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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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
第一节障碍物调查组织机构
为保证施工安全,项目部成立地下管线保护领导小组,组员如下:
组长一名:由项目经理担任,负责保护施工中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和总调度。
副组长一名:由项目经理部协调副经理担任,负责组织调查地上、地下障碍物的数量、位移、高程并编制拆改保护方案,上报管理单位批准后组织实施。
质量员一名:负责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施工中的质量检查及与障碍物产权单位联系,和现场组织拆迁、保护验收工作。
安全员一名:负责在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安全检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施工员两名:负责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
办公接待人员两名:由项目部派专职人员担任,负责在地上、地下障碍物拆迁、保护过程中与外单位联系和接待工作。
障碍物调查领导小组配备工程车辆两辆专门负责对外联系交通保障工作,负责小组主要成员人均手提电话一部,保持24小时开机,以便在施工过程中联系和处理突发事故。
障碍物调查领导小组成员见下表
第二节调查工作
第一小节前期调查组织工作
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方案施工前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认真调查,对线路的种类、走向、埋深等具体情况必须了解清楚,及时有有关部门联系,做好保护、加固等工作,并做好警示标志。
为了确保地下管线、地上设施、建筑物安全运行,使工程能顺利施工,成立现场协调小组,设专人负责协调工作。
施工前,须对现况管线进行详细的调查及物探、坑探,将现状管线的类型、位置、埋深等标识在地面上,并绘制详细的地下管线图,同时在本标段相关设计图纸上放出地下管线位置,对设计线路和现状管线的交叉点,进行高程核算,若有冲突,及时联系业主、设计单位、管线产权单位,制定详细的管线迁移方案,待业主和管线单位批准后实施;若高程不冲突,则编制详细的管线保护方案报业主、管线管理单位和监理,审批后对管线进行加固、悬吊等保护措施。
根据提供的地下管线及设施资料,对本工程范围和可能因施工过程及其有关活动而导致损坏或影响的管线、设施等进行调查核实,查清情况,制定措施。第二小节探沟开挖
在施工前先挖探坑进行核查分类,对本工程影响范围内的管线和设施物种类、位置、形状和尺寸、材料及现状进行分析,并把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方案报告给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根据图纸信息和实地勘探资料,确定管线大概位置。然后通过开挖探沟,找出浅埋地下管线。确定管线位置前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各种物资、设备,各种车辆机械不得驶入本区域。探沟开挖必须使用人工。成立 6 人的探沟开挖及管线保护施工队,专门负责探沟开挖工作。5 人为一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本组人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同时负责检查组员所挖电缆是否破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施工员。开挖时必须小心,用铁锹轻轻挖掘,不得用镐。发现土质变化时应改用木钎将覆盖物消除干净,以不保证不损坏地下管线。
采用开挖探沟的方式,首先沿施工现场周边(距边线 1-2 米)开挖四条探沟,再根据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方位及周边开挖的探沟所露管线,垂直其管线每隔 10 米挖一条长度 2 米左右探沟。探沟的宽度为 0.6 米,总体深度不小
于 0.8 米。探沟开挖深度不低于 0.8 米,宽度不小于 0.5 米(如发现地下管线时需扩大范围),开挖时重点放在电缆井、过路保护管、过路盖板、用电设施、监控设施附近。在整个施工区内及排水沟开挖范围内呈“之”字形进行,探沟范围应超出施工边界外 1 米。
在开挖过程中,发现地下管线要及时报告现场工程师(必要时报业主、监理)在现场工程师的监视下轻轻扩宽范围,探明管线的种类、规格、根数、走向和深度并作记录。同时要采取清理周边大块石渣土块,用细土拖住管线底部(不得使其悬空),上用木板封盖,插上彩旗做标记,专人负责监护等重点防护措施。将发现的地下管线全部清理暴露出地面,不留死角,探明管线路径、埋深。现场施工人员需认真调查,不得漏挖、错挖。
在挖出的电缆旁立警示牌,并用砖、砂等暂时覆盖保护井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确认,确保方案进行。作业班组实行交接班制度,班长负责记录当班的工作部位、工作内容、电缆状况,下班对上班的电缆情况进行检查确认,施工段与施工操作人员相统一,以便一旦造成电缆损坏等事故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探沟开挖完毕后将所挖出的管线的种类、规格、走向及深度等绘出管线埋设分布图,上报业主和监理,并及时清相关部门进行确认验收,制定保护方案。根据业主要求进行分类处理(处理方式分为三类:原地保护处理、迁移、废除),对于原地保护处理、迁移两类的管线,均须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第三小节管线开挖
管线开挖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作业前进行技术交底,避免野蛮施工。
需要保护、加固处理的管线必须全部挖出曝露,不得遗漏;需要改线、废除的管线视情况全部或部分挖出。
沟槽宽度及深度要满足线缆保护的需要。
挖出曝露的线缆不得悬空,沟槽内清洁,无杂物、块石等。
要做好沟槽排水措施,可挖设临时排水沟、集水坑等,降雨后立即组织排水。
加强现场值班管理力度,做到防偷盗、防破坏。
第三节协调工作
根据地下管线的调查结果以及对工程影响的管线、设施物等,在业主、监理的主持下,与管线、设施物的主管部门进行讨论及协调工作。
建立与各个有关机构的联系,以利于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进行协调工作。
做好与其他单位的协调工作,安排好那些在建和拟建工程以及公共设施的保护措施。
如发现地下管线,及时联系管线的产权单位,确认此管线或光缆的运行情况,以确定下一步对管线的处理情况是迁移还是保护。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进行改移的管线,提前与管线产权单位联系,及早向业主、监理及管线产权单位上报管线迁移方案,争取尽早得到批复,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由于设计提供的图纸信息局部可能与实地不符,需要在施工前手持图纸进行实地勘踏。将不符的通过照片,文字形式记录下来,并且联系业主、监理、设计方进行确认。
收集地下管线资料向业主、设计及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仔细咨询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的种类、用途、数量、走向、埋置深度等。并请相关产权单位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以此作为制定地下管线防护措施的依据。
第四节主要保护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不明地下管线,应先开挖使其暴露,然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加固措施。
根据提供的地下设施资料,查清情况,在规划施工过程中采取保护措施,(如小型支护、砌体式等保护措施)并设立警示标志。
在临近地下管线及地上地下设施范围内的作业,要避免施工机械或设施在地下设施范围上运行或存放。
施工作业中若发现图纸未标明的地下管线或构筑物,及时与业主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根据管线情况,采取支撑加固、支吊等加固措施予以保护,并与相关单位共同作好改线、迁移工作。
毗邻建筑物附近的开挖施工时,在原有建筑物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定期进行观测,并根据开挖深度和地质情况验算地基变形,同时采取支护设施;如钢板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