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

合集下载

电影发行与放映运营规范

电影发行与放映运营规范

电影发行与放映运营规范第一章:电影发行概述 (3)1.1 电影发行的定义与作用 (3)1.2 电影发行的市场环境分析 (3)1.3 电影发行的主要环节 (3)第二章:电影发行前的准备 (4)2.1 电影审查与评级 (4)2.2 电影发行合同的签订 (4)2.3 电影宣传与推广策略 (5)第三章:电影发行渠道与方式 (5)3.1 电影发行渠道的分类 (5)3.1.1 按照发行主体分类 (5)3.1.2 按照发行载体分类 (6)3.1.3 按照发行地域分类 (6)3.2 电影发行方式的选择 (6)3.2.1 首轮上映 (6)3.2.2 二轮上映 (6)3.2.3 网络上映 (6)3.2.4 电视上映 (6)3.3 电影发行渠道的拓展 (6)3.3.1 跨界合作 (7)3.3.2 社交媒体推广 (7)3.3.3 院线拓展 (7)3.3.4 网络发行 (7)3.3.5 海外市场拓展 (7)第四章:电影放映运营管理 (7)4.1 电影院线的选择与评估 (7)4.2 电影放映合同的签订 (7)4.3 电影放映过程中的服务与管理 (8)第五章:电影票价与营销策略 (8)5.1 电影票价的制定与调整 (8)5.2 电影营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9)5.3 电影票务系统的优化 (9)第六章:电影放映质量保障 (10)6.1 电影放映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10)6.1.1 设备维护保养 (10)6.1.2 设备更新换代 (10)6.1.3 设备管理 (10)6.2 电影放映环境的优化 (10)6.2.1 影厅设计 (10)6.2.2 光线控制 (10)6.2.3 音响效果 (11)6.3 电影放映质量监控与改进 (11)6.3.1 质量监控 (11)6.3.2 质量改进 (11)第七章:电影放映数据分析 (11)7.1 电影票房统计与分析 (11)7.1.1 票房统计方法 (11)7.1.2 票房数据分析 (11)7.2 电影放映市场调查与分析 (12)7.2.1 市场调查方法 (12)7.2.2 市场分析 (12)7.3 电影放映数据的应用 (12)7.3.1 影片排片策略优化 (12)7.3.2 营销策略调整 (12)7.3.3 影院运营管理 (12)7.3.4 影片创作与投资决策 (12)第八章:电影发行与放映的法律规定 (12)8.1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法律法规概述 (13)8.2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许可与审批 (13)8.2.1 许可制度 (13)8.2.2 审批程序 (13)8.3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侵权与纠纷处理 (13)8.3.1 侵权行为 (13)8.3.2 纠纷处理 (13)第九章:电影发行与放映的创新发展 (14)9.1 电影发行与放映技术的创新 (14)9.1.1 数字化放映技术 (14)9.1.2 3D技术与IMAX技术 (14)9.1.3 虚拟现实(VR)与增强现实(AR)技术 (14)9.2 电影发行与放映模式的创新 (14)9.2.1 线上发行与放映 (14)9.2.2 跨界合作 (14)9.2.3 个性化定制 (15)9.3 电影发行与放映行业的未来趋势 (15)9.3.1 产业链整合 (15)9.3.2 产业升级 (15)9.3.3 跨界融合 (15)9.3.4 国际化发展 (15)第十章:电影发行与放映的培训与教育 (15)10.1 电影发行与放映人才的需求与培养 (15)10.1.1 人才需求概述 (15)10.1.2 人才培养策略 (15)10.2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培训课程与教材 (16)10.2.1 培训课程设置 (16)10.2.2 教材开发 (16)10.3 电影发行与放映的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 (16)10.3.1 培训效果评估 (16)10.3.2 培训改进措施 (16)第一章:电影发行概述1.1 电影发行的定义与作用电影发行,是指电影制作完成后,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式,将电影作品传递给观众,实现其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8月2日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改进文艺节目录像带供应并加强录像放映管理的通知》,今年7月召开了全国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经理和广播电视厅、局音像管理处的负责人。

会议论论并拟定了《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由各地试行。

一、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出版发行中外电影录像带,是改变目前录像市场和录像放映活动片源不足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电影发行放映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

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应端正业务指导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配备人员,制订办法,做好电影录像带发行工作。

二、中影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经营中外电影录像带的单位,对其出版发行的电影录像带拥有版权,应受到保护。

各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是代理中影公司在各地从事发行业务的经营管理机构,未经中影公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翻私录电影录像带,或进行其他违章违法发行放映活动。

中影公司出版发行的电影录像带,将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已发行的中外电影片,经部电影局审查批准;进口只做录像带发行的海外电影片,报部审查批准。

