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保险

合集下载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全损赔偿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全损赔偿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全损赔偿标准国际航空货运保险是一种重要的保险制度,为航空货运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国际货运中,可能会发生货物被严重损坏或全部损失的情况,而航空货运保险对于这种情况提供了全损赔偿标准。

一、保障意义国际航空货运保险的全损赔偿标准对于各类货物运输具有重要保障意义。

在航空货运中,由于运输过程中风险较高,货物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坏或全部损失。

而货主可以通过购买航空货运保险,确保在货物发生全损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从而避免因此而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

二、全损赔偿标准航空货运保险的全损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货物原价赔偿: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全损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货物的原价进行赔偿。

货物的原价是指货物在运输之前的实际价值,包括购买成本、运输成本等。

2.运输成本赔偿:除了货物的原价之外,保险公司还会根据货物的运输成本对货主进行赔偿。

运输成本包括货物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等。

3.损失利润赔偿:在货物全损的情况下,货主还可能会因为无法按时交付货物而造成利润损失。

因此,保险公司也会考虑对货主的损失利润进行赔偿。

4.其他费用赔偿:除了上述三个方面,保险公司还会考虑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赔偿,例如货物的包装费用、仓储费用等。

三、注意事项在购买航空货运保险时,货主需要注意一些事项:1.保险责任范围:货主需要了解保险责任范围,确保在货物全损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全面的赔偿。

2.保险金额选择:货主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以确保在货物全损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3.保险费用比较:货主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进行比较,选择价格合适、服务优良的保险公司购买航空货运保险。

四、结论国际航空货运保险全损赔偿标准是对货主在航空货运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提供保障的重要制度。

货主在购买航空货运保险时需要注意保险责任范围、保险金额选择等事项,以确保在货物全损的情况下能够得到充分的赔偿。

同时,货主也可以通过比较不同保险公司的服务和价格,选择合适的保险公司购买航空货运保险,为自身的货物运输提供全面的保障。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7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7天

三、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风险
损失
险别
(一)风险
1、海上风险 1)自然灾害: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 水等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2)海上意外事故:船舶搁浅,触礁,沉没,互撞, 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由于意外原因造成的事故。 构成海上风险须具备以下条件:货损必须是由于 海洋的原因而发生的;货损的发生必须是异常的, 货物的正常损耗不能认为是海上风险。
8、委付。委付发生在保险标的出现推定全损 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部分损失向保 险人求偿或按全部损失求偿。当被保险人选 择后者进,则由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权利转 让给保险人,而由保险人赔付全部的保险金 额。这种转让保险标的权利的做法叫做委付。 对于保险人来说,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 接受委付。 9、代位求偿权。如果保险标7天连锁酒店会 员的损失是由第三人的疏忽或过失造成的, 在保险人依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约定 的赔偿后,即取得了被保险人转让的对第三 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就是代位求偿权。
(四)保险人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指保险不予负责的损失或费用,一般都有属非意外的、 非偶然性的或须特约承保的风险。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 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 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五项: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②由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以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 差所造成的损失; 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运输 延迟所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⑤战争险和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及其险外责任。空运、陆运、 邮运保险的除外责任与海运基本险别的险外责任基本相同。
4)附加险:
附加险承保由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可分成一般附 加险和特殊附加险,分别对应于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 外来风险。 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可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 根据货运需要加保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投保了一切 险后,因一切险中已包括了所有一般附加险的责任范 围,所以只须在特殊附加险中选择加保。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由于货物运输涉及到长距离运输及多种运输方式,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因素使得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成为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作用、分类以及一些应注意的事项。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简而言之,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时,由保险公司对货物的损失或损坏进行赔偿的一项保险。

其目的是为了减轻货主或货运代理人在货物运输中的财务损失。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货权人的利益:国际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会遭受各种风险,如海上风浪、空运事故、火灾等,保险公司在货物损失时给予赔偿,保障了货权人的利益。

2. 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存在降低了贸易风险,增加了贸易双方的信心,有利于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3. 减少运输成本:通过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货主可以减轻货物可能遭受的风险,从而减少运输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财务成本。

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分类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根据不同的保险责任和承保范围进行分类。

