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

合集下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4.28•【文号】商标[2000]19号•【施行日期】2000.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商标其他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申请认定驰名商标若干问题的通知(商标[200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驰名商标作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在市场竞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局在受理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些企业对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法律诉求和申报程序不甚了解,有些商标代理机构以及不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利用企业急于认定驰名商标的心理,向企业收取高额费用,不仅使企业蒙受损失,而且损害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的严肃性。

为进一步规范驰名商标申报程序避免上述问题继续发生,保证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就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

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我局。

二、企业商标权受到以下损害时,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一)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在非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使用,可能损害申请人权益的;(二)他人将与申请人申请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登记或者使用,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三)申请人申请认定的商标在境外被他人恶意注册,可能对申请人在境外的业务发展造成损害的;(四)申请人申请认定商标的权益受到其他损害而难以解决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下发45件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商标[1999]04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下发45件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商标[1999]04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下发45件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正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下发45件驰名商标名单的通知(商标[1999]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月5日,我局按照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依法认定了“乐凯”等45件驰名商标。

现将名单发给你们,请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依法保护上述45件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附件:《45件驰名商标一览表》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二日附件:45件驰名商标一览表------------------------------------|商标|商品/服务|商标注册人||----|---------|-------------------||乐凯|胶卷、相纸、胶片|中国乐凯胶片公司||----|---------|-------------------||白猫|洗涤剂|上海合成洗涤剂厂||----|---------|-------------------||大宝|化妆品|北京市三露厂||----|---------|-------------------||两面针|牙膏|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牙膏|上海牙膏厂||----|---------|-------------------||长城|润滑油|中国石化长城高级润滑油公司||----|---------|-------------------||安尔乐|卫生巾|福建安尔乐集团有限公司||----|---------|-------------------||华北|药品|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99|药品|深圳南方制药厂||----|---------|-------------------||丽珠|药品|珠海经济特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片仔癀|药品|漳州片仔癀集团公司||----|---------|-------------------||三环|锁|山东烟台造锁总厂||----|---------|-------------------||钻石|硬质合金|株洲硬质合金厂||----|---------|-------------------||荣事达|洗衣机|合肥洗衣机总厂||----|---------|-------------------||北大方正|电子出版系统|北京北大方正集团公司||----|---------|-------------------||长城|计算机|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联想|计算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海信|电视机|青岛海信电器公司||----|---------|-------------------||TCL|电话机、电视机|TCL集团有限公司||----|---------|-------------------||虎头|电池|广州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容声|电冰箱|广东科龙(容声)集团有限公司||----|---------|-------------------||春兰|空调|春兰(集团)公司||----|---------|-------------------||格力|空调|珠海格力集团公司||----|---------|-------------------||美的|电扇、空调|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拖拉机|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轻骑|摩托车|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夏利|汽车|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1汽|汽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红星|宣纸|安徽泾县宣纸厂||----|---------|-------------------||恒源祥|毛线|上海万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服装|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三枪|针织服装、内衣|上海三枪(集团)有限公司||----|---------|-------------------||富贵鸟|皮鞋|福建石狮市福林鞋业有限公司||----|---------|-------------------||回力|胶鞋|上海回力鞋业总厂||----|---------|-------------------||金猴|皮鞋|威海市金猴集团公司||----|---------|-------------------||星|台球桌|北京星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维维|豆奶粉|维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百氏|饮料|广东今日(集团)有限公司||----|---------|-------------------||露露|饮料|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娃哈哈|饮料|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椰树|饮料|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古井贡|白酒|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古越龙山|黄酒|中国绍兴黄酒集团公司||----|---------|-------------------||剑南春|白酒|四川省棉竹剑南春酒厂||----|---------|-------------------||全聚德|餐饮服务|中国北京全聚德烤鸭集团公司|------------------------------------(注:上述顺序系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排列)——结束——。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决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17•【文号】工商人字[2008]200号•【施行日期】2008.09.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表彰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决定(工商人字[2008]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法,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统一,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努力建设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授予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和平里工商所等400个单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商所”荣誉称号;授予黄国英等501名同志“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广大工商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工商所和优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员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工商行政管理长效管理机制,以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菲尼克斯电气公司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菲尼克斯电气公司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等与菲尼克斯电气公司其他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30【案件字号】(2019)京行终54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亓蕾吴静闻汉东【审理法官】亓蕾吴静闻汉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菲尼克斯电气公司;美商飞瑞兹夏姆特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菲尼克斯电气公司美商飞瑞兹夏姆特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菲尼克斯电气公司美商飞瑞兹夏姆特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娜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陈学民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娜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陈学民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娜陈学民【代理律所】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美商飞瑞兹夏姆特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菲尼克斯电气公司【本院观点】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关联性新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且有诉争商标档案、被诉决定、行政程序中和原审诉讼中的证据材料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本院对此予以确认。

