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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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动,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形,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相抵牾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区(县、市)路(街)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年(或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当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束缚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部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畴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下:股东1:(法人)统一社会信誉代码或其他登记证书号码:住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2:(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亿元,占注册资本的%,(将/已)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其中首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第二期认缴出资万元,(将/已)于年月日前到位。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设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由全部股东组成,由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

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章程模板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由股东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法定代表人产生方式第四条公司名称:重庆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条公司住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905号。

第六条经营范围:日用百货销售(以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属于在登记前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当先获得批准后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公司应当按照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的规范表述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注:可自行约定)第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注:二选一)第九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日期、出资方式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

(注:外商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币种可以用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币种表示。

)第十一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日期如下:(注:1.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其中,货币出资应按期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出资应当用货币估价并依法按期办理财产权属转移手续;2.出资日期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不得超过五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公司类型,它在商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编制章程,这是公司的法律框架,它涵盖了公司的运营方式、管理结构、股权关系等重要内容。

本文将着重介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重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的了解并规范公司管理。

第一章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码、成立日期、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均需要在此列明。

此外,还需明确公司经营期限,是否拟向外发行股票等信息。

第二章公司股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结构通常较为简单,但如何规定股东权利与义务,保障股东的权益,实现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是章程制订中的重点。

诸如股权转让、股息分配、股东大会等内容,均需要在此章节中明确规定。

第三章公司管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全面决策并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

董事会中需要确定董事人数、任期、职权等。

监事会则是对公司信誉及财务状况进行监督的机构,监督事项主要包括公司的会计核算、资产状况和经营绩效等方面。

章程中需规定监事会的召集、职权、人数、任期等细节问题。

第四章公司管理流程公司管理流程包括相关决策审批、表决权和份额转让等等,都是公司日常运营不可或缺的要素。

本章节中应该详细规定相关程序,包括下列内容:(1)决策过程中的适当员工必须提前收到有关文件以确保充分讨论;(2)在董事会决策时,各董事要举行会议,并按规定方式表决;(3)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各股东的表决权及相应比例应在章程中进行规定;(4)对公司股权的转让和移交,章程中也要有明确的规定。

第五章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公司的财务和会计管理极为重要,章程中需要规定员工所需具备的职责和技能,以及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的规范要求等。

第六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章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设计有不可更改的条款,也有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变更的条款。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2024年新公司法公司章程(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

(设董事会、不设监事会)(人数300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名称为:。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按照股东认缴出资比例相应减少出资额。

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第九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1、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有权要求查阅、复制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材料。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设监事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资产,使其人民代表大会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第六条公司住所:贵阳市╳╳路╳╳号;第七条公司经营场所:贵阳市╳╳路╳╳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核准为准。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法规规定必需报经审批和须领取经营许可证的,已经批准,并领取了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中:货币╳╳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单位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第十七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

章程参考样本: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缴纳出资计划如下:……(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股东第十四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概述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是以资本为基础、以执行管理职能的股东为最高决策者、以各项经营条件的合理配备和科学利用为手段、以追求盈利为目的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可以是董事会和监事会,也可以只设置董事会,多数有限责任公司在制定章程时选择了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组织形式。

二、董事会章程1. 董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该公司的最高管理机构,其职权如下:(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2) 决定公司的业务范围;(3) 审核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4) 决定公司的人事任免、薪酬和奖惩;(5) 向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 董事会的任职与离职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个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而董事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并签署保密协议。

完成任期或者被罢免的董事必须及时退出董事会。

3. 董事会的会议董事会的会议要求董事事先收到会议通知,并对于议事所涉及的内容,作出充分准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在董事会会议上,每位董事都应当发表自己的意见。

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进行讨论和表决。

三、监事会章程1. 监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是监督公司管理人员的合法行为和财务状况的机构,其职权如下:(1) 监督董事会行使职权是否合法;(2) 监督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3) 对公司的现金流及其他资产进行监督、审计;(4) 对涉及公司利益的决策进行监督、审核。

2. 监事会的任职与离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的成员由股东会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同一人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的任期届满不能连任,必须退出监事会。

