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综合情况报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篇一:国有林场改革基本情况的汇报(2015)
石首市桃花山林场基本情况的汇报
桃花山林场位于湖北省石首市东南端,始建于1961年,原隶属于荆州市林业局,2003年8月下放石首市,归口石首市林业局管理,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一、基本概况
﹙一﹚人员状况
林场现有总人口数837人,干部职工总数372人,其中:①、退休人员178人(含8名退休干部)②、干部21人,际在岗12人,其他9人在外自谋职业;③、在职职工173人,平均年龄在46岁左右。

(二)职工安置及收入情况
1、退休人员178人均参照“小三场”改革政策作为过渡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年养老金在0.84-1.68万元之间。

2、在职职工173人,均在林场承包林地,人平30亩左右,承包年限为10-30年不等,自主经营,承包费用均已一次性缴清。

近年来竹木市场疲软,职工年收入在0.8万元左右(含从事生产劳动工资),职工收入较低导致大部分职工在外靠打工维持生计。

3、剩余职工家属除少部分人员从事林业生产劳动外,大部分在外靠打工维持生活。

(三)五险一金缴纳状况
林场2013年以前,退休人员由林场发放生活费,年标准在5000元左右。

2013年起,林场参照“小三场”改革政策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养老保险费由林场统一缴纳,年需缴纳保费65万元,公缴部分44万元、个人缴纳部分21万元,现累计欠社保部门保费530万元。

林场职工均没有购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一般都自行购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没有纳入保险统筹范围。

﹙四﹚森林资源状况
桃花山林场管理林地3.1万亩,其中:国有林地1.8万亩(包括省级生态公益林1.5万亩),主要树种为毛竹,现有毛竹蓄积380万株,合资造林1.3万亩,主要树种为杨树、樟树、梓树、马褂木为主。

﹙五﹚机构及编制状况
1、党组织机构。

林场共有党员57人,设党总支部委员会,下设5个党支部(机关党支部,桃花、古井分场党支部,东兴、鹿角分场党支部,伯牙臣子山分场党支部,老年人党支部)。

2、行政机构。

总场机关设综合办公室、生产科、财务科,下设三个管理片(桃花、古井分场,伯牙、臣子山分场,东兴、鹿角分场)。

3、林场实有编制22人。

(六)、经济状况
1、收入。

2014年林场全年可支配收入77.89万元,其中:①、市财政事业经费19.11万元,
②、生态公益林项目补助资金8万元,③、林场林地占用补偿及经营收入50万元。

2、支出。

2014年林场全年共需支出90万元,其中:①行管费、办公费、保险费、职工福利等共计60万元,②、生产性费用30万元,主要用于林区公路维修及新建,森林安全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及采伐工资。

3、债务。

林场累计债务达1685.6万元,其中:①、世行贷款59.6万元,②、省投资公司7万元,③、省财政9万元,④、危旧房改造280万元(主要是省配套资金232万元没有到账),⑤、社保资金530万元。

⑥、资源保证金800万元(林地承包时,为保证资源保有量,承包人缴纳的资源保证金,合同到期时应予返还)。

二、主要问题及解决途径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员包袱过重,职工收入低。

桃花山林场除退休人员外,还在在册职工173人,主要经营山林创收,由于竹木市场疲软,职工收入非常低,解决人员包袱过重和职工增收是林场今后发展的首要问题。

2、基础设施滞后,许多国家优惠政策对林场而言是一片盲区,造成林场各方面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是制约林场发展的重要问题。

3、经济基础太差,林场运转至今,尚欠债务近一千六百万元,如何化解债务是林场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建议
1、对林场属性定位,拟定今后发展方向。

桃花山林场无论是从地理区位条件,还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都应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国家应有长效的财政保障机制,维护林场的正常运转。

2、妥善安置职工,保障社会稳定。

一是制定林场用工体制,明晰在册职工身份;二是扶持利用林场资源优势,搭建产业平台,为职工就业及增收创造有利条件;三是制定林场统一社会养老保政策,对改革前保费公缴部分应由财政负担,今后保费缴纳制定运行办法,解决职工老有所养的问题。

3、化解林场债务,放下经济包袱。

一是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省配套资金尽快到位;二是林场挂账的保费由财政负担;三是尽早出台国有林权流转办法,通过林权流转化解部分债务。

4、出台各项惠林政策,国家惠农的电网改造,路网改造,农民负担转移支付,粮食直补等作为林场也应该享受,特别是对我们这种属于贫困的国有林场要加大帮扶力度,搭建林场产业平台,通过自身发展使林场走出困境。

