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会员及会员证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社团会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社团会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

社团会员的管理制度包括范文社团会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团会员的行为,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社团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社团的所有会员,凡自愿加入本社团并被社团接纳的个人,均享有本管理制度规定的权益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会员应该遵守社团章程,接受社团的安排和领导,并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社团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干事会员两类。

第五条普通会员是社团的基础力量,具有参与社团活动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六条干事会员是社团的骨干力量,具有指导和组织社团活动的职责和权力。

第七条会员加入本社团后,可获得社团会员证。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由社团理事会负责制定,并由全体会员共同遵守。

第二章入会与退会第九条个人想要加入本社团,需要向社团提交入会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社团理事会对提交的入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个人可以成为社团的普通会员。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可以通过参加社团的各种活动表现出色,经评定合格后,可以被推选为社团的干事会员。

第十二条会员对社团有明显违背社团章程、损害社团利益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会员的行为的,社团理事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三条会员可以自愿申请退会,退会申请需书面提交给社团理事会,并注明具体原因。

第十四条社团理事会对会员的退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会员可以退会。

第三章会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五条会员享有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与集体讨论、组织和参与活动策划、提出活动建议等。

第十六条会员有权向社团提出意见和建议,社团应认真听取并加以采纳,确保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享有公平、公正、公开的竞选权和被选举权,对社团的管理和决策有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十八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社团的章程和规章制度,服从社团的组织安排和管理。

第十九条会员有义务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利益,不能骚扰其他会员,损害社团的声誉。

第二十条会员应主动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并能出席社团的会员大会、干事例会等重要会议。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

安徽行政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园文明建设,规范学生社团活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院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社团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院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积极向上的活动。

学生社团必须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许可范围内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不得开展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禁止学生社团组织非法活动和出版非法刊物。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审批和成立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的条件:(一)学生社团筹备组成员不少于 5 人;(二)有明确的宗旨和章程(不鼓励重复建设相同或相近的社团);(三)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四)名实相符,机构健全;(五)有1名指导教师;(六)有挂靠管理部门。

第六条审批程序:(一)学生社团筹备组依照上述条件准备社团章程草案等相关材料,填写《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社团申请表》。

(二)报请指导教师在《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社团申请表》签署意见并签字。

(三)报请挂靠部门在《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社团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

(三)将《安徽经济管理学院社团申请表》交至团委审批并盖章。

团委公告学生社团正式成立。

第七条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后,由社团筹备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社团活动。

第三章学生社团干部第八条学生社团干部指社长、副社长及各部部长。

第九条学生社团干部任职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纪,贯彻执行社团章程。

(二)学习成绩良好,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会员中有较高威信。

(三)有适应社团工作需要的兴趣、爱好或专长,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社团干部经社团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后后由团委聘任。

社团干部如有违规违纪现象,由挂靠部门提出除名建议,团委审批并予以除名。

第四章学生社团会员第十一条在校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爱好自愿申请加入社团。

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法纪,遵守社团章程,学习成绩良好。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校学生社团是由我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校团委负责学生社团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织动员方式。

校园社团活动对于学生能力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社团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宗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国家教育方针,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必须由我校在校就读学生组成。

第四条:我校学生成立的各类型社团必须以正规的名字挂靠在校团委下属的社团联合会并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社团的申请、成立和注册(一)申请成立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10名以上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2、发起人对社团发展考虑成熟,有清晰的社团发展规划。

(二)新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审批、登记注册。

审批注册的程序是:1、社团发起人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成立申请,社团联合会初步审核、通过后由校团委审核批准成立。

申请材料应为书面形式,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的成立目的、宗旨、活动范围、组织章程、管理细则、社团初步建设规划(至少应包含一学期活动计划)、社团财务预算报告、社团发起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2、被批准成立的社团须在团委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社团联合会为其建立档案,并进行公告。

3、社团成立后由社团联合会确定其招新时间。

(三)每年9月社团统一招新时,各社团注册登记本社团会员,并建立会员活动档案。

(四)社团负责人变更时,社团应举行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社团负责人,并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社团成员名单、社团选举变更情况、社团建设规划。

