、设施、危险物品等应满足消防安全标准。

3. 应建立和执行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4. 消防设施应按规定进行建设、使用、检测、维护和修缮。

5. 应为所有员工和使用者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6. 对于危险物品,应建立并执行特殊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7. 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及时掌握和解决消防安全问题。

8. 应当执行联勤联动、防范为主、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等相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以上就是消防备案的条件标准,单位、建筑物等场所需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备案和消防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

消防安全备案及验收服务条款

消防安全备案及验收服务条款

消防安全备案及验收服务条款1. 总则1.1 目的为确保消防安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服务条款规定了消防安全备案及验收服务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1.2 适用范围本服务条款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消防安全备案及验收的单位或个人。

1.3 定义- 消防安全备案:指单位或个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向相关部门申请消防安全合格的程序。

- 消防安全验收:指在消防安全备案通过后,相关部门对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设施和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和确认的程序。

2. 消防安全备案2.1 备案材料单位或个人在进行消防安全备案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消防安全备案申请表;2. 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3. 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证明;4.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5.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合格证明;6.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2.2 备案流程1. 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消防部门提交备案材料;2. 消防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3. 消防部门对备案单位或个人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消防安全。

3. 消防安全验收3.1 验收条件消防安全验收的条件如下:1. 已完成消防安全备案;2.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3.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4. 消防部门随机抽查合格。

3.2 验收材料单位或个人在进行消防安全验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 消防安全验收申请表;2. 消防安全备案证明;3.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说明;4.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报告;5. 消防部门抽查合格证明;6.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

3.3 验收流程1. 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消防部门提交验收材料;2. 消防部门对验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验收;3. 消防部门对验收合格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告。

4. 法律责任4.1 单位或个人未按照本服务条款进行消防安全备案或验收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4.2 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实际情况的,由消防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北京市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

北京市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

北京市消防条例(2002年修正)正文:---------------------------------------------------------------------------------------------------------------------------------------------------- 北京市消防条例(1996年9月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7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改2002年3月29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改并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消防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以及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各单位的消防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防工作的实际需要,逐步增加消防经费的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装备水平。

第六条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区、县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城市规划、建设、市政管理等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消防工作。

人民解放军各单位、铁路运营系统、民航系统以及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监督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宣传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关于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申报备案的公告

关于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申报备案的公告

尊敬的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现对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工作进行公告如下:一、申报时间各单位在2022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通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系统进行申报备案。

二、申报条件1. 具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2.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3. 消防队伍经过培训,具备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4. 消防安全意识普遍存在,参与消防演练次数和质量达到要求。

三、备案流程1. 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2. 消防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3. 审核通过的单位将被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四、备案利益1. 作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将得到消防部门的重点保护和支持;2. 消防部门将提供相关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将提升单位的形象和信誉,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保障。

五、备案管理备案成功的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检查,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对于发现存在隐患或违规行为的单位,将取消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备案资格,并进行相应处罚。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进行备案申报工作,并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消防安全管理部2022年8月1日尊敬的各位负责人:在进行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申报工作之际,我们特别强调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希望各单位能够充分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消防安全是一项关乎全局的大事。

近年来,因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有发生,给社会治安和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各单位必须深刻认识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备案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每个单位的重要责任。

办理改建消防备案

办理改建消防备案

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备案便民服务告知单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申报须知一、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员查验申请材料→受理员登陆“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或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受理员出具备案凭证→受理员交业务部门办理→申请人登陆备案系统“公告信息”栏查询检查结果。

二、实施主体: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三、接待机构:北京市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受理窗口。

四、办理时间: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备案。

六、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三)《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四)《北京市消防条例》;(五)《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六)《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公消〔2012〕336号);(七)《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安部公通字47号);(八)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关于开展装修材料燃烧性能见证取样检验和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消监字〔2009〕135号)。

七、办理步骤第一步:建设单位申报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申报表【一式2份,表内各项应详细填写,不得随意涂改,北京朝阳消防服务网下载】;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四、消防设计文件【每页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年度报审专用章。

