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5年就业创业政策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宁波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宁波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商贸物资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政办发[2015]97号【发布部门】宁波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6.11【实施日期】2015.06.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宁波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2015年度宁波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对照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浙商回归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1日2015年度宁波市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宁波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激发各地、各单位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充分发挥天下浙商和在外宁波商会的群体优势和主体作用,开创浙商创业创新工作新局面,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树立精准理念、持续精准发力、强化精准服务的总体要求,通过考核,着力提升精准招商工作水平,着力体现“改革创新突破、提质增量扩效”的工作要求,着力集聚天下浙商甬商回乡创业的巨大能量,为推进我市在经济新常态下率先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量质并重、鼓励创新,按不同职责和内容,分类考核。
二、考核对象(一)各县(市)区政府,宁波杭州湾新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市级有关部门。
具体包括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侨办、市经合局、市金融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15〕216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15〕2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加快形成具有宁波特色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卫星城市和中心镇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其人口吸纳能力、资源集聚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城市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快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升城乡治理水平的决定》(甬党发〔2014〕13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型城市化规划(2014-2020)的通知》(甬政发〔2015〕69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美丽宁波”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甬政发〔2015〕106号),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发展的新内涵、新特征、新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升级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坚持人文生态、绿色发展,坚持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与小城市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破解发展瓶颈,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全面实现由“镇”到“城”的历史性跨越。
二、总体目标(二)到2020年,把卫星城市和中心镇建成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地域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空间布局合理、治理体系健全、产业和人口吸纳能力强、疏解中心城区功能和以城带乡成效显著的新型现代化小城市和区域经济文化中心,成为我市推进新型城市化的重要平台,全面深化改革的试验基地,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节点和引领区域经济转型发展的示范高地。
宁波三生奖金制度
宁波三生奖金制度宁波三生奖金制度:推动创新发展的激励之举宁波作为中国沿海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一直积极探索激励机制,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优秀人才。
其中,《宁波三生奖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激励措施,广受关注。
本文将对该制度进行介绍,并从多个角度探讨它对宁波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首先,我们将详细介绍宁波三生奖金制度的设立背景和目标。
三生奖金制度是宁波市政府于2015年推出的,旨在激励企业创新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该制度根据企业的研发、创新和营销业绩,给予相应奖金和政策扶持。
其中,“三生”分别指研发经费投入、高技术人才和新产品产出。
通过这个制度,宁波市政府希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培养优秀人才,推动新产品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其次,我们将探讨宁波三生奖金制度的积极影响。
首先,该制度激发了企业的创新动力。
由于有了奖金的激励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加强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合作。
这种创新动力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使企业更具竞争力。
其次,三生奖金制度促进了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通过奖金的鼓励,企业更积极地投入资源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加速了新产品的诞生和上市。
这不仅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也为宁波本地经济的结构升级提供了动力。
最后,三生奖金制度吸引了一大批高素质人才来宁波就业创业。
政府给予优秀人才的奖金和政策扶持,吸引了一大批具有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人才来到宁波,为宁波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宁波三生奖金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如何确保奖金的有效使用是一项关键任务。
政府和企业需要加强对奖金使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奖金得到合理的利用,真正起到推动企业发展的作用。
其次,为了保持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宁波市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奖金制度相关政策,提高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使其能够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的需求。
在未来的发展中,宁波三生奖金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43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一)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
巩固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果,增强就业稳定性;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认真做好被征地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环境,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大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就业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四级就业服务网络;加强失业调控,将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长期失业人员数量,建立健全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联动机制。
(二)2006年至2008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30万名;帮助15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6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保持在5000个以上;组织7.8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接受再就业培训;帮助18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5%以内,全市就业形势保持稳定。
(三)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千方百计扩大就业1.坚持在发展中解决就业问题,努力实现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北仑区专项补贴标准
北仑区专项补贴标准北仑区是浙江省宁波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位于宁波市东部,东临东海,南接象山县,西靠宁波市区,北连余姚市。
作为宁波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仑区一直致力于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鼓励企业发展,北仑区制定了一系列专项补贴标准,以提供经济支持和政策保障。
本文将对北仑区专项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获取更多支持。
一、科技创新类补贴标准。
