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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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三篇
一、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联系一个党支部或一个党小组,定期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
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系点上党课,做报告。党课内容要根据中央精神和校党委当前中心工作进行安排。
三、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各单位要做到有主题、有安排、有布署、有记录。
四、党员领导干部如有变动,要及时进行调整联系点。
五、切实为教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促进广大党员在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为群众解决问题。如访谈慰问、结对帮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征求意见制度,,支委成员下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设立投诉意见箱等。
七、把支委成员分派到各党小组、教研组,与普通党员教师一起
过组织生活、教研活动、年级活动,了解一线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做好蹲点记录。
第一章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贯彻中央和市委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卫生局及全市卫生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卫生工作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拓展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党员领导干部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努力解决群众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团结带领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共同实现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第二章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任务
第三条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工作的方
针决策和有关部署,激励卫生系统广大职工忠于党的卫生事业,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凝聚群众力量。
第四条认真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深入卫生系统基层单位,深入群众,体察群众情绪,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做群众的知情人。
第五条帮助群众和卫生单位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基层单位、关心群众,为群众和基层单位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帮助解决群众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问题及思想上的困惑,做群众的知心人。
第六条尊重和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赋予卫生工作者和患者的各项权利和正当利益,自觉同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作斗争。
第七条接受群众的监督。把联系和服务群众作为向群众学习的过程,从中汲取营养,自觉接受群众的教育、评议和监督。
第三章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内容与方式
第八条建立健全基层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明确基层
联系点,广泛联系卫生单位和职工。要经常深入联系点调研,与基层职工群众座谈交心,了解联系点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调查研究,制定和落实调研计划;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要有两个月以上时间深入基层调研。要改进方法,提高质量,注重实效,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要总结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材料。
第十条完善决策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扩大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参与度。对涉及全局和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广泛征询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和协调,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第十一条坚持下基层送温暖制度。要经常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下基层、送温暖活动,实行结对帮扶,采取个别访谈、实地察看、出主意、捐财物等方式定期进行走访慰问,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局领导要坚持亲自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不断提高领
导干部信访接待的工作成效,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信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在每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走访工作服务对象单位的群众,诚恳征求他们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要求
第十四条市卫生局党组每位成员确定联系一个市直单位和1-2个镇、街道卫生院,作为自己的基层联系点。
第十五条负责联系和服务基层的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1次参加并指导市直单位联系点总支(支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十六条负责联系的领导干部每年要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两次,畅通联系职工群众渠道,形成联系职工群众网络,协调有关方面按政策解决好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努力把联系点建设成为卫生改革与发展和党建工作的示范点。
第十七条负责联系群众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将联系和服务群
众工作的情况向党组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以及自己帮扶的情况。
第五章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局党组要加强对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检查,掌握情况,互相交流、形成制度。
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密切联系群众,改进领导作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每年年初,根据全年工作安排,针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值得关注的新情况,提出调研课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两次深入基层单位和企业调查研究,每次调研的时间不少于3―5天,并认真做好调研笔记,完成1—2篇有内容、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