社团负责人按校级学生干部进行管理对待。

(五)每一学期的前三周为社团的注册期,社团应持上一学期财务决算报告及物品清单、本学期工作计划到社团联合会登记,社团联合会审查后给予注册,填写社团和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条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社团成立第五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 10 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有明确的章程。

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活动范围、组织机构、会员权利和义务、经费来源及使用原则等。

4、有明确的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熟悉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程序如下:1、发起人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社团章程草案、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及意见等材料。

2、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社团,组织进行答辩。

3、经答辩通过后,社团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成立,并进行登记注册。

第三章社团注册第七条学生社团每学年须进行注册登记。

第八条注册登记时间为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

第九条注册登记时,社团应提交以下材料:1、上一学年的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

2、本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

3、社团成员名单及变更情况。

4、社团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指导教师的意见。

第十条社团管理部门对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注册登记。

第四章社团活动第十一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其章程进行。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俱乐部会员及管理机构第三章俱乐部成立第四章俱乐部活动第五章俱乐部财务第六章俱乐部管理第七章社团变更及解散第八章附则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管理,深化学生会的学习教育职能,促进学生会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学生会工作的意见》、北京大学有关规章制度、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协会是按照协会的成立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的有固定章程的学生组织。

协会实行注册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等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群众团体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

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四条人民团体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和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稳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活动原则,完善自我管理,确保健康发展。

编辑本段第二章社团成员及管理机构第六条协会的所有成员必须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外国学生加入协会后,必须到国际合作部备案。

第七条社团负责人和主要骨干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其社团工作成绩在相关的综合测评和推优评奖中给予相应考虑。

第八条协会必须有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员。

指导单位应为我校所属部门或机构,教师应为我校专职教师。

指导单位和指导员应当对所指导的协会进行必要的指导;各院系(系、所、中心)也要大力支持社区工作和社区活动,从学生管理的角度进行必要的审批和指导。

第九条社团可根据发展需要和团员人数成立团支部,受共青团学生社团总支部委员会的指导。

社团管理条例(最新)

社团管理条例(最新)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其基本原则,接受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及共青团沈阳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的直接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大学生社团是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社团是根据社团创办程序登记注册的具有正规章程的学生团体。

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工作指导、活动审批等基本管理程序。

并在注册后,方可开展活动。

第五条:社团成员必须为本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研究生。

第六条:学校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文艺等各类对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通过收缴会费,接受奖励、赞助或捐赠等方式获得经费。

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各社团须按照社联规章制度履行经费审批、预支出、报销、终审等手续。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八条:学生社团分为文艺、体育、学术研讨、志愿服务共四类,各类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以上各项进行申请。

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1.发起人必须思想品质好,热爱社团工作,学有余力,累计挂科数不超过2科,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发起者向社联递交成立学生社团的申请材料;上交校级/院级社团成立申请表(到青春理工-团委网站或社联社团交流群进行表格下载);3.社团应有规范名称并与学生组织性质一致,与自身宗旨相符,准确反映自身特征,符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4.社团负责人必须符合必备的条件,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

新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应得到社联的同意;5.社团应具有规定的基本职能部门,社团人员组成情况须报校级社团管理机构备案;6.有正常的经费来源;7.设定规范的章程;8.社团成立需有一名社团指导教师;9.成立的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并履行本管理条例及有关管理细则。