为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北仑区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具体补贴标准包括,科技创新项目资金补贴、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项目,可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进行资金补贴,以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
二、企业发展类补贴标准。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北仑区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企业发展类补贴标准。
主要包括,企业投资补贴、企业用地补贴、企业引进人才补贴等。
对于新投资的企业,可根据其投资额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对于用地困难的企业,可给予相应的用地补贴支持;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一定的人才补贴奖励,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北仑区发展。
三、就业创业类补贴标准。
为了促进就业创业,北仑区还制定了一系列就业创业类补贴标准。
主要包括,就业岗位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
对于新增的就业岗位,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贴;对于参加创业培训的人员,可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以提升其创业能力。
四、文化创意类补贴标准。
为了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仑区还制定了一系列文化创意类补贴标准。
主要包括,文化创意企业补贴、文化创意项目资金补贴、文化创意人才引进补贴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和项目,可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支持;对于引进的优秀文化创意人才,可给予一定的人才引进补贴奖励,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
五、生态环保类补贴标准。
为了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北仑区还制定了一系列生态环保类补贴标准。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5〕112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15〕1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一)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逐步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大力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完善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带动就业,统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努力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二)营造宽松便捷准入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改革公司注册资本、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等有关登记事项。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的登记制度,在国家统一实施社会信用代码后,全面推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
建立市场准入等负面清单,破除不合理的行业准入限制。
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甬政办发[2009]86号•【施行日期】200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9]8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全面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优化创业环境,提高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各类劳动者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8] 111号)、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 [2009] 2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培育创业主体(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着力培育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培训,强化创业服务,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业活力,整体提升各类劳动者的创业能力,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基本形成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大幅增加,着力将我市打造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
(三)培育创业主体。
将有创业愿望且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退转业军人和农村劳动力列为创业扶持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
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等城镇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的创业扶持工作。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鼓励自主创业(四)放宽准入领域。
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同传导,实施重大项目、重大产业、专项治理的就业影响评价。
加快推进“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225”外贸双万亿行动、“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行动、“4566”乡村产业振兴行动,提升投资和产业带动就业能力。
认真落实国家、省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审慎采取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措施。
(二)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行动,深入落实中央和省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和企业延期申报纳税等举措;加快落实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费率等政策;落实对承租国有资产经营性房产的相关企业减免房租政策,鼓励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降低企业用水、用气成本;鼓励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宁波国内人才专项补贴政策流程
宁波国内人才专项补贴政策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规定,宁波国内人才专项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助力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1•【字号】甬政发[2011]115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甬政发〔2011〕1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宁波市“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与总体要求,结合《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期间,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观念创新、政策创先、机制创活、载体创特、服务创优等一系列改革创新实践,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2010年底,全市人才总量90.34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59.50万人,高技能人才17.80万人,博士学位人才1846人,硕士学位人才1.90万人,海外留学人才2050人,高级职称人才3.57万人,高级专家2485人。
人才规模不断增长,人才结构不断改善,人才素质不断提升,人才效能不断增强,为宁波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宁波人才发展现状尚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为:领军和拔尖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技能人才相当紧缺;人才结构和空间布局不尽合理;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消除,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面临形势随着全球经济结构进入深度调整期,正在催生新一轮科技创新与产业革命。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4.12•【字号】甬人社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甬人社发〔2017〕48号各区县(市)人社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财政部门:为贯彻落实《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管理,提高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宁波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2017年4月12日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完善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引导激励机制,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财政部、人社部《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290号)、《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甬政发〔2012〕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渠道及补贴范畴。
