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视角下集群行为解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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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视角下的集群行为的解读摘要:社会心理学对集群行为心理动因的研究主要包括:群体情绪、群体认同以及群体效能,这三者共同描述了集群行为发生之前的心理准备状态;而去个体化则是集群行为得以维持的心理氛围,在极端情况下,它会促使成员丧失理智,削弱其责任感和对自身的社会控制,冲破现有的社会规范,从而引发不理智的泄愤事件。
关键词:集群行为;群体情绪;群体认同;群体效能;去个体化
中图分类号:c91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2-2589(2012)29-0083-02
鉴于社会矛盾与种族冲突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有关冲突领域的研究已成为社会心理学的重要研究热点之一。因为社会冲突存在着多样化的表现形式,社会心理学对冲突的研究不仅涉及相对温和的请愿、示威游行等行为,也包含了相对激烈的宗教冲突、恐怖主义行为,甚至还涉及局部战争的形式[1]。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挑起事端,特别是今年以来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甲午中日战争、九一八事变、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积怨连同这次日本政府一意孤行的荒唐举动,彻底激发了中国人心中深藏已久的不满情绪,多地群众展开了游行示威活动来坚决捍卫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随着事态的逐渐恶化,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不理智的泄愤事件。因此,笔者从社
会心理学的视角尝试对这一行为进行解读,以期对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有更清晰的认知。
一、概念的界定——集群行为、群体性事件
集群行为(collectiveb ehavior)又译作“集聚行为”或“集体行动”(collective action),最早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ross (1908)提出。他认为,当一个群体在面对冲突时,必然会表现出某种特定的集群性行为或者一定的集群性态度。显而易见,集群行为这一概念在诞生之初就与“冲突”紧密相连。尽管在以后数十年间的发展中,研究者们未能给出一个精确、统一的定义。但是,几乎所有的研究者依然延续了ross对于集群行为“群体性”和“冲突性”的两点界定。wright,taylor和moghaddam认为,集群行为是群体成员为改善群体现状所参与的行动,它包含以下两个主要特征:一是以群体行为的姿态出现;二是行为的目标旨在提升所属群体的利益。总体来说,研究者们将各种形式的游行、集会、示威、静坐、甚至骚乱、罢工等大规模的人群聚集行为,笼统地称为集群行为[1]。park和burgess通过研究指出集群行为是一种受共同情绪影响的个体行为。
群体性事件这一概念最初并不是作为学术性用语进入人们的研究视野的,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研究者们往往按照自己的研究目的赋予它不同的内涵与意义。南宛依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认为群体性事件属于“集群行为”的一种,是相对自发的、不可预料的、无组织的以及在不稳定情况下对某一共同影响和刺激产生反应的
行为[2]。学者王国勤也认为群体性事件属于当前我国典型的集群行为,他指出集群行为可以囊括群体性事件的范畴(王国勤,2007),集群行为的范围涵盖了群体性事件。在我国现有的研究实践当中,大多数学者仍然在遵从这一思路,将群体性事件归为特殊的群集行为进行研究。
二、集群行为的社会心理因素分析
1.集群行为的推动力——群体情绪、群体效能以及群体认同
关于集群行为的研究存在两种主要的研究取向:情绪聚焦(emotion-focused)取向和问题聚焦(problem-focused)取向。
情绪聚焦取向认为,透过社会比较而导致人们心理上产生了不公正感,或相对剥夺状态[3],人们之所以选择参与到集群行为当中,是借此表达不公正感所带来的负面、消极情绪(如愤怒等),相关研究显示,愤怒情绪可能会加大集群行为的风险性,促使群体成员采取更为激进的行为。与此同时,群体成员中流传的毫无事实依据的传闻——谣言则成为群体情绪的催化剂[4]。
问题聚焦取向的研究则主张关注人们在参与集群行为时的群体效能感,决定人们参与集群行为意愿的核心要素是集群行为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5]。bandura将“群体效能”定义为,群体成员通过共同的努力对能够实现群体目标所持有的信念。
此外,作为冲突研究领域中最具解释力的核心变量——“社会认同”(social identity)近年来也受到集群行为领域研究者的广
泛关注。tajfel提出的社会认同理论,将其定义为个体认识到他属于特定的社会群体,同时也认识到作为群体成员带给他的情感和价值意义。社会认同是社会成员共同拥有的信仰、价值和行动取向的集中体现。而群体认同则是社会认同在集群行为中的具体体现,tropp和wright认为,群体认同是指,个体与群体基于群体成员身份意义的心理联系,即个体将群体成员的身份整合融入进个体自我概念的程度[6]。它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不公正感和群体效能感对集群行为的预测作用。
以上的研究,只是对人们为什么会参与集群行为这一问题所提出的假设。群体情绪、群体效能感以及群体认同这三要素都是对人们在参与集群行为之前的心理准备状态的阐释。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当面临一个可能会引发大规模的集群行为的社会事件(如日本“购岛”事件)时,全体中国人民有着高度、一致的群体认同,那就是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购买钓鱼岛”已经严重损害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日本对中国犯下的滔天罪行以及拒不道歉的过错行为在中国人民心中积聚了较深的情感愤怒;中国人信奉“众人拾柴火焰高”的道理,他们相信集体的力量,因而会得到广泛的响应,基于上述三点分析,我们就可以理解多地出现大规模的群众游行示威活动是如何形成的。
2.集群行为维持的心理氛围——去个体化
去个体化(deindividuation)是社会心理学领域的一个古老命题,是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弗罗姆(erich fromm)首次提出,它
为个体在集群行动中的行为表现提供了理论解释。它所描述的是在群体活动中,由于隐蔽性因素的存在,使得个体对自己的行为产生了一种不负责任的心理,从而降低了对自身行为的觉察与控制,促使他们冲破社会规范的束缚,产生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7]。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使得个别参与者形成责任扩散心理,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性降低,导致他们的行为更加极端和大胆,自我价值观逐渐模糊不清,最终引发了非理性的个人泄愤事件。去个体化现象的存在也为集群行为的持续发展准备了适宜的心理氛围。
三、集群行为的研究带给我们的启示
在集群行为中,参与者激愤的群体情绪是平息事件的最大障碍,如何化解群体情绪,引导游行示威者以合理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则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群众的游行示威是其意志(意愿)的表达,也是获取社会效果(影响)的体现。
没有谁会怀疑祖国遭受欺凌时涌动的爱国激情,没有谁不能理解当祖国遭遇挑衅后同胞们的愤懑与抗争。然而这种愤怒的情绪需要寻找合理的方式和渠道来释放,否则这就改变了群体成员游行示威的初衷。比如像“抗日保钓”这种爱国游行示威活动,各管理部门就应该妥善加以引导,允许民众在不违法的情况下,以理性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释放愤怒情绪,这样就可以阻止不理智的泄愤事件的发生,避免场面失控。具体措施:一是保持信息透明,创造顺畅的沟通渠道。谣言在集群行为中起着放大和催化群体情绪的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