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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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标题: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引言概述: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责任主体。

各责任主体在建设工程中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这些责任和义务的履行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正文内容:1.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1 提供项目资金和技术支持1.2 编制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1.3 确保工程施工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1.4 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和验收1.5 维护工程的安全和环境保护2.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2.1 监督工程施工过程的合规性2.2 检查和评估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2.3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咨询2.4 监督工程材料的选用和使用2.5 协助建设单位解决工程问题和纠纷3. 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3.1 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3.2 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3.3 使用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3.4 组织和管理施工人员3.5 遵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规定4. 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4.1 编制符合规范和标准的设计方案4.2 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和支持4.3 配合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作4.4 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4.5 解决工程设计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5. 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5.1 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规性5.2 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培训5.3 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5.4 参与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5.5 解决工程纠纷和争议总结: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都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监理单位应监督工程施工合规性,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单位应编制符合规范的设计方案,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应监督和指导工程的合规性。

只有所有责任主体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才能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是指在建设工程中投资、出资或者委托实施工程的单位。

作为建设工程中的主要责任方,建设单位承担着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从建设单位的基本质量责任、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材料、施工、监理等方面展开探讨。

一、建设单位的基本质量责任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中的主要责任方,首先应当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具体地说,建设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工程建设申报、审批程序,确保工程建设方案和设计文件符合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当明确自身的建设目标和质量要求,并将其传达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二、工程设计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并制定相应的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明确设计方案、设计文件的审查程序和需求。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对设计方案和设计文件的审查义务,及时发现和纠正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设计施工方的合法荣誉特别注重。

此外,建设单位应当对设计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影响,如环境影响、社会影响等进行评价,切实保障公众利益及“人民的健康安全”。

三、材料品质控制责任建设单位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质量管理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确保材料品质达到标准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对材料的检验和验收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材料质量问题,并依法保证材料质量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四、施工质量监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明确施工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施工方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责任承担及其后果。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土建、安装、调试等),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各种风险予以预防和控制,降低工程建设风险。

建设单位还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监控,备案施工图纸、日志等,及时修正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保证质量合格。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量的工程项目涌现出来。

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中的主体,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职责和义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把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承担相关质量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有效控制。

一、质量责任和义务1. 质量责任建设单位是一个工程项目的主体,其首要责任是确保工程的质量,这是建设单位的基本职责。

建设单位应确保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建筑规范和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并制定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始终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把关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

在同时,建设单位还应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和合法,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没有违法行为。

2. 质量义务建设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有许多义务,其中主要的义务包括以下几点:(1) 保证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保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对材料和设备进行识别和检验。

(3) 确保施工过程规范和合法,防止过度施工带来的质量问题。

(4) 对工程的进度进行控制和协调,确保按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

(5) 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负责最终的质量判定。

二、建设单位承担的主要责任1. 工程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进行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应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建设单位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2. 施工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负责组织施工,并进行施工管理。

建设单位应制定合理的工程施工计划,协调各个施工单位的工作,保证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3. 质量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和相关法规。

建设单位还应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进行质量管理,按照设计要求选定符合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并对其进行识别和检验。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中的主要责任方之一,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各个环节。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承担着质量安全的重要责任和义务。

下面将详细探讨建设单位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首先,建设单位应当明确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

建设单位应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至上的理念,主动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应负责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和方案,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和施工,并组织验收工作。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机制,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规范要求。

建设单位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质量问题,保障施工质量。

建设单位还应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的持续改进。

同时,建设单位还应积极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在质量问题出现时,建设单位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质量问题,能够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建设单位应与承包商、监理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沟通,共同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并追究相应责任。

建设单位还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除了质量安全,建设单位还应承担劳动者安全责任。

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建设单位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建设单位还应合理安排工期和工作量,避免超负荷工作导致职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021年一建-法规-第61讲-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021年一建-法规-第61讲-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021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第61讲-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本节知识框架】1Z3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4政府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1Z30703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发包工程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三、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

11Z30703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依法承揽设计业务2.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3.设计依据4.依法规范设计单位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6.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1Z307033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真题分布数据统计】(2012/2013/2017/2020年)一、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业务(1)监理的依据①法律、法规;②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约定的推荐性标准)③设计文件;④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2)监理责任①违约责任:不按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②违法责任:监理单位违法监理,或者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点清单】1.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跟其他主体的责任如何区分?2.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跟其他主体的责任如何区分?3.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跟其他主体的责任如何区分?【本节课后习题】1.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例题·单选】某施工单位为避免破坏施工现场区域内原有地下管线,欲查明相关情况,应由()负责向其提供施工现场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