同时,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签署保密协议。

3. 监事会的会议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的程序需要具有法律效应,并且,应当明确地规定每个监事应当得到的文件和材料,以及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监事会)

有限公司章程模板(设董事会、监事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七条公司依照《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为会职工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八条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九条公司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公司研究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十一条公司名称:。

第十二条公司住所:,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以股东出资额度作为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所持有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形式。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出资额度代表着其在公司中的权益等级,同时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机构进行管理,以确保公司的稳定性和经营合法性。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和监事会是非常重要的机构,直接影响着公司的所有决策和管理运营。

下面将详细介绍在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设立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在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的成员、权利、职责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便有效地确立公司的管理机制和权力分配方式。

1.董事会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由三到九名不等,其中应当有一名董事长。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的产生应符合投票表决所得票数的前n名即为董事的要求,并在公司注册地登记注册。

2.董事会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以下方面:(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制定公司经营方针;(3)任命或免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4)审议公司各类经济合同和重大决策;(5)编制公司各项内部管理规定;(6)审批公司财务报告,制定公司年度计划和预算;(7)处理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的提议;(8)处理公司重大事务。

3.董事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应当遵守以下义务:(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和保护公司财产安全;(3)执行公司董事会决定和行使董事会赋予的职权;(4)不得将公司机密和重要商业机密泄露给外界;(5)其他法定义务。

二、设立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除了要设立董事会外,还应该设立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管机构。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防止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利,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6)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6)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两个或多个股东组成的公司,是一种法律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其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度。

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依据,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原则和组织、运作、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本文主要介绍设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要点。

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其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律合规:合符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制定,充分体现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理合理的:合理合法的章程是有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健康发展。

3. 可操作性:章程可以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作。

二、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在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是比较常见的模式,它可以为公司提供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顺利运作。

下面是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包括的内容:1.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章程一般应该始终包括公司的全称、住所、经营范围等。

2.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具有以下职权和职责:(1) 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2) 选举或者罢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 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4) 决定公司的融资安排和投资计划,并负责尽职调查和决策。

3. 监事会的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内部监督的机构,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和职责:(1)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查,并提出事项的查证、核实和整改意见;(2) 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报告;(3) 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行为依法依规;(4) 负责对公司的独立性、公正性进行监督。

4. 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选择与任期(1) 董事会由五名或以上的股东组成,其任期为三年。

(2) 监事会由三名或以上的股东或者股东代表组成,其至少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一、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所涉及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注册地址为__________。

二、公司的性质和经营范围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依法设立并合法经营。

2.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

三、董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董事会由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2.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2)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3)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合并、分立、收购等;(4)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5)制定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6)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四、董事的产生和任期1. 董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董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3. 董事的连任次数不设限制。

五、董事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1.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主席召集,会议召集通知应提前__________天发出。

2.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会主席主持,若董事会主席无法履行职责,应由副主席或其他董事担任主持。

3. 董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由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多数通过。

4. 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应当做成书面记录,并由董事会主席签字确认。

六、监事会的组成和职责1. 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

2.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2)审核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3)监督董事会的决策是否合法、合规;(4)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数通过。

七、监事的产生和任期1. 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__________年。

2. 监事的选举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

(完整版)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模板

(完整版)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章程模板

公司章程中需要确定的事项留待确定的内容一人公司的名称一人公司的住所地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一人公司的存续时间一人公司的经营宗旨一人公司的经营范围一人公司的经营方式确定董事人数确定监事会人数及组成确定副总经理人数章程份数备注可考虑在原名称后加之“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现有住所地可参照现有出资额可参照现有经营范围与方式3-13 人不少于三人(其中职工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建议四份条款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三条第七十九条序号1.2.3.4.5.6.7.8.9.10.11.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4)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4)第五章股东出资的转让 (6)第六章董事会 (6)第七章监事会 (9)第八章总经理 (11)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12)第十章劳动人事制度 (13)第十一章公司合并、分立 (14)第十二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15)第十三章附则 (17)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的中文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公司的住所:[ ·]。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公司的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存续期限为[ ·]年。