常见的分类包括以下几种:1. 门到门运输保险(ICC-A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装船前、装船期间以及卸货后的整个运输过程。

2. 仓库至仓库运输保险(ICC-C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包括货物在始发国仓库发货前、起运后以及目的国仓库交付前的整个运输过程。

3. 单船运输保险(ICC-B条款):该保险承保范围仅包括货物在装船期间的运输过程,不包括起运前或目的港卸货后的运输过程。

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注意事项在购买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需要了解并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保险条款和责任范围,以确保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时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

2. 需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等条款,以避免因此而导致赔偿不足或无法获得赔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51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51张)

Company Logo
二、保障的损失——根据损失的程度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是指在海运同一航程中,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 除共同危险,有意识地 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 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 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 海损涉及船方、货方和 运费收入方等各方利益, 必须慎重核定。
LOGO
第二节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保障的范围
Company Logo
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各种自然灾害导致的 船货损失
Company Logo
一、保障的风险——海运保险承保的风险
海上风险 自然灾害
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
Company Logo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二)最大诚信原则(utmost good faith) ——告知、保证、弃权和禁止反言 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是各国保险法和国际保险实践中所普 遍要求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 须履行以下三项义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此项原则 的法律后果是保险合同不成立,即使订立,保险人也可 主张解除合同。 告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险标的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 保证: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 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允诺 弃权和禁止反言:用来约束保险人行为
1、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修理费用超过货物修复后的价值。 2、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其整理和继续运往目的港的费用,超过 货物到达目的港的价值。 3、保险标的物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为避免全损所需的施 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4、保险标的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使被保险人失去标 的物的所有权,而收回标的物的所有权,其费用已超过收回标的 物的价值。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常识41432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常识41432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2024/7/18
4
案例分析: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
新加坡,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 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 取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 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 定雇用拖轮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 新加坡。事后调查,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为:
Sweating)
2024/7/18
13
注:一般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但若投保了一 切险,就不必加保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War risk)
战争险的保险责任起讫:仅限于水面危险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某货物,投保一切险加战争
险,该船抵达目的港开始卸货时,当地发生武装冲 突,部分船上货物及部分已卸到岸上的货物被毁。 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2、FOB、CFR条件下,保险责任起讫期间是: “船至仓”
接上例,若采用的术语改为FOB或CFR,则卖方能
否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
2024/7/18
12
三、附加险别
(一)一般附加险别
偷窃提货不着险(Theft,Pilferage and Non-
Delivery:TPND)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 Rain Damage) 渗漏险(Risk of Leakage) 短量险(Risk of Shortage) 钩损险(Hook Damage) 污染险(Risk of Contamination) 碰损破碎险(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生锈险(Risk of Rust) 串味险(Risk of Odour) 受潮受热险(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and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通常根据国际货运保险的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一般来说,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赔偿金额:航空货运保险一般包括货物实际价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赔偿金额,一般要根据货物种类、价值和运输路线等因素来确定。

2. 赔偿条件:航空货运保险一般要求货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坏、丢失或被盗才能获得赔偿,同时也要求保险投保人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赔偿申请。

3. 赔偿责任:航空货运保险一般由承保方负责向保险投保人提供赔偿服务,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害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赔偿程序:航空货运保险一般规定了保险投保人申请赔偿时需要提交的文件和手续,同时还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赔偿审核和支付程序。

总的来说,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和标准制定的,保障了货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利益和安全。

保险投保人在购买航空货运保险时应仔细了解保险合同中的赔付标准和相关条款,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

股权合作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定合作意向:首先双方需要明确自己的合作意向,包括合作目的、合作方式、合作规模等方面的要求。

2. 进行尽职调查:在确定合作意向后,双方需要对对方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管理层及团队情况等。

3. 确定股权结构: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合作意向,确定股权结构,包括股权比例、投资金额、投资方的权益保障等。

4. 签订合作协议:在确定股权结构后,双方需要签订股权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承担、退出机制等关键条款。

5. 资金支付与股权转让: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投资方向被投资方支付资金,并完成股权转让手续。

