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三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精选.)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来源:时间:2018-03-08 04:07:17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5年8月1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页脚内容1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业主的质量责任第六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
页脚内容2业主应对单位工程实行总包,不得肢解发包。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2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勘察设计单位是进行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规划设计、勘察设计、工程咨询等任务的专业机构。
为了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和进行规范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组织架构、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四个方面,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组织架构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其规模和业务领域建立科学合理的组织架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勘察设计部、技术部、质量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
2.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监督全体部门的工作,制定单位的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3. 勘察设计部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包括调查研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分设规划设计组、结构设计组、给排水设计组等专业组别。
4. 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制定技术规范、标准和流程,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
5. 质量部负责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规范和流程,组织质量评审和监督检查。
6.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员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7.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经济分析和成本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
二、人员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招聘办法和程序。
2.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完善的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等,并进行定期更新。
3. 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组织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并鼓励员工参与专业技术交流和学术会议。
4.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职业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考核和培训提升。
5. 勘察设计单位应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建立晋升制度和岗位晋升的评价标准,为优秀员工提供晋升的机会。
三、项目管理:1. 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确认、任务分配、进度控制和成果验收等环节。
咨询工程师基础-会签

会签是详细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过程的最后一道工序,是保证设计成品质量的又一重要质量活动。
会签内容应包括:①各类设施的布置是否恰当、无碰撞;②各类接口是否统一协调,是否符合设计条件;③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是否相互满足,无遗漏。
1.综合会签2.专业会签五、设计评审(一)工艺方案的评审⑴工艺方案是决定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关键。
工艺设计阶段,在工艺发表前必须对工艺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认真评审,以确定先进、合理、可靠的工艺方案。
工艺方案的评审需召开方案评审会。
⑵成熟技术的工艺方案可由工艺专业组织评审。
重大工艺技术方案或新工艺的技术方案,由设计经理提出申请,由公司技术管理部组织公司及有关单位参加工艺方案评审。
⑶评审会由工艺专业人员介绍方案比较情况及推荐方案。
评审会要求主题具体、明确,方案比较的内容全面,数据有说服力,推荐方案理由充分。
⑷评审会经充分讨论后,由主持人作出明确结论。
⑸会议纪要由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技术部负责人及评审会主持人共同签署。
⑹评审会后,方案再有重大变化,需由设计经理(原论证会申请人)提出重新评审的申请及理由。
评审会将按照程序重新进行。
如仅需对原评审意见进行局部修改,则按变更进行处理,送原会议主持人核签后,发送至原发送范围执行。
(二)初步设计的评审⑴初步设计完成后,在进行复制之前,应组织评审。
评审会由项目经理提出申请,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或其委托人)主持。
公司有关专业部室、专家、专业负责人参加。
⑵评审会应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设计经理发送设计的相关专业,并负责组织各专业按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修改。
⑶经修改并完成校审和签署的初步设计文件,方可复制并送给用户。
⑷必要时,由有关的评审部门或用户组织初步设计评审。
评审的意见应形成纪要,由主审部门或用户办理生效手续。
(三)施工图设计的评审⑴施工图设计按专业由专业室组织评审。
一般由评审人按验证要求进行。
设计者按校审意见进行修改并完成校审签署后,方能入库并复制发送给用户。
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二十条 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 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 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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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
工程勘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第一节 概述
工程勘察: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 分 析评价
建筑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工程设计: 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
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 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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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资质分: 综合类、专业类、劳务类三类
工程设计资质分: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
程设计专业资质三类 各类资质的单位,只允许承担相应范围和地域
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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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动态管理核查 勘察甲级、设计甲级: 由建设部审批,当地年检,结果上报建设部 ; 其他资质:建设厅审批、年检。 年检结果: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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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规设计质量控制 监理控制的要点: 1、审查设计单位资质和设计人员资格; 2、核查设计依据的可靠性; 3、审查设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标准; 4、考察设计方案的经济技术、环境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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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初设计质量控制 控制要点: 1、是否符合方案设计确定的标准;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3、总体设计有无漏项,是否符合各部门要求; 4、建筑机构、平面方案、采光通风等是否处
建筑业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建筑业2024年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节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第二节质量验收的组织与管理第三节质量验收的程序与记录第二章地基与基础工程第一节地基处理第二节基础结构第三节地基与基础验收第三章主体结构工程第一节混凝土结构第二节钢结构第三节砌体结构第四节主体结构验收第四章钢筋工程第一节钢筋配料与加工第二节钢筋连接第三节钢筋安装第四节钢筋验收第五章模板工程第一节模板设计第二节模板制作第三节模板安装与拆除第四节模板验收第六章混凝土工程第一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第二节混凝土浇筑第三节混凝土养护第四节混凝土验收第七章防水工程第一节防水材料第二节防水设计第三节防水施工第四节防水验收第八章装饰装修工程第一节装饰材料第二节装饰设计第三节装饰施工第四节装饰验收第九章建筑电气工程第一节电气设计第二节电气施工第三节电气验收第四节电气试验第十章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工程第一节给排水设计第二节给排水施工第三节暖通设计第四节暖通施工第五节给排水及暖通验收第十一章建筑智能化工程第一节智能化系统设计第二节智能化设备安装第三节智能化系统调试第四节智能化验收第十二章工程质量监督与验收管理第一节质量监督机构第二节质量监督程序第三节工程验收管理第四节质量问题处理与整改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节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一、质量验收的定义与目的质量验收是指对产品、工程或服务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评估,以确认其符合规定要求的过程。
质量验收的目的是确保产品、工程或服务满足质量要求,保障用户利益,提高企业信誉。
二、质量验收的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质量验收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验收过程透明、客观、公正。