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陵水中学学生社团治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包管本校学生依法行使结社自由的权力,增强对本校各社团的治理,保护黉舍和宽大同窗的好处,联合黉舍学生社团现实情形,制订本条例.本条例所指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行组织的面向全校的各类学术性.文化娱乐性.体育技巧性的集团.第二条:学生社团由黉舍团委主管.第三条:学生社团认为同窗办事作为运动主旨,组织宽大同窗开展健康积极的第二教室运动,扩展同窗们的常识面,造就普遍的快活爱好兴致和创新精力,锤炼组织运动才能,丰硕校园文化生涯.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及注册登记第四条:成立社团必须制订则程,有明白的主旨,相符我国宪法和司法划定,相符黉舍的有关划定,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扶植,有利于黉舍的扶植和成长.章程内容包含:社团名称.主旨.组织机构.入社手续.社员权力和义务.引导者的产生和任期.招新轨制.经费的起源和治理应用.办公或接洽方法等.第五条:筹备成立新社团,必须由提议人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及递交社团章程.新筹建的社团,经由校团委审核经由过程,方可宣告成立.第六条:筹建成立的社团经校团委允许后,才干开端组织运动.第七条:未经登记的学生社团属不法组织.第八条:凡属下列性质之一者,不得成立社团:(一)伤害国度和社会安然的;(二)妨碍社会安定和黉舍订常秩序的;(三)有碍校园治安治理的;(四)晦气于师生员工联结的;(五)不遵照本条例第五条的;(六)其他不相符社团成立请求的.第九条:制止机密结社.第十条:社团更更名称.归并或闭幕,应向校团委申请筹划更改登记或刊出登记.筹划刊出登记时应呈缴社团所有的财务档案.社团重要负责人变动,应报校团委存案.第十一条:社团运动开展长期不正常,或所开展运动显著与其成立主旨不符的社团,以及轻微违背本条例划定的社团,校团委将予以闭幕.第三章学生社团申请成立程序第十二条:社团提议小组由许多于10人的提议人构成,提议人必须是在校学生.在提议人中必须肯定重要提议人1—3名.第十三条:成立社团,应当具备下列前提:(一)提议人相符划定的人数,并构成社团申请成立提议小组;(二)制订社团章程;(三)有社团名称,树立有用的组织机构;(四)有一名以上的指点先生负责指点该社团的运动,指点先生必须是本校的在职教师.第十四条:社团成立必须制订社团章程,章程应当注明第四条划定的事项.第十五条:社团提议小组应当置备提议人名册及重要提议情面形解释书(每人一份).提议人名册必须记录以下事项:(一)提议人的姓名.性别.地点班级及接洽办法;(二)提议人小我简历;(三)进修及思惟道德等方面情形;(四)其他所需记录的事项.第十六条提议小组向校团委申请成立注册时,必须提交申请陈述.申请陈述必须包含以下文件:(一)由重要提议人签名的社团成立申请书( A4纸打印);(二)社团章程( A4纸打印);(三)提议人名册,重要提议情面形解释书;(四)其他须要供给的文件.以上审查工作由校团委进行审批.第十七条校团委于15日内就提议小组提交的申请陈述及社团成立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具体审查事项包含:(一)申请陈述内附材料是否齐备;(二)章程是否相符前提;(三)年度工作筹划是否具有可行性;(四)重要提议人的各方面评价等.第十八条经校团委赞成后,提议人到校团委领取社团注册登记表进行注册,一式两份.第十九条提议小组一周内填妥表格,筹划相干手续,经校团委核阅及格后,由校校团委存案并对被申请社团予以注册.第二十条在校团委指点监视下,社团自注册之日起30日内召开成立大会.成立大会由提议人名册中所列全部同窗介入,会议须完成下列事项:(一)宣告社团成立;(二)选举产生社团的组织机构.第二十一条新成立的社团必须严厉遵照本条例及其他相干划定.第二十二条经校团委审核后,新成立社团可以视情形单独招收会员,校团委对其运动进行监视检讨.新成立社团招收会员完毕必须制造会员名册并报校团委存案.第二十三条新成立社团按筹划实行其运动,并在其成立一个月后向校团委提交工作筹划及总结陈述.第四章社团组织治理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应当接收校团委的兼顾治理,各社团所印发的会员证.宣扬材料等,必须经校团委审核方可宣告.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在校团委指点治理下开展运动,校团委负责社团的组织评优运动;同时,在校团委的指点下审批社团运动筹划,检讨督促筹划的落实,并对社团运动状态及负责人工作情形做出判定.第二十六条各社团内部设社长.副社长及视具体情形设置各部.第二十七条如社团因为某负责人掉职而造成该社团正常工作长期受影响,则社团内部进行调剂,并对负责人赐与罢免处分.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的有关重要负责人必须按时介入校团委召集的会议.持续两次无故不介入会议者,予以书面警告处分;经提示直至警告后仍不予纠正者,将公告其地点社团,停职检讨,由副职代理主持工作.