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

第一步: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备案提交下列材料一、总平面图【标注:画出装修区域的位置、装修面积、灭火器摆放位置、安全疏散指示路线、盖建设方公章】;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盖建设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三、施工组织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包括临时消防设施(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等)及防火管理(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及用火、用电、用气管理等)等内容,盖施工单位公章】;四、用火用电制度、安全保卫措施、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盖施工单位公章】;五、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介绍信原件(见附件2)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由建设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事项与申报工程名称一致,授权委托书内容应包含:法人、受委托人的姓名及所在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六、消防安全协议【盖施工单位及甲方公章】;六、温馨提示:依据消监字[2013]341号,应提供主体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如若验收意见书未详细说明主体建筑的基础信息时还需提供主体建筑的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附件1:授权委托书(参考样本)北京市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我宋XX (身份证号:111222************)系XX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公司王XX(身份证号:111222************,职务:XX ,性别:X ,)为我公司代理人,依法前往贵单位办理XXX工程事宜,在整个办理过程中,王XX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本人,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我单位全权负责。

委托时限:自本委托书签定之日起至办理完毕止。

特此委托。

受委托人签字:王XX,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委托人签字:宋XX,联系方式:(手机号码)申报单位公章XX年XX月XX日附件2:介绍信北京市顺义区公安消防支队:兹有我单位在××(部门名称)担任的××(职务)的××(姓名),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 依法向贵支队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的消防行政审批手续,请予接待。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

消防备案条件标准消防备案是指企业或单位在使用建筑物时,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备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情况和使用情况的一种程序。

消防备案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问题。

因此,消防备案的条件标准非常严格,只有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才能完成消防备案。

一、基本条件1.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必须拥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定证明文件。

2.有健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要求。

二、具体条件1.消防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如是否安装火灾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等。

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快速地探测到火灾的发生,及时地报警;消火栓系统可以在火灾时提供大量的灭火水源,是重要的灭火设备,因此这些消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非常重要的。

2.各种用火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例如,电线是否正确铺设、防火间距是否达标、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等。

3.在建筑物内部是否管道堵塞、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负载、贴条快/etc.;4.是否安装灭火器或其他容易使用的灭火装备,并对使用方法进行培训。

5.在使用过程中人员的反应与应急处置是否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

例如,是否有组织地开展消防演习,对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等。

三、其他条件1.建筑物内废弃物、易燃材料等是否及时清理。

2.室外、消防通道、通风口是否畅通,消防车辆是否可以方便地进出。

3.是否定期测试、维修消防设备并记录,确保其完好可靠。

综上所述,消防备案条件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必须符合各种消防规定才能完成消防备案。

对于使用单位来说,消防备案不仅是一种合法的程序,更是一种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

因此,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我们必须切实履行消防备案的要求,积极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26•【字号】京建发〔2019〕305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府2019年第91号会议纪要精神,为确保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以下简称“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平稳承接,规范和加强本市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制定如下通知:一、工作分工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质量监督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按“谁负责质量监督谁负责消防验收”原则执行。

不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质量监督的专业工程或其他工程,其消防验收备案抽查职责按照属地原则,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承担;跨行政区域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定管辖。

二、工作依据本市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范。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由消防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

依法应申请消防验收或申报消防备案的工程范围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执行。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行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申报消防验收或备案之前,应当先自行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开展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应当及时向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申报消防备案,消防工程未经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合格的,不予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消防备案制的法律规定(3篇)

消防备案制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消防备案制是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在建设、施工、使用等过程中,依法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事项的备案,以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以下将从消防备案制的法律规定、备案范围、备案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消防备案制的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消防备案制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2. 消防备案的定义消防备案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在建设、施工、使用等过程中,依法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事项的备案,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内容。

三、消防备案范围1. 建设工程消防备案(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场所等特殊场所。

(3)国家规定的其他需要备案的建设工程。

2. 施工单位消防备案(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等消防安全事项进行备案。

(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进行备案。

3. 使用单位消防备案(1)使用单位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进行备案。

(2)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进行备案。

四、消防备案程序1. 提交备案材料(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提交以下备案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清单;- 消防安全人员名单;-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其他消防安全事项。

