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做好《标准》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落实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大力推行“亩均效益”,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要切实发挥标准的控制和引领作用,在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和各类开发区规划建设中,严格按照区域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在各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用地审批等环节严格审查,从源头上保障各项标准落实。
对尚未颁布土地使用标准的建设项目和因安全生产、地形地貌、工艺技术等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标准的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合理确定用地规模。
二、强化节约意识,严格执法监管要认真开展土地使用标准宣传培训,努力形成珍惜和节约土地的良好风尚,集聚形成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强大合力。
鼓励各级将标准厂房、立体空间开发利用等相对成熟的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纳入土地使用标准制定和完善工作中,对采用先进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的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出让方式、土地价款等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版) » 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土地管理工作需要ꎮ 为实现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ꎬ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ꎬ 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ꎬ 亟需修
订完善我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
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
( 四) 山东省城市广场用地控制指标 (5)
( 五) 山东省开发区用地控制指标 (5)
二、 山东省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6)
和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两部分ꎮ 区域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从宏观角度规定了城市、
建制镇和开发区等相关规划控制指标ꎮ 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了工业项目、 农村
居民点及城市住宅、 基础设施项目、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等具体建设项目用地指标ꎬ
共涵盖 72 个行业ꎮ 其中ꎬ 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包括控制性指标和定额指标ꎮ 控制性
求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ꎬ 适时对指标进行修订或增补ꎮ 在本标准施行过程中望各
单位结合工程实践ꎬ 注意总结经验ꎬ 积累资料ꎮ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ꎬ 请
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ꎬ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ꎮ
Ⅱ
目 录
总 则 (1)
水平等因素ꎬ 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用地条件进行的定性和定量化规定ꎬ 是工程
项目设计、 建设项目用地准入、 土地供应、 供后监管、 土地开发利用的重要准则、
尺度、 依据和规范ꎬ 是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ꎮ 严格执行
土地使用标准ꎬ 是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 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
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ꎬ 坚持不懈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
我省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水平ꎬ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ꎬ 推进新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是指在保障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实现更多的建筑功能和人口容纳能力,从而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为了规范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控制标准,以引导和规范城市用地利用行为。
首先,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应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的可持续性,合理确定各类建设用地的区位、规模和布局。
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
其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多功能利用。
建设用地不仅仅是用于建设建筑物,还可以通过合理设计和规划,实现多功能利用,比如在地下空间开发、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建设用地的多功能化。
另外,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节约利用。
城市建设要合理控制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密度,避免低效用地和过度用地现象的发生。
通过严格的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和建设用地节约利用标准,可以有效遏制城市用地过度扩张的现象,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
最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还要求在城市建设中推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城市建设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性,避免盲目开发和滥用土地资源,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保障。
综上所述,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是指在城市建设中,通过规范土地利用行为,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实现城市用地的集约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支撑。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的实施意见» ꎬ 根据 «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 国土资源部 61 号令) 和自然资
源部有关文件要求ꎬ 结合全省土地资源条件、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产业发展规划
等ꎬ 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单位开展了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修订工作ꎮ
通过充分吸收各地各部门对 2005 年版等现行土地使用标准应用情况的反馈意见ꎬ
办发 〔2013〕 36 号) ꎬ 对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进行总体布局和全面部署ꎻ 山东
省 “ 十三五” 规划纲要中提出 “ 坚持节约优先ꎬ 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
观” ꎻ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ꎬ “ 严格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 “ 推进生产生