6. 合作落地:完成股权转让后,双方开始合作实施,实现合作目标,共同发展。

7. 监督与评估:合作过程中需要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合作策略,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股权合作流程中,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32
常见旳共同海损案件一般有下列几种类型或范围:
LOGO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预防船舶淹没, 将部分货品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
为急于抛弃货品,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 使船身、甲板等遭受旳损失;
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 造成船或货旳损失;
采用紧急旳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旳损失;
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分开动船上机器 造成机器损坏。
被保险人(投保人)旳责任 1、主要事实旳申报(如:
保险标旳、运送条件、航 程、包装条件等)
2、确保:被保险人在保险 协议中所作旳确保要做或 不做某种事情
《海商法》要求:
LOGO
❖ 如:被保险人有意未将主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
保险人有权解除协议,而且不退换保险费。
协议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 失旳,保险人不负补偿责任
LOGO
❖ 实际全损中被保险货品确实已经或不可防止地完 全丧失,被保险人能够要求全部补偿,不需要办 理委付手续;
❖ 推定全损指被保险物并未完全灭失,能够修复或 能够收回,但是所支出费用超出保险标旳价值或 收回希望很小,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办理委付, 要求按全损补偿,也可不办委付,要求保险人按 部分损失补偿。
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旳救济酬劳。
33
共同海损 Vs. 单独海损
LOGO
❖ 造成原因不同 ▪ 共同海损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旳 ▪ 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旳船、货损失
❖ 损失旳承担不同 ▪ 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获救价值旳百分比分 摊 ▪ 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 损失旳构成不同 共同海损旳损失涉及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
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旳事故。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件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课件
而计算运费的单价(或费率)就称为班轮运价。 班轮运价是按照班轮运价表的规定计算的,是 垄断性价格。
• 班轮运价表,可以分为等级运价表和单项费率
运价表两种。班轮运价表一般包含的内容有: (1)货物分级表 (2)航线等级费率表 (3)附加费率表 (4)冷藏货费率表以及活牲畜费率表 (5)说明及有关规定 (6)港口规定及其条款
之间的运输。
国际贸易运输特点: 政策性强;距离长,环节多;涉及面
广,情况复杂多变;时间性强;风险大。
4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要求
树立为货主服务的观念:十字方针
• 安全 • 迅速 • 准确 • 节省 • 方便
5
☆我国国际贸易货物运输的组织机构
国际货物运输的三方面当事人
交通运输部门 Carrier
运输组织机构
27
讨论——海外货运代理
海外代理的重要性
• 货运代理企业是服务于国际贸易流程,保证将货
物从起运地送达目的地的实体。
• 在货运企业的发展当中,从本地服务跨越到国际
物流服务的起点往往是海外货运代理。
• 离开交易条款而谈的国际货运都是一场空话。 • 整个交易条款链条就是物流运输链条,当中的深
度及广度,决定了利润的厚度。
20
四、运输代理种类
(四)咨询代理人(Consulting Agent)
• 专门从事咨询工作,按委托人的需要,以提
供有关咨询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和信息 服务而收取一定报酬的人。
21
第二节 我国的对外贸易合理运输
22
一、概念
• 建立运输要素的最佳组合,从而取得最佳
的运输经济效益。 关于运输要素:参见教材。
• 按货物毛重或尺码或价值,选择其中一种收费较高者计算的运

国际货运代理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保险国际货运代理保险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保险形式,旨在保障货物在国际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损毁或延误。

本文将对国际货运代理保险的定义、作用和保险责任进行详细讨论。

一、国际货运代理保险的定义国际货运代理保险是指由货运代理人为货主或托运人办理国际运输保险的过程。

国际货运代理保险通常由货代代表货主购买,以确保在货物运输中的潜在风险得到适当的保护。

二、国际货运代理保险的作用1. 保障货物安全:国际货运代理保险通过赔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损失,确保货主或托运人的利益受到保护。

不论是货物的丢失、损坏还是延误,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降低货主的经济损失。

2. 保障供应链的顺畅:国际货运代理保险可以减轻货代在运输链条中的责任和风险,从而确保货物能够按时抵达目的地。

货代在与各个环节相关的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时,充分考虑到保险责任,以确保整个运输过程的顺利进行。

