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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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修订对照表

制度修订对照表

制度修订对照表
制度修订对照表是一种用于比较新旧制度之间差异的工具。

通过这个表格,可以清晰地看到制度的哪些部分发生了变化,从而更好地理解制度的更新和改进。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制度修订对照表的示例:
序号旧制度条款新制度条款修订内容
1 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员工应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将受到惩罚新增了迟到早退的惩罚措施
2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违反者将受到警告新增了对违反者的警告措施
3 员工可以在休息时间进行私人交流员工可以在休息时间进行私人交流,但不得影响他人工作对休息时间的行为进行了更具体的规定
4 员工应尊重上级的决定员工应尊重上级的决定,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新增了员工提出申诉的权利
5 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作年限而定对带薪年假的规定进行了调整
这个表格展示了旧制度和修订后的新制度之间的差异。

通过对比每个条款的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哪些地方发生了变化,以及这些变化的具体内容。

这有助于理解制度的更新和改进,也有助于确保员工遵守新的制度规定。

文件修改对照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文件修改对照表(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修订)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制度修订内容修订对照
编号:XNY0-TXGL-2-01-J-03
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
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

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

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

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

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

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

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

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

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跟鞋。

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

有事请假经
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新雷能:《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新雷能:《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2020年8月17日,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6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改前修改后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uplet Power Co.,Ltd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北京新雷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 Relpow Technology Co.,Ltd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58.08】万元。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56.94】万元。

第20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558.08】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20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6556.94】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30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30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
序号
章节
章程原内容(出表示的地方为拟修订的内容)
修订内容(征求意见稿)
修订依据
1
序言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创建于1984年,原为民政部直属的重庆民政学校,属于中等专业学校。1986年学校首届招生,2000年学校由民政部划归地方,实行部市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2001年升格为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2006年更名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09年整体搬迁入驻重庆大学城。2008-2013年学校完成重庆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0-2014年完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学校坚持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普通专科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形式,成人专科学历教育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非学历培训,
学校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培训教育协调发展。
学校教育形式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举办多种类型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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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二条
学校坚持应用研究导向,推动学术进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社会。
13
第十
三条
学校开展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国际高等职业教育组织与机构之间的产学研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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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四条
学校构建具有历史传承、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校园文化风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把握校园文化建设发展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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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学校鼓励和支持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对其进行引导和管理。

员工考核制度修订对照表.pdf

员工考核制度修订对照表.pdf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员工培训制度》修订对照表修改位置修订前修订后开头第一段为提高公司在职员工队伍综合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挖掘企业潜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为提高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满足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一、责权划分(一)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的责权:2、拟定、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4、审议分公司的培训计划;2、拟定、呈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4、审议分公司的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一、责权划分(二)各单位或部门的权责:1、呈报本单位或部门全年度培训计划;3、检查本单位或部门专业培训成果;1、呈报本单位或部门全年度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3、对本单位或部门专业培训进行有效性评估;二、培训计划的制定1、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于每年12月份拟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1、各单位或部门根据工作的实际需求,于每年12月份拟定本部门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三、培训的实施3、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

3、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培训计划和安全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

----------------------------精品word 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员工考核制度》修订对照表修改位置修订前修订后四、考核的内容(一)管理人员在全面考核以上四个方面时,重点是考核实绩。

“5S”制度修订对比表

“5S”制度修订对比表

修订原因:FNLQGH070025S”管理办法第一版对“ 5S'的定义、作用、操作流程、推进流程等方面的阐述比较模糊,可操作性较低,实际起到的指导性作用不大,因此,有必要对原版进行修改。

建议对该管理规定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如下:(蓝色为原文,红色为修改)序号| 条目| 管理规定原文「「1、“ 5S”:源于日本,指整理(SEIRI )、整顿(SEITON、清扫(SEISO)、清洁(SEIKETSU、素养(SHITSUKE,由于这5个词在日语的罗马拼音中第一个字母都为S ,所以简称为“ 5S”。

2、“5S”管理:指的是在办公、生产现场,对材料、设备、人员等生产要素开展相应的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等活动。

3、整理:工作现场,制定要与不要的判别基准,将两者严格区分开来,只保留有用的东西,断然处置不必要的东西。

4、整顿:将工作现场内要用的物品,以使用频率和常用程度为基准,按规定分门别类,遵循平行、直角、直线的原则,定位、定量摆放整齐,并加以明确标识,使物品处于在必要的时候马上就能取岀来的状态。

5、清扫:将工作场所及工作用的设备、物品清扫干净,保持工作场所干净、亮丽,6、清洁:将整理、整顿、清扫的作法制度化、标准化,并维持成果。

个人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清洁,保持个人仪容仪表整洁。

7、素养:通过进行上述4S的活动,让每位员工都自觉遵守各项规则制度,养成按5S指的是日文的SEIRI(整理)、SEITON整顿)、SEIS Q清扫)、SEIKETSU(清洁)、SHITSUKE(素养)这五个单词,由于这5个单词在日语的罗马拼中文日文定义整理SEIRI盘查工作场所内所有东西,按使用频率标识设备物品,清走不要用和无用的东西。

