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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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票管理规定(3篇)

单位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发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及用途第四条本单位使用的发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购买方支付销售方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的款项。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及其他经营活动的款项。

(三)其他发票:根据业务需要,可使用其他种类的发票。

第五条发票的用途如下:(一)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向购买方开具发票。

(二)购进商品、接受应税劳务时,向销售方索取发票。

(三)报销费用时,提供发票作为凭证。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与保管第六条发票的开具:(一)销售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时,销售方应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额开具发票。

(二)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应确保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七条发票的保管:(一)发票的保管责任由财务部门承担。

(二)发票应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损毁。

(三)保管发票时,应确保发票的整洁、完好。

第四章发票的报销与核销第八条发票的报销:(一)报销人应在报销时提供发票,发票内容应与报销事项相符。

(二)报销人需在报销单上注明发票号码、金额、日期等信息。

(三)财务部门对报销人提供的发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报销。

第九条发票的核销:(一)发票核销由财务部门负责。

(二)发票核销时,应核对发票的真伪、内容、金额等信息。

(三)发票核销后,应在发票上注明核销日期、核销人等信息。

第五章发票的领用与缴销第十条发票的领用:(一)各部门、各项目、各子公司需使用发票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财务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三)领用人应在领用发票时,填写领用单,注明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发票签字管理规定(3篇)

发票签字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内部所有涉及发票开具、使用、保管、销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合法、高效。

第二章发票的开具第四条发票开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熟悉发票开具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3. 能够准确填写发票内容。

第五条发票开具流程:1. 开具发票前,发票开具人应核实购买方身份,确认其具备开具发票的条件;2.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发票类型;3. 填写发票内容,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准确;4. 确认发票内容无误后,加盖发票专用章;5. 发票开具完成后,及时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六条发票内容填写要求:1. 发票抬头应与购买方名称一致;2. 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必须填写完整;3. 发票内容不得随意涂改、擦除,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章发票的签字第七条发票签字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熟悉发票签字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3. 能够准确识别发票的真伪。

第八条发票签字流程:1. 发票开具人将发票交付给签字人员;2. 签字人员核对发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3. 签字完成后,发票开具人将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九条发票签字要求:1. 签字人员应使用规定的签字笔,字迹清晰、工整;2. 签字应在发票指定区域进行,不得超出范围;3. 签字完成后,发票开具人应将发票妥善保管。

第四章发票的保管第十条发票保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2. 熟悉发票保管流程和相关法律法规;3. 能够妥善保管发票。

第十一条发票保管流程:1. 发票开具人将发票交付给保管人员;2. 保管人员核对发票内容,确认无误后进行登记;3. 将发票按照规定的顺序存放于专用发票柜中;4. 定期检查发票保管情况,确保发票安全。

发票管理规定_开票人(3篇)

发票管理规定_开票人(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开票人)。

第三条开票人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开具发票,不得开具虚假发票、虚开发票或者非法代开发票。

第四条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保管、缴销等管理工作,并对开票人的发票开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发票的开具第五条开票人开具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统一的发票管理制度,选用符合规定的发票种类;(二)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顺序填写发票;(三)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购买方(受票方)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四)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销售方(开票方)名称、地址、税号、开户银行及账号等信息;(五)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六)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税率、税额等信息;(七)开具发票时,应当使用规定的发票专用章;(八)开具发票时,应当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六条开票人开具发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开具发票时,应当确保发票上所填写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开具发票时,不得擅自变更发票内容;(三)开具发票时,不得虚开、代开、伪造、变造发票;(四)开具发票时,不得使用过期或者作废的发票;(五)开具发票时,不得将发票转让、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发票。

第七条开票人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操作:(一)领取发票;(二)填写发票;(三)加盖发票专用章;(四)交付发票。

第八条开票人开具发票后,应当及时将发票存根联、发票联及相关资料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第三章开票人的职责第九条开票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开具发票;(二)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对发票开具、保管、缴销等环节的管理;(三)对发票开具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四)对发票开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税务机关;(五)配合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检查、调查和处理。

加强行业发票管理规定(3篇)

加强行业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税收征管工作日益重要。

发票作为税收征管的重要依据,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行业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提高发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行业、所有规模的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企业、商业企业、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二、发票管理原则1. 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发票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发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 实行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原则。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工作中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和个人,实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 实行信息化管理、技术保障原则。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发票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发票种类1. 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行为。

