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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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编制说明

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编制说明一、标准制订任务来源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2014年福建省卫计委下达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制订计划,由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为主要起草单位制订该标准,签订《福建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委托协议书》,项目编号:2014-3。

二、制订标准的意义和必要性1、红曲属于传统食品红曲的使用始于唐代,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

在古代,红曲既是中药,也是食品,可用于制作灌肠、酿制黄酒、制做腐乳等。

历史上传统的红曲主要产区分南北两区,福建是南方红曲的发源地。

古田、屏南、闽清等县均有生产,其中尤以古田红曲最为著名,故红曲又被称“福米”,在《福建省志》中记载有“红曲发源于古田”的说法,在李唐初期就有盛产的记录。

因此,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号)》中第二十二条中传统使用习惯的含义:指某种食品在省辖区域内有30年以上作为定型或者非定型包装食品生产经营的历史,并且未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近年来,红曲作为食品直接或添加食用的数量大幅增加,在福建省内的传统使用习惯和作为食品原料使用远远超过30年,有别于新食品原料,应属于传统食品。

根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附录F,可以将红曲列入其他食品的分类范畴。

2、红曲产业发展急需制定《酿造用红曲》标准红曲主要分为酿造用红曲、着色用红曲、功能性红曲。

福建省年产红曲约万吨,产量占全国的80%以上,其中近七成用于酿造行业。

目前现行有效的标准中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和QB/T 2847-2007《功能性红曲米(粉)》主要作为着色用红曲和功能性红曲的判定依据,而作为产量很大的酿造用红曲却无专门的标准可依。

所以,红曲生产企业很希望能结束产品无适合标准可依的局面,摆脱生产的酿造用红曲在各级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状况。

酱香型白酒基酒交易的标准是什么?

酱香型白酒基酒交易的标准是什么?

酱香型白酒基酒交易的标准是什么?你想知道酒厂酒库里面的基酒是如何抵押给银行进行交易的么?你想知道你生产的酱酒基酒在哪里交易么?你想知道酱酒基酒交易的标准是什么吗?哪些专家可以进行基酒价值评估?请听酱酒基酒标准制定者、认证评估专家库成员之一邹江鹏博士来给您详细讲解。

一、酱香型白酒基酒交易的效益如何?中国酒都仁怀的酱香型白酒基酒,由于一直没有一个标准体系进行规定,只能在低价出售,基本上不能出售到省外或者国外,也无法在电商平台上出售。

新酒按照15元/斤计算,以2014年仁怀白酒35万吨产量计算,假设每年最多仅有五分之一的基酒(约7万吨)能够形成交易,成交额最多21亿元。

基酒标准得到发布并贯彻,一方面基酒的品质不断提高,产品价值不断提高,各方交易有依可循,会制造出更多的贸易往来机会,按优质基酒20元/斤,标准有效执行,交易量将达到15万吨,成交额将达到60亿元,因此这一标准的制定将促使酱香基酒行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二、酱酒基酒交易在哪里合适?中国(贵州)酱香酒交易中心,是贵州省政府批准筹建、设立的中国酒类创新现货交易平台。

酒交所依托仁怀酱香酒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将现代商业模式和网络技术相融合,整合白酒实体产业链相关资源,打造一个集交易、结算、物流、融资、信息、展示等全程式服务于一体的第三方现货电子交易专业平台。

将通过三大交易平台:基酒质押、基酒销售、成品酒销售,来实现投资、融资、评级评价、定价、销售、仓储六大功能。

充分发掘酱香酒的投资价值和收藏价值,提炼酱香酒的金融属性,搭建有别于传统交易模式的投资和交易平台,实现酒类产品的挂牌上市集中交易。

其他的类似交易平台,都可以从事基酒交易。

三、酱酒基酒交易依据的标准体系是什么?2015年9月9日,由酱香白酒科研所、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编制的《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正式发布。

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包括一至七轮次基酒、综合基酒共8个产品标准,《仁怀大曲酱香基酒生产技术规范》和《仁怀酱香大曲生产技术规范》2项技术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1、简要的起草过程为了着力改善酒酿行业食品安全状况,推动我国酒酿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7〕1096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被列入2017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编号为spaq-2017-008)。

项目牵头单位为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共同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根据我国生产实际和行业现状,还吸纳工艺研究、监督检验和行业协会等协作单位参与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

在标准的起草阶段。

起草组通过查阅整理生产研发文献资料,梳理对比酒酿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分类汇总产品标准涉及的致病菌、污染物、真菌毒素、添加剂、检验方法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形成起草项目工作手册。