三、桃花山林场改革思考
(一)、界定林场属性、创建林场改革后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桃花山林场当时是因荆江分洪工程的需要而创建的国有林场,以生产毛竹为主,所辖林地分布在265个山头顶端,连绵四十五华里,是一个呈线性的“帽子山”林场,林地坡度一般在25。

以上,且基本上都与湖南省交界,林种单一、生态脆弱,资源产出根本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效率极差,全场国有林地1.8万亩,其中就有1.5万亩被确定为省级公益林,占所辖林地面积83%以上。

从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培育和促进生态绿化发展方面,桃花山林场应定性为全额拨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林场改革后,其主要工作任务是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使林场更好的为社会服务,因我场线长且分布在山头顶端,管护难度较大,我们建议全场设保护站6个,按每人管护面积1000亩左右计算,核定管护编制18人,总场核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编制9人,共核定编制数25人,核定编制的人员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实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编制人员上岗采用定编、定岗、不定人,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除组织人事部门任命的人员外,一律实行竞聘上岗,择优录用,录用后严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管理。

(二)、妥善安置林场职工,确保林场社会稳定
桃花山林场因造林及林业生产的需要,职工总数最高峰达到437人,地少人多,人员包袱严重是我场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如何妥善安置现有职工事关当前社会稳定,针对我场现状,我们建议安置职工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1、完善林场社会保障,使职工老有所养
桃花山林场在2013年以前完全靠山养人,因经济情况的原因,职工一直未纳入社会保障统筹,职工退休后靠林场发放微薄的生活费维持生活,其标准极低,职工反映强烈,多次上访,要求解决养老问题,社会矛盾与日俱增,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直至2012年,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下,林场参照农业“小三场”改革政策作为过渡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公缴保费先行挂账,全场共有职工343人参加保险,25人因经济问题没有参与。

现林场有178名退休
人员已在社保领取养老金,标准按荆州市平均工资的40%计算,月领取养老金700元至1000元左右。

由于物价不断上涨,加之职工仅参与单一的篇二:周宁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情况汇报周宁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周宁设有腊洋和香洋两个国有林场(下称周宁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85225亩,其中生态公益林面积59120亩。

占经营总面积的69.4%,属于生态公益型林场。

1、管理体制:国有林场建场早期为省办县管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上世纪70年代末,改为事业费及重大投资由省财政拨补,其余林场自筹,仍归县管,1990年以后,进行体制改革定为“省办、市管、县监督”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

周宁林场现设生产,财务、经销、森保股和办公室等五个股室,周宁两个国有林场设十个工区。

2、人员,保障状况:周宁国有林场编制110人,目前在编69人,离退休人员是32人,在岗人员58人,停薪留职转岗分流25人,长期病休4人,在岗人员中非在编人员18人,现有在编人员已全部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在编在岗人员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逐步办理在岗非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

3、资源资产情况:周宁国有林场共有活立木资源21.1万m,其中生态公益林8.5万m,商品林12.6m,拥有省森33 3林公园一个(面积10006亩)。

自建的林区便道近百公里。

林场场部公用房一座410㎡,公务用车1辆,工具车2辆。

4、财务收支情况:由于林地分散,立地条件差,单位面积产量低,可采伐资利用源少,导致采伐量小,采伐成本高,收不抵支,连年亏损。

二、改革发展情况
1、实行定岗定员:1998年周宁国有林场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定岗定员改革,鼓励职工转岗流,将原来40名后勤干部人员精简到现在的24人。

同时推行两个林场(单位)一个场长,财务分开,人员由场长统一调配使用,节省开支。

2、实行工资制度改革:根据上级要求自2002年起实行“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改革,做到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分离,把职工工资分为基本、岗位和效益(绩效)三部分,对后勤干管人员做到补基本工资,根据考勤情况发放,岗位工资按岗位职责、工作实绩考核发放,效益(绩效)工资同林场效益挂钩发放,护林人员根据护林的任务结合护林实绩发放,生产人员依据生产定成量发放实行多劳多得。

3、资源培育与保护:周宁国有林场全休职工始终牢牢树立“以林为本”的理念,绿化周宁,1992年就基本消灭了荒山。

近年来经过科学规划,采用新技术,培育数千亩柳杉等乡土树种和湿地松速生丰产林,在当地林业起示范作用。

通过以下措施保护森林资源:一是对主伐林木实行包产包销,公开招标,竟价销售,提高经济效益,达到控制和减少年度主伐量。

二是坚决打击各类盗砍盗伐、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确保林区治安稳定。

三是加强周边联系,大力支持林区村庄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场村关系,确保经营区安定稳定。