中影公司下达的停映,删剪电影录像带的通知,各地应依照执行。

中影公司出版发行的电影录像带,在带中必须印有出版单位的名称和商标。

从海外进口的电影录像带,还须印有批准证书,盒套贴有统一印刷的封面。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播电影电视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1.01.28•【文号】•【施行日期】1991.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991年1月28日)一、继续有效的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001中央广播事业局、邮电部、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部关于颁发《划分大中城市无线电发信区域和选择电台场地暂行规定》的联合通知(59)广科字第1250号002中央广播事业局、全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颁发《小功率电视转播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术字(81)681号003中央广播事业局关于使用调频专用频段的暂行规定广发术字(82)417号004关于建立中、短波、调频、电视广播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季报制度的通知广发术字(83)977号005农村有线广播技术管理规程广发术字(84)418号006农村有线广播技术维护规程广发术字(84)418号007农村有线广播技术安全规程广发术字(84)418号008农村有线广播站内设备技术要求广发术字(84)418号009农村有线广播用户设备技术要求广发术字(84)418号010农村有线广播线路传输质量要求广发术字(84)418号011农村有线广播线路建筑质量要求广发术字(84)418号012广播电视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广发术字(85)61号013广播电视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鉴定办法(试行)广发术字(85)61号014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铁路电氧化影响有线广播乡以下邮电通信线路及设施的防护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发术字(86)618号015广播电视无线电管理办法广发技字(88)237号016广播电影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广发术字(88)781号017广播电影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广发术字(88)781号018广播电视部关于市、县建立电台、电视台的暂行规定广发地字(84)224号019广播电视部关于加强对电视节目的管理、纠正滥播香港和外国电视剧的通知广发地字(85)925号020广播电视部关于进口电视剧管理的暂行办法广发地字(85)962号021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引进海外电视剧的审查标准》、《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引进海外电视节目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地字(90)817号022广播电视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录字(83)54号023广播电视部、对外经济贸易部、海关总署关于录音录像制品出口审核程序的通知广发录字(83)244号024广播电视部关于必须做好录音录像制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录字(83)435号025广播电视部、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录音录像制品产销以及市场管理的通知广发录字(84)146号026广播电视部关于当前音像制品管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报广发录字(84)600号027广播电视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的通知广发录字(85)385号028广播电视部关于严格控制成立新的音像制品出版单位的通知广发录字(86)20号029广播电影电视部、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整顿录音录像制品市场、制止违章翻录销售活动的通知广发录字(86)67号030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改进文艺节目录像带供应并加强录像放映管理的通知广发录字(86)271号031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印发《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出版的电影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发录字(86)646号032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帮助“个体户”处理放像设备的通知广发录字(86)657号033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没收市场上违章翻录海外录音带、唱片的通知广发录字(86)699号034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发布《录音录像出版物版权保护暂行条例》的通知广发录字(86)738号035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发布《录音录像出版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广发录字(86)738号036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禁止购买录像带用于无线电视播出的通知广发录字(86)802号037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加强音像资料馆(室)管理的通知广发录字(87)103号038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的意见广发录字(87)613号039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对增加电影放映单位兼营录像放映业务的通知广发录字(87)776号040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贯彻国务院〔1987〕65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广发录字(87)815号041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整顿音像出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广发录字(87)853号042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关于认真做好整顿音像出版工作的补充通知广发录字(87)960号043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收取录像片审看费的通知广发录字(88)105号044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继续加强音像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录字(88)181号045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音像事业管理坚决取缔违章违法录像放映活动的通知广发录字(88)421号046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各地不得收取引进音像制品初审费的通知广发录字(88)770号047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旅游局关于继续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旅游饭店闭路电视管理办法》禁止旅游饭店接收外国卫星电视节目的通知广发办字(88)904号048广播电影电视部、司法部关于禁止录制、出版正在服刑的罪犯表演的音像出版物的通知广发录字(88)1014号049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音像出版、发行工作中若干部题》的通知广发录字(89)88号050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播放激光视盘和卡拉OK带(含激光唱片等)的通知广发录字(89)183号051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规定广发录字(89)821号052广播电影电视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广发办字(89)912号053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补充规定广发录字(90)520号054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关于贯彻《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广发录字(90)650号055关于拍摄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视剧申请制作许可证问题的通知广发录字(90)727号056关于加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录字(90)773号057关于发布《广播电影电视立法程序规定》的通知广发政字(89)150号058转发《关于接待外国和港澳地区广播电视记者采访拍片归口管理的请示》的通知广发外字(84)312号059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国外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规定》的实施细则广发外字(86)490号060印发《关于广播电视地方外事工作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外字(88)905号061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制片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发外字(89)190号062关于《台湾电视从业人员来大陆摄制节目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外字(90)570号063印发《关于对台湾影视交流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编字(88)802号064转发《关于开展与台湾合作拍摄影片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广发编字(89)226号065文化部关于影片保密问题的规定(61)文电夏密字第38号066文化部关于发行内部参考影片的通知(61)文电夏密字第83号067文化部关于发行内部参考影片的补充通知(61)文电夏密字第155号068文化部关于各地不得自动禁映影片的通知(62)文电齐密字第1211号069文化部、财政部关于管理电影发行收入的若干规定(63)文计光字707号070文化部关于加强电影放映技术工作的领导和修订电影放映人员技术等级的暂行规定的通知(63)文干夏字1369号071优质影片生产奖励试行办法文化部1979.8.22.072优秀电影创作奖暂行办法文化部1979.8.22.073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财务实施办法文化部、财政部1979.11.15.074电影剧本、影片审查试行办法文化部1979.12.15.075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利润留成的管理与使用试行办法文化部、财政部1979.11.6.076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纪录、科教片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节录)文化部1980.4.077关于颁发拍摄电影借用演员酬劳的通知文电字(82)529号078各省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及各类放映单位宣传工作职责文化部1983.12.9.079电影发行放映技术管理条例文化部1984.2.20.080流动电影放映单位放映技术操作规程文化部1984.2.20.081固定电影放映单位放映技术操作规程文化部1984.2.20.082电影放映单位安全与防火条例文化部1984.2.20.083电影放映设备的保养与检修规程文化部1984.2.20.084电影放映设备技术检验标准的规定文化部1984.2.20.085影片拷贝使用技术管理办法文化部1984.2.20.086文化部关于调整影片租价的通知文化部1984.6.20.087文化部关于改革电影票价的几点意见文化部1984.8.14.088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规定文化部1984.9.20.089关于影片录像带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1985.7.3.090文化部重申关于进口影片、影片录像带统一归口管理的通知文化部1985.6.19.091关于加强电影拍片经营机构管理的规定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5.7.6.092关于解决当前农村看电影难问题的意见广发影字(86)351号093关于改变故事片结算办法的通知广发影字(86)975号094关于加强当前电影放映工作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86)1042号095关于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交纳城市维护建筑税等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广发影字(86)1074号096关于改进和加强电影企、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广发影字(87)387号097关于调整上浮票价影片节目的通知广发影字(87)493号098关于设立摄制重大题材故事片资助基金的联合通知广发影字(87)772号099关于印发《电影制片、洗印企业成本核算规程》的通知广发影字(87)800号100故事影片摄制酬金暂行规定广发影字(87)820号101科教影片摄制酬金暂行规定广发影字(87)820号102关于印发《关于内地电影机构与香港领都机构有限公司合作关系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影字(88)145号103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印发《国营电影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及《国营电影放映企业固定资产按场提取折旧的标准》的通知广发影字(88)289号104关于调整对外合拍片我方工作人员生活补助费标准的通知广发影字(89)184号105关于对部分影片实行审查、放映分级制度的通知广发影字(89)201号106关于做好儿童影片的宣传、发行、放映工作的通知广发影字(89)325号107关于供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电视台播放影片意见广发影字(89)349号108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广发影字(89)351号109关于调整电影片发行权价格的通知广发影字(89)425号110关于坚决制止私自引进和放映走私影片严厉打击走私影片活动的通知广发影字(89)788号111关于转发中影公司《关于放映“少儿不宜”影片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影字(89)824号112关于修订故事影片科学教育影片各类稿酬规定的通知广发影字(90)670号113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修订《电影制片、洗印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的通知广发影字(90)834号114广播电视部、财政部《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致残抚恤问题的通知》广发干字(83)784号115广播电视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实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干字(84)286号116广播电视部播音员津贴暂行办法广发干字(84)330号117广播电视部关于贯彻执行《艰苦广播电视台站津贴暂行规定》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广发干字(84)615号118广播电视部关于县级及乡、镇广播电视外线工列为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广发干字(85)268号119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四省(区)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暂行规定广发干字(86)921号120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安徽等六省(市)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广发干字(87)605号121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青海、甘肃、宁夏、新疆四省(区)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广发干字(87)854号122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山东等七省(市)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广发干字(88)007号123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东等八省(区)广播电视系统部分专业技术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暂行规定广发干字(88)553号124广播电影电视部、公安部关于贯彻《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的通知附: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发保字(87)366号125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设计单位资格认证实施细则》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设计证书公级暂行标准》的通知广发计字(86)785号126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审办法广发计字(86)839号127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编审办法广发计字(86)839号128广播电影电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办法广发计字(86)839号129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广播电影电视科技三项费用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发计字(87)261号130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电视剧制作费用开支标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计字(87)915号131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发布《电影洗印废水回收白银奖励暂行规定》和《电影洗印企业(车间)胶片节约奖励办法》的通知广发计字(88)820号132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执行《滞销音像产品报废损失的会计处理办法》和《音像产品编录出版费会计处理办法》的通知广发计字(88)928号133关于发布《广播电影电视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定》的通知广发计字(90)349号134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广发监字(90)824号二、自行失效和已废止的广播电影电视行政规章及规范围性文件001广播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广发术字(84)1009号002广播电视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办法(试行)广发术字(84)1009号003关于广播电视部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试行)补充通知广发术字(85)66号004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实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广发政字(86)210号005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立法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广发政字(86)217号006广播电影电视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广发计字(86)839号007电影业登记暂行办法施行细则文化部1951.5.9.008关于影片审查分工办法的几项规定文化部1951.7.16.009关于《颁发保护影片技术检查制度暂行办法》等五项制度的通知文化部1955.6.2.010关于优秀新片评奖的规定附:奖励办法草案文化部1956.4.011关于电影票价问题的通知文化部1957.1.012关于注意搜集解放前电影资料并指定专人办理定期函报的通知文化部1958.1.25.013关于改进军队协助拍摄影片工作的规定文化部、国防部1958.9.27.014关于改进和加强全国影片厂间协作关系的通知文化部1958.12.22.015关于《国产黑白电影胶片的基本规格及检验方法》(草案)的通知文化部1960.2.11.016关于送审影片的规定文化部1961.4.22.017关于试行《国产电影胶片的基本技术规格及其验收标准》的通知文化部1961.5.19.018关于试行《电影放映单位技术操作规程》等九项技术管理制度和办法的通知文化部1961.7.21.019关于试行《电影录音技术标准》、《电影录音工艺过程》及其推行办法的通知文化部1961.12.11.020关于对违反当前政策精神的影片停止发行的通知文化部1962.9.8.021关于试行《电影放映单位登记暂行办法》(草案)的通知文化部1962.9.10.022颁发《关于故事片各类稿酬的暂行办法》自1963年起试行的通知文化部1962.12.11.023颁发《关于各种电影剧本与影片审查的规定》(草案)自1963年试行的通知文化部1962.12.11.024颁发《文化部、国家科委关于共同领导科学教育电影工作的试行规定》的通知文化部、国家科委1963.2.4.025文化部颁发《关于各级电影发行放映业务管理机构职责、任务的规定》(草案)的通知文化部1963.5.25.026关于电影制片厂相互借用演员的费用结算问题的规定文化部1963.10.21.027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学生专场电影交纳文化娱乐税问题的联合通知文化部、财政部1964.7.21.028关于科教片片租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文化部1965.8.17.029关于降低在农村放映电影收费标准的通知文化部、财政部1965.11.30.030关于试行《改变电影发行体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化部、财政部1976.6.7.附:1980——1990年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行政法规001进口影片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文化部、海关总署发布1981.11.13.002国务院关于批准广播电视部制定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附: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暂行规定国发(82)154号003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发(87)40号004国务院关于《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的批复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国函(90)30号005国务院关于《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的批复附: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国函(90)94号。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