(2)消防部门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

2. 审核与公示(1)消防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消防安全人员、消防安全培训等。

消防_应急预案备案

消防_应急预案备案

一、备案目的为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备案。

二、备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4. 《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定》5. 本单位相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备案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 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维护2. 单位内部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3. 单位内部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4. 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和监督。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消防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消防宣传教育小组: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火灾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确保人员疏散、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预案内容1. 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维护(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

(2)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

(2)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消防安全。

3.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2)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及时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4.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2)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六、备案程序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预案进行审核,确保预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2. 本预案经审核通过后,报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本预案的修订、废止和终止,均需报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消防预案网上备案

消防预案网上备案

一、背景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预案网上备案方案。

二、目的1.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2. 便于消防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提高消防监管效率。

3. 保障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备案范围1. 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2.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

3. 单位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情况及维护保养记录。

4. 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

5. 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记录。

6. 单位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复查记录。

四、备案流程1. 单位组织成立消防预案网上备案工作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审核、备案等工作。

2. 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消防预案。

3. 消防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保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

4. 审核通过后,将消防预案及相关材料上传至消防部门指定的网上备案平台。

5. 消防部门对网上备案的消防预案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6. 审核通过后,消防部门将备案信息录入消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消防预案的网上监管。

五、备案要求1. 消防预案网上备案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单位应定期对消防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3. 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4. 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 单位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六、保障措施1. 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专项资金,用于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3.07.24•【字号】京公消字[2013]893号•【施行日期】201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公消字〔2013〕893号)消防局,各分县局:现将《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2013年7月24日北京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准确掌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基本情况,便于社会公众查询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相关情况,促进消防技术服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在本市行政范围内开展业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执业人员是指受聘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并取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执业人员通过受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交备案申请材料,不单行备案。

第五条市公安局消防局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备案机关。

第六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自依法获得相应资质之日起30日内向市公安局消防局备案。

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获得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本办法实施后60日内向市公安局消防局备案。

第七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申请备案,应向市公安局消防局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加盖申请机构印章:(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备案申报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消防检测机构应当提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提交应获得的相应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五)申请机构自行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规范;(六)执业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七)固定经营场所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八)仪器设备购买凭证复印件及相片;(九)计量器具校准或检定证明复印件。

消防备案条件

消防备案条件

消防备案条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火灾事故的频率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区纷纷实施消防备案制度。

那么,消防备案具体的条件是什么呢?首先,不同行业的单位都必须按照国家消防法规进行消防备案。

无论是工厂、商场、宾馆还是餐饮场所,都需要根据自身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与当地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此外,各类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也要进行消防备案,确保人员疏散通道的畅通和安全。

其次,消防备案还要求单位组织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培训。

只有通过日常的模拟演练,才能提高员工和居民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消防培训还应涵盖消防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发生时的紧急求生技巧等。

通过这些培训,能够有效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另外,消防备案还要求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设施维护和检查。

包括消防设备的运行状态、消防器材的完好程度以及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如果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或者消防通道被堵塞,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修理和整治。

只有保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状态,才能提高火灾防控的能力,及时解决消防安全隐患。

此外,消防备案还要与消防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单位要定期邀请消防部门进行检查,积极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整改。

同时,单位也要及时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设备的更新和维修情况,确保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

通过以上条件的严格执行,可以更好地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同时,正确的消防备案也有助于提高单位的形象和信誉,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因此,各类单位和场所都应该高度重视消防备案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并与消防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共同努力构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

《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第一篇: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单位】北京市【发布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发布日期】xx-03-18【生效日期】xx-04-2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已经xx年3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xx年4月20日起施行。

市长xx年三月十八日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和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本系统、行业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第四条本市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责任制度。

第五条第五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第六条单位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七条第七条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应急预案的备案

消防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备案目的为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应急预案,并予以备案。

二、备案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3.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4.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5. 本单位实际情况三、备案内容1. 组织机构(1)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指挥。

(2)设立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3)设立消防巡查组,负责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等进行巡查。

2. 应急预案(1)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

(2)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时间等要求。

(3)应急通信预案:明确应急通信联络方式和联络渠道。

(4)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明确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