2. 科学、合理原则:质量验收应依据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方法,确保验收结果的准确性。
3. 全面、细致原则:质量验收应全面、细致地进行,对产品、工程或服务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检查。
三、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1. 验收标准:质量验收应依据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进行,确保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重点整理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第十二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重点整理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第十二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本章的知识框架:本章的重要考点本章考试内容主要集中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特点、原则;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质量管理内容等。
“工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标准”表格内容更是高频考点。
本章内容现版教材新增内容较多,相关知识点需引起注意。
第一节概述一、工程项目质量(一)质量的概念质量是指实体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质量是若干固有特性的表现,这些表现的符合性通过满足要求的程度,确定其好坏、优劣。
质量是针对实体的质量以及非物质形态在内的实体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对质量的要求,可以是明示的或必须建设的需求和期望,也可以是不言而喻的惯例或一般做法,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将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说质量具有“广义性”、“时效性”和“相对性”。
(二)工程项目质量工程项目质量是指工程项目产品、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
所谓规定要求,通常是指标准规范和工程合同所规定的要求,主要包括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协调性。
(三)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过程,就是质量的形成过程。
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各个阶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其中,勘察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具体工作阶段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具有重大影响。
影响工程项目质量的因素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五大因素,即人、机械、材料、方法(或工艺)和环境。
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一)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涵义和目的通过管理工作,使建设项目科学决策、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设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二)质量管理的意义1.工程项目各项工作的质量如何,是建设项目成败的关键。
2.工程项目建设牵涉到国家和社会方方面面,搞好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是项目管理者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
3.项目的质量管理关系到工程项目建设参与各方的利益。
(三)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特点1.工程项目的质量特性较多。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6年1月1日施行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5-10-1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四届〕第1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2015年9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第三章建设工程有关人员的质量责任第四章工程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责任第一节建设前期第二节勘察设计第三节工程施工第四节竣工验收第五节保修使用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保障第一节市场机制第二节行政监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合同约定从事工程建设活动,承担质量责任。
第四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园林绿化、文物、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文物、人民防空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交通、水务、公安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单位和人员依法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可以提供咨询、培训、信息、技术等服务,建立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向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首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需要从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组织管理包括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合理分工等;技术管理包括对勘察设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等;质量控制包括对勘察设计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等。
其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需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勘察设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规范、勘察规范、地质勘察规范等。
另外,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还需要加强与业主、相关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这包括及时沟通信息、解决设计变更、协调设计方案等工作。
此外,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还需要加强对勘察设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包括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总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全面、系统地进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达到国
家标准和业主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安全、耐久、
经济、美观和实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最新打印版)

第三十三条依法应当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施工。
施工许可证领取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其他施工许可条件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挂靠方式,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六条本市鼓励第三方机构开展建设工程质量认证、检测、咨询、培训、保险、担保、信用评价等服务。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
第二章 建设工程有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应当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责任,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处理建设过程和保修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质量自检;自检合格的,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预验收。
竣工预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形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第四十五条监理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应当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完成前不予签认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四十六条建设工程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报告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其他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各方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测机构分别对审查结论、检测鉴定、监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职责分工)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交通运输、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人民防空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相关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本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第六条(鼓励先进)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第二章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质量责任第七条(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工程质量实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因其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督促建设工程有关单位和人员落实质量责任,组织处理建设过程和保修阶段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和缺陷。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PPT课件

最优工程质量---在一定技术条件下,以最 经济、最合理的技术方案,将建筑物的适用 性、可靠性和经济性及外观质量、环境等 有机地统一起来.