2. 增值税普通发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等行为。

3. 其他发票。

包括营业税发票、企业所得税发票、个人所得税发票等。

四、发票开具与使用1.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发票开具人”)必须依法取得发票专用章,并按照规定使用发票。

2. 发票开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内容、数量开具发票,确保发票真实、合法、完整。

3. 发票开具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开具情况,接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

4. 发票开具人不得开具虚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买卖发票、伪造发票等违法行为。

5. 发票开具人应当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加强发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五、发票保管与核销1. 发票开具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确保发票真实、完整、安全。

2. 发票开具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定期对发票进行核销,确保发票使用合法、合规。

取得发票报销管理规定(3篇)

取得发票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取得发票的报销行为。

第三条取得发票报销应遵循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与要求第四条发票的种类1. 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行为。

2. 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等行为。

3. 其他发票:包括定额发票、普通收据等。

第五条发票的要求1. 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2. 发票印章应清晰、完整,包括发票专用章、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等。

3. 发票应加盖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专用章。

4. 发票应与实际发生的业务相符,不得虚开、伪造、篡改发票。

第三章发票取得与保管第六条发票取得1. 公司内部人员或供应商在发生业务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发票。

2. 发票取得后,应及时将发票粘贴在报销单上,并填写相关信息。

3. 如发票内容填写错误,应退回对方重新开具。

第七条发票保管1. 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 发票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分类存放,定期归档。

3. 发票的保管期限为五年,期满后应按照规定销毁。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八条报销申请1. 发票报销申请应由发生业务的部门或个人提出。

2. 报销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报销人姓名、部门、职务、报销日期、报销事由、金额、发票复印件等。

3. 报销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第九条报销审批1. 报销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核。

税务对发票管理规定(3篇)

税务对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发票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重要凭证,是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管理、财务核算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我国税务部门对发票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本文将从发票的定义、种类、开具、保管、使用、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对税务对发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发票的定义及种类1. 定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由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开具,用以证明交易行为发生,记载交易内容,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凭证。

2. 种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发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按用途分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其他发票。

(2)按开具方式分类:手工发票、电子发票。

(3)按适用范围分类:全国通用发票、地方通用发票。

(4)按税率分类:免税发票、应税发票。

三、发票的开具1. 开具主体开具发票的主体为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

2. 开具条件(1)合法经营:开具发票的主体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经营许可证。

(2)交易真实:交易行为应当真实发生,发票内容应当与交易内容一致。

(3)价格明确:发票上应当明确记载交易价格,包括增值税税额。

3. 开具要求(1)发票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包括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商品或者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2)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3)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开具。

四、发票的保管1. 保管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的保管期限为5年。

2. 保管要求(1)发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坏、遗失。

(2)发票的电子版应当与纸质发票一同保管。

(3)发票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五、发票的使用1. 使用范围发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证明交易行为发生。

(2)作为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管理、财务核算和审计监督的依据。

(3)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发票管理制度(3篇)

发票管理制度(3篇)

发票管理制度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一、发票领购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____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

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

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

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3篇)

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开具和取得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发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二)规范操作,提高发票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便民利民,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与内容第四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专业发票。

第五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四)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五)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六)数量、单位、单价、金额;(七)税率、税额;(八)价税合计(小写);(九)价税合计(大写);(十)开票人、复核人签名或者盖章;(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六条普通发票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四)销售方名称;(五)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六)数量、单位、单价、金额;(七)税率、税额;(八)价税合计(小写);(九)价税合计(大写);(十)开票人、复核人签名或者盖章;(十一)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第七条专业发票的内容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与领用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等经济业务时,应当依法开具发票。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发票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三)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四)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

第十条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纳税人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纳税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领用发票的决定。

发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发票管理制度范文(3篇)

发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第二条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三条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第四条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第五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第六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第七条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第八条增值税发票的有特殊规定,按相应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十条公司内部使用的各种单据参照本制度管理。

发票管理制度范文(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司内部的发票管理工作,确保发票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合规性。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职员。

二、发票的种类和用途2.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使用以下种类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等。

2.2 发票的用途包括用于报销、开具给客户、用于税务申报等。

三、发票购买和领用3.1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统一购买发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领用。