三、存在问题
1、历史包袱重:周宁国有林场目前还有各类债务近两百万元,其中香洋国有林场欠社保费二十多万元,腊洋国有林场三名职工社保断档近十年,需补交三十多万元。

不利于职工安心工作,并严重影响林场的生存和发展。

2、经济底子薄,基础设施严重滞后:工区房子全部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所建,全部为危房,而且多数为无路、无电、无通讯设备的“三无”工区,许多护林点只能租用林场办公。

3、收入单一:周宁国有林场主营收入全靠木材,无二、三产业,且资源总量小,不利于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林场的进一步发展,更为严重的是香洋国有林场可采伐利用资源已枯竭。

4、用人机制不灵活:技术人员一旦进入林场就无法进行调动流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林场
人才引进。

四、建议1、定位:周宁国有林场林地平均海拔八百多米,其中城关和麻岭两个工区近一万八千亩林地海拔都在一千米以上,且其它林地都为“带帽山” (即山的中上部),同时又位于霍童溪和穆阳溪上游及芹山水库、洪口水库集雨区内,生态区位十分重要。

在海西建设和周宁高山滨海生态旅游县建设中至关重要。

不宜采用企业化管理,应列为生态公益型事业单位,实行全额拔款,确保森林的生态效益。

2、国有林场如果实行企业化管理,应将全市仍至全省国有林场集团化经营。

3、国有林场人员应可以在全市林业系统内进行交流调动。

篇三: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武宁县国有林场改革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武宁县林业系统有3个国有林场(武宁县国营林场、武宁县生态林场、武宁县安乐林林场)和1个国有苗圃(武宁县桐林苗圃),参加本次林场改革的总人数为2247人(其中职工安臵的1302人、退休的787人、遗属抚恤的158人),截止2014年4月底止,职工安臵1287人,占应安臵的98%,退休人员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抚恤安臵154人,占应安臵的97%。

全县国有森林经营面积38.8万亩。

其中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35.5万亩,占经营面积的92%。

同时还有一处面积2万亩的国家级森林公园——“九岭山国家森林公园”。

我县国有林资产约在2.5亿元以上。

二、主要做法
我县的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是在2003年全系统企业改制基础上的进一步延伸与完善。

1、改革(制)的截止时间不变。

按照2003年《武宁县林业局企业改制方案》的规定即原定改革(制)时间截止定为2003年12月31日不变,凡因企业改制资金不足而推延兑付安臵费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止,逾期不办理手续的企业不予支付利息。

2、原定的安臵标准不变
因企业改制从开始至今已近10年时间,少数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的人员要求提高原定改制标准。

我们坚持从稳定大局出发,确保不“翻烧饼”,认定维持原定标准延续推进。

3、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是将国有土地全部进县土地储备中心,由政府统一组织拍卖,先后政府从土地拍卖金中注入企业改革(制)资金2200余万元;二是对2003年前企业欠社保的各项资金本金挂账(1200余万元)、利息缓交、滞纳金全免;三是化解债务。

帮与相关银行协调由“江西长城资产公司”一次性按本、息总额的20%-30%清结。

4、拓宽筹资渠道。

一是采用住房臵换。

职工原住公房统一组织人员估价出售原住户,以冲抵企业应付员工安臵资金(约抵400余万元);二是返聘缴交风险押金。

对改后上岗人员不仅缓付安臵金,还要收取(股长以上人员1.5万元,其他1万元)上岗押金;三是收集单位其他资金。

三、完善和推进
启动林场改革后又新增了职工安臵237人、为职工解决两保186人、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32人,组建完成三个公益型林场,安排返聘员工185人。

四、成效与建议
1、确保了大局稳定,由于领导重视、宣传到位、工作细致,企业改制与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得到了领导的赞许,员工的赞同,做到了“零上访”。

2、确保了“三增长、两建立、一确保”。

国有林森林资源有了一定的增长,企业效益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职工收入有了一定的增加,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得到更加完善。

3、给林业发展带来生机,不仅减人减支减员,资源管理和服务更加到位,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4、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与银行债务的完全剥离;加大项目倾斜力度,实现经营管理科学,森林资源优质高效,永续利用的现代林场;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职工权益,彻底化解债务,提高职工技能。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