【2010一建真题】A.相关管线产权部门B.市政管理部门C.城建档案管理部门D.建设单位【答案】D【解析】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

一级建造师《法规》讲义IZ307030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IZ30703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9点)P277P81页1依法发包工程2.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3•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干预投标人—低于成本竞标、压缩工期、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等4.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施工5.依法实施工程监理—必须监理的范围国家重点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国外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6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一领取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为办理手续—不发许可证—不得开工7.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符合要求—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施工单位在使用前应当检验8.依法进行装修工程—不擅自改变主体和承重结构9•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IZ307032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2812841•勘察、设计单位的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造师、结构工程师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2.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3•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参看[案例]P282页4•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5.设计单位依据勘察成果文件设计—符合国家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合理使用年限6.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_除特殊要求的—不得指定生产、供应7.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说明、解释设计图纸)8.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IZ307033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P284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进行管理L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回避—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和利害关系—不得承担3•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4•工程监理的职责和权限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不得使用安装材料设备、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建设单位不拨付工廖、不进行竣工验收5•工程监理的形式—旁站:工程中有关地基和结构安全的关键点连续不断的监督检查或检验的监理活动巡视:除关键点外的质量控制平行检验:对施工单位已检验的工程及时进行检验6法律责任(略)工程监理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罚款、降低资质、吊销证照等IZ307034政府部门工程底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了解)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国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2•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有影响质量问题时,责令改正—不能停工3.禁止权力滥用的行为—彳北可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购买其指定材料设备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般事故一24小时—报告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重大事故一24小时—当地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事故类别报告当地政府—上级建设部门和有关部门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IZ307020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IZ307021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岳量责任一、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1•对施工质量负责是法定的质量责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2.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主要责任主体—但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P269页1•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对分包工程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接受总包单位管理2.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可以向任何一方请求赔偿(总包或分包方)任何一方承担后,可向另一方追偿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部分参看P269页【案例】IZ307022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规定1•施工单位—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2.发现设计图纸有差错应当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V施工单位无权擅自修改设计图纸xIZ307023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重要)P271页L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设备进行检验一一检验有书面记录+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2•施工单位严把两道关—谨慎选择供应商—进场二次试验3•生产厂家没有资质或相应资质—其产品视为—不合格3.见证取样和送检P272页1)施工单位现场试验人员—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送至具有法定资格检测单位检测2)送检数量—n标准规定的30%3)必须见证取样和送检的8类材料(了解)4)取样人员在试样(包装上)—标识、封志—见证人+取样人签字—对试样的代表性+真实性负责4•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和检测规定1)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2)检测人员F得受聘于2家检测机构3)检测机构、人员F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4)检测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所检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有隶属或利害(与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V)5)检测机构F 得转包检测业务1Z307010工程建设标准IZ30701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了解)P261页分类—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强制性标准—通用的、重要的GB推荐性标准—其他的GB/T看P262(三)例国家标准实施后5年进行1次复审—行业标准也是5年二、工程建设行业标准P2621.没有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行业标准—有国家即废止2•制定行业标准的(略)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推荐性两个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范畴的(了解)4.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需要—批准部门适时复审一5年复审1次5.地方标准不得与国家、行业标准相悖—相悖的自动废止6.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或行业的标准—企业内部适用7•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自愿实施IZ3070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P265_、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1•监理人员认为工程—不符合设计、施工、合同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2•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质量标准、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应报告建设单位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拟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做法:1)拟采用单位组织技术论证2)报批准标准的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审定三、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1.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管机构—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重点检查抽查专项检查IZ307013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P267(略)IZ306042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P2411•应急预案的分类—施工单位的安全事故预案—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案2•应急预案的程序:P241编制—总承包单位编制—总包、分包各自建立救援组织、人员,配备器材设备评审—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附专家名单—公布(主要负责人签署)备案—培训演练—综合、专项演练每年1次;现场处置—半年1次修厂每3年修订一次IZ306043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1•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发生事故—向主管部门及时、如实报告;P243—244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向特种设备监管部门报告实施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2•施工单位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1)事故报告时间要求—现场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I 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2)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救工作3)妥善保护现场3•事故调查的管辖—级别管辖—1)特大(国务院)、重大(省)、较大(地市)一般(县市)可直接授权或委托调查2)无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市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单位调查;3)必要时上级可以调查下级负责的事故;4)事故发生30日内(道路交通、火灾7日内)伤亡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 上级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地域管辖—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事故单位所在地政府应当派人参加(属地优先属人参与)4•调查期限—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期60天内提交报告—可延长—不超过60天5•事故调查的"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P249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事故责任人及大家未受到教育防范措施未落实IZ30604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P249P250页: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或撤职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但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真题示例】1.某建设工程项目分包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上报的是()。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一、背景介绍在建设工程中,参预的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和义务。

