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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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9)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九)
为加强**物业公司小区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住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汕头市有关消防规定,特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和科学管理。
二.做好消防工作是全体人员的共同职责。
三.管理处主任为本住宅区消防责任人,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为义务消防员。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的职责是: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灾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要时刻保持畅通。
4.根据各住宅楼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5.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所有业主和住户应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1、楼梯通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
2、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通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标志和事故照明设施。
3、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4、安全使用石油气,石油气炉气管要经营保持清洁,胶管、接头要经营检查、及时更换。
5、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以免发生事故。
6、各业主、住户进行室内装修,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商场、办公楼装修报消防部门批准,并按审批方案进行。
7、发生火警,应立即实施扑救同时告辞管理处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闸、气阀,迅速离开住所。
8、楼宇内严禁烧废纸杂物,以防引起火灾和污染环境。
五、根据市消防管理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情况,可处以罚款或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以行政拘留。
1、封堵楼梯或走道,盗窃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设施或其它消防标志的;
2、封闭或损坏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的;
3.不按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
4.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偷盗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分别视其情节,相应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1.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实施动火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七.各业主、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
防火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防碍消防监督人同依法执行职责的,分别情况,可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常用电话号码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中心:120
有线电视故障报修:**
*园供水管理报漏电话:** **供电:8**
*园供电线修急线:** **供水:8***
编制审核
批准生效日期
防火责任人任命书
兹任命____同志担任____区域防火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该责任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有的权力、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