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桂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总结及绩效核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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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桂林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总结及绩效核验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科办字〔2019〕178号)以及《中共桂林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9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及〈/n>桂林市2019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加(扣)分标准市督效办发〔2019〕38号)相关要求及核验时间安排, 我市分四批共推荐了106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参加自治区核验。为做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绩效考评指标的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要求

主要对本县(市、区)2019年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大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将2019年由本县(市、区)推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填入《2019年__(县、区、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我局将对照本年度已提交的材料核对各县(市、区)的推荐情况,并依据自治区的核验结果完成评分。

(一)已完成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需提交的材料。

请各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桂林市绩效考核方案分配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指标,对照自治区科技厅“广西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公示”核查完成情况,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提供如下材料:

1、“2019年__(县、区、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2、“2019年××(县、区、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二)未完成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需提交的材料。

对未完成年度科技成果转化目标任务的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桂林市2019年度县(市、区)绩效考评指标评分细则”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县(市、区)党委、政府(含两办)下文或批准文件出台支持本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政策或安排工作经费的证明材料;

2、提供到相关企业调研服务,开展成果转化对接工作的证明材料,按市局通知要求报送成果转化相关材料的证明;

3、“2019年__(县、区、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如未推荐项目请填“无”;

4、“2019年××(县、区、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2020年1月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科技成果转化科邮箱。(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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