活方式绿色化”
“ 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 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ꎻ
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ꎬ 坚持不懈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发展道路已经成为
我省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水平ꎬ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ꎬ 推进新
旧动能转换、 乡村振兴和绿色发展的必然选择ꎮ 省委、 省政府高度重视节约集约
用地工作ꎬ 2013 年ꎬ 省政府出台 « 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 ( 鲁政
( 四) 山东省城市广场用地控制指标 (5)
( 五) 山东省开发区用地控制指标 (5)
二、 山东省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6)
( 一) 山东省工业用地指标 (6)
阶段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ꎬ 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ꎬ 坚
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ꎬ 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ꎮ 山东省人多
地少ꎬ 人地矛盾十分突出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ꎬ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ꎬ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ꎬ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ꎬ 牢
(整理)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人均绿地面积:批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道路宽度:指道路红线的宽度。
快速路:若承担有其他城市交通功能时,道路宽度可适当增加。
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5;人口在200万以内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公共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3、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m2;(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上,每户面积133m2;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人均耕地面积666m2以下的,每户宅基地面积可注:A指青岛、烟台、威海市;B指济南、淄博、潍坊、东营、日照、泰安、莱芜、济宁市;C指德州、滨州、聊城、菏泽、临沂、枣庄市。
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1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定了《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山东省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是指依法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收回国有土地)的建设用地申请、审查、批准。
第三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严格保护耕地,落实“占补平衡”;(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四)符合国家供地和产业政策;(五)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制度、审批备案制度和批后监管制度。
第二章报批方式和审批权限第五条建设用地报批分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和城市分批次用地两种方式。
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是指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等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项目,确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选址建设的项目用地。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幼儿园及中小学.doc
2.2教育设施用地控制指标
教育设施按照不同的教育阶段可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2.2.1城市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中的规定,容积率依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第三册)中的数据进行测算。
每班学生数按26~30人计。
2.2.2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用地控制指标
另行增加。
(2)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生均用地不应低于表中指标的70%,运动场比重可适当降低,取值在35-40%。
(3)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增加,生均用地可按表中指标的1.1-1.4倍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4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建设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抑制工业建设项目对土地资源的过度使用,推进我省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现就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土地是最为宝贵的资源。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土地资源紧张和经济发展的矛盾,严把土地闸门,积极探索节约利用土地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土地资源紧张的形势下,保持了工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但是,由于受思想观念、机制体制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和企业在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低效利用”等现象,土地利用方式粗放低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建设节约型省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对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转变观念,创新思路,进一步挖掘存量土地潜力,用好有限增量土地,提高工业用地效益,促进我省制造业强省建设。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建设节约型省份的要求,以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核心,建立节约用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节约用地的市场环境和长效机制;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单位面积产出水平;发挥土地资源调控和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工业结构和布局,提升产业集聚规模效应,加快形成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发展新格局。
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中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分析
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土地集约利用问题分析[摘要]:通过对山东省城市建设用地供需的分析,探讨城乡建设用地土地集约利用的诸多问题,并对国家针对土地集约利用而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剖析,提出问题并提出对策。