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播电影电视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1989.05.31•【文号】广发影字[1989]351号•【施行日期】198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广播影视法规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12月17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7日)废止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关于试行承包电影发行收入基数的通知(1989年5月31日广发影字(1989)351号)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加强当前电影放映工作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1986〕1042号)中有关电影发行放映业务计划的规定,现已执行期满。

根据中央关于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结合电影行业的实际,并考虑到近两年来由于部分影片实行上浮票租价后,全国电影发行收入有所增长的新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电影制片与发行企业的发展,以达到统筹兼顾搞活电影经济的目的,决定从一九八九年开始,将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庆、广州等具备条件的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公司)目前执行的按发行收入分成和超计划分成的经济分配办法改为发行收入基数递增承包的办法。

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根据投入产出原理,核定省级公司发行收入承包数及上缴比例,并核定35毫米拷贝投入量。

由省级公司对中影公司实行递增承包,承包指标保底而不封顶,超收有奖,欠收自补。

16和8.75毫米拷贝,不实行承包,由省级公司自主定购。

科教、纪录、美术等长短片的拷贝,仍实行计划供应。

二、承包期间,各省级公司应逐月结清应交款额,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发行收入、或将当年发行收入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各发行部门对放映单位实行经营承包时,亦不得影响发行与放映之间现有总的经济分成比例。

三、中影公司每年对省级公司进行一次考核,并设综合奖,以奖励全面完成承包任务的经营者。

电影片输入输出许可办法

电影片输入输出许可办法

【法规名称】电影片输入输出许可办法【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3-07-09【效力属性】已修正【正文】电影片输入输出许可办法第 1 条本办法依电影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左列电影片之输入,应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一外国人制作之外国电影片。

二中华民国人在国外制作之电影片。

三中华民国人与外国人在国外联合制作之电影片。

第 3 条左列电影片之输出,应经中央主管机关许可:一前条经许可输入之电影片。

二中华民国人在国内设立公司制作之电影片。

三外国人在国内制作之电影片。

四中华民国人与外国人在国内联合制作之电影片。

第 4 条前二条电影片,不包括教学电影片在内。

第 5 条电影片之国别依所标明电影片制作业之所属国认定之;其属联合制作者,以投资额超过半数之电影片制作业之所属国认定之。

但电影片重要演员(主角及配角) 之相同国籍超过半数者,从其国籍。

前项联合制作之电影片,其投资额及演员比率,条约与协定另有约定者从其约定。

中华民国人与其他国家、地区人民在国内联合制作之电影片,中华民国人之投资额达四分之一以上者,得认定为国产电影片。

第 6 条输入第二条第一款电影片,其每部之复制片(拷贝) ,情节应相同;情节不同者,应勒令全部退运。

但仅宽度、型式不同者,不在此限。

第7 条申请营业性电影片输入许可,应由电影片发行业为之。

但非以营业为目的而申请输入之电影片,不在此限。

前项申请,应填具申请书,其为联合制作之电影片,并应缴验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或经外交部指定机构验证之证明文件,中央主管机关于必要时,并得指定缴验其他证明文件。

第8 条在国内制作之电影片申请输出时,除依电影法施行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办理外,应由申请人填具申请书,并检附著作财产权人同意书与左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输出许可:一当地电影片制作公会或电影制片工业同业公会出具之产地证明。