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是劳动者根据就业需要和技能提升要求,自主选择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方式和机构,参加技能考核鉴定,或企业组织的相关培训,由失业保险基金或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的各项补贴,包括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技能鉴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公共实训、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等。
第三条补贴原则。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坚持以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劳动者能力素质和促进就业为目的,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机制,按照社会需求、资格等级和培训成本,给予培训、鉴定和岗位补贴,提高企业组织培训和职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驻甬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驻甬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9.17•【字号】甬政办发〔2015〕189号•【施行日期】2015.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驻甬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1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社保厅省军区政治部浙江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5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军分区转发市人力社保局宁波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宁波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时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优待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是国务院、中央军委的一项重要决策和工作制度。
做好这项工作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市委、市政府着力解决随军家属就业安置问题,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待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法律法规的客观要求,是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的实际举措,是服务部队、服务基层、服务官兵的具体体现。
随军家属的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有接收安置随军家属的义务。
广大驻甬部队官兵和随军家属要深刻领会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关怀厚爱,把国家和社会优待转化为官兵安心服役、家属支持军队建设的内在动力。
二、坚持原则,实施军人随军家属分类就业安置办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要贯彻国家、省、市就业安置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市级统筹,专业相近、分类安置原则,坚持社会就业为主、内部安置为辅,鼓励扶持自主择业创业,不断提高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5.01.07
•【字号】甬人社发〔2015〕1号
•【施行日期】2015.01.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就业促进
正文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甬人社发〔2015〕1号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局:
现将《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鄞州、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北仑、大榭、高新、保税、东钱湖区认真贯彻执行,请各县(市)和杭州湾新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月7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28•【字号】甬政办发[2010]274号•【施行日期】2010.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甬政办发[2010]2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审管办、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的意见(市劳动保障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市人事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审管办人行市中心支行)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创”总战略,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创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创业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创业门槛(一)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
本市户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首次创业,投资设立股东两人以上、注册资本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
(二)允许住宅用房登记为经营场所。
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项目以及存在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扰民的经营事项外,经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允许城区住宅内的住宅用房由房产所有权人自用或出租给他人使用,并登记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并核发设定一定有效期的营业执照。
(三)继续实施商务楼宇内的服务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集中办公。
工商部门可对申请集中办公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依法予以登记,并在营业执照经营场所栏加注“集中办公区”字样。
同一间办公房内最多可注册5家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每家办公面积一般不低于15平方米。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8.20•【字号】甬政办发〔2015〕173号•【施行日期】2015.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5〕17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网络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趋势,聚集创新要素、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快港口与产业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结合,助推全市“港口经济圈”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创业为核心,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鼓励企业、投资机构、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或管理运营引领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集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于一体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载体,有效整合创新创业社会资源,集成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依靠市场机制和产业化创新,大力培育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模式、创新型企业和创新文化,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发展目标到2016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家综合性众创空间及若干家创客服务中心,能够基本满足全社会创新创业需求。
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政策以提高国家或者区域内创业活力水平,以及为新企业的出现创造有利的环境为政策目标,在宁波有什么是关于大学生做创业的优惠政策呢?看完店铺整理的宁波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宁波市创业政策首先,宁波正计划成立专门的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拟定政策、统一规划布局平台载体建设、审报创业园及创业培训基地等。
同时,在宁波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增挂“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在内部设立“大学生创业服务部”,负责组织创业培训、承办创业大赛等具体事务及相关配套服务。
其次,一批市级的大学生创业园将现身甬城。
符合条件的可挂牌成立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园。
如我市现有的21个创业平台,或者有条件的县(市)区、大型企业。
在甬高校如有条件,则可挂牌成立宁波市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同时试点创业教育学分制,开设“创业人才孵化班”,以完善创业教育体系。
第三,宁波将继续加大投入,制订积极的创业扶持政策。
如突破地域限制,将刚入学至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一并纳入创业扶持对象,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补贴、创业人员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扩大到在甬高校大学生和来甬从事科技类、创意类创业的外地生源大学生;对经考核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建园资助等。
第四,提升服务,构建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
“目前我们正在筹划创建一个大学生创业网上服务平台,内容立足于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创业平台介绍、创业动态、高校创业指南、相关政策法规等等。