另查,根据中央机构改革部署,商标评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行使。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2001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规定,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根据菲尼克斯电气公司提交的诉争商标授权书,可以证明菲尼克斯电气公司将诉争商标许可南京菲尼克斯公司进行使用;提交的菲尼克斯电气公司在中国印刷的产品介绍手册,尾页版权信息显示“PHOENIXCONTACT2009",可以初步证明该证据形成于2009年。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10.12.03•【文号】•【施行日期】2010.12.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各商标代理组织: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将推进商标注册网上申请作为重要举措之一。

2010年11月5日前提交“商标数字证书”(俗称USB-KEY)申请材料并经审核合格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见附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以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和地点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C903房间二、领取“商标数字证书”,需提交以下三份材料:1、代理组织出具的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介绍信;2、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商标代理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意:上述三份材料均加盖商标代理组织公章。

材料不齐全的,将不能领取“商标数字证书”。

三、领取“商标数字证书”后,应当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点击“网上申请”,进入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首页。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商标网上申请指南”,进入操作指南页面,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key)安装指南》、《商标数字证书(key)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在线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其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10- 86687088或88651904。

附件:已审核合格并可领取“商标数字证书”的商标代理组织名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附件:。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工商办字〔2015〕183号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工商办字〔2015〕183号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正文:----------------------------------------------------------------------------------------------------------------------------------------------------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工商办字〔2015〕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事前规范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格局,推动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规范化建设,推进“依法管网”。

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立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

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网络市场延伸应用。

适应业态发展和监管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规章制度,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

鼓励支持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市场规制体系。

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执法监督,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动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化建设。

二、强化技术手段与监管业务的融合,推进“以网管网”。

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大数据应用,提高监测监管的前瞻性、实效性。

优化网络监管平台功能。

建设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

根据各地软硬件水平和监管压力,探索跨区域监测、监管协作机制,逐步实现总局与各地监管平台之间、工商内部各业务条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基础设施,提升运用技术手段发现违法线索和电子数据取证能力。

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名单(141人)

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名单(141人)
南 京市 工 商行政 管 理局 副巡 视 员 杭 州市 市场 监督 管 理局 副局 长 济 南市 工商 行政 管 理局 副局 长 武 汉市 工商 行政 管 理局 副局 长 广 州市 工商 行 政管 理局 办公 室 主任


蒋大 鸣
施靖 鸣
祝 平


李 向荣 ( 女) 李 兵 李 祥林
成 都市 工 商行政 管 理局 机关 党委 书记 西 安市 工商 行政 管 理局 副巡 视员 北 京市 工 商行政 管 理局 朝 阳分局 局长
王 曙彬
王华 鑫
张建 波
曹 旭 白国 民 郝 连生
河 北省 唐 山市工 商 行政 管理 局局 长
山西 省大 同市工 商 行政 管理 局 副局 长
内蒙古 自治 区呼和 浩特 市工 商行 政 管理 局副 局长
吉林省 吉林 市 工商 行政 管理 局 局长
2 6十 聊工 商管理轩宽
2 0 1 5 — 7
第 四届 会 员代 表 大 会 专 刊
吕 蓉( 女)
上 海市 徐 汇 区市场 监督 管 理局 副局 长 江 苏省 无 锡市 工商 行政 管 理局 副局 长
中 国市 场 监督 管 理 学会
2 0 1 5 — 7
张 显 丰
黑龙 江省 工 商行 政管 理局 局长
上海 市工 商行 政管 理 局局 长 江苏 省工 商行 政 管理 局副 局长
陈学军 李 杰
吴 国 升 徐 洪 军
浙 江省工 商行 政 管理 局 副局长
安徽 省工 商行 政 管理 局办 公 室主任 福 建 省工 商行 政管 理局 副局 长
国家 工商 行 政管 理 总局 商标 局局 长