二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文件。

第9 条输入电影片者,应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发给电影片输入许可书。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财务实施办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财务实施办法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
财务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电影
【发文字号】[79]文电字第1036号、[79]财事字第381号
【失效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公布废止部分广播影视法规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文化部财政部
【发布日期】1979.11.16
【实施日期】1979.11.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财务实施办法
([79]文电字第1036号、(79)财事字第381号 1979年11月16日)
根据国务院批转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管理体制的试行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各省、市、自治区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省市公司)的电影发行收入扣除留成后,与拷贝销售收入一并上缴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

电影发行收入包括所有影片拷贝的分帐、出租收入。

凡属全国性电影发行费用,包括影片版权费、素材费、拷贝费、计划供应的宣传品制作费和出租影片的工商税,均由中影公司支付。

省市公司提取的发行分成、废片销售收入
和拷贝赔偿收入,用以支付地方的经营管理费。

二、按照各地电影发行收入和经营管理费的具体情况,确定各省市公司的电影发行收入的分成比例如下:
北京、上海、天津提取百分之十八,
辽宁、四川、广东、黑龙江提取百分之二十五;
江苏、山东、河北、吉林、湖北、河南、湖南提取百分之三十;
陕西、浙江、福建、安徽、山西、江西提取百分之三十三;
广西、云南、甘肃、贵州提取百分之三十七;
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提取百分之四十。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全民所有制⼯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条为推动部属全民所有制企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强企业活⼒,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所有制⼯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宣传、⽂化企业的特点和我部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条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资产经营形式,依法⾏使经营权。

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实⾏股份制。

企业也可以继续实⾏承包经营责任制或“税利分流”试点。

凡未确定资产经营形式的企业可向部提出申请,由部主管司局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签订资产经营协议并组织实施。

凡实⾏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按协议规定已经到期的,需要继续执⾏原协议或需要变更资产经营形式,应提出书⾯申请,经主管司局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重新签订协议。

第三条企业享有⽣产经营决策权。

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宏观计划指导和市场需要,⾃主作出⽣产经营决策。

除电影⽚的⽣产、发⾏外,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播、电视、电影发展计划的,不需报部审批,企业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业为主,兼营其它,⾃主决定在⼴播电视和电影⾏业内或者跨⾏业调整⽣产经营范围并直接到⼯商⾏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开业登记⼿续。

但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电影故事⽚、科教⽚、纪录⽚、美术⽚外,部内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向企业下达指令性⽣产计划。

企业⾃⾏安排⽣产,责任⾃负。

第四条企业享有产品、劳务定价权。

企业⽣产经营的各种产品以及向社会提供的加⼯、维修、技术协作等劳务,除国家物价部门颁布的价格分管⽬录所列的品种外,均由企业⾃主定价,不须向部请⽰或备案。

进⼝出⼝影⽚的销售价格,由企业⾃主决定。

⼉童⽚、科教⽚、纪录⽚、美术⽚的结算价格,凡由中国电影发⾏放映输出输⼊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统⼀收购部分,仍按原规定执⾏。

第五条企业享有产品销售权。

企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主销售本企业⽣产、经营的各种产品,并可以⾃主确定销售范围、数量、渠道、对象和⽅式。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200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4.25•【文号】[2008]影字358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2008年4月25日[2008]影字3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广电局,各院线公司、发行公司、制片厂(公司),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中国电影制片人协会,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协会,中国城市影院发展协会,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办公室: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中国电影大发展大繁荣,电影局在总结近年来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工作的基础上,对国产影片发行放映的考核奖励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产影片发行放映考核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推动中国电影的大发展大繁荣,根据《电影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精神,对发行放映国产影片制定如下考核奖励办法。

一、考核奖励范围(一)广电总局电影局对每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考核的对象为进口影片发行公司(指中影集团公司和华夏电影发行公司),电影院线公司,未组建院线的省级电影发行公司,国产影片发行公司,电影院,电影制片单位。

(二)对发行放映较好的中小成本推荐影片视情况给予宣传和拷贝费补贴。

(三)对积极组织或参加公益放映活动的优秀单位视情况给予奖励。

二、考核内容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和推荐国产影片的部数、观众人次、票房收入和兑付片款等情况。

三、考核标准(一)中影公司、华夏公司考核标准为:年度发行国产新片不低于35部,其中推荐影片不低于12部;年度发行放映国产影片(含复映片)的票房总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推荐影片票房不低于1000万元;认真履行发行合同,按期、足额支付片款;无违规操作行为。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txt49礁石因为信念坚定,才激起了美丽的浪花;青春因为追求崇高,才格外地绚丽多彩。

50因为年轻,所以自信;因为自信,所以年轻。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一、关于影片发行(一)进口影片发行1.进口影片指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以买断发行权的方式发行的外国影片及港影片。

2.进口影片分甲、乙、丙级,甚好的为特级。

3.进口影片按下列五类地区向全国发行:一类地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二类地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三类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陕西、海南;四类地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五类地区: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西藏为特殊地区。

4.进口影片中影公司只销售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广州、重庆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公司)及总政文化部电影处、武警总部电影发行站。

5.进口影片的销售(发行权费),采取按拷贝计价、发行分成、代理发行、区域定价、单片承包和集中排映、统一高度及其他购销双方商定的方式。

进口影片的销售价格原则上由购销双方商定。

中影公司提出参考意见如下:(1)按拷贝计价(即按35毫米影片单拷贝计价)。

金额单位:万元影片售价地区甲级影片乙级影片丙级影片一类地区11.8 1.5 1.3二类地区1.6 1.3 1.1三类地区1.5 1.2 1.0四类地区1.3 1.0 0.8五类地区1.0 0.8 0.6注:a、上述价格仅指影院(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开放礼堂及其它放映单位)的平均发行权价格,实际执行价格由购销双方商定,可上下浮动。

b、对四、五类地区价格实行定量优惠,每年购买35毫米影片拷贝的定额分别为:内蒙170个、广西250个、贵州140个、云南250个、甘肃140个、青海50个、宁夏50个、新疆170个,超出定额的拷贝按二类地区计价。

试析新中国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演变

试析新中国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演变

试析新中国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演变作者:曹荣荣来源:《电影评介》2012年第14期[摘要] 电影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发行网建设的完成,使新中国电影业逐步发展起来。

“文革”后恢复发展的电影发行放映业,虽强调了企业性质和管理归属,但在管理上没有走出计划思维。

随着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既有的发行模式被打破。

院线制的推行与电影发行放映业投资限制的放开,促进了电影发行放映业的合理发展。

[关键词]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一、机构设置与发行网的建设电影的意识形态属性使其成为新中国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在建国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中,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这一管理体制的建立以中央电影事业管理局(简称中央电影局)的设置为肇始。

1949年3月中央电影事业管理局建立,统管新中国的电影事业。

中央电影局内设有负责全国电影发行业务的发行处,同时,在东北、西北、华北、华东、中南和西南等六大行政区设立了影片经理公司,负责各区域的电影发行放映业务。

为规范电影放映活动,195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电影业登记暂行办法》、《电影新片颁发上映执照暂行办法》、《电影旧片清理暂行办法》、《国产影片输出暂行办法》和《国外影片输入暂行办法》等五项规定。