遵纪守法,交优良工程; 信守合同,让业主满意; 坚持改进,达行业先进。
质量目标
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 基本要求:
与质量方针一致 在各个层次建立 可测量
某建筑公司: 工程合格率100%,结构优良率90%,安装优 良率80%,装饰优良率95%以上
质量策划
制定质量目标并规定必要的运行过程和相关资 源以实现质量目标。
3.工作质量
工作质量是指建筑企业的经营工作、技术工作、 组织工作、服务工作等对工程质量的保证的程度。
社会工作质量
包括社会调查、 市场预测、决策 质量、售后服务 等;
现场工作质量
包括政治思想工 作、管理工作、 技术工作和后勤 工作质量等。
4.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就是达到或实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工作 质量、环境质量和企业质量的所有职能和活动的管理 .
2.工程质量(产品质量)
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 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 经济、美观等性能的综合要求. 工程质量是在“合同环境”下形成的.
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 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 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 外观性能等。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影响工程的因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 方面,即人(Man)、材料(Material)、机械 (Machine)、方法(Method)和环境(Environment), 简称为4M1E因素。
工程建设项目总体部署编制办法

附件3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编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编制工作, 提高建设项目实施的计划性、科学性, 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工期, 合理控制建设投资, 提高投资效益, 依据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所有新建(改扩建)、安全隐患治理、技术更新改造等项目的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方案编制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总体部署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建设、设计、施工、物资采办、监理、生产等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必须依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将业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项目。
一类项目: 所有列入公司核准的建设项目;所有新建支线项目;新建3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项目、CNG母子站项目、LPG 储配库及充装站项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气化站项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和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二类项目: 投资在500万元~3000万元的城市燃气项目、CNG 母子站项目、LPG储配库及充装站项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气化站项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和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三类项目: 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燃气项目、CNG母子站项目、LPG储配库及充装站项目、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气化站项目、安全隐患治理项目和技术更新改造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建设项目总体部署实行分级管理。
一类、二类项目必须按要求编制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三类项目应参照本办法编制工程建设总体部署, 视工程情况可适当简化。
第六条公司工程管理部是编制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委托分公司开展一类项目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的编制工作, 负责组织评审和最终审批。
第七条分公司负责编制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和实施计划, 并报公司审批, 负责审批三类项目总体部署和实施计划并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的编制工作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和项目管理机构组建后开始筹划, 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一个月内编制完成。
工程咨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咨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范本质量管理制度是工程咨询公司为了确保项目质量的有效管理手段,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流程和程序来保证项目的质量水平。
下面是一个工程咨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工程咨询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项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公司长期发展。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与工程咨询相关的业务活动,包括项目管理、设计咨询、工程勘察等。
第三条质量管理原则公司质量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客户满意为中心,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超越客户期望。
2. 全员参与,共同负责,建立全员参与、责任明确的质量管理体系。
3. 过程管控,不断改进,通过建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标准,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4. 数据驱动,决策科学,通过收集和分析项目数据,科学决策。
第二章组织与责任第一节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公司设立质量管理委员会,由董事会主导,负责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策略和方向,并监督公司质量管理的运行。
第五条质量管理部门公司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并组织质量管理培训。
第二节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第六条高级质量经理负责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和实施,制定和审核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组织质量管理培训,协调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目标的制定、质量计划的编制、质量检查的组织和质量问题的解决。
第八条设计师负责项目设计工作的质量,需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和设计规范进行设计,保证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一节质量目标第九条质量目标的制定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客户需求,制定公司整体的质量目标,并向各部门进行宣贯。
第十条质量目标的落实各部门根据公司的整体质量目标,制定具体的部门质量目标,并将其分解到个人,确保质量目标的全员参与和责任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二节 从业资格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发包第三节 承包第四章 建筑工程监理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章 附 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 建筑许可第一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6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0月17日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2016年6月28日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文明施工第三节消防管理第三章施工现场污染防治第一节噪声污染防治第二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三节其他污染防治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第三节施工图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第三节施工图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一、施工图设计质量管理