初步收集分析国家江苏省食品污染物监测网、食源性疾病监测网历年数据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查找影响酒酿安全性的关键因素,制定工作手册。

2018年4月13日,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酿》项目启动会,三家起草单位的主要成员参会,会议主要讨论了起草项目工作手册的具体内容、难点问题、后期工作安排以及分工情况。

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对该项目总负责,实施问卷调查及征求意见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实施指标验证工作;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对项目进行协调与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类别、不同生产工艺、不同产品品种的酒酿生产和市场现状开展实地调查。

实地调研江苏、湖北、上海、四川等主要生产省市和地区,涉及湖北孝感麻糖米酒公司、湖北米婆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大陆酿造有限公司、南通大热带食品(南通)有限公司、四川东柳醪糟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巨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12家。

对酒酿生产管理人员、品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收集问卷调查21份。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单位名称营口旺运红酒业有限公司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站前标准名称水果酒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春白永君工作概况:因为目前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或地方标准,所以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和产品检验的依据。

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依据(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统计数据)1、本标准依据GB 10789《饮料通则》将产品定义为水果酒。

2、本标准中主要理化及卫生指标参照GB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及GB15037《葡萄酒》,并结合本产品的特性制定。

与GB15037标准指标的比照:项目Q/YWJ 0002S-2015 GB 15037 备注感官指标1、感官要求:1.1 色泽:具有所含水果应有的色泽。

1.2澄清透明,无明显悬浮物1.3滋味和气味:具有纯正和谐的水果香、酒香和植物香1、感官指标:1.1澄清透明,无明显浮力物1.2滋味和香气:具有纯正、优雅、怡悦和谐的果香和酒香,酒体完整。

理化指标2、理化指标2.1 山梨酸钾按GB2760执行2.2;铅按GB2762执行2.3 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2.4 分析方法按GB15038执行2、理化指标2.1 山梨酸钾按GB2760执行2.2 铅按GB2762执行2.3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2.4 分析方法按GB15038执行卫生指标按GB2758执行按GB2758执行展青霉素按GB2761执行无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品种和使用量符合GB 2760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有关规定,使用品种和使用量符合GB 2760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按GB 12965规定执行无3、试验方法分别依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执行。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本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相抵触之处,自动废止本标准中相抵触部分,以国家标准为准。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三篇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三篇

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三篇篇一:XX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企业名称:XX有限公司标准名称:泡花生仁一、制定标准的任务来源及目的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同的消费需求,我公司计划生产泡花生仁产品。

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要求,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

二、企业标准编制过程: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不同的消费需求,我公司计划生产泡花生仁产品。

由于该产品标准的基本要素参照SB/T 10439、GB/T 5009、GB 4789的要求,产品各项要求按照国家标准的检验进行规划。

三、产品的原料要求:产品所使用的花生仁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盐、泡小米辣椒、白砂糖、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香辛料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3.1白砂糖应符合GB 317的规定。

3.2花生仁应符合GB/T 1532的规定。

3.3乳酸应符合GB 2023的规定。

3.4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5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6味精应符合GB/T 8967的规定。

3.7香辛料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3.8酵母应符合GB/T 20886的规定。

3.9脱氢乙酸钠应符合GB 25547的规定。

3.10呈味核苷酸二钠应符合QB/T 2845的规定。

3.11泡小米辣椒应符合SB/T 10439的规定。

四、产品的生产工艺:以花生仁为主要原料,食用盐、泡小米辣椒、白砂糖、味精、呈味核苷酸二钠、酵母、香辛料为辅料,经煮制、浸泡等工艺加工制成。

五、食品安全控制指标的试验验证材料:本企业标准修定后于20XX年5月25日将样品送到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各项指标的检测结果均在本标准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六、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比较:与SB/T 10439-20XX 酱腌菜的比较七、引用标准、参考资料: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T 1532 花生GB 2023 食品添加剂乳酸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GB/T 5009.54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 255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QB/T 2845 食品添加剂呈味核苷酸二钠SB/T 10439 酱腌菜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XX)《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XX)《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篇二:××××(单位名称)企业标准××××-××-××发布××××-××-××实施××××(单位名称)发布前言本标准是由××××公司依据JB8739-1998《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制定,补充了主回路电阻值、显示功能、断电后放电剩余能量以及电气机械特性值,明确了绝缘水平、短路关合开断电流、短时耐受电流、峰值耐受电流的具体参数。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代用茶》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立项背景及任务来源(一)立项背景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贵州市场上代用茶产品琳琅满目,但至今尚无该类产品的国家标准,贵州省内企业生产销售基本都自行制定企业标准。