为了加强专业化领导,1951年2月中央电影局在北京建立中国影片经理公司总公司,并将各行政区的影片经理公司改名为区公司,同时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分支机构,以此建立起全国电影发行网。

在建立发行网的同时,中央电影局开始对作为电影发行终端的电影院进行改造,中国影片经理公司总公司具体负责对旧中国留下的646个城市电影院进行改造,明确了电影院的管理归属和管理制度。

为使放映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电影局已于1950年8月在南京举办电影放映人员训练班,集中培训了1886名放映人员,建立了第一批放映队伍。

[1]1951年,这支队伍成为各地电影放映骨干力量,他们在各自所属电影公司的有效管理下,维系了全国电影放映网正常而有序的运转。

权力与市场的博弈:19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地的电影审查解读

权力与市场的博弈:198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地的电影审查解读

【内容提要】“文革”结束后,电影管理部门逐步恢复了“文革”前的电影审查制度。

其特征主要是电影剧本、完成样片和完成片一般都要经过制片厂、制片厂所属省、市委(八一厂属总政领导)、文化部电影局等机构层层审查。

1980年代中后期,由于中国内地政治、经济和文化大环境的变化,特别是由于电影经济形势严峻这一直接原因,市场因素逐渐对电影生产与电影审查发挥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电影审查/权力/市场【作者简介】张硕果(1978- )男,安徽桐城人,文学博士,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副教授(海南海口570228)。

[中图分类号]J992.0 [文献标识码]A1949年建国后,中国共产党的文化管理部门逐步建立了严密的电影审查制度,其特征主要是电影剧本、完成样片和完成片一般都要经过制片厂、制片厂所属省、市委(八一厂属总政领导)、文化部电影局等机构层层审查。

“文革”结束后,电影管理部门基本上又恢复了这套电影审查制度。

不过,时至1980年代中后期,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因为电影经济状况的每况愈下,主导电影审查和电影生产的力量发生了深远的变化。

一、看不见的手的力量在开始探讨这一时期的电影审查前,让我们先来关注一下1985年电影界发生的一场小小的风波。

1985年3月,时任中顾委委员的夏衍在全国故事片编导创作会议上曾说:“去年影片中有很大的不足,就是反映当前现实题材、反映中华民族开始腾飞时代的改革者的形象少了。

”“文艺界也有一种不好的风气,就是走极端,要么一切配合政治,要么就大搞所谓‘商业片’。

国家经营电影生产,适当的规划还是有必要的。

”①1985年5月,夏衍又写信给时任文化部电影局局长的石方禹,对各制片厂大搞“商业片”表示担忧,要求电影局加强对制片厂的领导,不能放任不管。

他在信中写道:看到电影局印发的1985年各厂制片目录,我真的反复不能入睡,今天起来就急忙给您写信。

按这个目录的计划拍片,肯定电影局(应该说文化部,乃至影协、整个电影界)明年的日子是不好过的,党和人民是会批评、责怪我们的。

中美院线制比较

中美院线制比较

中美院线制比较论文作者詹膑论文关键词院线制,论文来源北京电影学院学报,论文单位,点击次数255,论文页数52~58页2003年2003月论文网/paper_46402351/ 本文通过分析院线制的基本概念,在介绍比较美国和中国的院线制产生、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院线制的特点,提出建立院线制的基本要求,以期对我国院线制度建立提供参考。

一、什么是院线制院线对应的英文是theater chain,偶尔也用theaters或者theater circuit,chain的一个释意是:联号拥有共同产权或统一管理的一系列企业或机构,即院线这样的发行放映联合体至少包含共同名称、共同产权或统一管理、系列电影院三个特征。

为了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促进国产电影发行放映,2001年12月18日颁布的《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中对以“院线制”替代原有的层级发行网络做了具体规定,其中对院线制有一个具体描述:以资本或供片为纽带,加快结构调整,推进院线组建。

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院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在媒体报道中,“院线制”一般被定义为:以几个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

由于院线制度是电影市场竞争中的自然产物,是片商和影院共同利益的保证,所以基本成为国际上通行惯例。

例如美国的美国多功能院线、联美院线、索尼院线;香港的嘉禾院线、丽声院线;中国大陆的东方院线、中华院线等。

需要指出的是,通常所说的院线制在两个不同层面提及:一是整体电影发行放映的角度,院线作为发行对象,“院线制”就是和传统层级发行放映机制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和分帐发行等都是新的发行放映机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概念可以看作新机制的一个缩微,它从放映的角度来描述新的发行放映机制。

二是从影院经营的角度,是影院竞争联合的结果,因为品牌统一、资源共享、连锁经营等运营机制,影院能够获得更好的销售利润。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
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财税[2009]31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布部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9.03.27
【实施日期】2009.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文化企业发展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有关精神,现就文化企业的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2010年底前,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按规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免征营业税,期限不超过3年。

三、出口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电影和电视完成片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政策。

电影放映管理条例

电影放映管理条例

电影放映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二○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影行业的管理,发展和繁荣电影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等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

第三条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四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六条全国性电影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为电影事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电影制片第八条设立电影制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电影制片单位的名称、章程;(二)有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三)有确定的业务范围;(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五)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设立电影制片单位,除依照前款所列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制定的电影制片单位总量、布局和结构的规划。

第九条申请设立电影制片单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政府电影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史料研读:中国电影业的发展历史

史料研读:中国电影业的发展历史

中国电影中国电影诞生于1895年,次年即被输入。

1896年8月11日,上海徐园内的又一村放映“西洋影戏”,是中国第一次电影放映。

粉碎四人帮后,电影事业获得发展。

1979年10月邓小平代表党中央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前17年的文艺路线基本是正确的,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纠正了过去提出的“文艺服从政治、文艺从属政治”的偏颇提法,重申执行双百方针。

1977年电影生产开始复苏,1980~1984年平均年产量达120部左右,每年观众人次平均在250亿左右,中国电影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早期(1931年以前)中国电影事业发端于20世纪初。

1905年,北京丰泰照相馆创办人任景丰拍摄了由谭鑫培主演的《定军山》片断,这是中国人自己摄制的第一部影片。

1913年,美国人经营的亚细亚影戏公司拍摄了由郑正秋编剧、张石川导演的中国第一部有故事情节的短片《难夫难妻》。

1917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拍摄时事短片。

次年成立活动影戏部,此后拍摄了两部中国最早的长故事片《阎瑞生》和《红粉骷髅》。

1922年,张石川与郑正秋、周剑云等组织明星影片公司,1923年完成由郑正秋编剧、张石川导演的《孤儿救祖记》,影片严肃地涉及了当时的社会实际,表现手法具有较浓的生活气息,演技自然、亲切、朴素。