[关键词]: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土地集约利用1.山东省城市化与建设用地需求中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在不到世界10%的耕地上,承载着世界上22%的人口;人均耕地仅有1.38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优质耕地匮乏,后备土地资源严重不足。
中国耕地保有量从19.5亿亩减到18.3亿亩,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红线“面临被突破的危险。
当前中国正处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城镇建设必然要求扩大对土地资源的投入,不得不占用一些耕地,这是客观规律;而另一方面,土地利用粗放浪费,建设用地盲目扩张,违规违法用地还时有发生,这是现实状况。
山东省的城市化水平达到了46.10%,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的2.2%,根据《山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2020年山东省城市水平将达到65%左右。
根据相关研究,预测至2020年山东省社会总人口为9900万,“双栖”人口为1386万人。
本着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规划2020年城镇平均人均建设用地为100m2/人。
“双栖”人口建设用地按0.7个标准“城市人口”计算。
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9900×65%-1386)×100+(1386×0.7)×100=601920公顷。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下达给山东省2020年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为845000公顷。
预测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占城镇工矿面积比重提高到60%。
这样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507000公顷。
从以上分析看,现实的需求与国家下达的指标有94920公顷的差距。
2.山东省土地集约利用的现状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提高,农村向城镇聚集,产生的不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的效果,而是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同步增长的弊病,致使耕地总量急剧下降。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试行)-济政办发[2013]12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建设项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实施意见(试行)(济政办发〔2013〕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节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土地投入产出水平为核心,建立健全节约用地政策体系,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结构,坚持土地使用标准,合理控制工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探索和完善新增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提升产业集聚规模效应,以较少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经济增长,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提供资源保障。
二、加强源头管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一)加强规划管理控制。
积极做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的有序衔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确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按照区域集中、产业集聚、开发集约的原则,引导工业项目在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落地建设,有效发挥土地利用集聚效应。
同时,合理利用各类建设用地,新上建设项目应首先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用地,充分利用未利用地,尽量减少占用耕地。
(二)强化土地利用计划调控。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在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中的权重。
年度新增工业建设用地重点投向新信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医药及生物、新材料和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优先引进占地面积小、投资密度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确保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1、引言旨在规范山东省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控制工作。
3、定义和缩写3.1 定义3.1.1 建设用地:指用于城市建设用途的土地。
3.1.2 控制标准:指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利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3.2 缩写3.2.1 省:山东省3.2.2 建管局:建设管理局3.2.3 城规委:城市规划委员会4、建设用地分类与控制标准4.1 国土规划4.1.1 规划范围4.1.2 规划布局4.1.3 土地保障指标4.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2.1 规划目标4.2.2 用地结构4.2.3 土地供需平衡4.2.4 用地适宜性评价4.3 用地控制与指标4.3.1 总体控制原则4.3.2 用地强度控制4.3.3 用地分类控制4.3.4 用地开发利用条件4.3.5 限制开发区划4.4 建设用地保障与供应4.4.1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4.4.2 建设用地供应途径4.4.3 建设用地用途审批4.5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管理4.5.1 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程序4.5.2 工程建设许可4.5.3 管理措施4.5.4 监测与调查4.6 建设用地环境保护4.6.1 环境影响评价4.6.2 生态保护与修复4.6.3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5、所涉及附件1、山东省建设用地总体规划图2、山东省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条件表3、山东省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6、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城市规划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6.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指按照规划要求,由建设管理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3 建设用地管制区:指依法对土地进行临时或永久的限制开发、利用或改变用途的区域范围。
6.4 建设用地指标:指用于建设用地控制的各项数量、质量、功能等方面的标准或要求。
7、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7.1 困难:用地供应不足,无法满足城市建设需求。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作者:昌乐国土资源局发表时间:2009-8-12 9:00:58浏览:471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1 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
(工业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4)厂前区比例: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厂前区比例=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厂前区比例不得超过7%。