3.2 领用发票的部门或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挪用、私自转让或私自销毁。

四、发票开具和登记4.1 发票开具应按照相关财务和税务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发票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2 发票开具后,必须及时登记在公司的发票管理系统中,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开票金额等信息。

发票法律规定(3篇)

发票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发票是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的凭证,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发票管理是税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发票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发票的概念及种类1. 概念发票是指在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活动中,由卖方或者提供劳务方开具的,载明交易内容、金额、税款等信息,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凭证。

2. 种类根据发票的使用范围和内容,我国发票分为以下几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用于购买方抵扣进项税额。

(2)普通发票:适用于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活动。

(3)电子发票:是指通过电子方式开具的发票,包括电子普通发票和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其他发票:如农产品收购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

三、发票的开具和使用1. 开具(1)发票开具主体:依法取得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和个人。

(2)发票开具内容:包括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

(3)发票开具时限:一般应在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开具。

2. 使用(1)发票使用主体:购买方和提供劳务方。

(2)发票使用范围:商品交易和提供劳务活动。

(3)发票使用要求:①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②发票不得涂改、撕毁、转让、转借。

③发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四、发票的管理1. 发票的印制(1)发票印制主体: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印刷企业。

(2)发票印制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专用章等。

2. 发票的领购(1)领购主体:依法取得发票专用章的单位和个人。

(2)领购程序:持有效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

3. 发票的保管(1)保管主体:发票开具主体和发票使用主体。

(2)保管要求: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毁损。

4. 发票的缴销(1)缴销主体:发票开具主体。

(2)缴销程序:持有效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缴销。

内部发票文件管理规定(3篇)

内部发票文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保管和报销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发票使用的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内部发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使用合法发票。

2. 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发票信息安全,防止发票丢失、被盗、被篡改。

3. 效率、便捷原则:简化发票报销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4. 严谨、细致原则:对发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报销真实性、合规性。

第二章发票种类及用途第四条公司内部发票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增值税专用发票2. 增值税普通发票3. 其他合法发票第五条发票用途:1. 采购物资、接受服务、支付费用等经济业务活动;2. 验收、入库、出库等物资管理活动;3. 税务申报、财务核算、审计等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章发票开具与领用第六条发票开具:1. 采购部门在采购物资、接受服务、支付费用等经济业务活动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法发票。

2. 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应真实、完整、清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采购部门在收到发票后,应及时将发票转交给财务部门。

第七条发票领用:1. 财务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向税务机关申领发票。

2. 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领用登记簿,详细记录发票种类、数量、领用人、领用日期等信息。

3. 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擅自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发票。

第四章发票保管与报销第八条发票保管:1. 财务部门应建立发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发票保管。

2. 发票应按照种类、日期、用途等进行分类整理,定期检查、清点,确保发票安全。

3. 发票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

第九条发票报销:1. 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活动,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

2. 报销单应详细列明报销事由、金额、日期等信息,并由报销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关于发票入库管理规定(3篇)

关于发票入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发票管理,确保发票入库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发票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发票的入库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等。

第三条发票入库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发票入库工作的规范化。

2. 安全性:确保发票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被盗。

3. 效率性:提高发票入库工作效率,确保发票及时入库、使用。

4. 责任制:明确发票入库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章发票入库流程第四条发票入库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确认发票来源:发票应从合法渠道取得,并确保发票真实、合法、有效。

2. 检查发票内容:检查发票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3. 确认发票数量:核对发票数量与实际收到的发票数量是否一致。

第五条发票入库流程如下:1. 发票接收:财务部门负责接收发票,并做好记录。

2. 发票核对:财务部门对发票进行核对,确认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及完整性。

3. 发票分类:根据发票类型和用途,对发票进行分类。

4. 发票登记:将发票信息登记入发票登记簿,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5. 发票归档:将发票按类别归档,并做好标签标识。

6. 发票保管:财务部门负责保管发票,确保发票安全。

第三章发票入库要求第六条发票入库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 发票纸质应完好无损,不得有折痕、污渍、破损等。

2. 发票内容应清晰可辨,不得有涂改、篡改等。

3. 发票数量与实际收到的发票数量应一致。

4.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销售方名称、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应准确无误。

学校普通发票管理规定(3篇)

学校普通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及教职工在业务活动中开具、使用、取得普通发票的行为。

第三条普通发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包括发票的购买、领用、开具、保管、核销等工作。

第二章发票购买与领用第五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购买普通发票,并建立发票购买台账。