与此同时,出现了大中华百合影片公司、神州影片公司、长城画片公司、民新影片公司等一批较具规模的影片公司。

邵醉翁兄弟于1925年创办天一影片公司,首先取材于民间故事,拍摄一批古装片,并在上海掀起拍摄古装片的热潮,还以此立足于南洋市场。

1925~1927年间,上海先后成立140家中小型电影公司;广州、北平(今北京)、天津等城市亦拍摄影片。

1928年明星公司开拍《火烧红莲寺》后又形成一股武侠片热潮。

此后的4年间上海各公司拍摄了400多部故事片,其中一大半是“火烧”、“武侠”、“神怪”之类光怪陆离、粗制滥造影片。

1928年,民新、大中华百合等影片公司组合成联华影业公司,先后拍摄了《恋爱与义务》、《恒娘》、《桃花泣血记》等片。

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0.10.27•【文号】财文字[1990]第101号•【施行日期】1990.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发布日期:1999年11月19日实施日期:1999年11月19日)废止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10月27日财文字(1990)第101号)一、为支持和鼓励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更好地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国营电影发行放映企业应坚持“以影为主、多种经营、以影带副,以副促影”的方针,在保证完成电影发行放映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现有设施、场地、设备、人力等条件开展多种经营活动。

三、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核发《营业执照》方准经营。

四、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各项收入,均作为本企业的业务收入,纳入预算内统一管理。

个别有条件实行独立核算的项目,可单独设立帐簿进行独立核算,以收抵支后的纯收入全部纳入本单位的预算管理。

不具备独立核算的项目收入,由本单位的财会部门直接入帐,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五、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六、企业开展多种经营项目的收入,其税后留利50%以上应用于扩大再生产,并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分别建立生产发展、后备、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基金(简称“四项基金”)。

企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税后留利“四项基金”分配比例,可与主营业务有所区别。

对职工奖励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可以给予适当照顾,具体比例由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2.10•【文号】[2009]影字83号•【施行日期】200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广播影视正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局关于印发《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2月10日[2009]影字83号)各电影制片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出口的政策,大力推进国产影片出口,不断增强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我局研究制定了《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配合我局贯彻执行。

附件: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国产影片出口奖励暂行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出口的政策,进一步推进国产影片出口工作,不断增强国产影片的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出口奖励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奖励的影片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销售到境外,分别在境外影院发行、电视、网络播放或音像市场销售的国产影片。

二、奖励标准对于境内制片单位出品的影片按照该影片海外票房的千分之二给予奖励,对于境内外联合摄制的影片按照该影片海外票房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

如果影片以卖断方式销售给境外影院、电视台、网络或音像市场,无法统计票房,则分别按照影片海外销售合同金额两倍的千分之二和千分之一给予奖励。

三、申请主体及奖励对象申请出口奖励由一家境内出品单位申报,多家联合出品的影片由排序第一的出品单位或由各出品单位通过协商确定一家出品单位申报。

奖励对象为境内出品单位。

四、奖励的申请程序电影局委托中影海外推广有限公司受理申请单位出口奖励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

中影海外推广有限公司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初核后报电影局审定。

电影与电视行业中的影片发行与市场营销方法

电影与电视行业中的影片发行与市场营销方法

电影与电视行业中的影片发行与市场营销方法影片发行与市场营销是电影与电视行业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影片的成功与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电影与电视行业中常见的影片发行与市场营销方法,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领域。

一、影片发行方法影片发行是指将电影或电视剧从制作方那里传递给观众的过程,是连接制作和观众之间的桥梁。

以下是常见的影片发行方法:1.院线发行院线发行是指将影片送至影院进行上映,是最为传统和主要的影片发行方式。

制作方通过与院线公司签订发行合同,将影片安排在不同的影院播放,以吸引观众购票观看。

院线发行优势在于能够在大银幕上展示影片,提供沉浸式观影体验。

2.电视发行电视发行是将影片播放在电视台的节目中,通过多个频道向观众传递。

这种发行方式通常适用于电视剧等长篇连续剧,可以通过分集播放的形式吸引观众。

电视发行的优势在于能够覆盖大量的观众,提升影片的曝光度。

3.网络平台发行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平台发行逐渐成为影片发行的新趋势。

通过将影片上传至在线视频平台,观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观看。

这种发行方式具有低成本、大范围覆盖的特点,且能够满足观众的个性化需求。

二、影片市场营销方法影片市场营销是指制作方通过各种手段宣传和推广影片,以吸引观众的注意并促进观影行为。

以下是常见的影片市场营销方法:1.预告片与海报制作精良的预告片和海报是吸引观众的重要手段。

预告片能够通过片段展示影片的亮点,激发观众的兴趣;海报则通过优雅的设计和简洁的文字介绍,传递影片的主题和氛围。

2.媒体宣传制作方可以通过与各大媒体合作,通过新闻发布会、专访、报道等形式进行宣传。

这种宣传方式能够借助媒体的影响力吸引观众的关注,提升影片的知名度和声誉。

3.社交媒体营销在当今社交媒体高度发达的时代,影片的市场营销也离不开社交媒体平台。

制作方可以通过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上发布有趣的内容,与观众进行互动,增加观众的关注度和传播力。

