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归属如何认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合同效力之判定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合同效力之判定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有效平衡作者和单位的利益,其中职务作品著作权权属的确定是非常重要的问题。
如果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单位,无疑将会挫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文化产业的发展将会成为无源之水;如果将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概归属于作者,将可能妨碍单位有效利用作品,从而制约文化产业的发展。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除了特殊职务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为行文方便,统称单位)可以与作者通过合同,约定取得一般职务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的规定为单位有效利用作品提供了空间,为协调单位与作者的利益关系提供了有效手段。
但单位在与作者进行著作权权属约定时,常常忽略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质,进而引发合同效力争议;常常错过缔结合同的合理时机,导致合同无法发生效力。
因此,审判机关准确认定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合同的效力,可以有效发挥司法裁判的引导作用,引导单位和作者有效约定著作权归属,解决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性问题。
约定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单位的合同无效实践中,单位与作者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但仍与作者签订合同,约定作品为职务作品,并进而约定单位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
比如一些高校通过内部的管理文件规定,在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智力成果属于职务智力成果。
判断这类合同的效力,应当看合同内容是否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享有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
该条规定应该是授权性条款,而非效力性规范。
但该条规定的授权是有条件的,作品必须是职务作品是限定条件之一。
如果允许单位通过合同约定取得非职务作品的精神权利,将会与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精神权利不可转让的规定相冲突。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中的精神权利不可转让。
这是由作品精神权利与作者人格的不可分性以及人格权利的不可让渡性决定的。
著作权法关于作品精神权利不可转让的规定,是具有强行性的效力性规定,违反该规定的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2020司法考试备考背诵知识点: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一、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1.概念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1)创作作品的公民与所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劳动或者聘用关系。
(2)创作完成作品是公民的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3)职务作品的认定与公民创作作品是否利用上班时间没有必然联络。
2.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1)单位作品①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由单位承担责任。
②著作权归单位。
(2)一般职务作品①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创作。
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
(3)特殊职务作品①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制作。
②由单位承担责任。
3.著作权的行使(1)一般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是作者,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①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②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③作品完成2年内经过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④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计算。
(2)特殊职务作品:著作权主体是单位,作者享有署名权、获得奖励权、获得报酬权获得报酬权是指单位许可或转让职务作品所得的收益应合理分配给作者。
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人(1)有约定的,按约定。
无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①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该作品。
②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有权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
三、原件所有权转移的作品著作权归属(1)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著作权转移。
(2)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仅是物权的转移,有关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原件的展览权除外)仍由作者享有,只有原件的展览权归受让人。
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权归属(1)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先推定原件的所有人享有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2)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如何区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因为他人的原因而制作作品,比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
那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如何区分?下面来看看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的区别。
一、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其特征是:创作的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对作品的使用应当属于作者所在单位的正常工作或业务范围之内。
在我国,除法律特殊规定以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事实作者,即自然人作者。
此为“一般职务作品”。
这里“工作任务”指的是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这里“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
二、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根据作者与某一个人或法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一方按双方同意的标准支付作者一定的报酬,作者则为此创作某一具体作品。