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对于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安全、维护各方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详细阐述。

二、责任主体及其义务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负责工程的策划、设计、建设、验收等工作。

其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 制定工程建设方案,明确工程目标和要求;- 选择合格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提供工程资金,并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2.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是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工作,其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 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 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确保施工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提供设计变更和技术支持,确保工程设计的有效性;- 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验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3.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负责实施建设工程的主体,其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 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组织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任务;- 配合监理单位进行工程检测和验收;- 提供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人安全;- 维护工程秩序,保护环境。

4.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是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主体,其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 监督工程施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 监督工程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参预工程验收,提供监理报告和意见。

5. 业主业主是建设工程的使用者和受益者,其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 为工程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支持;- 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使用和维护工程设施,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配合进行工程维修和改造。

三、责任和义务的履行方式1. 合同约定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通常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责任与义务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设工程施工成为一个重要的环节。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各方承担着不同的责任与义务,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本文将探讨建设工程施工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一、建设工程业主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建设工程的业主,他们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计划与设计:业主需要提供详细的建设计划和设计方案,并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业主应就计划和设计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2.资金与材料:业主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优质的建筑材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3.合同与支付:业主需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正式的合同,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合理的工程款项。

二、建设单位的责任与义务作为建设工程的承建单位,他们的责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组织:承建单位需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计划,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施工质量:承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做到合格合格。

3.工期与进度:承建单位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保证按时完成工程。

4.安全与环保:承建单位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环境保护,同时做到文明施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监理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监理单位作为独立第三方,他们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检查: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

2.验收阶段:监理单位需要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做出相应的验收报告。

3.合同管理:监理单位需要负责管理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确保各方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施工工人与业主、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关系施工工人是建设工程的执行者,他们的责任与义务也是不可忽视的:1.安全作业:施工工人需要遵守工程安全操作规范,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做好周围环境的安全防护。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一、责任主体的定义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

二、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的主体,应负责工程的组织、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承担最终责任。

2. 义务:(1)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工程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2) 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3) 确定工程的设计方案,并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4) 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纸,并对其进行审查;(5) 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6) 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7) 负责工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监督;(8) 承担工程质量问题的维修和保修责任;(9)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三、设计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责任:设计单位是工程设计的主体,应负责工程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工程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2. 义务:(1) 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符合工程需求的设计方案;(2) 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并对其进行审查;(3) 对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支持;(4)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5) 对设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6) 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

四、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施工的主体,应负责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确保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 义务:(1) 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2)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3)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4)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5) 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处理;(6) 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五、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1. 责任:监理单位是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第三方机构,应对工程的合规性和质量进行监督。

工程建设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建设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工程建设行为主体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工程建设行为主体也就是工程建设行为的参与者,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筑材料生产和供应单位等。

1.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作为建设工程的投资人,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

其他建设行为主体的行为都是在一定阶段、一定方面为建设单位服务,而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管理贯穿始终。

因此,首当其冲就是对建设单位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其质量责任和义务予以明确。

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建设活动不同于一般的经济活动,从业单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

资质等级反映了企业从事某项工作的资格和能力,是国家对建设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必须符合严格的资质条件。

肢解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这样做不利于科学地组织流水施工,也不便分清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质量责任,还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是《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令禁止的行为。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同时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3.建设单位不得对承包单位的建设活动进行不合理的干预(1)建设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实际工作中,不少建设单位一味强调降低成本,迫使投标方互相压价,最终承包单位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中标。

而中标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不得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粗制滥造,势必影响工程质量。

合理工期是指在正常建设条件下,采取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以现行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工期定额为基础,结合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而确定的工期。

全网最全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整理

全网最全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整理

全网最全的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整理【主要依据】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建设单位】一、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二、建设单位必须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有关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三、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四、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冬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五、属于强制监理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的该工程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六、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八、涉及建筑主体和本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注意:不是“应当委托原施工单位施工”)【勘察、设计单位】一、依法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四、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算);五、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一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2017年一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Z30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单选题] 下列关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建设单位可以支付赶工费采取必要措施情况下要求压缩合同工期B.施工图纸未经审查批准不得使用C.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齐全D.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而不是开工后。

2[单选题] 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要求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建筑构配件,则施工单位正确做法是( )。