在日常检测工作中,经常发现该些标准项目和要求参差不齐,建立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代用茶产品标准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经调研和统计,目前贵州省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用茶企业有50余家,产品品种覆盖了叶类、花类、根茎类和混合类等,本次制定《代用茶》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使贵州省境内的生产企业能得到资源共享,有利于为企业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制定代用茶产品的贵州省地方标准,不但可以规范我省的代用茶产品加工技术,更重要的是提升我省食品生产的技术水平,指导企业生产,稳步提高产品质量,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增强我代用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为管理部门有效监管提供技术依据,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为了规范引导和促进代用茶生产的健康发展,2013年11月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向贵州省卫生厅提出制定《代用茶》地方标准的申请。

(二)任务来源《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黔卫函〔2014〕26号)。

二、标准编制过程本标准的编制工作从 2014年3月份开始,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牵头,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拟订标准编制工作进度后,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调取了以往全省160多个代用茶样品的检测数据,并采集了贵阳高新英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苦荞香茶,贵阳山里妹食品有限公司的野生苦丁、苗家凉茶及市场采购了大麦茶、薄荷叶、甘草、荞麦茶、野生苦丁茶、菊花、茉莉花、荷叶、刺梨果茶、山楂果茶、柠檬果茶等共14个样品进行检测,数据汇总见附件1、附件2。

经过大量数据整理、对比分析,课题组对起草文本反复进行讨论和修改,于2014年6月起草完成了《代用茶》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酱香型白酒现尚未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以我国酒神—贵州茅台酒为代表的酱香型白酒,早已形成具有独立香型的白酒酒种。

为使再我国已有悠久历史的酱香型白酒以其行业认同的香型和质量参与酒类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我中心参照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Q/MTJ02.30-2004《茅台王子系列》、Q/MTJ02.30-2004《茅台迎宾酒系列》;贵州茅台酒厂(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Q/XJ1-2004《酱香型白酒》;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Q/20505082-9.01-2003《酱香型郎酒》、Q/20505082-9.02-2003《低度酱香型郎酒》制定《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技术规范》
制定依据如下(扩号内容:为注明指标数据的参考标准):
1.1 感官要求(参照Q/20505082-9.01-2003《酱香型郎酒》)
1.2 酱香型白酒理化要求
1.3低度酱香型白酒理化要求
为满足酱香型白酒认证市场需求,规范酱香型白酒生产,促进酱香型白酒产品品质的提高,我中心特此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制定《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等级认证技术规范》,以作为酱香型白酒产品质量认证的依据。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模板】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XX县广源肉类制品有限公司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对编号为Q/JGY0001S—2015《淀粉灌肠》标准予以修订,修订后标准编号为Q/JGY 0001 S—2018《淀粉灌肠》。

本厂生产的淀粉灌肠是淀粉、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加工、腌制、切碎加入辅料灌入肠衣后煮熟、熏蒸、晾晒而成的灌肠产品。

经检索,目前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适用,为确保产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GB/T1.1-2009的规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经贸活动的依据。

下面就标准起草的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本标起草小组成员情况姓名年龄学历职务专业及技能张玉才46 专科厂长食品加工张铭华55 本科副主任食品检验陶敏慧30 本科主任食品检验二、主要技术指标、试验及验证方法的资料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资料1、感官指标:依据产品的外观形态和预期要求确定,并参考SB/T 10279《熏煮香肠》要求制定。

2、理化指标: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类似产品标准并通过实际检测能达到而确定,其中:①水份、淀粉、氯化物、蛋白质、脂肪依据淀粉灌肠产品的特点确定;②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③铅等食品污染物指标根据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确定;3、微生物指标:根据GB27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的规定确定;4、净含量:符合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要求。

5、验证与试验方法资料按SB/T10279《熏煮香肠》规定执行。

四、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本标准的原料要求、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关键工序要求和最终产品指标等技术水平不低于采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具体引用的主要标准为: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菌落总数检验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沙门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T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44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963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9959.1 鲜、冻片猪肉GB19303 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16869 鲜、冻禽产品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GB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五、实施该标准的设备和人员情况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注:企业员工总数为20人。

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编制说明

河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调味面制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复合调味料》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及简要起草说明(一)任务来源复合调味料列入2013年河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受河南省卫生厅的委托(委托协议书项目001),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组织该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简要起草过程1、标准任务下达后,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针对制定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了总体工作方案,并于2013年5月组建了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王守义十三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标准工作小组,由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起草工作组首先查阅相关的国内外技术标准资料,在参照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基础上,广泛调研河南省复合调味料生产、应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目前复合调味料产品的生产水平和经营情况,初步确定了产品的安全性指标以及与安全性相关的质量技术指标和相应的试验方法,形成了标准草案。