三、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的区别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职务作品不同。
但日常工作中有不少人将两者混淆,需要加以明确。
要正确区分两种不同的著作权归属,首先应正确区分这两种不同的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接受他人委托而创作的作品,委托创作关系通常通过合同确定。
委托作品与职务作品的区别在于:(1)委托作品的创作往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进行,体现的是委托人的意愿;职务作品则主要体现作者所在单位的意志,也有的作品体现作者本人的意志。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纯粹因为创作作品而成立,通过委托合同联结;职务作品的作者与所在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
(3)委托作品一般由单位以外的人完成;职务作品则由单位的工作人员完成。
例如:单位广告科完成本单位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职务创作;单位广告科接受其他单位委托帮助完成其产品的广告设计,这是进行委托创作。
以上就是关于职务作品和委托作品的区分的相关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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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声明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声明本声明是针对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的声明,旨在明确职务作品的归属权,在合法范围内保护相关人员的权益。
本声明适用于根据职务要求所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科技等领域的作品。
1. 定义1.1 职务作品:指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所创作、创新或完成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科技发明创造、艺术设计等。
1.2 职务要求:指职务所规定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1.3 创作者:指创作、创新或完成职务作品的个人或团队。
2. 归属原则2.1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创作者所属的组织或机构。
2.2 创作者在创作过程中享有合理的创作权、署名权和保护权。
3. 著作权的行使3.1 创作者有权对职务作品进行创作、发表、展示、出版等行为,但应符合组织或机构的规定和业务需要。
3.2 创作者享有署名权,组织或机构应尊重创作者的著作权归属,并在职务作品的发布、展示等场合标明创作者姓名。
3.3 组织或机构可以在创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对职务作品进行合理的修改、汇编和再利用。
4. 保护义务4.1 组织或机构有义务采取措施保护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防止不正当的使用、侵权行为和盗版行为。
4.2 组织或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创作环境,并给予创作者必要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创作质量和效率。
4.3 创作者应care好职务作品的安全,不得恶意泄露、篡改或私自转让著作权。
5. 争议解决5.1 如发生关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双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申请解决。
6. 法律适用和适用范围6.1 本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 本声明适用于所有私企、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或机构。
6.3 本声明不适用于个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个人创作的著作权归属于个人。
7. 其他事项7.1 本声明的解释权归属于创作者所属的组织或机构。
7.2 本声明的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但须经双方同意并进行书面变更。
2023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
2023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在2023年,随着技术和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和归属问题越来越重视。
特别是在职务作品的创作和使用方面,著作权归属问题变得尤为关键。
本文探讨2023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的相关问题。
一、职务作品的定义和特点职务作品是指在从事某一职务过程中,由职务人员创作的作品。
这些作品往往是根据职务要求而创作,具有职业性质和实用性质。
职务作品的特点在于,首先,它们是职务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完成的,与其个人的创意和能力关联较小。
其次,职务作品的目的是服务于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
最后,职务作品通常是由国家机关、公共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委托完成的。
二、著作权的保护和归属原则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是针对个人的独创性作品而设立的。
然而,在职务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中,由于作品的性质和目的的特殊性,著作权的保护和归属原则需要作相应的调整。
在2023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和归属原则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1. 职务作品属于单位所有职务作品的创作过程中,职务人员应当明确知晓其作品的归属问题。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单位所有。
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作品的实用价值和对公共利益的服务。
2. 职务人员有权在单位内使用作品尽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单位所有,但是职务人员作为作者,仍然享有一定的权益。
在单位内部,职务人员可以合理地使用、演示和传播自己的职务作品,以充分发挥作品的作用和效果。
3. 职务作品合理使用需授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单位,在单位内部使用不需要额外的授权。
但是若希望对外使用,包括出版、发表、展览等,需要取得单位的授权,并达成相应的使用协议。
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授权,保护职务人员的权益和作品的尊严。
三、职务作品协议的订立和内容针对2023年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单位应当与职务人员订立相应的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1. 协议的订立主体职务作品协议的订立主体应包括单位和职务人员。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职务作品,著作权⼀般由作者享有,但有主要是利⽤法⼈或者⾮法⼈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等情形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或者⾮法⼈组织享有。
关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1、职务作品,著作权⼀般由作者享有,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或者⾮法⼈组织享有,法⼈或者⾮法⼈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法⼈或者⾮法⼈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或者⾮法⼈组织承担责任的⼯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报社、期刊社、通讯社、⼴播电台、电视台的⼯作⼈员创作的职务作品;(3)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或者⾮法⼈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条⼆、职务作品的种类有哪些职务作品可以细分为⼀般职务作品和特殊职务作品两⼤类,分类不同,著作权归属不同。