(5)绿地率:项目用范围内绿化占用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就超过15%。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2008-08-25 17:33:18)转载分类:知识规范标签:临沂设计房产建设用地土地投资强度山东省杂谈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1 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 7个类别。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 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 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 (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 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 =(建筑物占地面积 +构筑物占地面积 +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x100%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 35%。
(工业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厂前区比例: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厂前区比例 =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x100%工业项目的厂前区比例不得超过 7%。
(5绿地率:项目用范围内绿化占用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 x100% 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就超过 15%。
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的《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请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控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做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及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依法及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进一步发挥计划指标的调控作用。
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分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配比下达挖潜指标,积极探索挖潜指标省内有偿调剂使用。
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用地需求。
二、优化建设用地格局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农村合村并点,开展村庄改造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将挖潜节余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实现城乡土地要素有序流动,推动城镇化进程。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2023年度: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指标第三章分类管理第四章用地审批第五章地块规划设计与评审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节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以及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和监督等各个环节。
其中,涉及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和控制指标方面,还需遵循城市规划法规的相关要求。
第三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用地分类、用途、建筑物密度、绿化率、容积率、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指标标准进行城市和乡村建设用地控制的制度。
第四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应当坚持节约集约、保护环境、合理分布、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城市、不同地区和不同用途的特点,合理设置各项控制指标,并根据时期和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同时应当注重宏观平衡、长远规划、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本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并在规划编制、土地供应、审批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加强对建设用地的控制和管理。
第二章规划指标第七条城市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包括城市基本建设用地、经济建设用地、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等四类。
第八条不同类型城市的规划指标应当有所差异,要根据城市的类型、规模、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等因素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是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要求。
各级政府在批准城市规划时,应当根据本标准要求对其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进行审核。
第九条城市基本建设用地,指城市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道路交通、绿地和广场等建设用地。
其中,住宅用地应当根据城市规模、人口密度和不同居住群体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应当根据城市功能和人口规模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道路交通用地应当根据交通流量、车辆类型、行车速度和行车安全等因素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绿地和广场用地应当根据城市的自然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和公众需求确定相应的用地标准。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2023简版
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一、引言山东省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省份,土地资源丰富,土地利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管理建设用地,山东省于2019年制定并实施了新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
二、标准目的《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和控制建设用地的利用,合理布局和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三、控制范围根据山东省土地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用地控制和管理。
四、标准内容4.1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山东省制定了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各市县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建设用地总量规模和增减指标。
4.2 耕地保护山东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将耕地保护纳入到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
根据国家规定和山东省实际情况,制定了耕地保护措施和指标,确保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4.3 建设用地布局为了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山东省规定了建设用地布局原则和指标。
