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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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特创造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邻接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在传播作品的过程中,对其付出的创造性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大都习惯地称为传播作品的行为。我国将邻接权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3、职务作品:是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4、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5、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6、防御商标:是指同一商标所有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使用同一个著名商标,最先注册使用的商标为正商标,后在不同类别商品上注册的同一商标为正商标的防御商标。
7、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非著作权人基于合理的理由,以合理的方式使用作品而不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一种著作权限制制度。
8、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方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按规定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的一种著作权限制制度。
9、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0、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注:发明与发明专利的区别:某些技术方案满足发明的有关特征,但却不一定能够获得获得专利,因为专利法的保护范围并不覆盖所有的技术领域。只有属于专利法所保护的技术领域范围的发明才能成为发明专利。
PS:老师给的名词解释中“专利发明”,应该就是《专利法》中的“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2、优先权:优先权分为国际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国际优先权即是巴黎公约中所规定的优先权日。本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二)、简答题
1、关于表演者财产权的内容
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2、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
邻接权与著作权同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但是它并不包括在著作权内,而是以著作权为基础,与著作权相并列的权利。
两者毕竟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构成了邻接权所独有的法律特征。
1.权利的主体不同。
2.权利的内容不同。
3.权利客体不同。
4.两者的地位不同。
5.保护期限不同。
3、申请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2.说明书
说明书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名称一致,还应当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是确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也是判定他人是否侵犯专利权的根据,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文件的核心部分。
首先,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
其次,权利要求应当简要和清楚。
再次,权利要求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说明书摘要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所公开内容的概要,也就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全部公开内容的概述。
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和所属技术领域,并清楚地反映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的要点以及主要用途。摘要中可以包含化学式、附图。
4、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效力
1.专利权一旦被宣告无效,则被视为自始无效,也就是说,无效宣告具有溯及力。
2.对于侵权的影响。无效宣告后,使得该项技术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则不构成侵权。
3.对于合同的影响。如果在宣告无效之时,转让合同依然有效时,其无效的效力发生于公告之日,其前的合同仍然有效
5、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将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分两款加以规定:
(一)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的职务作品
行使著作权时要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第一方面的限制是,作者所在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第二方面的限制是,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二)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6、不授予专利权的消极条件
一、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其目的、作用或者效果必然是被国家法律所禁止的。
二、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