3. 消防设施(1)消防设施设备清单:包括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

(2)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明确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保养内容、保养责任人等。

4. 消防宣传教育(1)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培训。

(2)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等载体,普及消防知识。

(3)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备案程序1. 消防应急预案制定完成后,由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将消防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清单、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等材料报送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备案。

3. 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五、备案管理1. 消防应急预案、消防设施设备清单、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等备案材料应妥善保管,确保随时查阅。

2. 每年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每年向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报送消防工作总结,包括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火灾事故处理情况、消防宣传教育情况等。

消防备案条件(一)

消防备案条件(一)

消防备案条件(一)消防备案条件什么是消防备案?消防备案是指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建筑物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设施设备的安装和交付使用后,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要求,向当地消防部门备案的行为。

消防备案的重要性1.法律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单位在正式启用前必须完成消防备案手续,以确保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设备合规,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2.预防火灾:消防备案是预防火灾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备案程序,可以及时发现和排除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的风险。

3.减少损失:及时完成消防备案,可以提高火灾的控制能力,减少火灾蔓延范围,有效降低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消防备案条件一、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装完善•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栓等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数量、布局需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独立烟气感应器、火灾报警系统、排烟系统等自动火灾报警设备安装并正常运行。

二、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宽度满足规定,并且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消防通道设置标志清晰,明确指示出口位置。

三、电气设备安全可靠•电气线路、插座等设备符合国家标准,杜绝电气设备引发火灾的隐患。

•室外电缆敷设牢固,防止人为损坏。

四、疏散逃生设备齐全•疏散楼梯、避难层、安全出口等逃生设备设置完善。

•疏散途径标志清晰可见,方便人员迅速疏散。

五、室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保持其正常运行状态。

•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了解火灾应急处理方法。

如何完成消防备案?1.联系当地消防部门,了解具体备案流程和材料准备事项。

2.根据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设备竣工验收报告等。

3.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消防部门进行备案申请。

4.根据消防部门要求,及时整改不符合要求的问题,保障备案顺利进行。

5.在完成备案后,保持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自查和检测。

结语消防备案是确保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合规的重要措施,对于预防火灾、保障人员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消防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标准

消防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标准

消防备案可以在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的消防网站()上进行。

消防备案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标准:(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理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员查验申请材料→受理员出具书面凭证→受理员交业务部门办理→申请人登陆备案系统“公告信息”栏查询检查结果。

2.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一式两份);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5.消防设计文件;(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办理范围】除需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外,其他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含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它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网站“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被确定为抽查对象→到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员查验申请材料→受理员出具书面凭证→受理员交业务部门办理→申请人登陆备案系统“公告信息”栏查询检查结果。

2.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网站→在“消防办事大厅” 系统中根据提示录入备案信息→打印备案凭证→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要求

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要求

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要求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是指企业或单位完成消防评估后,需要将评估报告提交给相关属地或管理部门备案。

这项要求通常由地方政府或相关消防部门制定,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

根据相关规定,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报告的内容要求:消防评估报告需要包括对被评估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演练以及安全隐患等方面的评估内容。

评估报告必须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2. 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交给相关属地备案的材料通常包括消防评估报告、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申请备案的书面申请、评估报告的编制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3. 属地备案程序:一般情况下,提交消防评估报告的备案申请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通常包括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属地消防部门,然后由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批通过后,备案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递交至消防部门备案,以保证消防安全的有效性。

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的要求是保障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该措施,可以促使企业和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的管理和重视程度,提高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同时,备案也可以使相关部门对企业或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总之,消防评估报告属地备案要求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通过属地备案,可以确保消防评估报告的有效性和可信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备案也为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企业和单位应该积极配合属地主管部门的要求,确保消防评估报告的属地备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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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备案
1、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加盖红章)。

3、建设单位营业执照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签字和盖章)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红章)。

5、消防申报文件
6、消防备案申报表
安全局备案
1、华油工建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红章),注意:营业执照要正反面。

2、施工组织设计。

注意:施工内容安全方面、安全措施看得细
3、入厂前安全教育
4、施工安全保证方案
5、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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