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乡政府机关考勤制度

1、政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准时到岗到位,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2、每个工作日,一律实行签到制,上下午各一次,由纪委和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或抽查。

3、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的,必须填写请假条,半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或一天以上的由书记、乡长批准。四套班领导须请假的,由党委书记批准。

4、对未经请假,无故缺勤的,一次罚款10 0元;如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一年累计无故缺勤15天的,扣发一个月工资,在年终评比中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缺勤或迟到早退人员的处罚,由办公室和值班领导提交考核依据,财政所进行扣款。

5、工作日期间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联畅通,以便督查。并要能说明本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去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