之后,工作组组织各起草单位对标准中制定的判定值和试验方法进行了对比验证工作,积累了检验数据,同时广泛征求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大专院校、检测机构、食品监管机构的各类专家学者对标准草案的意见。

(三)主要起草人及其所承担的工作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莉、李小艳、杨西安、胡加彬、李双亮、赵光辉、王巧玲、张慧、赵军强、韩小松。

起草人员负责标准制定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资料的查阅、收集,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起草、撰写,组织召开研讨会,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征集、整理和归纳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行业内征求意见和标准送审等。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本标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充分考虑本省复合调味料生产企业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并参照相关国内和国际标准予以制定。

本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进行编写。

DBS35 002-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

DBS35 002-2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

ICS备案号: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酿造用红曲DBS35 002-2017 食品安2017-12-01实施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福 建 省 地 方 标 准DBS35DBS 35/002—2017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德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福建省惠泽龙酒业有限公司、古田县生华红曲有限公司、福建省微生物研究所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酿造用红曲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福建省内由红曲霉(Monascus)生产的酿造用红曲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酿造用红曲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4 大米GB 1886.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米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GB/T 5498 粮油检验容重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30642 食品抽样检验通用导则QB/T 4257 酿酒大曲通用分析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酿造用红曲以大米为原料,加入红曲霉(Monascus),经发酵而成的具有酶活力的用于酿造的曲。

贵州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辣椒制品》编制说明

贵州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辣椒制品》编制说明

贵州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辣椒制品》(征求意见稿)一、标准的修订的目的《发酵辣椒制品质量安全标准》(DB52/457-2004)贵州省地方标准于2004年05月20日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4年09月01日实施。

标准实施后,促进了贵州发酵辣椒制品的发展,具有较高的采用率。

但是,目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腌菜》GB 2714-2015已发布并将于2016年09月22日实施,该标准与《酱腌菜卫生标准》(GB2714-2003)相比,对名称、术语定义、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检验方法等均作了修改,修改内容较多,而我们现行《发酵辣椒制品质量安全标准》未能覆盖其内容;并且DB52/457-2004对该产品各类水份进行限制,制约了标准的使用。

为与该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相适应,保证标准的协调和统一,亟需对现行的贵州省地方标准《发酵辣椒制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修订,以巩固我省发酵辣椒制品标准的先进性,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企业生产和消费者食用安全、卫生、有益健康的产品提供可靠的技术法规保障,确保我省发酵辣椒制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同时增强我省地方标准的适应性,为我省发酵辣椒制品生产销售奠定较好的技术基础,促进发展贵州绿色经济。

因此,贵州省地方标准DB52/457-2004《发酵辣椒制品质量安全标准》进行修订已迫在眉睫,对贵州省辣椒资源的利用和发酵辣椒制品安全生产、监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标准修订的出发点(一)以科学为依据。

以科学技术和实验数据为依据,结合产品实际生产情况,经过深入研究而制定。

(二)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人民健康为原则。

我省是国内发酵辣椒制品的主要产地,产品广受消费者喜爱。

但是发酵辣椒制品还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原标准已有很多不适用。

本标准的修定将以保证食品安全、保护人民健康为前提,充分考虑省内产品的质量安全以及有效地促进和满足市场贸易需求。

仁怀产区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

仁怀产区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

ICSX备案号:DB52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DB 5/ 2XXXX—0002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The Blended base liquor of Renhuai Daqu Jiangxiang(征求意见稿)2018-XX-XX发布2018-XX-XX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产品分级与标准样品 (2)5 技术要求 (3)6 生产过程的安全要求 (5)7 检验规则 (5)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和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本标准参与单位: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钓鱼台国宾酒业有限公司、贵州国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黔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国宝酒厂、贵州茅台镇北街酒厂(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君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无忧酒业(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五星酒业集团、贵州祥康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文中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四海盛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仁酱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秦含章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省仁怀市鼎泰丰酒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仁远、何菲、赵文武、玉光惠、先春、田志强、彭茵、王迁、李小波、王杰秋、冯永渝、唐平华、陈兴希、冯小宁、丁勇、蔡天虹、付宇豪、陈佐林、徐强、徐兴江、陈刚、邹明鑫、李明金、陈济丽、周靖、母光刚、陈梦元、孔维兵、雷芳、骆茂香、王蕾、朱珠、陈磊、李梦醒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的术语和定义、酿造环境、分级、标准样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DBS52 035-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pdf