相干情形汇入学生档案.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重要负责人(正.副社长及其他负责人)正常任期一般不得低于一学期.第三十条凡受到过校内.团内记过.警告处分不满一年以及留校不雅察处分的学生,不克不及在学生社团内担任职务.第五章社团的运动治理第三十一条各社团一旦注册成立,应有组织开展社团运动的权力和义务.社团运动必须相符第四条.第五条的有关主旨和原则.第三十二条社团开展运动(非通例运动)时,须上交运动筹划.筹划,经校团委赞成后方可进行,同时运动停止后的一周内上交运动总结及相干材料.第三十三条各社团凡组织跨校运动,须在事前二周向校团委申报,获得赞成后方可进行.第三十四条需邀请校外单位和人员来校开展运动的,应在事前二周以书面情势经由过程校团委审批.第三十五条各社团开展运动可睁开须要的宣扬,但必须遵照黉舍有关划定.未经校团委的赞成的,不得随意应用海报或横幅;制止私自采取校团委名义落款;取得社会资助响应的告白.倾销等运动必须经校团委赞成方可进行.第三十六条社团主办刊物,必须按有关划定进行申报,经校团委赞成后方可出刊.第三十七条凡黉舍所划定的进修时光(包含上课.晚自习时光),未经赞成,任何社团均不得私安闲校园内举行运动.第三十八条每学期开学初,各社团社长或重要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将本学期工作假想和运动筹划(包含通例运动)上交校团委,以便校团委兼顾安插.第三十九条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运动的书面申请应注明受邀者的姓名职务(称)地点单位.运动内容.运动主旨.运动规模.介入运动听数.运动经费起源.运动时光和地点等.第四十条运动内容和运动规模一经核定,不得私自转变或超出.进行运动时,必须遵照黉舍有关划定.组织者必须做好运动的组织和治理工作,防止任何妨碍黉舍公共安然及黉舍订常秩序的事宜产生,不然,穷究组织者义务.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举行的各类培训.讲座应以进步宽大同窗思惟本质和各类才能为前提,做到健康积极地为同窗办事.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举行培训.讲座,必须先将培训.讲座筹划经校团委赞成后方可进行.第四十三条在培训.讲座讲课时代,如发明有损于黉舍和社团荣誉的行动,由校团委处理后传递全校.第六章社团的经费治理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运动经费一般由社团经由过程合法渠道自筹会费,不得违背司法律例.第四十五条各社团必须树立完全的经费治理轨制,必须肯定两位人员分离负责账目和现金治理(社长不得亲自治理现金),必须树立专用账本,要有清晰完全的帐务记录.第四十六条各社团在会员费的收取和应用上必须合理(一般不超出 20元 /人),相符手续,社团成员应自我监视,如发明问题,应实时向校团委反应.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运动经费只限用于社团有关方面正常运动,不得挪为私用.校团委有义务和权力对各社团的经费应用进行监视.对轻微违背划定的社团,校团委将同有关部分一路穷究社长及财务人员义务.第七章社团奖惩办法第四十八条校团委每年组织评选年度“优良社团”并赐与表扬和嘉奖.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团,由校团委视其情节,分离予以口头批驳警告.传递批驳.暂停运动.直至裁撤登记.强令闭幕的处罚.(一)鼓动闹事.捣乱社会秩序.损坏安定联结者;(二)未经登记私自进行社团运动;(三)超出章程划定的主旨和地域运动;(四)违背本条例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划定;(五)进行其他不法运动.第五十条对违背本条例划定而受处罚的社团,黉舍将穷究社团重要负责人和当事人的义务,视其情节轻重赐与处分.第八章附则第五十一条本条例由校团委负责解释.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履行.陵水中学2016年6月1日。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文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文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文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社团组织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社团会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会员的条件和权利第一条社团会员应当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团队合作意识,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