第六条购买发票时,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七条购买发票时,应向供应商索取正规发票,并核对发票内容与实际购买情况是否一致。

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需要领用普通发票时,应向财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用。

第九条领用普通发票时,应填写《普通发票领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第十条财务部门根据申请表和业务凭证,审核后为申请部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

第十一条领用普通发票时,领用人应仔细核对发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在开具普通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发票内容应真实、完整,不得涂改、挖补、伪造。

(二)发票金额应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

(三)发票开具日期应与实际交易日期一致。

(四)发票开具人应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

(五)发票开具时应使用规定的发票联。

第十三条发票开具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发票内容:(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二)联次和税率。

(三)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四)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

(五)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

(六)开票人、复核人签字。

第十四条发票开具后,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十五条发票开具人应及时将开具的发票交付给购买方。

第四章发票保管与核销第十六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应妥善保管普通发票,确保发票的完整、安全。

第十七条普通发票的保管期限为五年,自开具之日起计算。

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3篇)

公司发票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发票报销流程,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聘人员。

第三条发票报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类型及范围第四条发票类型:1. 增值税专用发票;2. 增值税普通发票;3. 其他合法有效发票。

第五条发票报销范围:1. 与公司业务经营相关的各项费用;2. 员工差旅费、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等;3. 办公用品购置费;4. 其他经公司财务部门批准的费用。

第六条严禁报销以下费用:1. 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2. 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的费用;3. 擅自更改发票内容或伪造发票的;4. 法律法规禁止报销的其他费用。

第三章发票报销流程第七条发票报销流程:1. 填写报销单:报销人根据实际支出填写《公司发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发票。

2. 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及发票进行审核,确保报销事项合法、真实、准确。

3.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发票进行复核,确认报销金额无误。

4. 领导审批:根据报销金额及报销标准,由相应领导进行审批。

5. 付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付款手续。

6. 归档:将报销单、发票等相关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章发票报销注意事项第八条发票报销时,应确保以下事项:1. 发票抬头为公司全称;2. 发票内容与报销事项相符;3.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相符;4. 发票开具日期在报销日期之前;5. 发票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九条如遇以下情况,报销人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报告:1. 发票遗失;2.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不符;3. 发票内容与报销事项不符;4. 其他影响发票报销的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报销流程规范、发票真实合法的员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 报销事项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罚款;2. 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罚款;3. 擅自更改发票内容或伪造发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4. 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发票发票管理规定(3篇)

发票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发票的开具、使用、保管和核销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发票主体”)。

第三条发票是税务机关依法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是经济活动的合法凭证,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保障发票主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发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有序;(二)公正公开,严格监督;(三)高效便民,保障权益。

第五条税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发行、核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发票的种类和格式第六条发票的种类包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普通发票;(三)其他发票。

第七条发票的格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名称;(二)发票代码和号码;(三)开票日期;(四)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五)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六)商品或者劳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七)税率、税额;(八)价税合计(小写);(九)价税合计(大写);(十)开票人姓名、单位名称及印章;(十一)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第八条发票主体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发票。

第九条发票主体开具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内容真实、准确;(二)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三)发票号码连续、完整;(四)发票填写规范、清晰。

第十条发票主体开具发票时,应当使用规定的发票种类和格式。

第十一条发票主体开具发票,应当使用计算机发票管理系统或者税务机关指定的发票开具工具。

第十二条发票主体开具发票后,应当及时将发票交由购买方。

第四章发票的保管和使用第十三条发票主体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擅自销毁、损毁或者伪造。

第十四条发票主体保管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设置专用保管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三)建立发票保管登记制度;(四)定期检查发票保管情况。

发票管理相关税收规定(3篇)

发票管理相关税收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发票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要凭证。

发票管理相关税收规定旨在规范发票的开具、使用、保管、报送等行为,保障税收秩序,维护国家财政收入。

本文将详细阐述发票管理相关税收规定。

二、发票的定义与种类1. 定义发票是指在商品交易、劳务提供、经营活动中,销售方开具给购买方的收据,用以证明交易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一种凭证。

2. 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内容,发票可分为以下几种:(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于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2)普通发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给非增值税纳税人。

(3)其他发票:如运输发票、餐饮发票、住宿发票等。

三、发票的开具与使用1. 开具(1)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2)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发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3)发票内容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2. 使用(1)购买方取得发票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2)购买方应当根据发票内容依法纳税。