3. 提高信誉和竞争力:货主或托运人选择有成熟保险解决方案的货代,可以提高其在市场上的信誉度,并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脱颖而出。

保险作为一种增值服务,货代可以通过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保险咨询和解决方案,提供更好的客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三、国际货运代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损失:货代应对货运中所发生的任何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些损失可能是由于盗窃、事故、自然灾害或其他与运输有关的原因引起的,货代应赔偿货主或托运人的经济损失。

2. 损坏:如果货物在国际运输途中被损坏,货代应对此承担责任,并赔偿货主或托运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货代在确认收到货物时应仔细检查其状况,并在运输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货物的损坏。

3. 延误:如果货物未能按时到达目的地,造成经济损失和影响供应链,货代也应对此负有责任。

货代应采取合理的措施来确保货物按时送达,并承担因延误而导致的附加费用或补偿。

四、国际货运代理保险的市场前景随着全球贸易的快速增长,国际货运代理保险市场呈现出良好的前景。

国际货运保险

国际货运保险
=(20230+800)×(1+ 10% ) 1-(1+ 10% )× 3‰
=USD22,955.75 保险费= USD22,955.75 × 3‰=USD68.87 验证: 装运港货价+运费+保险费=20230+800+68.87=20,686.87 保险金额= 20,686.87 ×(1+ 10% )= USD22,955.75
2023.05
19
案例分析
• 某一货轮,在航行中有一船舱发生火灾,危及 船、货旳共同安全。经船长下令灌水灭火后, 原装在该船舱内旳500包棉花,除烧毁部分外, 剩余部分有严重水渍,只能作为纸浆出售给造 纸厂,取得旳价值为原货价值旳30%;原装在 该舱内旳500包大米,经检验后发觉只有水渍 损失,而无烧毁或热熏旳损失,经晒干后,作 为次米出售,可得价值为原价旳50%。按照上 述情况,棉花损失价值占原价旳70%,大米损 失价值占原价旳50%。试分析在保险业务中, 这两种损失属于何种性质旳损失?
1. 恶劣气候 2. 雷电 3. 海啸
4. 地震或火山暴发
• 意外事故,特指船 舶或货品:
1. 搁浅 2. 触礁 3. 淹没 4. 碰撞 5. 失踪 6. 失火 7. 爆炸
2023.05
3
二、海上损失
被保险货品在运送途中遭遇海上风险而造成旳损失
• 全部损失
• 实际全损
– 被保险货品完全灭失 – 被保险货品丧失、无法挽回 – 丧失商业价值或失去原有用
责任扩展条款(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 Kong, 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指在货物运往中国境外目的地的过程中,因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或损害而所采取的一种保险措施。

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由货运代理公司、保险公司和货主三方共同参与的商业活动。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对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损失、延误、破损、盗抢等情况进行全面的风险保障,使货主和货运公司可以在不必承担太多风险的情况下实现更加高效安全的货运服务。

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采取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有效的降低因意外损失造成的损失。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1、意外事故:例如货车被小轿车撞上、轮船被海盗劫持等这类风险难以被避免。

2、货物受潮、变形、损失、盗抢等。

3、各种自然灾害:例如地震、风暴、洪水等。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货物运输保险,可以帮助货主避免在这些事件发生后承担过多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并可以确保货物到达目的地时保持原状。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包含了许多不同类型的保险,如以下所述:1、海运保险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是在海运运输各阶段中,对运输中货物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

船舶在进行货运运输服务时,可能会遭遇海盗劫持、海难等各种意外事故,或者因为航线跨越多个国家时间较长,海运货物容易受到潮湿、鼠害等影响,这可能导致货物损失,而海运保险则可以为这些风险提供保险保障。

2、空运保险空运保险是对在运输货物过程中可能遭受的风险做出保险保障的一种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受潮、破损等情况以及意外事故、天灾造成的货物损失。

由于空运的时间较短,所以空运保险的费用相对较低。

3、陆运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一般由货运公司和货主进行合作购买,主要针对货物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交通事故、抢劫、罢工、盗窃等商业风险。