A.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B.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C.向工程监理机构请示批准后方可执行D.拒绝执行参考答案:D3[单选题] 某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降低工程成本,要求施工单位采用不合格建筑构配件,则施工单位正确做法是( )。

A.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执行B.要求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C.向工程监理机构请示批准后方可执行D.拒绝执行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明确拒绝执行的。

4[多选题] 下述行为中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有( )。

A.暗示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B.任意压缩合理工期C.迫使承包方低于成本价竞标D.施工图未经报审而就用于工程施工E.未对钢筋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参考答案:A,B,C,D5[多选题]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包括( )。

A.土地规划许可证B.施工承包合同C.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D.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E.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参考答案:B,C,D,E6[多选题] 下列属于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监理形式的是( )。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典型例题精选(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建设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2020年一建法规章节典型例题精选(第七章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建设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工程建设标准、施工建设及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标准化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企业标准的制定应当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批准B、企业标准不得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C、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团体标准D、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批准【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相关标准的规定。

选项A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实行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无须主管部门批准。

选项B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

选项D行业标准只需要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无须批准。

2、国家标准的制定一般分为()四个程序。

A、准备、征求意见、修正、送审B、征求意见、修正、送审、报批C、准备、专家会审、征求意见、报批D、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程序都可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3、国家强制性标准由()负责立项。

A、国务院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国家强制性标准发布各环节的责任主体。

国家强制性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立项。

4、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制定。

A、国务院B、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D、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主体。

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5、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B、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C、安全监督机构应对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D、安全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执行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正确答案】 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的规定。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

质量责任是指建设单位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安全责任是指建设单位要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下面详细介绍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一、质量责任1.1 制定项目质量目标和实施方案:建设单位应明确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2 确保设计质量:建设单位要根据工程规模和性质要求,选派有经验的设计师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1.3 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选择施工单位,确保其资质和能力与工程要求相符,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 提供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建设单位要选择符合标准和规定的材料和设备,并通过质保体系认证,确保其质量达到要求。

1.5 组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建设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

1.6 进行验收和保修:建设单位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依法保修工程。

二、安全责任2.1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建设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编制安全生产方案,并向施工单位和工人进行宣传教育,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实施。

2.2配备安全设施和设备:建设单位要对工地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如足够的安全帽、安全绳等。

2.3 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单位和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作业。

2.4 安全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5 处理施工事故:建设单位要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的事故,保护事故人员的合法权益,追究事故责任,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6 建立安全文化:建设单位要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在全体员工中形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简述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简述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与义务

简述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与义务1.引言1.1 概述概述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质量责任是指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负有主要责任,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选用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质量义务是指建设单位应当履行的一系列法定义务或合同义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建设单位在质量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表现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保证。

本文将主要从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具体探讨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的主要责任和履行的义务,并总结影响建设单位履行责任和义务的主要因素。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分析,可以为建设单位提供参考,帮助其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的良性发展。

在下一节中,将详细介绍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包括其在项目设计、施工管理、质量监督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内容。

紧接着,将探讨建设单位的质量义务,包括建设单位在合同中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履行的义务。

最后,文章将总结以上内容,并展望建设单位在质量责任和义务方面的发展趋势,提出建议和建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框架和组织方式,它决定了文章的层次结构和内容安排。

一个良好的文章结构能够使读者更加清晰地理解作者要表达的观点和信息。

本文的结构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首先,引言部分(1.1)旨在为读者介绍文章的主题并对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与义务进行概述。

在引言中,可以简要叙述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引起读者的兴趣并为后续的内容做铺垫。

接下来,文章结构部分(1.2)将详细说明整篇文章的组织方式和层次结构。

在这一部分,可以说明文章的大致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并对每个部分的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作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是至关重要的。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管理等各个环节,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下面将详细阐述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一、质量责任和义务1. 组织项目规划与设计:建设单位应组织并参与项目的规划与设计,明确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并确保项目规划与设计符合相关工程法规和标准。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义务,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3. 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认真评估施工单位的资质及综合能力,选择具有合格施工经验和技术实力的单位进行施工,并签订明确的施工合同,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4. 监管施工过程:建设单位应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质量问题。

5. 负责验收和交付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并安排合适的手续进行交付。

工程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

7. 提供完善的保修服务:建设单位应为竣工的工程项目提供一定的保修期,并建立健全的维修和保养制度,及时维护和修复工程质量问题。

二、安全责任和义务1. 安全规划和设计: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的安全规划和设计,明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并确保安全设计与规划符合国家工程施工安全标准。