(3)发票遗失、损毁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处理。

四、发票的保管与报送1. 保管(1)纳税人应当建立发票管理制度,明确发票的保管责任人。

(2)发票应当分类存放,确保发票的完整、安全。

(3)发票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10年。

2. 报送(1)纳税人应当按规定期限报送发票。

(2)报送的发票应当真实、完整。

(3)税务机关有权对报送的发票进行查验。

五、发票的虚开、伪造、变造与非法买卖1. 虚开虚开是指纳税人未实际发生交易,或者交易金额与实际不符,开具发票的行为。

2. 伪造伪造是指未经税务机关许可,非法制作、复制、出售、出租、转让、提供发票的行为。

员工发票管理规定(3篇)

员工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发票管理,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外部合作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发票的取得与使用第四条员工在报销费用时,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五条员工取得发票时,应确保发票内容完整、清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2. 开票日期;3. 开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4. 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5. 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6.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7. 销售方(受票方)名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8. 备注。

第六条员工在取得发票时,如发现发票信息错误或遗漏,应立即向销售方提出纠正或补充。

第七条员工在报销费用时,应将发票与其他报销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培训费报销单等)一同提交。

第八条员工报销费用时,发票金额应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

第九条员工报销费用时,发票应与报销凭证上的内容一致。

第十条员工报销费用时,发票应完整无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转借、转卖。

第十一条员工报销费用时,发票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1. 普通发票;2. 增值税专用发票;3. 其他发票。

第十二条员工报销费用时,如涉及免税、减税、退税等政策,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发票的审核与报销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员工报销的发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在审核发票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1. 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2. 发票内容是否完整、清晰;3. 发票金额是否与实际支付金额相符;4. 发票是否与报销凭证上的内容一致;5. 发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在审核发票时,如发现发票存在问题,应立即通知员工进行更正或补充。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在审核发票无误后,将报销费用支付给员工。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在审核发票过程中,如发现员工存在违规行为,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细则(3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涉及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活动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本企业发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行为合法合规。

(二)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开具、使用、保管等流程,提高发票管理水平。

(三)责任到人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发票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发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发票安全管理,确保发票信息保密,防止发票流失、被盗、伪造等。

第二章发票种类及用途第四条本企业发票种类包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三)其他发票:根据业务需要,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发票。

第五条发票用途:(一)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等。

(二)支付采购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接受应税服务、接受转让无形资产等。

(三)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用途。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开具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取得税务登记证,并按规定领取发票。

(二)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内容、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税额,并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四)开具发票应当使用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打印机或者电子发票管理系统。

(五)开具发票时,发票号码、日期、金额、税额等信息应当清晰可辨。

第七条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一)发票号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编码规则开具。

(二)日期:开具发票的日期应当为实际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的日期。

专用发票日常管理规定(3篇)

专用发票日常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用发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使用专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发票使用人”)。

第三条专用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用于特定商品或劳务交易,并作为税法规定的合法凭证的发票。

第四条发票使用人应当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规定,确保专用发票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五条发票使用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专用发票。

第六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非法人组织资格;(二)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保证发票使用的真实、合法;(五)具备开具发票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四)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保证发票使用的真实、合法;(五)具备开具发票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发票使用人领购专用发票,应当填写《发票领购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税务登记证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材料;(四)其他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材料。

第九条主管税务机关对发票使用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专用发票。

第十条发票使用人领购专用发票后,应当在发票上注明领购日期、领购数量、领购人姓名、领购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十一条发票使用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种开具发票;(二)发票内容应当真实、完整,不得开具虚假发票;(三)发票开具时间应当与交易时间一致;(四)发票开具金额应当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五)发票开具项目应当与商品或者劳务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一致。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企业发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发票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发票使用合法合规,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 公司使用的发票种类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具体使用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发票只能用于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中的合法需要,严禁私自挪用、出租、转借或私自销毁。

3. 发票使用需要经过授权,授权人为公司财务部门。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发票或者授权后超出使用范围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发票的申领和管理1. 各部门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申领前需填写《发票申领单》,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2. 员工领取发票后必须妥善保管,未经财务部允许,不得私自向他人提供或转借。

3. 部门对发票的使用,应按照真实的业务情况填写相关内容,确保发票上的信息准确、完整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发票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财务部门清点,发票流水账簿上需加盖确认章。