中国商标金奖出炉(附获奖名单)

中国商标金奖出炉(附获奖名单)

中国商标金奖出炉(附获奖名单)中国商标金奖出炉(附获奖名单)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大会在沪举行11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上海市召开中国商标金奖颁奖大会,表彰在商标创新、运用、保护和有效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上海市市长杨雄出席大会并致辞。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并宣布获奖名单。

与会领导和嘉宾共同为获奖者颁奖。

张茅在致辞中指出,国务院2008年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全国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我国商标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社会和企业商标意识显著提升。

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增长,2014年全年的申请量达到228.5万件,是2008年的3.3倍。

今年10月,商标有效注册量首次突破千万大关,达到1007万件,已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已经成为商标大国,并向商标强国迈进。

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面临转型发展、创新驱动的关键时期。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是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商标强国的迫切要求,是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抓手。

张茅强调,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注重发挥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竞争规律对品牌价值的认定和评判作用。

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好监管和服务职责,大力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努力推动我国由商标大国向商标强国转变,为经济创新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有关官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等有关同志参会。

商标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中国商标金奖评选,展现了我国企业、行政和司法机关运用商标品牌服务经济发展取得的显著成绩,对于提升中国商标品牌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增强我国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鉴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分类】知识产权【时效性】有效【颁布时间】1997.10.05【实施时间】1997.10.05【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9月12日《关于应以商标注册人的鉴定作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认定的最终依据的请示》(浙工商标〔1997〕4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应由该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人或者法定检验机构鉴定。

在双方鉴定结论不一致的情况下,如果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论是真实合法的,则应以注册商标合法使用人的鉴定结论为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标识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商标案字[2005]第172号)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关于查处商标侵权违法案件中商标注册人鉴定商品效力问题的请示》(浙工商标「2005」3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在查处商标违法行为过程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人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商标标识进行鉴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鉴定者无相反证据推翻该鉴定结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纳。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OO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注册商标商品真伪问题的批复(商标综字[2008]第46号)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你局2007年4月4日《关于商标权利人授权他人鉴定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效力问题的请示》(津工商标字[2007]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商标注册人依法委托他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案件,并且明确授权被授权人可对注册商标的商品真伪进行鉴定的,商标注册人和被授权人须对被授权人的书面鉴定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鉴定者对该鉴定意见没有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其商品系真品的证据或者取得该证据的线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将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公布日期】2009.01.07•【文号】•【施行日期】2009.01.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注册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施行《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网上申请有关规定的公告《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及《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等涉及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规定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2、商标注册网上申请流程3、商标注册网上申请填写要求4、商标数字证书申请流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附件1:商标网上申请试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通过互联网以电子文件形式提出商标申请(以下简称商标网上申请)的有关程序和要求,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遵守本办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制定的商标网上申请流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以商标局规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提交申请文件。

第四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申请信息。

第五条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信息以商标局的数据库记录为准。

第六条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通过商标代理组织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视为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组织存在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直接提交商标网上申请的申请人,应当符合《商标法》第四条的规定,不违反《商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并具备在线支付商标申请费的技术条件。

代理商标网上申请的商标代理组织,应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并在商标局备案。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是负责中国境内商务和市场监管的国
家级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开展经济活动中不正当竞争的查处和打击;监督和管理市场价格和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加
强中国品牌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和政策,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此外,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还深入推进市场体制改革,优化市场经济环境,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近年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还加大了网络市场监管力度,全力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此外,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还致力于打造商标品牌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商标品牌的认知度和知名度,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总的来说,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
市场秩序、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加强中国品牌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未来,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将继续致力于深化市场体制改革、推进品牌战略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为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2.05.07
•【字号】工商企字[2012]99号
•【施行日期】2012.05.07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成立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
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工商企字〔2012〕99号)
各市、省直管县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经研究,成立安徽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金启建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良斯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礼国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徐洪军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
张本荣省工商局财务装备处处长
郑舒玉省工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刘存俊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XXX峰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
王朝忠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
方向东省工商局合同监督管理处处长
蒋月和省工商局市场规范管理处处长
杭飞省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
汪宗富省工商局个私经济监督管理处处长
艾鸿省工商局外资企业注册处处长
刘先艾省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刘国建省工商局商标局局长
周家金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
唐延正省工商局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良斯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杭飞、汪宗富、艾鸿、周家金、唐延正、曲映同志为副主任。