第二条会员应当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发挥个人的特长和能力,为社团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独立会员具有下列权利:1. 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项目参与。

2. 参加社团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3. 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社团事务的决策和讨论。

第四条团队会员具有下列权利:1. 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并完成团队分配的任务。

2. 参加社团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3. 根据个人的表现和贡献,享受相应的福利和奖励。

第三章会员的义务和责任第五条会员应当积极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分配的任务,保证任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会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损害社团的利益。

第七条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内部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个人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第八条会员应当自觉遵守社团的纪律和规范,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不得从事危害社团稳定和团队合作的活动。

第四章会员的管理第九条社团会员的数量为××人,根据社团的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新会员的录用程序:1. 新会员由社团理事会推荐并经投票通过。

2. 新会员需填写入会申请表格,附上个人简历和自荐信等资料。

3. 社团理事会组织面试,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价,并作出决策。

4. 会员录入社团名册,签署入会宣誓书,并领取社团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的考核与评价:1. 年度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2. 定期考核由社团理事会主持,对会员的表现和贡献进行评价,成绩不合格者给予警告或开除。

3. 不定期考核包括任务考核、活动考核、团队合作考核等,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评价和记录。

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规定

学生社团会员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社团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是学生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的标志性证件。

第二条学生社团在会员大会结束后为各会员制作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证有各社团自行制作,会员证包括社团名称、会徽、会员编号、姓名、职务、相片等内容。

第四条会员证编号由学生社团管理中心统一规定如下:
1、会员编号为8位,社团编号+入会年份+会员编号;
2、前三位为社团编号,有中心统一安排;中间两位为会员入会年份;后三位为会员所在社团的会员编号,由各社团自行安排。

第五条会员证实行一人一证制,如若丢失,须向社团报告并申请补办,会员证不得转借或擅自涂改。

第六条各社团必须上交会员证样品一份到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条对违反上述做法的社团和个人,学生社团管理中心将依据相关管理规定作警告、通报、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第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九条此规定解释权归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所有。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社团登记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大学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正式登记注册的各类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的定义和分类(一)学生社团是指由本校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组织。

(二)学生社团分为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健身类、社会实践类、志愿服务类等。

三、学生社团登记的条件(一)有明确的社团宗旨和活动内容,符合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校园文化建设的要求。

(二)有固定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至少 10 名以上的成员。

(三)有一名以上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四)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活动范围、组织机构、成员权利和义务、经费来源和使用等。

四、学生社团登记的程序(一)申请1、社团发起人应向学校社团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社团登记申请表》、社团章程草案、发起人的个人简历、指导教师的意见等。

2、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二)审核1、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社团的宗旨、活动内容、组织机构、指导教师等是否符合要求。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应及时通知发起人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公示1、审核通过的学生社团,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学校社团管理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四)登记注册1、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社团,学校社团管理部门予以登记注册,并颁发《学生社团登记证书》。

2、学生社团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方可开展活动。

五、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一)学生社团应设立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生社团应设立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社团的重大事项决策。

(三)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应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运行有效。

六、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一)指导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能够对学生社团的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

社团管理制度社团管理制度1第一条:本办法根据我院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制定。

第二条:会员证分级管理:1、社团联合会为全院各个学生社团会员证颁证单位,主要负责会员证的颁发、补发、注册和回收工作。

2、各个学生社团主要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颁证后的发放工作和活动记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员证的使用:1、会员证为协会会员的身份证明。

2、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会员凭借会员证参加“优秀会员”的评选,活动记录作为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4、会员可凭借会员证享受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定优惠。

5、会员可优先参加社团联合会所举办的全校性学生社团活动。

第四条:会员证的颁发:1、经本人自愿,承认本学生社团章程,加入淮北师范大学信息学院的学生社团,成为其会员。

2、各个学生社团负责颁证前的统计工作并统一领取本社团会员证。

3、由会员自行填写好会员证后,连同一张一寸照片上交社团负责人。

4、由各个学生社团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证进行统一编号后,上交社团联合会资格审查部部加盖社团联合会公章,进行统一的认证。

5、会员证认证后由各社团统一领取和发放。

第五条:会员证编号:会员证具体编号规则如下:第1、2位数字代表年级;第3、4位字母代表学生社团名称缩写;第5、6、7、8位数字为会员的数编号第六条:会员证注册与注销:1、会员证有效期为一年,每一学期注册一次。

2、注册期限为一个月,超过期限者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3、会员参加本协会的活动必须超过本协会总活动的60%,否则将被作自动退会处理,会员证由社团理事会收回注销。