整顿SEITON要用的东西,按岗位使用频率定位摆放,并做好标识,让使用时寻找时间为零。

清扫SEISO清扫工作场所,避免尘污损害有用之物,清扫同时要检查,岀现异常及时整修。

清洁SEIKETSU将前3个“S”的做法用制度标准化,并将标准化的范畴拓展到一切的工作内容。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石基信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四)具 有法律 、法规 、《公司 章程》 及有关
4、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 规定要求的独立性;
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五)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六)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第六条……
第六条 ……
3
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
如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
的,独立董事……
委员会的,独立董事……
第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第十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
条件:
条件:
1、根据 法律、 行政法规 及其他 规定, 具备担
任 职 及 曾任 职 的单 位 存在 其他 影 响其 独 立性 情 形
的人员;
(九)深交所认定 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前款第(四)项、第(五)项及第(六)项中
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4 条规定,与上市公 司不构成关联关系 的附属企业。
增加: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
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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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意见的;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的; (六)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 被国家发改委等部
者公司前 10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份 5%以上 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盐湖:《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盐湖:《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8,609.06 万股为基数,按 每 10 股转增 9.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64,678.61 万股 股票。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实际 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贰拾柒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伍拾肆
亿 捌 仟 陆 佰 零 玖 万 零 陆 佰 零 壹 股 亿叁仟贰佰捌拾柒万陆仟陆佰柒拾贰 2 (2,786,090,601 股),其中普通股贰 股(5,432,876,672 股),其中普通股
拾柒亿捌仟陆佰零玖万零陆佰零壹股 伍拾肆亿叁仟贰佰捌拾柒万陆仟陆佰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拾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 1 柒 亿 捌 仟 陆 佰 零 玖 万 零 陆 佰 零 壹 肆亿叁仟贰佰捌拾柒万陆仟陆佰柒拾
(RMB2,786,090,601)圆整。
贰(RMB5,432,876,672.00)圆整。
(2,786,090,601 股)。
柒拾贰股(5,432,876,672 股)。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文件修改对照表(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文件修改对照表(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制度修订内容修订对照
安全生产十项注意事项:
一、工作前穿戴好规定的劳动防护品,检查设备及作业场地,做到安全可靠。

二、不违章作业,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三、不准擅自开动别人操作的机械,电器开关设备。

登高作业应戴好安全带、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防止坠落,严禁向下乱抛工具和设备零件。

四、不准随便拆除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专指示器等。

保持设备齐全有效灵敏可靠。

五、不准随意启动设备。

机器设备停机检查或修理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牌,取牌人应是挂牌人。

开机时发出信号,听到回音确定安全后才能开机。

六、不准吊装物及下行人。

多人操作起重搬运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

不准超负荷使用机器。

七、不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烟动火,不乱扔垃圾。

八、不在厂内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机动车进出车间转弯必须鸣号减速。

车辆行驶中严禁爬上跳下。

九、工作时精力集中,不准打闹、赤脚、赤膊、穿拖鞋和高
跟鞋。

十、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脱岗或擅离职守。

有事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ST鼎龙: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2020年5月)

ST鼎龙: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2020年5月)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0年5月)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条款及部分条款序号相应调整外,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议事规则》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日。

劲拓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劲拓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0年8月20日,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上市公司 规章制度 修订对照表

上市公司 规章制度 修订对照表

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对照表
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对照表的模板。

不过,一般来说,上市公司规章制度修订对照表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制度名称和编号:明确制度名称和相应的编号,以便于查找和引用。

2.修订时间:记录修订的时间,以便于追踪和管理。

3.修订内容:详细列出修订的内容,包括新增条款、删除条款、修改条款等。

4.修订原因:说明修订的原因,如法律政策变化、公司战略调整等。

5.审批人:记录审批人或批准人的姓名和职务。

6.备注:记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生效日期、适用范围等。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格式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调整。

劲拓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劲拓股份:《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2020年7月3日,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2020年6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部分条款,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五、《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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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 2.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4.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 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 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 3.1 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1.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2.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3.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 入总额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5.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但 因会计政策调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以及因相关会计法规规定不明而导致理解出现明显分歧的 除外; 7.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 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 3.2 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第 3.2.1 条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 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披露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2.符合 3.1 条中 1 至 4 项所列标准的重大差错事项;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以上或有事 项未披露的; 4.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第 3.2.2 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即认定 为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 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净资产等交易; 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担保 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l0% 以上的重大 诉讼、仲裁;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相关制度修订情况对照表
制度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
第 2.1 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 3.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4.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5.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应未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 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并在承担审计工作中没 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 4.1 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 接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 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 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 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 4.5 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分公 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 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 具体确定。 第 4.6 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的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 的,可以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后 3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 上报公司董事会复议一次。申诉、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 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失当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 时纠正。
第 4.2 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 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审计部应及时查实原因, 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报董事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 究。 第 4.3 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 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 4.4 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或相关聘用协议; 6.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 3.3 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3.监事会。
第 2.4 条 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 保障其陈述及申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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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 4.1 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6.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 4.2 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分公 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 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 具体确定。 第 4.3 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 定和责任追究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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