1.施工图设计的协调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审查设计单位提出的“四新”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情况,必要时应协助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评审。
(2)协助建设单位建立设计过程的联席会议制度,组织设计单位各专业主要设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设计讨论。
(3)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深化设计管理。
应组织深化设计单位与原设计单位充分协商沟通,出具深化设计图纸,由原设计单位审核会签。
2.施工图设计评审(具体的工程对象)
内容:对工程对象物的尺寸、布置、选材、构造、相互关系、施工及安装质量要求的详细设计图纸和说明,是设计阶段质量控制的一个重点。
评审的重点: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和标准,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规定。
3.施工图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送审查机构审查。
工程监理单位可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施工图审查的送审工作。
【重点】审查内容:
强制性标准、安全性、签字盖章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①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②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③消防安全性;
④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⑤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⑥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⑦其他内容。
注意:技防技术审查。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5年8月1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监督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计划与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第五条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业主的质量责任第六条发包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
业主应对单位工程实行总包,不得肢解发包。
特殊专业工程确需部分发包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质量管理人员按规定应委托监理或业主自愿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业主应委托与工程要求相适应的建设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按规定不实行监理的工程,业主应配备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其工程质量管理人员人数和资格应与工程质量管理要求相适应.第八条质量监督手续业主应在施工前按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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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一、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依据
二、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三、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知识点一、勘察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依据
(1)勘察设计合同文件;
(2)有关工程建设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城乡规划,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铁路、交通、水利等与业工程还应当依据与业规划的要求;
(3)有关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参数、定额、指标等;
(4)项目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及选址报告;
(5)体现建设单位建设意图的勘察、设计规划大纲;
(6)反映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所需要的有关技术、资源、经济、社会协作等方面的协议、数据和资料;
(7)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8)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满足设备材料采贩、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知识点二、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选定勘察单位;
2.审查勘察纲要编制情况;
3.勘察现场作业的质量管理;
(1)现场作业人员应进行与业培训,重要岗位要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2)原始资料取得的方法、手段及使用的仦器设备应当正确、合理,勘察仦器、设备、试验室应有明确的管理程序,现场机具、钻探、取样应通过质量讣证;
(3)原始记录表格应按要求讣真填写清楚,并经有关作业人员检查、签字;
(4)项目负责人应始终在作业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知识点二、勘察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4.勘察文件的质量管理;
工程勘察成果检查和工程勘察报告审查。
5.后期服务质量保证;
6.勘察技术档案管理。
知识点三、设计阶段质量管理的工作内容
1.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方法
(1) 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
(2) 做好设计纲要等指导性文件的编制工作;
(3) 建立健全原始资料;
(4) 设计接口管理;
(5) 严把设计方案的选择不审核关;
(6) 设计验证;
(7) 建立健全成品校审制度;
(8) 建立和健全设计文件会签制度;
(9) 设计变更管理。
2.初步设计阶段质量管理工作
(1)收集和熟悉项目原始资料,充分领会建设意图;
(2)项目总目标论证;
(3)以初步确定的建设规模和质量要求为基础,将论证后所得的总投资和总进度进行分解,确定投资和进度规划;
(4)不建设单位达成限额设计条款;
(5)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6)初步设计评审。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
施工图设计阶段是工程设计的成果阶段,也是保证设计质量、提高设计水平的后期考核验收阶段。
(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准备工作;
(2)施工图设计的内容和深度;
(3)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质量管理工作
1)跟踪设计。
定期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必要时对计算书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指令设计单位修改,直到符合标准;
2)多方案比较法;
3)协调各相关单位关系。
(4)施工图设计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质量目标的要求,是否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图预算是否超过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如下:
1)总体审核;
重点是:项目是否齐全,总平面布置是否合理,平面不空间布置是否产生矛盾,以及各工艺流程、与业配合是否合理,选择标准、规范、规程是否可靠等。
2)总说明审查;
重点是:所采用的设计依据、参数、标准是否满足质量要求;选用设备、仦器、材料是否先进合理;工程操作程序及措施是否合适等。
3)图纸审查;
重点是:施工图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要求;图纸是否符合现场和施工实际条件,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图纸设计质量是否达到工程质量的标准等。
4)审查施工总预算不总投资概算;
重点是:施工总预算是否在设计总概算的控制范围内。
5)其他政策性要求;
重点是:是否满足环保要求和“三废”排放标准,是否满足施工安全,是否满足外部条件要求等;
6)报批审查。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其委托有关审查单位对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5)施工图设计交底
设计交底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参加。
设计交底通常会不图纸会审一并进行;研究解决设计图纸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或质量隐患,避免后期施工出现返工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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