(以活动记录为准)4、会员退出协会时须退还会员证,并进行注销。

5、会员在学年内受社团内部警告以上处分或受校纪校规处分的取消会员资格,会员证由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七条:会员证注意事项:1、会员证不得转借和私自涂改,有涂改现象视为作废。

2、会员证如若遗失,须向本协会理事报告,待处理后再行补发。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证书管理制度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证书管理制度

荣誉证书& 聘书发放管理制度
证书:
1、社团必须在财务部交过发展基金,在外联部领取过会员证
2、社团必须向组织部递交年度证书预算表,以表为依据
3、社团申请荣誉证书必须要A4纸手写申请书
4、A4手写申请书的格式错误,退回重新写一份,否则不批
5、社团活动表彰时申请荣誉证书的数量不得超过递交发展基金的会员人数的二分之一
6、组织部有权核实活动内容、活动对象、活动影响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发放的证书数量
7、社团连续递交两个月的团学简报,此后申报活动表彰时加批证书两本,连续两个月递交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则申报活动表彰时加批证书四本,不累积计算。

8、社团连续两个月未交团学简报扣两本,或连续两个月未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扣四本,若都没有交则叠加累计扣六本。

再往后累计一个月则扣十二本,以此类推,翻倍计算。

聘书:
1、社团负责人必须上交社团负责人考核表(个人简历、学习成绩表、社团规划等)、述职报告
3、聘书只发放社团的正、副会长
4、聘书发放时间在每年的五月“社团年度总结大会”
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部制。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学生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和重大活动审批的管理方法,学校对社团的领导部门为校团委,各学生社团隶属于大学生文化协会,社团的指导部门为社团的挂靠部门(相关学院或者部门)。

第四条社团成员必须为取得本校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学生。

第五条学校鼓励社团积极开展学术、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各类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六条社团通过收取会费、接受资助、奖励或捐赠等方式获得经费,其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学院、相关部门应鼓励并扶持学生成立学生社团。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与学期注册第八条学生社团成立首先到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申请,经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审核同意方可开展工作。

第九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以下条件:(一) 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 有20名以上的成员;(四) 至少有1名社团指导教师;(五) 应挂靠相关的单位(以社团主要负责人所在的单位为依据);(六) 有规范的章程;(七)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八) 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不得与现有的重复或互相包含。

第十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向大学生文化科技协会社团管理部提交下列材料:(一) 社团注册申请表;(二) 成立申请书;(三) 章程草案;(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联络方式;(五) 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第一条学生社团必须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组建。

第二条学生社团的自愿组织者必须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社团的宗旨、活动内容及方式,规章制度等,经学院审批后方可成立。

学生不得擅自成立任何团体。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医学分院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众性团体,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加入。

第四条学生社团必须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必须在宪法、法律和校规范围内活动。

第五条团委设社团活动部具体管理各学生社团。

第二章学生社团干部和会员第六条各学生社团和领导班子的组建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团委社团部活动部的监督下,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若干候选人。

再经团委综合考核确定会长1名,副会长1-2名。

其他干部由会长在骨干会员候选人中配备。

社团各级干部通力合作,各尽其能,共同管理本社团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学生社团领导班子每学期初必须向团委社团活动部提交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向团委社团活动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本社团会员的成绩进行评定。

第八条各社团随时采用考核或其他形式面向全院公开招收会员。

各班级匀可推荐有特长或兴趣的同学加入社团。

各学生社团招收的会员均为候补会员,经一个月的考核、审查、鉴定,合格后为正式会员,并颁发会员证。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活动第九条学院给各学生社团配备辅导教师,学生社团在辅导老师的指导下有组织的开展活动。

第十条各社团必须按本社团的宗旨开展融知识性、思想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活动。

学院鼓励各学生社团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各社团应注重对会员进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训练,并且每学期向全校举办一次大型活动。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到我院讲课,须经学生科、团委作处批准。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与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参加本社团的会员大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利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各类学习可娱乐活动。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本

社团会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团会员的管理,规范社团的组织行为,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社团组织。

第三条社团会员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公正公开、民主协商、服务会员的原则。

第二章会员资格与入会程序第四条社团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个人会员是指年满18周岁的公民。