DBS52 035-2018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pdf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仁怀大曲酱香基酒 Renhuai Daqu Maotai-flavour base liquor
1
DBS52/ 035—2018 产于仁怀市行政区域内,以高粱、小麦、水为原料,以高温酱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经传统固态法
发酵、蒸馏,分轮次贮存或勾调贮存的,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呈色物质, 具有大曲酱香风格的白酒。 3.2
酸涩味明显,后味苦
有粮香、酸香,略有酯香, 略有异香 GB/T 33404
酸涩味较突出,苦味重,略 有异味
风格
风格典型
风格明显
风格尚可
a 当感官要求不符合时,另行处理。
b 酒的温度低于 10 ℃,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 ℃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表2 仁怀大曲酱香二轮次基酒感官要求
项目
优级
酱香显著,入口香
有酱香,略有异香
口味
酱味较突出,有咸鲜感,酒体 较醇厚、丰满细腻,尾净,后 味长、带涩,可用作调味酒
GB/T 33404 酱味明显,酒体醇和, 有酱味,涩味重,有后味,
后味较长、带涩
略有异味
风格
风格典型
风格明显
风格尚可
a 当感官要求不符合时,另行处理。
b 酒的温度低于 10 ℃,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 ℃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
制曲用小麦应符合GB 1351要求。 5.1.3 水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要求。 5.1.4 大曲
生产用曲应符合DB52/T 1298要求。 5.2 发酵设备要求
采用砂条石窖修建的发酵窖池。 5.3 生产工艺及流程
生产工艺及流程按DB52/T 873和DB52/T 1298规定执行。 5.4 感官要求

贵州地方标准酱香型白酒用小麦编制说明

贵州地方标准酱香型白酒用小麦编制说明

《酱香型白酒用小麦》编制说明(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大学、)一、标准背景及任务来源(一)标准背景根据国发2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一看三打造”的指示精神,为落实工作要求,规范贵州省酱香酒生产,提升贵州酱香酒的整体形象。

贵州省质监局、贵州省质检院等部门经研究,制定本标准。

(二)任务来源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项目下达文件名称:。

项目编号:号。

二、主要工作过程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贵州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接到制标任务前,主持单位在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安排部署下,先行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进行进一步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标准文本。

第一阶段(2012年5月-6月):召集省内相关专家及企业相关负责人,召开标准起草动员大会。

确定标准起草的相关相关负责人。

第二阶段(2012年6月~2013年2月):先后到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酒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他们对制定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制标的资料和信息。

第三阶段(2013年5月):汇总相关资料,相关负责人进行讨论,在指标值的确定方面,结合白酒企业生产管理实际确定“水分”、“粗淀粉含量”、“粗蛋白含量”、“色泽”、“气味”等指标项目。

修改后形成标准草案稿,报请省局征求意见并向各部门、相关企业等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后再行修改。

第四阶段(2013年7月)将《酱香型白酒用小麦》标准征求意见稿继续向企业及相关部门征求意见,7月中旬,对《酱香型白酒用小麦》标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征求意见,同时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挂网征求意见,通过对专家意见的整理,并对《酱香型白酒用小麦》文本进行进一步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

第五阶段(2013年10月)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酱香型白酒用小麦》地方标准(送审稿)进行评审。

三、标准制定原则和主要技术内容确定的依据(一) 标准制定原则1、制定标准的格式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订编制说明-贵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制订编制说明-贵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情况简介为了维护酱香型传统优质白酒产业的主导地位,规范酱香型白酒产业,提高酱香型白酒的产品质量,引导和促进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2007年我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向国标委提出了制定《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计划。

今年初,国家标准委下达《2007年第7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由我院承担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起草任务。

今年5月我院发函征集有关单位和骨干企业参与起草标准工作.在6月13日召开了第一次标准起草工作会议,省内外企业、协会、院校、酿酒杂志的21位专家,参加了会议。

在会上各位专家踊跃发表见解,通过讨论和商议形成了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和工作计划.原则就是:总结、继承和发扬酱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保留传统酱香型白酒独特风格和技术创新;充分的调查、分析现有酱香型白酒生产企业现状,在摸清生产工艺、产品特性的基础上,求大同存小异,按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和步骤,制定出体现酱香型白酒特征风格的标准,从工艺、口感和理化指标上定义酱香型白酒、界定酱香型酒档次.通过广泛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特别是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强制性、限制性的法规规定,制订出的酱香型白酒标准要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专家的意见,我院制定了调研计划,于6月22—27日组织技术人员到贵州茅台酒厂、习酒厂、四川郎酒厂、仁怀金士利酒厂、仁怀中心酒厂等,了解不同规模、不同工艺企业基本情况。