对于在今后的境外物流业务中,还可以针对发送和收件人的不同进行风险分析和保险方案的调配,以达到更加高效合理地保障货物运输安全的目的。

商家在选择保险方案时,应根据货物种类、所在位置、价格和运输方式等因素来决定保险方案的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及投保费用等。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

国际航空货运保险赔付标准国际航空货运保险是指在货物通过航空运输过程中,保险公司承担货物损失、破损或损坏的风险。

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价值、类型、数量和运输路线等因素来确定保险费用,提供给货主一定的保障。

而在货运保险中,赔付标准是至关重要的,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应该在何种情况下进行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1.货物类别: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赔付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通常将货物分为一般货物和特殊货物。

2.一般货物:指普通的日用品、机械设备等,赔付标准一般在保险金额的范围内。

3.特殊货物:指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殊性质的货物,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置额外的条款和限制。

4.运输方式:根据货物是通过航班、运输船还是其他运输工具进行运输来确定赔付标准。

5.运输路线:不同的运输路线可能会有不同的风险因素,保险公司会根据路线来调整赔偿金额。

6.赔付规则:在货物遭受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进行赔付。

7.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应该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赔付金额,不能低于货物的真实价值。

8.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应该对货物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赔付做出明确规定。

9.赔付条件:货主在申请赔付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也需要对货物进行核实。

10.赔付流程:货主在提出赔付申请后,保险公司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查和赔付。

11.赔付方式: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现金赔付、换货或其他形式的赔付。

12.赔付期限: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赔付,不能拖延或拒绝赔付。

13.赔付可能的限制: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可能会设置一些限制,货主需要仔细阅读合同。

14.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依据,货主应该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

15.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应该在货物发生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

16.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哪些损失是在赔付范围内的。

17.赔付金额:赔付金额应该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来确定。

18.赔付条件:货主在提出赔付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19.赔付流程:货主应该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流程来提出赔付申请。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概述
代位求偿原则
保险代位求偿原则( Principle of Subrogation )是赔偿原则 的补充。它是指当被保险财 产的损失是由第三者的责任 造成的,保险人在赔偿了财 产的损失后,被保险人应将 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 保险人,保险人可以被保险 人的名义向第三者责任方请 求损害赔偿
PART 2
可保利益原则的例外情况 "无论灭失与否否"条款是可保利益原则的例外情况
概述
赔偿原则
1)由于保险合同是以补偿被保险人的损失为目的,所所以保险人在履行赠偿义务 时应遵 守的赔偿原则( Principle of Indemnity )有
①保险人的赔偿必须以实际损 失为限,被保险人不不能从损失 中获益
②保险人的赔偿必须以保险金 额为限,赔偿限额不能能高于保 险金额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全部损失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也称全损,指保险标的遭受全邵损失。全损又可分为实际 全损和推定全损
1)实际全损( Actual Total Loss ),又称绝对全损,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态,保 险标的物遭受保险承保范围内的保险危险而造成的全部灭失,如船舶爆炸;保 险标的物的受损程度已使其失去原有的形态和特性,如大米在运输过程中串味 变质不能食用;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被永久性地剥夺了所有权,如战争时期 船舶及货物被敌对国扣留没收及船舶失踪满6个月者都构成实际全损
国际货运保险合同
国际货运保险合同的转让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货物在运输途中即可能被出售,如按 没有保险利益即失去保险权利的原则,货运保险合同立即因货物转让而失效, 则很不利于货物的成交
或者如一般财产保险合同那样,在财产转让时立即办理产权转让批注手续,每 转让一次货物即需办理一次,也不胜其烦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定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是国际贸易货物运输过程中以货物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国际贸易货物主要通过海运、陆运、空运和邮政等途径运输往来。

因此,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按运输工具的不同分为四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陆上运输货物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包保险。

国际贸易运输过程中常出现一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需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运输方式时,这时的国际贸易运输保险,常按货运过程中最主要的运输工具来确定投保国际贸易运输保险的种类。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损失海洋货物运输的损失又称海损,指运输货物在海洋运输过程中因海上各种风险造成的货物损失,海损还包括与海洋运输相连接的陆上运输和内河运输过程中的损失。