1、⼀般职务作品符合⼀般职务作品的三个要件的作品为⼀般职务作品:(1)作者为单位的员⼯;(2)作者的创作⼯作是为了完成本单位安排的⼯作任务;(3)作品是作者本⼈意思的表达,不是单位也不是他⼈意志的体现。
2、特殊职务作品对某些职务作品,特别是⼯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如果满⾜以下要件,就是特殊职务作品。
(1)该作品的创作主要是利⽤了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2)该作品由单位对外承担责任。
满⾜上述两个要件的职务作品为特殊职务作品。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著作权⼀般由作者享有,但有主要是利⽤法⼈或者⾮法⼈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等情形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或者⾮法⼈组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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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合同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合同
首先,对于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可以通过双方签订书面合同
进行明确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原则上
属于雇主或者组织委托人。
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该作品是属于职务作品,同时明确规定雇主或者组织委托人对该作品享有著作权,可以进行使用、
复制、发表和转让等权利。
同时,合同中可以加入保密条款,要求员工保
护作品的商业机密和保密性,避免泄露给竞争对手或第三方。
此外,合同还可以约定当员工离职或者合同解除时的权益处理方式。
对于离职员工,合同可以规定对于职务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以及离职员工是
否能够继续使用该作品等问题。
而对于合同解除的情况,可以明确规定相
应的补偿或赔偿方式。
最后,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合同应该写明双方的责任和违约责任。
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应该保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应该对合同条
款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同时,双方应该保留交涉的余地,可以通过协
商的方式对合同进行修订和变更。
知识产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职务作品分为一般职务作品、特殊职务作品和单位作品。
这三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也有差别。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三类职务作品,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吧!情形解读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分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确定:1.一般职务作品为了完成单位工作任务,但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单位同意的,作者许可第三人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做获得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
2.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在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类型。
上述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3.单位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致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由单位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参考案例案例简介甲是设计院的设计员,该设计院受某大学的委托,设计一副图书馆前厅的壁画,设计院将此任务交给了甲进行设计。
2024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
2024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在____年,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职务作品定义:职务作品是指在工作职位上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科技发明等。
职务作品与个人创作作品的区别在于,职务作品是在职务范围内产生的,并与所担任的职务有直接的关系。
2.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在法律上属于特定机构或组织拥有的著作权。
具体归属的原则可能涉及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内部制度等多个方面。
一般来说,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a. 公司归属:在一些公司或机构中,根据职务作品的性质和创作环境,该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公司或机构,作为公司的财产。
这种情况下,公司可能会制定相关规定,明确职员创作的作品归公司所有,并在职务合同或创作合同中明确规定。
b. 个人归属:在一些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可能会归属于个人,尽管作品是在职务范围内创作的。
这主要取决于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的约定。
例如,一些创新型的公司可能会鼓励员工的创新并保留个人著作权。
3. 双方权益保护:在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上,保护双方的权益是重要的。
公司或机构应制定明确的规定,确保职务作品的创作和使用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需要时可以进行商业化运营。
员工也应当了解自身权益,尤其是对于个人归属的职务作品,可能需要在合同中约定授权使用、署名权、署名方式等事项。
4. 优化合作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并促进创作活动的进行,公司或机构可以采取更加灵活和有利于创作的合作机制。
例如,成立专门的创作团队、设立奖励机制、提供专业支持等。
这些措施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能使公司获得更多的创新成果。
综上所述,____年的职务作品协议著作权归属可能涉及公司或机构的归属和个人的归属两种情况。
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公司或机构需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并优化合作机制。
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如何确定归属