通过调研活动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是做一次较全面的基础调研,包括:企业规模、产量、产值利税、人员等基本情况的调查;以及企业使用原料、曲药、生产工艺、酿酒设备等情况调查.二是组织一次感官品评活动,全面深入了解酱香型白酒的质量状况.三是抽取或购买一定数量典型样品进行理化指标检验,包括常规理化及有益成分含氮化合物(吡嗪含量)指标、己酸乙酯、醛类总量等指标,期望能提出有代表性的特征特性指标。

贵州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宣贯培训会在仁怀市举行

贵州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宣贯培训会在仁怀市举行

贵州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宣贯培训会在仁怀市举行
萤子;晓文
【期刊名称】《酿酒科技》
【年(卷),期】2014(0)11
【摘要】2014年9月28日,贵州酱香型白酒技术标准体系宣贯培训会在仁怀市举行。

本次培训会是由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主办,邀请到的授课专家有: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副院长田志强,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吴天祥,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部部长孟望霓,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汪地强。

来自全省范围内的各大酒厂、科研院所等相关部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总页数】1页(P140-140)
【关键词】技术标准体系;酱香型白酒;贵州省;仁怀市;培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贵州茅台酒;党委书记
【作者】萤子;晓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62.33
【相关文献】
1.稳定酱香型酒生产工艺是发展贵州二三类酱香型白酒企业的基础 [J], 胡鹏刚;邱树毅;吴鑫颖;陈莉;李继杰
2.宣贯《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白酒》新标准——浓香型白酒 [J], 孙慧
3.宣贯《浓香型、清香型、米香型白酒》新标准——清香型米香型白酒 [J], 孙慧
4.贵州仁怀市推出《仁怀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 [J],
5.《云南小曲清香型白酒》标准宣贯培训会举行 [J], 肖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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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小曲清香型白酒》(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小曲清香型白酒》(征求意见稿)

DB52贵州小曲清香型白酒GuiZhou xiaoqu mild flavour liquor(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贵州盘县盘龙酒业有限公司、黎平县承德酒业有限公司、贵州盘县岩博酒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兴林、张倩、段俊、欧阳广西、田志强、张建、陈仁远、翟泽昆、胡名志。

小曲清香型白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贵州小曲清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小曲清香型白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贵州小曲清香型白酒以整粒高粱、小麦、大米、玉米、大麦、水等为原料,以小曲或纯种根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固态培菌发酵、固态蒸馏、贮存、勾调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小曲清香型风格的白酒。

4 产品分类4.1高度酒 :酒精度含量41.0~65.0(% vol)4.2 低度酒 :酒精度含量25.0~40.0(% vol)5 要求5.1感官要求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

酱香型白酒(地方标准)

酱香型白酒(地方标准)

1ICS 67.060备案号:DB52酱香型白酒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52/526-2007前言本标准第5章和8.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国家酒类及饮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贵州省标准化协会、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贵州大学、贵州茅台集团习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金沙窖酒厂、贵州青酒厂参与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志强、寻思颖、罗薇、杨黎、吴天祥、王遵、钟平、吕相芬、都甫均、郑雨秋、黄卫红、张倩、董剑。

I酱香型白酒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酱香型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的酱香型白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0344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T 15109 白酒工业术语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酱香型白酒以高粱、小麦、水等为原料,经传统固态法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的(未添加使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酱香型风格的白酒。

4 产品分类4.1 高度酒:酒精度(% vol)为 41.0~60.0;4.2 低度酒:酒精度(% vol)为 3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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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在完成全国首个酒类团体标准、贵州首个团体标准《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发布实施的基础上,为了确保以标准引领酱香白酒生产,确保食品(白酒)质量安全,以标准规范酱香酒乱象,保护贵州茅台酒为首的民族酱香传统工艺,传承酱香非物质文化遗产,《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和《仁怀大曲酱香综合基酒》这两个标准于2015年10月13日获得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准予立项为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仁怀大曲酱香一至七轮次基酒》等2项贵州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的通知),为完成省卫生计生委下达的标准编制任务,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仁怀分院和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负责归口和起草。