4.合作推广合作推广是指与其他品牌或影视媒体合作,通过互利共赢的方式进行宣传。

2014年文化传媒电影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文化传媒电影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文化传媒电影行业分析报告2014年5月目录一、中国电影市场:全球票房第二大贡献区域 (6)1、2002年以前:体制束缚电影行业发展 (6)2、2002年来:体制松绑令电影行业步入高增长时期 (7)(1)政策的变革:电影资本来源的多元化 (7)(2)院线制改革:建立新的发行放映渠道 (8)(3)电影行业准入资格新规:允许民营资本进入电影产业链 (9)(4)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允许外商投资电影院,7个试点城市比例可达75% (9)(5)消费升级:电影有望成为大众休闲消费方式之一 (10)3、2002-2013年:民营资本推动中国电影票房收入高速增长 (11)(1)2002-2010年:银幕数粗放式扩展推动票房加速增长 (15)①非国有资本进入行业,推动银幕数高增长 (15)②银幕数增长推动观影人次明显提升 (17)③新技术的启用及分账片增加推动票价提升 (18)(2)2011-2013年:票房增速回落,与银幕数加速增长相背离 (19)①银幕数的加速增长主要源于二线及以下城市的扩张 (19)②二线及以下城市单厅观影人次明显下降,拖累观影人次增长 (20)③票价基本不增长 (21)二、未来展望:寻找推动票房高增长的核心动力 (22)1、电影票价难以成为推动力 (22)(1)票价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占比依然较高 (22)(2)购票方式的多样化 (23)2、观影人次的高增长 (24)(1)银幕数依然有望保持20%以上增长 (24)①中国银幕需求远未饱和 (24)②增长空间主要来自二三四线城市 (25)③万达2014年计划:银幕数增长28.9% (26)(2)上座率提升空间大 (26)(3)人均年观影次数仍有可观潜力 (27)3、提高观影人次 (28)(1)营销方式:已成为电影产业链中第四个环节 (28)(2)电影质量:核心因素 (30)①进口片:票房占比大于上映量占比 (30)②国产片:提升空间大 (31)三、国产电影:质量提升是票房收入高增长的核心动力 (32)1、政策:为国产电影保驾护航 (32)(1)资金来源及发行方式政策:对民营开放 (32)(2)放映端政策:按放映国产片比例返还电影专项资金 (32)(3)进口片配额限制 (32)(4)国产电影保护月 (32)(5)影院建设向二线及以下城市扩展,利于国产片票房 (34)2、2002-2013年:政策推动国产片上映量及票房高增长 (34)(1)年产量大幅增长,已达到美国水平 (34)(2)上映数量同比增长超过产量 (34)(3)票房持续高增长 (35)(4)票房占比基本维持50%以上 (35)3、单位指标开始提升,行业追求票房的方式正在转变 (36)(1)过亿票房影片占比持续提升 (36)(2)上映数量在产量中占比:2011年来持续提升 (37)(3)2008年单片票房开始上升 (37)(4)通过电影质量提高票房的上升空间 (38)①上映数量占比提升,国产片票房有望增长超过50% (38)②单片票房增加,国产电影票房有望翻倍 (39)四、主要风险 (40)1、经济下滑风险 (40)2、电影票房低于预期 (40)3、商业地产遇冷风险 (41)4、资金缺乏风险 (41)五、标杆分析:华谊兄弟 (41)1、2014年电影业务或经受挑战,游戏有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41)(1)电影业务 (41)(1)电视剧业务:外延式收购推动业务步入快车道 (42)(2)游戏业务:银汉2季度并表,有望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42)2、竞争分析 (42)(1)行业吸引力评估 (42)①政策支持 (42)②全球票房第二大贡献区域 (44)③票房仍有巨大上升空间 (44)(2)竞争优势 (45)①产业链的优势 (45)②运营体系的优势 (45)③专业人才的优势 (46)④合作伙伴的优势 (46)3、公司经营:电视剧及游戏有望推动2014年业绩增长 (47)(1)电影:2014年票房或难好于2013年,2015年有望更上一层楼 (47)①电影票房持续高增长,单片票房提升明显 (47)②参股好莱坞电影制作公司Studio 8,布局国际市场 (51)③2014-2015年展望:2014年票房或同比下降,2015年票房有望创新高 (52)(2)电视剧:收购推动业务步入快速增长期 (53)①管理方式令电视剧业务差强人意 (53)②外延式并购推动电视剧业务步入快车道 (56)(3)游戏:银汉2季度并表,有望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59)①游戏行业: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 (59)②公司收购银汉科技51%股权,2季度开始并表 (60)③银汉科技经营状况:业绩持续高增长 (61)④收购对上市公司影响 (64)(4)其他:影院投资放缓,旅游地产刚开始 (65)①影院:行业盈利环境恶化,或暂缓扩张 (65)②文化旅游:未来旅游地产有望贡献1/3业绩 (67)4、财务比率分析 (68)(1)ROE&ROA (68)(2)资本回报率 (68)(3)资产负债率 (69)。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影片购销暂行办法一、关于影片发行(一)进口影片发行1.进口影片指由中国电影发行放映输出输入公司(以下简称中影公司)以买断发行权的方式发行的外国影片及港影片。

2.进口影片分甲、乙、丙级,甚好的为特级。

3.进口影片按下列五类地区向全国发行:一类地区: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二类地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三类地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陕西、海南;四类地区:广西、贵州、云南、甘肃;五类地区: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西藏为特殊地区。

4.进口影片中影公司只销售到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广州、重庆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公司)及总政文化部电影处、武警总部电影发行站。

5.进口影片的销售(发行权费),采取按拷贝计价、发行分成、代理发行、区域定价、单片承包和集中排映、统一高度及其他购销双方商定的方式。

进口影片的销售价格原则上由购销双方商定。

中影公司提出参考意见如下:(1)按拷贝计价(即按35毫米影片单拷贝计价)。

金额单位:万元影片售价地区甲级影片乙级影片丙级影片一类地区11.8 1.5 1.3二类地区1.6 1.3 1.1三类地区1.5 1.2 1.0四类地区1.3 1.0 0.8五类地区1.0 0.8 0.6注:a、上述价格仅指影院(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开放礼堂及其它放映单位)的平均发行权价格,实际执行价格由购销双方商定,可上下浮动。

b、对四、五类地区价格实行定量优惠,每年购买35毫米影片拷贝的定额分别为:内蒙170个、广西250个、贵州140个、云南250个、甘肃140个、青海50个、宁夏50个、新疆170个,超出定额的拷贝按二类地区计价。

(2)发行分成(即发行收入分成)。

各类地区平均上缴中影公司片款占发行收总额的比例分别为:一类地区55%;二类地区38%;三类地区36%;四类地区33%;五类地区25%.(3)代理发行(即委托省级公司代理在该地区发行)。

代理发行费用按发行收入总额的15%提取。

(4)集中排映、统一调度(即以省级公司为单位实行限定时间,统一排映,统一调度,分头起点,交叉进行,注重效益)。

价格由购销双方商定。

(5)区域定价以及单片承包。

其价格原则上按质论价一片一议由购销双方商定。

7.其他事宜(1)供应西藏地区的影片,均采取按拷贝计价方式。

每部影片优惠销售一个35毫米拷贝。

售价3,000元,16毫米影片每个拷贝售价100元(不限量)。

(2)供应总政、武警的影片,也采取按拷贝计价方式,每个35毫米拷贝售价3,000-5,000元。

(3)16毫米影片一律采取按拷贝计价方式,其售价按类区计价:一、二、三类地区每个拷贝300元;四、五类地区200元。

(4)立体声影片的销售方式与普通版原则上保持一致,拷贝单价在普通看到价格基础上增加3,000-5,000元。

其余各种新形式影片的销售价格,由购销双方商定。

(5)特区影片的发行原则上采取集中排映、统一调度的销售方式,并严格按原定范围发行。

(6)采取代理发行和集中排映、统一调度的销售方式,其拷贝费、素材费和宣传费由中影公司负担。

8.除上述买断发行权的方式外,经电影局同意与外商分成的发行办法,将在少数城市的个别影院进行试点。

(二)儿童影片1.适用范围为中影公司发行的国产、进口儿童片。

2.中影公司1993年收购童影厂儿童影片4部,每部90万元。

3.非童影厂计划内生产的7部儿童影片。

1993年仍由中影公司负责补贴,每部25万元。

4.儿童影片原则上只采取按拷贝计价方式,销售价格为:每个35毫米拷贝一、二、三类地区5,000元,四、五类地区3,000元;拷贝费、宣传费、素材费由各省级公司负担。