二O一二年五月七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4.21•【文号】工商标字[2009]81号•【施行日期】2009.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驰名商标认定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在与驰名商标认定相关的商标管理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审查、审定第一节驰名商标认定应考虑的因素、证据材料第二节商标管理程序中的审查第三节商标异议程序中的审查第四节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程序中的审查第五节审定第三章复审与核审第四章监督与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规范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促进驰名商标认定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切实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优化创新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中的驰名商标认定是指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依照《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商标评审规则》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各司(厅、局、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庆正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与四川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商标行政纠纷一案<第1审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05)一中行初字第437号>原告: 四川省隆昌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隆昌县圣灯镇小河村七组。

法定代表人肖体忠,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国斌,四川泰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

法定代表人侯林,主任。

委托代理人何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

委托代理人臧宝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干部。

第三人: 重庆正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荣昌县宝城路77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亮,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周应秋,重庆川渝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周密,女,汉族,1982年7月17日出生,重庆正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职员,住重庆市沙坪坝区政法二村1号。

原告四川省隆昌华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隆昌华蜀公司)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05年3月4日作出的商评字〔2005〕第289号《关于第3304260号“头包西灵Toubaoxilin”商标争议裁定书》(简称〔2005〕第289号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于2005年4月1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10月1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原告隆昌华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国斌,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何敏、臧宝清及第三人重庆正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正通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应秋到庭参加了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2005〕第289号裁定系被告商标评审委员会针对第三人重庆正通公司就原告隆昌华蜀公司申请的第3304260号“头包西灵Toubaoxilin”商标(下称争议商标)提出的商标争议而作出的。

该裁定认定:1、争议商标与“头孢西林”均无确定含义,文字排列顺序相同,读音基本一致,且前三字外观极为近似,消费者不易区分,故两组文字已构成近似;2、“头孢西林”不是兽药产品的通用名称,不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禁止注册的商标;3、争议商标不属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标志;4、争议商标的注册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一条所指的损害他人在先权利的行为;5、“头孢西林”是重庆正通公司经批准的专用商品名称,客观上起到了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应视为申请人的未注册商标。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6.16•【文号】工商标字[2009]120号•【施行日期】2009.06.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市工商局,总局各司、厅、局,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总局决定成立商标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商标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周伯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组长:付双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成员:滕佳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主任张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宁望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孙文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王晋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司长刘俊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司司长郭志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注册局局长何训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局长潘海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刘士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事司司长安青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际合作司司长李建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田云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周石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济信息中心主任严志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宣传中心主任刘燕中华商标协会秘书长刘小平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秘书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标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建昌同志兼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商标,其他行政行为•【案号】(2018)京行终3673号•【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18.09.29裁判规则特定的标志其本身在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可能缺乏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特征,但是当其经过使用而能够发挥识别作用时,则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核准注册。

由于这种显著特征的取得建立在使用的基础之上,因此,此类商标获准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也应当以其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为限。

通常情况下,不存在在一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经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的标志,即可仅因其在该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使用行为,而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当然获得显著特征。

对于通过使用而取得显著特征的商标的审查,必须遵循“商品和服务项目特定化”之审查原则,避免显著特征使用取得认定过程中的泛化处理和以偏概全。

正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8)京行终367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赵刚,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义彪,北京观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敏,北京观永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因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行初320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于2018年7月2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18年8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上诉人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李硙,被上诉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腾讯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义彪、卢敏到庭参加了诉讼。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转自中国商标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因官员变动频繁,仅供参考)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原湖南省省长)副局长刘玉亭付双建刘凡王东峰钟攸平分管商标的副局长付双建(原河北省副省长)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副局长王守义、姜瑞斌、刘燕(女)、吕志华原副局长赵刚 2007年7月至今挂职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副巡视员郭连连商标局党委委员李建昌、刘燕、吕志华、郭连连、彭新民、田明珠、吴群、于巍巍、魏国、林军强、陈文彤商标局下设:综合处(处长陆贺本原处长赵洪志副处长陈晓华)申请受理处(处长魏宁)、审查一处(处长王斌)审查二处(处长孟禾)审查三处(处长黄文辉)审查四处(处长龚建中)审查五处(处长何京萍)、地理标志审查处(处长姚坤)国际注册处(处长谢冬伟)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处长程萌)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陈文彤副处长李勇)原案件指导处异议裁定一处(处长郭连连)异议裁定二处(处长强华)商标档案处(处长吴建平)变更续展处(处长付勇军)法律事务处(处长原琪)计算机系统管理处(处长于巍巍)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许瑞表原主任侯林商标评审委员会综合处处长汪泽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王继红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杨一平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张国鸿上海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邢冬生重庆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齐琦天津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许和平山西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李素敏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杜桃生广东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吴励超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建青山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刘富东江苏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梅江南陕西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徐君峰湖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处处长肖纯新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何凌黎山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姚红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张玉波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民生甘肃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张初林吉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田维成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刘为东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冯林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白明。