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如何确定归属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或者其他组织⼯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那么,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如何确定归属?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职务范围内创作的作品如何确定归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单位享有,作者享有署名权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或者⾮法⼈单位享有,法⼈或者⾮法⼈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1)主要是利⽤法⼈或者⾮法⼈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或者⾮法⼈单位承担责任的⼯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2)法律、⾏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或者⾮法⼈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享有优先使⽤作品权除上述情况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法⼈或者⾮法⼈单位所有外,⼀般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仍归作者享有,但法⼈或者⾮法⼈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
《著作权法》第⼗六条公民为完成法⼈或者其他组织⼯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以与单位使⽤的相同⽅式使⽤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主要是利⽤法⼈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法律、⾏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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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重点法条精读:第二章 职务作品和保护期
著作权法重点法条精读:第二章职务作品和保护期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意思分解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意思分解】?职务作品分为两类(《著作权法》第16条第1、2款):?1?公民为完成法人、其他组织任务(即公民在该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而创作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均归作者本人享有。
单位有下列权利:?(1)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权;? (2)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3)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比例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相关法条】《实施条例》第12、14~15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单位享有,作者仅享有两项权利:?(1)署名权;?(2)获得奖励权。
其情形是:?其一,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即单位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的资金、设备、资料)创作的,且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等职务作品;?其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归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在创作领域中,有许多不同类型的作品,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和视听作品。
对于这些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了解清楚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这些不同类型作品的权益归属及行使规则进行详细解析。
一、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在特定职务范围内,由雇佣关系或者职务关系创作完成的作品。
在职务作品中,著作权归属于雇主或者委托人,即创作人无权对作品主张著作权。
这是因为职务作品的创作过程和完成是处于职务关系的约束下进行的,创作者只是根据职责完成工作,并不能单独享有著作权。
然而,职务作品中创作者的姓名权、署名权等个人权利仍然存在,不能被侵犯。
同时,职务作品的使用权由雇主或委托人行使,并须保证创作者的署名权。
二、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下,约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在委托作品中,著作权的归属遵循合同约定,通常是由委托人获得。
委托人可以是个人或者组织,而创作者则是接受委托创作的一方。
在委托作品中,委托人享有著作权,可以行使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等权利。
但创作者在合同约定下仍然保留署名权,即委托人在使用委托作品时,必须保证创作者的署名权不被侵犯。
三、合作作品合作作品是指两个或多个人共同创作、合作完成的作品。
在合作作品中,各个创作者对于合作作品享有共同的著作权,无需按照其创作贡献比例予以划分。
合作作品中的创作者可以共同行使著作权,无需事先征得其他合作者的同意。
但在实际行使著作权时,应相互尊重、协商一致,并有效保护各自的个人权益。
四、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指在现有作品基础上,进行改编、翻译、转载、注释等创作形式的作品。
在演绎作品中,演绎者在作品的演绎过程中创作出新的表达形式,享有演绎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演绎作品的演绎权归属于演绎者。
演绎者在行使演绎权时,需要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演绎作品的合法性。
五、视听作品视听作品是指以视觉和听觉为主要表达方式的作品,如电影、音乐、广播、电视等。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谁?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作者与所在单位有劳动关系。
也就是说,作者应当是该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仅包括正式的在编人员,也包括临时从其他地方调来的工作人员,但不包括为创作某作品而缔结非劳动关系的人员。
(2)创作的作品应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
即该作品的创作是基于作者的本职工作或是单位指定的任务。
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一般的职务作品,也就是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以外的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但是,作者所在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该作品的权利。
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著作权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职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给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另一种特殊的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此类作品包括:①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和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应当与以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作者的作品相区分。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此类作品,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包括署名权在内的完整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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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确定及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下面来看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确定及其保护。