第五条申请加入社团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拥护社团的章程,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自愿接受社团的管理。

第六条单位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由社团颁发会员证书。

个人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二)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缴纳会费;(四)由社团颁发会员证书。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七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三)获得社团提供的服务;(四)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六)其他合法权益。

第八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二)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五)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四章会员管理第九条社团应建立会员名册,记载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社团应定期向会员公布财务状况、活动计划、工作总结等信息,接受会员监督。

第十一条社团应按时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社团应设立专门的会员服务机构,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交流等服务。

第五章会员退会与开除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社团,并交回会员证书。

会员退会后,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开除,并收回会员证书。

学校会员入会管理制度

学校会员入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会员管理,规范会员入会程序,提高学校会员服务质量,促进学校与会员之间的互动与合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教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第三条学校会员入会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会员权益。

第二章会员类别第四条学校会员分为以下类别:1. 学生会员:指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2. 教职工会员:指我校在职教职工;3. 社会会员:指我校校友、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个人或单位。

第三章入会条件第五条学生会员入会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素养;3.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学校;4.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教职工会员入会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3. 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4.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学校。

第七条社会会员入会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3.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第四章入会程序第八条学生会员入会程序:1. 填写《学校会员入会申请表》;2.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 经班级、学院审核,报学校会员管理部门审批;4. 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会员证。

第九条教职工会员入会程序:1. 填写《学校会员入会申请表》;2. 提交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相关证明材料;3. 经所在部门审核,报学校会员管理部门审批;4. 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社会会员入会程序:1. 填写《学校会员入会申请表》;2. 提交本人身份证、相关证明材料;3. 经学校会员管理部门审批;4. 会员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会员证。

第五章会员权益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2. 优先获取学校提供的各类资源和服务;3. 享有学校举办的各类讲座、培训等活动的优先报名权;4. 享有学校举办的各类比赛、竞赛的优先报名权;5. 享有学校校友会、社团等组织的会员权益。

社团管理条例

社团管理条例

湖南文理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蓬勃有序地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团,是由本校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照自愿的原则组成,按照社团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各学院团支部的配合下,切实指导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宣传、学生管理、教务、科研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支持学生社团建设和发展;学校后勤等相关部门对学生社团开展的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条学生社团应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上,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校园主旋律为根本宗旨,利用课余时间,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公益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突出思想性、学术性、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为同学的全面成才服务。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在校学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制度第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学生团体联合会审批,报送校团委备案。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发起:(1)我校五人以上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并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而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2)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固定的指导部门,指导部门应是我校具有管理职能或学术研究的正式机构,例如各学院团总支、专业教研室等学校职能部门;(3)学生社团必须聘请一名以上的固定专业教师负责社团日常业务指导。

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第七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需向学团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参见新社团成立资料模板):(1) 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2)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的名称、类别、成立宗旨、活动范围、活动方式、活动场所、社团成员资格及权利义务、财务制度、经费使用原则、组织机构、组织管理制度、章程的修改程序;(3)拟任社团负责人(包括会长和财务负责人)、拟任组织机构人员及发起人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4)社团业务指导部门的书面意见(暨湖南文理学院社团审批表)(5)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会员及会员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社团会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会员参与社团活动的积极性,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员
第二条凡本校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双学位学生、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加入学生社团组织:
(一)遵守国家宪法、各项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二)承认学生社团章程,认同学生社团发展目标,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的管理制度;
(三)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服从组织领导并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

第三条学生社团会员拥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社团干部选举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正常参加所在学生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使用社团资源的权利;
(四)对学生社团的发展向社团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五)查看社团财务收支状况的权利;
(六)所在社团若有损害会员和社团利益的行为,有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反映情况并要求予以保护的权利;
(七)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退会不退会费);
(八)由所在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生社团纪律,维护学生社团的形象,执行学生社团决议;
(三)参加学生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及时完成学生社团的各项任务;
(四)按时收会费,10元/四年会费需一次性付清;
(五)按时注册,老协会会员在每学年招新时需凭该协会会员证注册,否则视为自动退会;
(六)由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学生社团会员有退会的自由,每年未按时注册则算作自动退会,在学生社团内担任理事以上职务的会员申请退会的,应当上报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