(二)主要工作过程在《仁怀大曲酱香酒技术标准体系》团体标准现有基础上,仁怀市组建了由仁怀酱香白酒科研所和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为联合牵头单位标准起草工作组,开展以下工作:1. 深入企业调研,形成了标准编制工作分析报告2016年1月至6月,起草工作组多次深入白酒生产企业一线,对省内外白酒生产企业,茅台酒厂、董酒厂、珍酒厂、郎酒厂、习酒厂、青酒厂、金沙回沙酒厂及仁怀地方规模白酒企业累计百余家,开展标准项目起草工作调研,了解企业生产中涉及的相关标准需求及存在困难问题,同时,工作组根据标准项目需要对布点企业进行酒样采集工作,并形成了标准编制工作分析报告,为后续工作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2.外出考察学习,行业部门指导形成技术工作路线2016年7月,标准起草工作组考察学习了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考察期间,起草工作组针对前期调研企业及标准编制工作中存在困难问题向考察单位求教学习,主要就白酒食品安全与地方标准建设相关政策、酒类食品安全指标及质量指标、酱香酒地方标准实物标样、感官及特定成分分析、白酒真实性检验检测技术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座谈研讨。

该标准项目的立项获得了考察单位的认可,并得到了技术指导,起草工作组吸收总结了考察单位针对标准起草工作提出的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考察工作报告并制定了《2016年度仁怀大曲酱香酒地方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和《仁怀大曲酱香酒地方标准体系项目实物标样研制实施方案》,确定了大曲酱香轮次基酒各成分检测分析研究方向和实验方法,同时组织技术攻关团队按方案要求开展相关检验检测项目研究。

3.按照方案建立实物标样来源基地,组织专家对实物标样原料进行初筛2016年9月-10月,起草工作组启动开展仁怀大曲酱香酒实物标样来源基地的建设工作。

组建由国家级白酒评委为组长,三级品酒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为组员的研发团队,多次深入企业开展大曲酱香基酒分型定级及培训工作,对轮次及综合基酒的感官初步分为优级、一级、二级。

2016年11月,起草工作组从企业生产规模、库房建设、贮存条件、生产及管理人员情况等方面严格筛选,确定首批5家企业为标准样品研制来源基地。

由专家团队指导配制标准样初样,实验室研制点与标准样来源基地同时进行。

4.按照方案建立特定成分分析方法并开展方法确认建立了《气质联用法》和《气相色谱法》,并和中国食品发酵研究院、茅台集团开展了方法确认,并取得满意结果。

利用所建方法对酱香白酒中的58种风味物质进行了测定。

同时建立了《白酒中总多酚的测定方法》,并对白酒中总多酚进行测定。

5.采集样品,对其特定风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汇总先后采集了仁怀不同海拔、区域、规模的代表企业轮次酒及综合酒样品300余批次,采集了实物标样来源基地300余批次,采集了仁怀外(四川、湖北、山东、福建、广西等)50余批次,采集了大曲酱香、麸曲酱香、碎沙、翻沙、窜酒等不同工艺样品100余批次,利用分析方法对其58种风味物质进行分析,尤其对健康特定因子吡嗪类、总多酚进行了反复测试,经分析汇总,随着轮次酒次数增多,吡嗪类及总多酚含量会增加,且不同工艺其含量不同,大曲酱香轮次酒和综合基酒占明显优势,远高于其它工艺和产区的白酒。

其参数设置一定科学的界限值,可有效的把不同产区、不同工艺的白酒区分出来。

6.修改优化完善实施方案,加速推进实物标准品研发工作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制定《2017-2018年度年度仁怀大曲酱香酒地方标准体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了标准样准确性检验、均匀性检验以及稳定性检验,其中跟踪基准样稳定性检验的时间段分为1个月、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

2017年11月,工起草作组组织专家到标准样研制来源基地对各轮次基酒开展初筛分级工作,并取样进行理化筛选。

2018年3月,组织专家对初筛的酒样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实验,分别对其理化和感官进行跟踪验证。

2018年6月,组织白酒专家对实物标样进行验收,得到了专家的一致通过。

同时,起草工作组完成了标准样定值报告和分装工作。

同时,起草编制了《仁怀大曲酱香基酒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7.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内审标准文本2018年1月至2月,组织开展各种不同工艺、不同产区、不同介质处理、不同材质包装瓶、不同储存容器的酱香酒采样工作,覆盖省内外各大产区和产品。

同时开展理化数据采集和感官品评验证工作。

2018年3月,起草工作通过对收集到的产区内不同企业、不同年份、不同轮次、不同等级产品理化指标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并查阅各类白酒相关文献资料,为标准的起草工作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并根据前期采集样品测定结果、各个实验组反馈的相关数据和讨论意见,项目组对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经讨论初步形成了标准内审意见稿。

8.采集样品开展实验验证,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8年4月,按照起草标准文本要求开展验证工作,组织企业百余家企业随机送样,并出具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样本合格率,研判标准文本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018年5月,起草工作组多次组织专家团队,在仁怀国家酒检中心实验室召开起草工作内部讨论会议,针对内审意见稿修改意见进行逐一讨论和确定,在此基础上,形成内部送审稿。