公司依法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保护股东的权益。

公司的经营宗旨:[ ·]。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方式:[ ·]。

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一种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组成,以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共享经济利益为目的,以公司名称独立承担债务,以公司财产为独立财产的经济组织形式。

在中国的企业法律制度中,有限责任公司已成为最受欢迎的企业法人类型之一。

本文将会对设立有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进行详细讲解,以供有需要的读者参考。

一、公司名称、地址和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包括公司类型和公司名称两部分。

公司类型应标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简称“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应当真实、准确、具有区别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

具体公司名称限制参见《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公司注册地址应当是实际地址,可以是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经营地址、企业服务机构地址等。

公司出资应在设立时明确明确出资方式、数额、时间及其分次缴付的具体约定。

二、公司股权架构1. 股份总额分配本公司股份总额为{sum}股。

其中:A股股份以{sumA}股为上限发行;B股股份以{sumB}股为上限发行。

2. 股份权利A股股份享有表决权、转让权、受益权,其股份转让应获得其他各位A股股东的强制性优先受让权,同时可享有董事会的独立性议决权。

B股股份享有第一次优先分配股息和其他收益之权益,但不参与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和监事会成员的选举、罢免、表决和管理等公司事务。

B股股份持有人按照出资额的比例参与公司资产净值分配,并且在公司解散清算之前,优先于其他股东收取应得的财产份额,但不享有转让权和表决权。

3. 股东权利和义务A股股东权利和义务享有表决权、选举权、聘任权、监督权、撤回权、知情权、受益权等权利,义务包括准时向公司缴纳出资额、积极协助公司发展、履行神圣的法定监督职责等义务。

B股股东权利享有优先享有股息、分红等利润、以及分得清算结余财产等权利,义务包括履行神圣的法定监督职责、支持公司良性发展等义务。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样本

有限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样本

( 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 打印时请将彩色文字及注意事项删除)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出资( 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 , 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 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

第四条住所: 。

( 注: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 区、县) 、乡镇( 村) 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注: 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 进行具体填写。

前置许可的按照前置许可证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 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 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 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它登记事项, 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 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认缴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股东2 XXXXXXXXXX股东3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 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 能够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监事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3)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 (3)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股东责任有限的公司类型。

在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管理和运营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制定一份章程作为公司的组织管理文件。

本文将围绕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进行阐述。

一、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必要性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可以有效监督公司的高层管理和财务情况。

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审批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决策;监事会则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查,保障公司的财务状况合法合规。

此外,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职条件、任职期限、权利和义务等也会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以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设立董事会的章程规定1、董事会的成员数量: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的成员数量,一般情况下不低于3人。

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有着较高的道德素质和商业实力、对公司有贡献的股东等。

2、董事的任期: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的任期,可以是一年、两年或者更长时间。

董事的连任次数也应当设定上限。

3、董事会的职权:章程中明确规定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战略规划、审批重大经营计划和投资决策、制定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任免公司高管、提名公司监事人选等。

4、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章程中规定董事会决策程序,如何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是否需要全体董事参加,决议方案是否需要严格保密等。

5、董事会的召集:章程中详细规定董事会的召集方式和召集周期,以确保公司高层管理能够有序履行职责。

三、设立监事会的章程规定1、监事会的成员数量:章程中明确规定监事会的成员数量,一般情况下不低于3人。

监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岁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有着较高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等。

2、监事的任期:章程中明确规定监事的任期,可以是一年、两年或者更长时间。

监事的连任次数也应当设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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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参考文本之一: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章程,打印时请将彩色文字及注意事项删除)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前置许可的按照前置许可证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认缴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股东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股东1 XXXXXXXXXX股东2 XXXXXXXXXX股东3 XXXXXXXXXXXXX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注:本款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人(法定3至1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由产生。

(注:股东自行确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董事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由董事会自行确定,如董事会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以上内容也可由董事会自行确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人,其中职工代表人。

(注: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由股东自行确定成员,但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二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其他职权。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监事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九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依法登记。

第三十条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针对本条内容,股东亦可依法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其他办法。

)第三十二条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年(或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营业期限若为长期,则删除此款)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若营业期限为长期,删除此款)其他解散事由。

(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二)股东决定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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