”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处长周永全说,不仅如此,还要组建“创业导师团”,帮助创业大学生选准方向,找准行业;在各人才中心建立“创业服务超市”,启动创业意向大学生信息库、创业大学生动态管理数据库及创业项目库的建设,实现信息先导;会同高校联合建立创业指导服务联络站,让大学生不出校门,就可以获得相关资讯服务等。
宁波高新区创业政策对初创企业较适用的政策在资金补助方面:对创办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的各类经济实体或研发机构,经专家评审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最高可达100万元。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9.11.22施行日期1999.11.22文号主题类别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的若干意见(1999年11月22日)为认真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大力构建宁波21世纪人才资源优势,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特提出如下意见:一、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把加快引进培养高素质人才作为宁波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1、高度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
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技术创新越来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关键在人才。
宁波人才资源基础薄弱,尤其是高素质人才紧缺,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第一资源”的观念,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把加快高素质人才引进培养,构建人才资源优势,作为一项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认真抓好落实。
2、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含义。
高素质人才是指具有优秀思想品质,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富有开拓创新能力,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并能以其创造性劳动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人才。
它包括学有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包括善于经营管理的人才和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包括生产经营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也包括学术领域中的研究人员和社会事业方面的专家学者;包括高学历人才,也包括高级技工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3、人才开发的总体目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社局长进高校系列活动
2014年12月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宁波 生源
外省 生源
省内市外 生源
高校毕业生就业流向
非国有单位就业 39,413 人 (占 87.5 %)
国企就业
2,791 人 (占 6.2 %)
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2,169
·2·
中国·宁波
副省级城市 计划单列市
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
中国先进制造业基地 现代化港口城市
Ningbo China
3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主要内容
4
2014-201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
全市高校毕业 生就业率达到
95% 以上
有就业意愿 困难毕业生 就业率达到
100%
引领
10000 名
大学生实现创业
¥8.4万
03 招用毕业生税收减免
1.加工型企业
商贸企业 服务性企业
2.街道社区具有 加工性质的企业实体
新增岗位
失业
新招用
登记
一年以上
扣减 税款
·11·
扣减多项企业 定额 ¥5,200
应缴税款
(每人每年)
04 毕业生服务基层岗位补贴
专职从事
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基层公共服务
就业 创业
慈善 救助
社会 保险
民办学校
民办医院等
民办非企业组织
02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两年内
社保 补贴
三年减免 ¥23,508 元
宁波户籍毕业生
实现灵活就业
¥653/人/月
15
养老 + 医疗 + 失业 ×2/3
03 见习生活补助
高校毕业生
见习
实习
合作高校在校生
16
见习 生活补助
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
每人 当年最低月工资
每月 50% ¥825
灵活就业
6பைடு நூலகம்3
人 (占 4.8 %) 人 (占 1.5 %)
博士 硕士
本科
专科
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分布
宁波生源 31,216 人(占 62.4 %) 外省生源 10,271 人(占 20.5 %) 省内市外生源 8,552 人(占 17.1 %)
非国有单位
高校毕业生学历分布
博士 103 人 (占 0.2 %) 硕士 1892 人 (占 3.9 %) 本科 25780 人 (占 53.7 %) 专科 20258 人 (占 42.2 %)
27
05 创业者税收减免
毕业2年内的 高校毕业生
个体经营
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
28
纳税困难 中小企业
免
三年
水利建设基金
¥ 6,000 元
(¥2000元/年)
免 房产税
地税部门
批准
免 城镇土地 使用税
05 创业者税收减免
年营业额
毕业年度 高校毕业生
≦¥1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
月销售额
≦¥2万元
29
企业所得税
免 50%
免 增值税 免 营业税
06 一次性网络创业补贴
宁波户籍毕业 5年内高校毕业生
缴纳社 会保险
满1年
30
网络创业 实名认证
网上交易平台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认定
网络 创业补助
¥ 5,000 元
07 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
35周岁以下的 高校毕业生
(政策享受至35周岁)
农业生产领域
31
就业创业 扶持补贴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
24
社保 = 养老 + 医疗 + 失业
补贴
(创办个体工商户)
¥653元/月 X 36个月=¥23,508元
03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 在校生 在甬高校 宁波生源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
25
=¥2,000元
每带动一人
≦¥10万元×3
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 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04 创业者场租补贴
大学生创业 比例力争达到
5% 的目标
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大学生创业
5
比例、规模双提高
促进就业
6
01 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
中小微企业
8
新招用 毕业两年内
首次就业的 高校毕业生
社保 补贴
三年减免 ¥23,796 元
¥661/人/月
养老 + 医疗 + 失业
¥7,932 元 / 年
02 企业招用毕业生贷款贴息
04 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
考
17
就业 基层单位
乡镇或欠发达地区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考试
04 毕业生学费助学贷款、代偿
高校毕业生
18
应征入伍服兵役
中西部地区 艰苦边缘地区
学费 补偿
助学贷款 代偿
04 毕业生档案免费管理
高校毕业生
19
小型微利企业就业
公共人才 就业服务机构
自主创业
免费
维权 调解
街道、乡镇
残疾人
帮扶
养老
服务
社会 救助
岗位补贴
市企业
200%
最低工
12
资标准
¥ 39,600 元 / 年
促 进 就 业 (毕业生就业政策)
一次性就业补助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见习补助 就业服务
13
01 一次性就业补助
专 科 ¥3,600 元
中小微企业
毕业两年内 毕业生
14
律师事务所
本科及以上 ¥6,000 元
{ 在校生
在甬高校 宁波生源
在创业平台(孵化基地)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
26
平台外创业场所
享受孵化器政策
场租 补贴
≦¥6,000元
按经营场所年租金的20% (只限个体经营)
05 创业者税收减免
3年
毕业年度内 高校毕业生
个体经营
减免 ≦¥28,800 元
(每年最高¥9,600元)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税 地方教育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
农业领域
¥20,000元
每人每年
聘用人员
¥20,000元
招聘 2人 / 年
08 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
SYB培训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
档案管理
简化
档案接收 审核程序
04 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
毕业年度 毕业生
本科 以上学历
没工作
已实现就业 高校毕业生
20
就业地公 安派出所
可先落户 直接办理落户
鼓励创业
21
鼓励创业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创业带动就业岗位补贴 创业者税收减免
农业生产领域就业创业扶持
创业新秀奖励
22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者场租补贴 一次性网络创业补贴 创业培训、实训补贴 大创赛奖励
新招用
中小微企业
毕业2年内 高校毕业生
每招用一人
·9·
100人以上5%
100人以下10%
企业总人数
¥20万元 (每招用一人) ¥300万元(最高不超过)
02 企业招用毕业生贷款贴息
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0·
其它企业
全额贷款贴息
贷款 贴息
5.6万×3年
¥16.8万
50%贷款贴息
贷款 贴息
2.8万×3年
01 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 在校生
在甬高校 宁波生源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
23
≦¥30万元
全额 贴息
=¥50,400元
(三年)
≦¥50万元
合伙创业
每人不超过¥15万元
全额 贴息
=¥84,000元
(三 年)
02 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社保 补贴
= 养老 + 医疗 + 失业
(创办企业)
¥661元/月 X 36个月=¥23,7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