2018年6月,内部送审稿完成后,起草小组成员针对各条款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经修改完善形成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9.对仁怀企业及有关专家开展广泛的意见征求,形成送审报批稿2018年6月,将征求意见稿发送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生产、销售、科研、检测和用户等相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

共计发出25家单位,对收到的34条有效修改建议进行了严格审核,采纳了其中的18条,部分采纳了2条,不采纳14条。

2018年7月,起草小组成员对获得的征求意见逐一审核讨论验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标准的送审报批意见稿。

二、制标依据和对主要条款的说明(一)编制原则1.跟踪国际、面向全国。

通过广泛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特别是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强制性、限制性的法规规定,制定出符合国内、国际相关法规规定的仁怀大曲酱香基酒标准。

2.立足仁怀、突出特色,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结合仁怀白酒产业实际,总结、继承和发扬仁怀大曲酱香酒的传统工艺,突出仁怀大曲酱香酒独特风格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3.引导规范生产,确保食品安全,保障品质提升。

通过充分调研、分析和研究仁怀大曲酱香酒生产企业现状和传统工艺,在保障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制定适宜的标准,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确保食品安全,促进仁怀大曲酱香轮次基酒和综合基酒的品质提升,逐步增强仁怀大曲酱香酒的核心竞争力。

(二)制定依据1.制定标准的格式按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进行编写。

其技术内容力求体现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2.标准中所涉及安全、质量等重要指标均执行现行有效的强制性标准要求。

3.主要技术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现有有关标准要求,仁怀大曲酱香酒生产技术和经验总结。

(三)主要条款说明《仁怀大曲酱香酒综合基酒》标准涵盖了仁怀大曲酱香酒综合基酒的术语和定义、酿造环境、生产工艺、分级、技术要求、标准样品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1.术语与定义(1)在团体标准定义基础上,强化了酱香大曲的定义,在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特征方面,进一步明确了酱香型白酒基酒采用传统固态发酵工艺,以高温酱香大曲为糖化发酵剂,并以紫红泥底砂条石窖为发酵容器,进一步将传统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与其它生产工艺区分。

(2)新增大曲酱香基酒风味成分,加大对大曲酱香型白酒酿造过程中形成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成分的分析,为基酒理化分析、感官判定、分型定级等提供数据参考。

(3)新增大曲酱香基酒风味轮,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用多层次描述语将大曲酱香基酒的风味感官性质以车轮的形式表现出来,为轮次和综合基酒感官质量评级提供参考。

(4)新增大曲酱香基酒标准样品,要求基酒标准品具有足够均匀的多种感官性能特征和理化特征,具有轮次或综合大曲酱香酒风格,为轮次基酒和综合基酒文本标准提供实物标准参照。

2.产品分级根据传统大曲酱香型白酒生产工艺,将综合基酒按质量级别分为优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比原团体标准增加了后三个级别,进一步解决基酒分型定级界限模糊缺失的问题。

3.标准样品根据基酒分类分级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对基酒产品的每一个等级均设置标准样品,明确为该产品感官要求和理化要求的最低界限,每年更换一次。

4.酿造环境在原团体标准酿造环境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对产区地理特征和气候特征加以明确,体现大曲酱香型基酒仁怀独有的特殊地域属性和不可复制性。

5.食品安全相关质量指标感官要求在原团体标准中,分别对各质量级别轮次基酒和综合基酒的感官要求做了表述,但在感官质量级别和评分判定上尚不完善,不利于指导基酒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对基酒质量等级的判定和价格评估。

为此,标准工作组在原团体标准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品评专家深入企业、实验室等开展基酒感官分级现场会议和交流培训活动,经充分借鉴中国酒业协会团体标准《固态法酱香型白酒原酒》、品评专家交流意见建议和不同香型白酒产品的专业品评表述,综合大曲酱香基酒共有的和个性化的感官特性,形成了本标准规范性附录B《仁怀大曲酱香基酒感官质量评价指南》。

该附录表述能够体现仁怀大曲酱香基酒的基本感官特点,内容涵盖了一至七轮次基酒和综合基酒的优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感官表述和评价方法。

在酱香型白酒生产实际中,由于有些企业执行食品卫生规范不严格,有可能造成酒体产生的浑浊、异常香气和味道明显,因此本次感官指标明确了四级为有明显异杂香气、味道,由此来监控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同时做了5个等级的分级也适用于市场对不同等级价格基酒及评估方式的需求。

由此,本次感官分级有利于基酒供需双方品评和鉴赏大曲酱香基酒,感知其特殊风味,在基酒生产和流通监管、引导消费上都具有很好地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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