工商所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工商所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

工商所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一、引言办公室是工商所日常工作的核心场所,办公室的安全是维护工商所正常运转的基础。

为了保障办公室的安全,工商所指定了安全责任人,并明确了其职责和权利。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商所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及其职责。

二、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根据工商所的安全管理制度,以下是工商所办公室安全责任人名单:1. 张明:工商所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体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2. 李华:负责办公室楼层的安全巡查和安全设施的检查及维护;3. 王刚:负责办公室内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护;4. 赵丽:负责办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5. 刘强:负责办公室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6. 陈红:负责办公室的保密工作;7. 杨明:负责办公室的网络安全工作;8. 张琳:负责办公室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三、责任人的职责1. 张明:作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体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他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责任人履行安全职责。

2. 李华:负责办公室楼层的安全巡查和安全设施的检查及维护。

他需要定期巡查楼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保证安全设施的正常运行。

3. 王刚:负责办公室内部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护。

他需要做好办公设施的维护工作,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修复或更换有问题的设施。

4. 赵丽:负责办公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她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配备灭火器材,组织消防演练,并确保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正常可用。

5. 刘强:负责办公室的电器设备安全管理。

他需要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设备正常接地、线路不乱接,避免电器安全事故发生。

6. 陈红:负责办公室的保密工作。

她需要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做好文件的密级管理,加强对办公室涉密信息的保护,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7. 杨明:负责办公室的网络安全工作。

他需要制定网络安全制度,加强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8. 张琳:负责办公室的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
转自中国商标网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相关领导成员名单
(因官员变动频繁,仅供参考)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原湖南省省长)
副局长刘玉亭付双建刘凡王东峰钟攸平
分管商标的副局长付双建(原河北省副省长)
中纪委驻总局纪检组组长石见元
商标局局长李建昌(原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王守义、姜瑞斌、刘燕(女)、吕志华
原副局长赵刚 2007年7月至今挂职任呼和浩特市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巡视员郭连连
商标局党委委员李建昌、刘燕、吕志华、郭连连、彭新民、田明珠、吴群、于巍巍、魏国、林军强、陈文彤
商标局下设:
综合处(处长陆贺本原处长赵洪志副处长陈晓华)
申请受理处(处长魏宁)、审查一处(处长王斌)
审查二处(处长孟禾)
审查三处(处长黄文辉)
审查四处(处长龚建中)
审查五处(处长何京萍)、
地理标志审查处(处长姚坤)
国际注册处(处长谢冬伟)
商标审查质量管理处(处长程萌)
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陈文彤副处长李勇)原案件指导处
异议裁定一处(处长郭连连)
异议裁定二处(处长强华)
商标档案处(处长吴建平)
变更续展处(处长付勇军)
法律事务处(处长原琪)
计算机系统管理处(处长于巍巍)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许瑞表原主任侯林
商标评审委员会综合处处长汪泽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王继红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长杨一平
北京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张国鸿
上海市工商局商标监督管理处处长邢冬生
重庆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齐琦
天津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许和平
山西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李素敏
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杜桃生
广东省工商局商标管理处处长吴励超
广东省深圳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建青
山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刘富东
江苏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梅江南
陕西工商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处长徐君峰
湖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管理处处长肖纯新
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何凌黎
山东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姚红河北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张玉波
河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王民生甘肃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张初林
吉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田维成辽宁省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刘为东
云南省工商局商标处处长冯林新疆自治区工商局商标处处长白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