16毫米拷贝免收发行权费和素材费。

5.儿童影片的发行,产供销各方均负有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的责任。

都应积极参予相互配合做好促销工作,共同搞活儿童影片电影市场。

(三)科教、纪录、美术影片1.科教、纪录、美术影片(以下简称短片)的产销应注意市场需求,以销定产。

各环节都应积极扶持,千方百计搞好短片的发行放映工作。

鼓励对口销售,广开渠道,扩大销路,促使短片的生产和发生放映逐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

2.短片的收购(1)1993年中影公司按上一年度各厂生产指标,收购70%的影片。

(2)根据影片销售情况,收购价格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实行上下浮动,幅度由双方商定。

3.短片的销售短片的销售在现阶段只采取按拷贝计价一种方式,中影公司象征性收取发行费。

35毫米拷贝美术片每本收费200元;科教、纪录片每本收费100元;16毫米拷贝免收。

拷贝费及素材费各省自理。

(四)1993年上半年中影公司发行的影片1.中影公司1993年上半年仍按原办法继续供应各类中外故事影片。

在这期间各省上映中影公司发行的各类影片(包括新片和旧片),其发行收入分配一律采用定额上缴超收全留的办法。

即:以1992年中影公司同省级公司签订第二轮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全年上缴发行收入基数的二分之一,再分别下调10%,作为该省1993年上半年应上缴数额。

计算公式如下:各省应上缴数额(元)=(该省第二轮÷2)90%承包基数2.1993年上半年中影公司奖励各省级公司的奖金来源和奖励对象不变,奖励办法另定。

(五)旧影片1.旧影片指1993年6月30日以前中影公司发行的各类中外影片(以中影公司供片计划通知为谁)。

2.各省级公司有限上缴中影公司旧影片发行收入。

为便于计算,只按1991年-1993年上半年中影公司供各省级公司发行的35毫米长片拷贝量为测算依据,全国分两档核定上缴额: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州、四川、重庆、海南等21个省级公司为第一档,每个拷贝上缴1,500元;江西、广西、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6个省级公司为第二档,每个拷贝上缴1000元;内蒙古、青海、宁夏、新疆、西藏等5个省级公司免交。

各省级公司有限上缴发行收入总额计算公司如下:各省应上缴总额(元)=每个拷贝应该省1991-1993年上半年上缴发行收入35毫米长片拷贝总数。

二、关于影片出口(一)总代理,即制片厂生产的影片全部委托中影公司代理出口。

1.厂方无偿供给中影公司35毫米影片校正拷贝和预告片各一个以及剧照底处一套。

2.中影公司承担制作影片宣传材料和外文字幕。

3.出口影片的拷贝、素材由中影公司向厂方订购。

中影公司垫付出口影片的国内关税以及运输、业务、办公、管理等各项费用,在发行收入中扣除。

4.出口影片发行权费收入的分配:外汇额度和所折成的人民币的分配比例由双方商定。

外方付给的拷贝、素材费由中影公司收取,不再分配。

(二)部分代理,即制片厂将一部或几部影片委托中影公司代理出口。

1.出口影片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厂方支付。

2.影片宣传品制作与所需拷贝、素材、录像带由厂方负责。

3.出口每成交一项,其发行权费收入(外汇额度和所折成的人民币)和外方所付拷贝、素材费均归厂方。

中影公司只收取少量的服务费(通讯联络和招待等项费用)或按国际惯例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商定。

(三)出口影片的其他合作方式,由双方协商议定。

(四)凡1993年(生产年度)以前出品的影片仍由中影公司按原规定办理出口业务。

为扩大对外销售,制片厂也可联系客商并草签意向书,由中影公司负责对外签订合同。

三、关于影片宣传(一)宣传促销活动。

中影公司负责在中央电视台每月作新片预告和其他形式的宣传,并在中央一级报刊宣传新影片,每年视影片情况还将举行全国性的宣传促销活动。

各省级公司负责在所辖范围内的宣传促销活动。

影片宣传促销活动的经费,由举办单位承担,联合举办的由联合各方协商分摊。

(二)宣传品供应。

采用代理发行和集中排映、统一调度方式的影片,中影公司无偿提供宣传品和预告录像带;采用其他销售方式的宣传品由各省级公司自主订购。

(三)1993年宣传品参考价格(含发至省级公司的运输):1.彩印铜版纸海报每张1元2.彩印胶版纸海报每张0.6元3.彩印铜版纸剧照每张1元4.彩印胶版纸剧照每张0.6元5.彩印16开说明书每张0.1元6.彩印侗版纸宣传画每张0.5元7.彩印胶版纸宣传画每张0.3元8.3/4BVU预告录像带每盘200-500元9.黑白剧照每套8元10.彩色剧照每套60元(四)各省级公司对宣传品如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后可另行制作和供应,收取成本费。

四、关于拷贝洗印(一)凡中影公司发行的各类影片,由中影公司统一安排拷贝洗印。

(二)洗印价格由洗印单位同用户根据市场行情商定。

(三)中影公司安排洗印任务时,将重点考虑洗印单位的洗印质量、价格及服务,同时也适当照顾各专业厂的转换机制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四)其他单位委托中影公司安排洗印,视洗印数量适当收取管理费,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

五、有关民族语影片译制(一)中影公司1993年仍按原办法继续做好有关民族语影片译制工作。

(二)凡电影局审查通过的影片,由制片厂协助提供标准拷贝供中影公司民族语影片译制选片用(可从送电影局的拷贝中解决选定译制题材问题)。

凡选定译制民族语的影片,由制片厂提供乐效混合磁底一套和完成台本40份。

(三)经选定的民族语译制影片由中影公司统一制片、洗印等部门订购译制素材。

用于民族语影片译制的素材(乐效混合磁正、工作拷贝),应执行优惠价格,不再附加其他费用。

六、关于财务结算(一)各省级公司1993年上半年应上缴中影公司的发行收入,按1992年缴款办法上缴,并于7月底以前将欠缴余额一次缴清。

(二)各省级公司应上缴的旧影片发行收入,实行按季上缴分年结算办法。

各年上缴比例为1993年下半年40%,1994年60%,各年度中每季应缴的数额按当年应上缴总额平均计缴。

(三)1993年7月1日以后,按新的运行机制进行的影片销售、影片出口、影片宣传、拷贝洗印、民族语译制等有关业务的财务结算办法,均按全同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宜1.一次汇款额超二十万或邮程两天以上者,采用:电汇方式。

2.各省级公司每月应据实填报电影发行收入结算报表,并于次月十五日内报中影公司财务处。

各省级公司的年终财务决算报表(包括汇编基层报表)报中影公司一份,并由中影公司统一组织汇编。

3.对模范执行财务结算制度的省级公司,中影公司将给予奖励。

办法另定。

七、附则(一)本办法自1993年1月1日起生效。

(二)本办法各项条款,由中影公司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