海损按损失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A.全部损失全部损失又称全损,指被保险货物的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之分。

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而不再有任何商业价值。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遭受风险后受损,尽管未达实际全损的程度,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实际全损所支付的费用和继续将货物运抵日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了保险价值。

推定全损需经保险人核查后认定。

B.部分损失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

按照造成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办理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保险程序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应由买卖双方,其中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应根据双方商订的约定和价格条件来确定。

例如:按CIF条件成,保险就应由卖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一般办理程序如下:1.确定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投保金额投保金额是货物发生损失后计算保险赔偿费率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际贸易之间的惯例,投保金额的多少应按发票上CIF的预期利润计算。

但是国家之间的市场情况不尽相同,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办法也各不相同。

如:向中国人保办理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单笔投保;一种是按签订预约保险总合同投保。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二.保险金额确定和保险费的计算:
1.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 保险金额=CIF货值×(1+加成率) 2.保险费(Premium)。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
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其计算 公式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鉴于保险费是按CIF货值为基础的保险额计算 的,两种术语价格应按下述方式换算。
为了明确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 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对海运基本险别的除外责任有下列 五项:
①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②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③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
短量所造成的损失; ④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场跌落、
三.保险单据。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常用的保险单据主要有两种 形式。
1.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或Policy),俗称 大保单。它是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成立保险合 同关系的正式凭证。
2.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俗称小保单。 保险凭证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效力,但在信用证规 定提交保险单时,一般不能以保险单的简化形式。
(1)平安险的责任范围: (2)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
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 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一)中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所承保的险别(CIC)
2.附加险。 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
补充: 关于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原 则
一.近因原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
三.保险利益原则

cif货运保险范围

cif货运保险范围

cif货运保险范围
CIF保险,即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保险,是一种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保险类型。

其保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损失或损坏:这是CIF保险最主要的承保范围。

无论是因为火灾、爆炸、海难、海盗、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买方都有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2.货物在运输途中丢失:无论是由于过海关、过境等环节被扣留,还是由于货物被盗窃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丢失,都在CIF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3.货物在到达目的地前的损失或损坏: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目的港口的设备、环境等原因,或者目的地仓库的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损失或损坏,都包含在CIF保险的承保范围内。

请注意,CIF保险主要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货物运输,包括海上运输、空运、陆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同时,CIF保险只适用于发达或地区,因为这些地方的保险制度比较完善,保险公司的业务也比较成熟。

因此,在使用CIF保险时,买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范围、保险费用、索赔流程等内容。

同时,买方应选择一家信誉好、经验丰富的保险公司,以确保索赔顺利。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失或损坏,买方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整理后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整理后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二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陆运险 火车货运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洪水、地震自然灾害 。或由于运输工具遭受碰撞、倾复、出轨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二)陆运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陆运险的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陆上和与其有关的水上驳运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收款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运抵最后卸载的车站满60天为止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航空运输货物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航空运输过程中的各类货物为保险标的,当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保险责任造成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
1
2
3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保险范围
第三节 其他运输方式下的货运保险
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它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送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双方在签定与履行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
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投保人 向保险人如实申报主要风险情况,保险人应向投保人 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对被保险人来说,坚持最大诚信原则主要涉及以下三 个方面: 1、告知 2、陈述 3、保证
补偿原则
大火蔓延至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决定采取紧急措施,
往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 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
加坡。其中的损失与费用有:
(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由于灌水受到损失;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比较
共同点:都属于部分损失。 区别:

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由主观采取的措 施直接造成,单独海损则是客观的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直接造成。

损失的承担方不同。共同海损由获救收益方分摊, 单独海损则由受损者单独承担。
案例一
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