根据经济发展需求和生态环境要求,合理划分建设用地各类别、规模和位置。
4.4 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山东省鼓励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对于经济密度高、资源利用效率高的建设项目给予奖励和支持。
制定了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
4.5 建设用地环境保护为了保护环境,山东省对建设用地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
建设项目在进行环境评估和审批时,要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4.6 建设用地监督管理为了确保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有效实施,山东省加强了建设用地监督管理。
建立了建设用地监测与审批系统,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测和审批,严格管理建设用地。
五、标准执行和监督《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自2019年起执行。
各市县要根据本标准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加强对建设用地控制的监督。
六、结论通过制定和实施《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山东省能够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和管理建设用地,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
山东省政府新规定:房产用地出让每宗禁超过20公顷
本市主城区房地产开发⽤地单宗出让⾯积不得超过20公顷。
今天,省政府公布《关于推进⼟地节约集约利⽤的实施意见》,我省将严控各类建设⽤地标准,济南、青岛主城区房地产开发⽤地每宗地不得超过20公顷,各地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场和绿化带,同时要求⾦融机构对⼟地开发不⾜房企紧缩贷款。
《意见》要求,济南、青岛主城区房地产开发⽤地每宗不得超过20公顷,其他省辖市主城区不得超过15公顷,其他地区不得超过10公顷,并要求⼟地出让前要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供应⽅案,明确容积率、绿地率和建筑密度等。
规划⼀经确定,不得擅⾃调整;⼯业、教育、科技等项⽬⽤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造成套职⼯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
各地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场和绿化带。
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项⽬要优化设计,科学选址,严格按照建设规模、类别及相关控制指标等规定供应⼟地。
今后,除军事、社会保障性住房和特殊⽤地可以继续划拨⼟地外,我省将对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利等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地,探索实⾏有偿使⽤,对其中的经营性⽤地先⾏实⾏有偿使⽤。
根据意见,⼯业⽤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地),以及同⼀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地者的,都必须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滞后项⽬贷款将从严 ⾦融机构的贷款是房地产企业开发房地产重要因素,开发商是否按合约如期开⼯按期完⼯房地产项⽬将和其在⾦融机构的贷款相关联。
根据《意见》,⾦融机构对房地产项⽬超过⼟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开发⽇期满1年,完成⼟地开发⾯积不⾜三分之⼀或投资不⾜四分之⼀的企业,应审慎贷款和核准融资,从严控制展期贷款或滚动授信。
我省将逐步建⽴国⼟资源管理部门与⾦融监管部门联动协管制度,将企业违法⽤地、闲置⼟地等信息纳⼊中国⼈民银⾏等有关部门的企业信⽤信息基础数据库。
相关单位对违法⽤地项⽬不得提供贷款和上市融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一、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人均绿地面积:批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道路宽度:指道路红线的宽度。
快速路:若承担有其他城市交通功能时,道路宽度可适当增加。
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5;人口在200万以内的城市调整系数不得超过1.2。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公共绿地与常住人口的比值。
3、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建宅基地面积限额:(一)城市郊区及乡(镇)所在地,每户面积不得超过166m2;(二)平原地区的村庄,每户面积不得超过200m2。
村庄建在盐碱地、荒滩地上的,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三)山地丘陵区,村址在平原上,每户面积133m2;在山坡薄地上的,每户面积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得超过266m2。
人均耕地面积666m2以下的,每户B指济南、淄博、潍坊、东营、日照、泰安、莱芜、济宁市;C指德州、滨州、聊城、菏泽、临沂、枣庄市。
二、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1、工业用地控制指标1.1指标解释(1)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
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全省城市划分为7个类别。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和城市类别,不得低于规定的投资强度控制指标。
(2)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其中: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
采用国土资源部规定的指标。
工业项目按照其行业类型不得低于相应的指标值。
(3)建筑系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和堆场占地面积之和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系数=(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一般不得低于35%。
(工业流程或生产安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厂前区比例: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厂前区比例=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或分摊土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厂前区比例不得超过7%。
(5)绿地率:项目用范围内绿化占用土地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绿化占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x100%工业项目的绿地率一般不就超过15%。
1.2、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控制指标1.4全省城市类别划分一类:济南市市中区济南市历下区济南市槐荫区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青岛市市北区青岛市四方区青岛市崂山区青岛市李沧区。
二类:济南市历城区淄博市张店区潍坊市潍城区潍坊市奎文区烟台市芝罘区。
三类: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城阳区烟台市莱山区威海市环翠区济宁市市中区济宁市任城区泰安市泰山区泰安市岱岳区。
四类:聊城市东昌府区德州市德城区东营市东营区淄博市淄川区淄博市博山区淄博市临淄区淄博市周村区潍坊市寒亭区潍坊市坊子区烟台市福山区烟台市牟平区龙口市莱州市荣城市文登市日照市东港区临沂市兰山区临沂市罗庄区临沂市河东区枣庄市市中区莱芜市莱城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胶州市即墨市寿光市招远市。
五类: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度市胶南市莱西市安丘市昌邑市青州市诸城市莱阳市蓬莱市乳山市枣庄市薛城区滕州市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新泰市肥城市莱芜市钢城区临清市东营市河口区高密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
