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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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决定建立重点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织形式
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
召集人:
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重点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
三、联席会议制度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为:审查重点项目年度计划,提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意见;跟踪协调在谈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新上项目立项;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需区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实现计划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加快解决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规划、环保、道路交通、供水、供电、消防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共同做好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准确把握和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规定,妥善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排除影响区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障碍。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为:及时掌握和通报全区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协调督办相关部门落实解决;综合各方意见提出会议议题,报经召集人批准确定每次联席会议的议题;承办联席会议的具体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并印发给各成员单位;跟进、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并综合反馈。
四、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召开多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负责召集,议题主要包括:通报重点项目的报批、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申报、建设中需区以上层面解决的问题,督促项目工作进度。
(二)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分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需提交联席会议协调的事项,应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安排。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的跟踪落实协调工作,并根据需要调整联席会议有关成员。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联席会议议题的收集和呈报审定工作,以表格形式列出需协调事项的明细清单,在会议召开一周前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审定议题后,提前3天发送各参会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作研究准备,并落实好各项会务工作。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布置和检查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具体落实工作,协调解决贯彻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进展中存在的问题。
五、重点项目范围
(一)列入区年度和中长期规划重点计划建设的项目;
(二)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
(三)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其它重大项目。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