全部损失:被保险货物全部遭受损失,有实际全损
和推定全损之分。

部分损失则指损失未达到全损的程度,分为共同海损 和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
部分损失 PARTIAL LOSS
损失 LOSS
全部损失 TOTAL LOSS
共同海损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a.保险标的已经完全灭失 b.保险标的遭到严重损害,已经丧失原有形态和使用价值 c.保险人对被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已无可挽回的被完全剥夺 d.载货船舶失踪,并达到一定时期仍无音讯。 推定全损: 货物虽未遭到全部灭失或损坏,但对残损货物的施 救、修复、整理或运送到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获救货 物的价值。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海上费用
1.施救费用 指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
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 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对这种 费用负责赔偿,但受保险金额限制。
2.救助费用 指被保险的货物遭受到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
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并获得 成功,由被救方向其支付的一种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 应负责赔偿,往往构成共同海损的费用支出。
1.为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超过获救后标的物的价值; 2.为收回标的物所有权要花费的费用超过收回后标的物的价值; 3.整理受损的标的物并续运到目的地费用超过标的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4.修理受损标的物的费用超过标的物修复后的价值。
发生推定全损后,有两种处理办法: 1.按部分损失赔偿; 2.通过“委付”手续向保险公司要求全部损失赔偿
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
1.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紧迫的和不可避免的; 2. 为了船货共同安全而采取的有意识的、合理的措施; 3. 措施引起的损失是额外的,费用支出是特殊性质的。 4. 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最终有效的,即最终避免船、货的全损
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该由船主、货主和付运费方按最后获救价值的多寡
比例分摊。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单独海损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该损失仅属于特定利 益方,并不涉及其他货主和船方,仅由受损方单独负担的一种损失。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造成的船、物损失,没有人为因素在内;共 同海损不是海上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因为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 险,采取合理的措施人为造成的一种损失。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 救财产的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构成不同。 单独海损仅有货物本身的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船和货的牺牲,也包 括采取共同海损行为所额外支出的费用。
损失与费用
海上损失与费用
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
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根据国际保险市场的一般解释,凡
与海运相连接的陆上和内河运输过程中所发生损坏或灭失,也
属海损范围。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按损失程度划分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 损失性质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来风险
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
✓ 一般外来风险 指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偷窃、渗漏、短量、
破碎、淡水雨淋、受潮、串味、沾污、钩损和锈损等。
✓ 特殊外来风险 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法令及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
成的风险,如战争、罢工等
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者货物不能归原物主所有 的情形,具体包括:
1.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2.保险标的物丧失; 3.保险标的物发生质变; 4.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发生实际全损后,被保险人可按其投保金额获得保险公司全部损失的赔偿。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 修复、续运至目的地、收回所有权等行为所需的费用其中的一项或几项之 和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具体包括: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案例:
某载货船舶在航运途中一船舱起火,船员们在船长的指挥下实施灭火 。大火扑灭后,在清理现场时发现,该货舱内甲公司的1500箱货物均有 烧焦,损失严重。附近乙公司的2000包货物中,400包遭不同程度烧坏 ,800包在灭火时遭水渍。试问:甲乙公司分别遭受的是全部损失还是部 分损失?哪些是单独海损?哪些是共同海损?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风险、损失 与费用
风险
海上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险
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风险。 ✓ 自然灾害
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力量所造成的灾害,在海运 保险中,仅指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 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造成的灾害。 ✓ 意外事故
指装载有货物的船舶在海上航行中,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 的原因造成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 火灾、沉没、失踪等原因造成的事故。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第二节 我国海洋保险条款与险别
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1981年1月1日修订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条款》,简称“中国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 Clause ,CIC),该条款参照国际保险市场习惯做法,并结 合中国保险工作的实际而制定的。中国保险条款的主要内 容包括:保险公司承保责任范围、除外责任、责任起讫、 被保险人的义务及索赔期限等。
根据我国现行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规定,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 的基本险别:平安险、水渍险、 一切险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平安险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 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时,每一驳船所装 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来风险的损失
外来风险的损失,是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所造成 的损失。
外来风险的损失分类: 1. 一般外来风险的损失
由偷窃、短量、钩损、碰损、淡水雨淋和玷污等一般外来风 险所致的损失。 2.特殊外来风险的损失
由于军事、国家政策法令以及行政措施,如战争、罢工、交 货不到、拒收等特殊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
委付构成条件:委付通知应及时发出;应将全部被保险货物进行委付; 委付是无条件的;委付经保险人承诺才能生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 方面的共同安全,为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 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 出特殊的额外费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