2. 确保施工安全: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和措施,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施工现场的管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有效执行。

4. 监督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委托专业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一、引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参建各责任主体应当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1. 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其责任和义务如下:(1) 制定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2) 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3) 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材料,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4) 定期组织工程进度检查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按时完成;(5)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解决工程中浮现的问题;(6) 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总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总承包单位是建设工程的总包方,其责任和义务如下:(1) 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进度;(2) 组织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3) 分包合格的专业承包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责任;(4) 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5)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及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6) 对施工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专业承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专业承包单位是承担建设工程中某一专业任务的单位,其责任和义务如下:(1) 按照总承包单位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确保施工进度;(2) 组织专业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3) 按照施工合同要求,完成专业工程的施工任务;(4) 配合监理单位的监督工作,及时处理专业施工中的问题;(5) 对专业施工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4. 监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是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单位,其责任和义务如下:(1) 按照监理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2) 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3) 提供监理报告,向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4) 对施工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5) 对监理工作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担着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这不仅是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也是对于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责任和承诺。

本文将从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管理责任和义务以及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三个方面来阐述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作为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问题是首要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安全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和文明施工责任,并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风险。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法律责任和义务:1.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经验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确保施工的质量安全。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计划。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控制计划,明确施工流程、质量控制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

3.组织实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同时加强对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确保施工安全。

4.配合监理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配合监理单位开展工程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5.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和管理要求,指导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在质量安全管理中有着重要的角色和责任,应当承担以下管理责任和义务:1.建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团队。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组成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团队,确保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2.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流程和标准,建立起科学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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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7030 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本节包括4项内容:1Z307031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2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3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1Z307034 政府部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IZ307031 建设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发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发包工程时,应该根据工程特点,以有利于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为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但不得肢解发包工程。

如果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将使整个工程建设在管理和技术上缺乏应有的统筹协调,从而造成施工现场秩序的混乱,责任不清,严重影响建设工程质量,一旦出现问题也很难找到责任方。

二、依法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原始资料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赖以进行相关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材料。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活动的总负责方,向有关单位提供原始资料。

并保证这些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是其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三、限制不合理的干预行为《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四、依法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设计文件的重要内容,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进行施工、安装和工程验收等工作的依据。

施正图设计文件一经完成,建设工程最终所要达到的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和结构的安全性就有了约束,因此,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质量。

五、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还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了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六、依法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1)工程规划许可证;(2、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监理合同及《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4)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5)工程勘察设计文件;(6)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等。

七、依法保证建筑材料等符合要求在工程实践中,根据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哪些材料和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哪些材料和设备由施工单位采购,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且是谁采购、谁负责。

所以,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对于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其进行检验和试验,如果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上使用,并应通知建设单位予以退换。

八、依法进行装修工程随意拆改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等,会危及建设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房屋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也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如拆除隔墙、窗洞改门洞等.都是不允许的。

九、建设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1)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2)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3)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4)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6)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7)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8)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1Z307032 勘察、设计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谁勘察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注册人员是勘察设计质量的责任主体,也是整个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之一。

勘察、设计质量实行单位与执业注册人员双重责任,即勘察、设计单位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人士对其签字的设计文件负责。

一、依法承揽工程的勘察、设计业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二、勘察、设计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强制性标准是工程建设技术和经验的积累,是勘察、设计工作的技术依据。

只有满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才能保证质量,才能满足工程对安全、卫生、环保等多方面的质量要求,因而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三、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建设了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工程勘察工作是建设工作的基础工作,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是设计和施工的基础资料和重要依据。

其真实准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设计、施工质量,因而工程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安全可靠。

四、设计依据和设计深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勘察成果文件是设计的基础资料,是设计的依据。

因此,先勘察、后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基本做法,也是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

我国对各类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都有规定,在实践中应当贯彻执行。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是指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能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安全使用的年限。

它与《建筑法》中的“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合同法》中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等在概念上是一致的。

五、依法规范设计对建筑材料等的选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六、依法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通常的做法是设计文件完成后,通过建设单位发给施工单位,再由设计单位将设计的意图、特殊的工艺要求,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各专业在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的问题等向施工单位作详细说明,并负责解释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的疑问。

对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的重要义务,对确保工程质量有重要的意义。

七、依法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八、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2)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3)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4)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以上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Z307033 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依法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建筑法》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二、对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回避《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三、监理工作的依据和监理责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的依据是:(1)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2)有关技术标准,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确认采用的推荐性标准等;(3)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监理单位据此监督施工单位是否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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