六类: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阳谷县东阿县高唐县乐陵市禹城市陵县平原县齐河县临邑县恒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临朐县昌乐县莒县莒南县平邑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泗水县梁山县宁阳县惠民县博兴县邹平县曹县东明县武城县垦利县利津县广饶县郯城县沂水县蒙阴县费县沂南县枣庄市峄城区枣庄市台儿庄区枣庄市山亭区微山县汶上县定陶县单县郓城县。
七类:莘县茌平县冠县夏津县宁津县庆云县五莲县苍山县临沭县东平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成武县巨野县鄄城县。
2.文教体卫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限,规模大的图书馆取下限。
(2)展览馆指标中,小型展览馆取下限,大型展览馆取上限。
(3)表中的千人建筑面积指该文化设施的服务人口数。
2.2教育设施用地控制指标教育设施按照不同的教育阶段可分为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四个阶段。
2.2.1城市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指标中的规定,容积率依据《建筑设计资料集》(第二版第三册)中的数据进行测算。
每班学生数按26~30人计。
2.2.2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用地控制指标另行增加。
(2)位于城市中心地区的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减少,但生均用地不应低于表中指标的70%,运动场比重可适当降低,取值在35-40%。
(3)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用地可适当增加,生均用地可按表中指标的1.1-1.4倍执行。
2.2.3普通高等院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的有关规定:普通高等院校所需用地应包括建设用地、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和专用绿地三大项。
(2)根据目前高校规模和发展的预测,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规模可分为小于5000人、5000-10000人、10000-20000人、大于20000人四个规模等级。
(3)上述指标以综合大学为标准,以《普通高等院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中规定的生均建筑面积指标为依据,其他不同类型学校生均用地指标可按下表予2.3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控制指标说明:妇幼保健院人员编制:省级12~80人,地市级60~40人,县级40~20人;卫生防疫站人员编制:省级150~500人,地市级40~300人,县级20~100人。
2.4体育设施用地控制指标3.商业金融、旅馆用地控制指标3.1商业、金融用地控制指标商业、金融设施类型较多,属于经营性用地,应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率。
商业金融用地容积率≥1.2。
3.2旅馆用地控制指标依据客房间数,旅馆的规模分为小型、中型、大型和特大型。
容积率控制指标为:4.住宅用地控制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高层住宅为十层以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城市居住区用地是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其中,住宅用地为住宅建筑基底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m);建筑面积毛密度也称容积率,是每公顷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m2)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
低层联排式住宅区: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0.8多层住宅区(6层):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1.50(5层):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1.40高层住宅区: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2.00混合型住宅区:按不同类型住宅建筑面积占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折算。
5.行政办公及写字楼用地控制指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施行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该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县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办公用房(简称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新建工程。
改建、扩建工程参照执行。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具体内容如下:办公室用房,指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指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房、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设备用房,指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1)当办公用房为高层建筑时,人均面积指标可采用使用面积指标控制;(2)表中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未包括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3)写字楼用地无法按照编制定员实施控制,故仅控制其容积率指标。
6.交通用地控制指标6.1公路用地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指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
一般不得超过控制指标的规定。
公路等级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地形类别分为:平原区、微丘区、山岭重丘区。
服务设施由服务区和停车区组成。
服务设施的用地指标,应根据公路沿线城镇布局、道路通行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不得超过控制指标的规定。
26.2铁路用地按照《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1996)》的规定,铁路用地指标分为新建铁路工程、单项工程两个层次。
每个层次的指标可以单独使用。
就具体内容而言,分为新建铁路工程用地指标、区间正线用地指标、车站用地指标三个部分。
(1)新建铁路工程用地指标新建铁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主要包括路基、桥涵、隧道、中间站、区段站、机务设备、车辆设备、给水排水、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房屋建筑、石渣场及苗圃等用地。
一般不得超过控制指标的规定。
2(2)区间正线用地指标区间正线用地指标,由路基、护道、养路机械作业平台、排水设备、桥涵、隧道及通风设旄、防护设施、线路所、巡道工休息室、道口及看守房、大桥隧道的守护营房、给水所(含扬水和导水管道)、红外线测轴温设备、电力线路的杆塔、无人增音站、充气站(室)、改移道路、改河改沟、改移供电、通信线路及设施、取土袭、弃土堆等用地组成。
2(3)车站用地指标车站用地指标包括中间站、区段站、编组站三个部分。
①中间站用地指标包括车场(含客运设备、生产房屋、道路、给排水、杆塔)、货场、生活区、取弃土等用地。
2②区段站用地指标包括车场(含客运设备、生产房屋、站修、道路、给排水、杆塔)、货场、机务段、车辆段、客车停留线、工务段、电务段、军供用地、水电段、建筑段、材料厂、供应段、车务段、生活区及电力牵引时的供电段、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工区等电化用地。
2③编组站用地指标包括车场(含站修、倒装设备、加冰设备、军供站、生产房屋、道路、给排水、杆塔)、机务段、车辆段、工务段、水电段、电务段、建筑段、洗刷所、生活区、进出站线路、电力牵引时还包括供电段、牵引变电所、接触网工区等电化用地。
2(4)说明:本指标适用于新建1435mm标准轨距国家铁路工程项目。
建设类别:新建单线、双线铁路。
铁路等级:I、II、Ⅲ级国家铁路和I、II、Ⅲ级铁路专用线。
牵引种类包括电力、内燃机车。
车站分布单线站间距离为:平原10km、丘陵9km、山区8km,每4个区间设一个有货场的车站。
双线站间距离为:平丘15km、山区20km;平丘每30km、山区每50km,设一个有货场的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