第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出现以下情况,应作退会处理:
(一)会员因违法犯罪,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经学生社团理事会讨论决定,报经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可予以强制退会;
(二)会员已经毕业、休学、转学或退学;
(三)故意扰乱社团活动秩序,造成严重后果;
(四)有严重损害社团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声誉的行为;
(五)长达两个月未参加社团的任何活动,未能履行会员义务。

第三章会员证
第七条学生社团会员证(以下简称会员证)是我校各学生社团会员身份的证明。

第八条会员证是各协会会员参加学生社团活动的标志性证件,它记录和证明会员在校期间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情况,是会员进行相关学生社团活动评比的依据。

会员证实行一人一本制,如若丢失,须向发证社团以及学生社团联合会报失并申请补办,会员证不得转借和擅自涂改。

第九条各协会会员凭会员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后协会必须进行协会活动签到,德育分加分细则请参考《第十六条关于协会会员加德育分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会员证由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制作。

会员证内容包括社团名称、会员姓名、系别班级、会员编号、相片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员证编号统一采取《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会员证编号方案》(方案附后)执行。

第十二条经本人自愿,按手续加入我院任一学生社团,承认该学生社团章程,即成为其会员。

第十三条领取会员证等相关流程见附录2
第十四条会员证在每学期初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取消会员资格的会员,会员证由学生社团联合会收回注销。

第十六条关于协会会员加德育分的相关规定:
1)单日程活动当天(若活动在晚上举行,则第二天上午)必须将会员证以
及协会活动会员签到表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盖章(逾期不予参
加活动证明);
2)多日程活动(例如比赛),则在活动期间将会员证以及协会活动会员签
到表上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盖章(逾期不予参加活动证明);
3)协会活动德育分的加分方法详见校官方德育分系统;
4)同一协会举办的同种活动不能重复加分;
5)协会会长级凭团委聘书复印件加德育分;
6)协会部长级凭社联聘书复印件加德育分;
7)获得荣誉的会员凭会员证后的荣誉证明及荣誉证书(或复印件)加德育
分。

第十六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社团或个人,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依据相关管理条例作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会员资格或撤销学生社团资格等处分。

第十七条发展较好的社团、社团负责人、干事以及会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向团委及上级团组织推荐其参加各种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评优活动及挂职锻炼在内的各类社会实践。

第十八条发展较好的社团、社团负责人、干事以及会员将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向团委及上级团组织推荐其参加各种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评优活动及挂职锻炼在内的各类社会实践。

第十九条满足退出该协会情况者,协会干部需将会员证收回并做登记,每学期末将统计人数、名单及会员证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二十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者,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再给予注册,未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第二十一条会员中途退出协会时须向本学生社团交还会员证,并社团负责人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销;若会员毕业离校,则其会员身份自动解除,会员证自行保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所有。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
二○○八年十一月
附1: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社团会员证编号方案
×(学生社团类别,用大写字母A—Z表示)××(学生社团编号)××(入会年份)×××(会员编号)
注:我院学生社团目前分为七类:
A、学术科技类
B、文化艺术类
C、语言文学类
D、理论学习类
E、社会实践类
F、公益服务类
G、体育健身类;
学生社团编号由学生社团联合会规定,为两位数字。

系级学生社团用小写字母来表示,具体编号请参照学生社团一览表。

示例:如一名同学于2007年加入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学生环境保护协会(A03),他是该社团2007年吸纳的第45名会员,则该会员的会员证编号为
A0307045
附2:领取会员证等相关流程
每学年招新完毕后,由各学生社团负责统计新加入会员人数及会费金额(会费每人10元),并在一周之内将会费的70%上交到团委统一管理。

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各社团上交会费时所报会员人数统一发放会员证,各社团须如实上报会员人数,不得多报或漏报。

各社团领取会员证后发给其会员,由会员自行填写好会员证后,连同一张一寸照
片上交本社团。

会员证收齐之后由各学生社团负责对本协会会员证进行统一编号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经注册后的会员证方为有效会员证。

注:各学生社团必须上交一份详细的会员名单(电子版)到学生社团联合会备案。

会员证在学期初交到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