四、发票的报销和认证1. 需要报销的发票应按照公司报销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报销,确保报销的发票真实有效。

2. 报销发票必须携带相应的支出凭证,按照规定进行认证并报送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发票认证,认证前应对发票进行详细核对并进行归类整理。

五、发票的保存和归档1. 公司发票的保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存档,分门别类地归档管理。

2. 发票存档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发票存放的安全和完整性。

3. 定期归档的发票应根据归档要求按照时间顺序整齐放置,并加盖归档章。

六、发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1. 公司内部对发票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发票管理的抽查,确保发票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对于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并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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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管理规定3篇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下面是发票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发票管理规定1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

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

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
6、小写合计数前用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1)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发票联及有关存根联、
记帐联上注明
2)如果已将记帐联做了帐务处理,应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抵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存根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

将从购买方收回的原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原发票记帐联和红字发票记帐联的存放地点,[url=家教收入和办培训班收入如何缴税-普道咨询[/url],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另外,属于销售折让的,在作上述处理后,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发票。

3)在购买方货款已付,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无法退回的情况下,按下列要求处理:
要求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取得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的进货退回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我方,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

在收到购买方寄来的证明单后,根据证明单向购买方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的存根联、记帐联作为扣减当期收入的凭证,其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抵减费用的凭证。

四、发票缴销
1、整本发票填开完毕后,开票员按照发票封面(封底)内容要求
如实填写。

2、及时登记发票使用明细表。

发票管理规定2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

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

如果单
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

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

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

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发票管理规定3 总则
1、为规范本公司发票管理,杜绝发票遗失、发票破损、已开具的发票送交不及时等现象,降低公司财税风险、保障公司经济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公司发票管理规定。

2、本规定中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3、适用范围
我司向税务机关购领的发票
3.2、我司开出的发票
3.3、我司收到的发票
4、发票管理部门为公司管理部财务科
二、发票的管理
1、发票的购领
由公司财务科设专人根据每月的经营状况及发票耗用量按相关规定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购领;
2、发票的保管
2.1、财务科设置专人(一般为发票购领人)保管,配置保管发票的专用保险柜;发票必须保持完整、票面清洁。

2.2、财务科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3、发票的开具
3.1、业务部门与客户对账确认后作成的结算表或对账单为开具发票的依据; 财务科在接到结算表或对账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出发票;
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财务科应建立客户、供应商档案,设置发票登记簿,做好发票去向的备查登记。

4、发票的作废及核销
4.1、发票作废的管理要求
4.1、1当月发票出现填写错误时,应先在发票开票系统将该发票进行作废操作,再加盖作废章或签写作废字样后,所有联次均要完整保存。

4.1、2如发生发票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在收回原发票所有联次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再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

4.2、发票的核销管理
4.2、1已填开发票存根联,应填写《用票户领购发票开具使用情况表》,及时到税局过行验销。

4.2、2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向公司财务科报告,财务科在接到报告当天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3、发票存根联(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必须按月时行装订,作为重要的会计凭证进行保管。

三、发票的送达及跟踪管理
1、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到财务科签收已开具的发票;
2、业务部门将发票送交客户时应当取得客户发票接收人员的签收确认;
3、以邮寄方式送交客户的,必须交由信誉良好、安全性高的快递公司进行邮寄(如EMS、顺丰),必须向邮递公司收回发票签收记录并取得客户发票接收人员的签收回函确认;
4、发票送交客户后应于一个月内向客户收回该笔款项,如未能在期限内收回款项,应向客户发出对账函或催款函以提示其付款
四、收到发票的管理
1、发票收取的要求
1.1、业务部门指定专人接收供应商送交的发票,并做好发票的
备查登记;
1.2、接收发票的人员应对接收到的外部发票进行确认,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有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款的,其发票内容应当包括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种的税率和代扣、代收、委托代征税额。

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货人地址、购货人税务登记号、增值税税率、税额、供货方名称、地址及其税务登记号。

日常经济业务应在不超过业务发生后的30日内取得发票,并按照公司管理规定验收、签批和签字后,送交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

对因经办人员责任,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超过规定抵扣期限,造成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企业所得税不能税前列支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保持发票票面清洁、完整。

4、附则:罚则
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造成发票严重损坏或遗失的,对相关经办人员处以发票金额25%的罚款。

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管理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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