先来看看职务作品的特征1、创作作品的公民与所在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2、创作完成作品是公民的工作任务,即属于公民在该单位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工作任务有时是具体的,明确指示公民创作一部作品;有时是笼统的,由劳动合同、岗位责任制、聘用手续等作概括性规定。
职务作品的认定与公民创作作品是否利用上班时间没有必然联系。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怎样确定?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职务作品著作权如何保护?我国对职务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借鉴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经验,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遇到不少困难,也存在职务作品概念不清晰、对作者权益保护力度不足等问题。
本文认为,首先应该对职务作品的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然后从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格权两方面,加强对作者的保护;最后为了保障工作单位对作品的正常使用,对作者的著作权进行必要的限制,以达到平衡工作单位和作者之间利益的目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务作品在文化、艺术、科学创作的比例迅速增大,平衡作者与工作单位间的利益,可以更好地激励作者从事职务创作,促进我国科学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著作权的独创、合作、委托、职务的归属区别
著作权的独创、合作、委托、职务的归属区别著作权根据作品的创作方式不同而存在著作权的归属不同。
下面来看看关于著作权的独创,合作,委托,职务之间存在独创著作权、合作著作权、委托著作权、职务著作权的归属不同。
1、独创作品:著作权的归属归于著作权人,即享有著作权的独占权;2、合作作品:“著作权新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方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共同作品的权利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义务由合作作者共同承担,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及于作品的整体,各合作作者的著作权平等(“平等”不是均等,合作作者可以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认为份额均等)。
3、委托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4、职务作品:A.单位作品即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
单位被视为单位作品的作者,行使完整的著作权。
B.一般职务作品除单位作品外,公民为完成单位工作任务而又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作的作品,称为一般职务作品。
其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
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版权又称著作权,版权包括作品版权和软件版权。
版权登记是作者的无形资产,也是代表自身价值最好的证据。
每位版权作者都一样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而汇桔网就是立志于保护每个人的合法版权的一家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我们努力让每位作者的版权权益都能得到维护,并能从版权中实现作者的价值!以上就是关于版权中与著作权的独创、合作、委托、职务的归属区别相关内容的介绍。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委托作品、合作作品、演绎作品、视听作品的权利
归属及行使规则
职务作品:指在职务作用下、专门从事创造性工作的人员所创作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作品创作者所在单位,由单位行使。
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委托作品:指由委托人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委托他人创作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委托人,由委托人行使。
委托人可以与被委托人协商约定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合作作品: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
其权利归属通常由各合作者按照约定或者协商一致决定,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权利归属由各合作者共有。
各合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演绎作品:指根据已经发表的作品创作的新作品,如翻译、改编、摄制改编等。
其权利归属为演绎作品创作者所有,但需尊重原作品的权利。
演绎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视听作品:指通过视听媒体进行传播和表演的作品,如电影、电视剧、音乐作品等。
其权利归属通常归属于视听作品的制作者、演员、音乐制作者等,由相关权利人行使。
视听作品创作者享有署名权和取得作者身份证明权。
行使规则:各种作品权利的行使通常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权利人可以通过授权他人行使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作品、
转让作品的权利等方式行使权利。
行使权利时,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署名权等。
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有什么区别
职务作品与法⼈作品有什么区别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些作品是由职务活动产⽣的,例如为完成单位的⼯作任务⽽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往往会产⽣⼀定的纠纷,那么职务作品与法⼈作品有什么区别?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职务作品与法⼈作品有什么区别由法⼈或⾮法⼈单位主持,代表法⼈或⾮法⼈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或⾮法⼈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或者⾮法⼈单位视为作者。
作者的条件是:法⼈或⾮法⼈单位主持创作,即法⼈或⾮法⼈单位负责组织该项创作,⽽不是由该单位的⼯作⼈员⾃发进⾏。
法⼈作品,也称单位作品,是指由法⼈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体现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并由法⼈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构成法⼈作品的要件有三:⼀是必须由法⼈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主持”,即在⼈、财、物等⽅⾯,由法⼈或其他组织主持,如召集⼈员、投资、进⾏相应的管理等。
⼆是作品必须代表法⼈或其他组织的意志,也就是说,作品表达的意思是法⼈或其他组织的意思。
三是作品产⽣的责任(包括投资的风险)必须由法⼈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另外,法⼈作品必须由法⼈署名,不能由别⼈署名。
针对法⼈作品,我国向来存在较⼤的争议。
“集体创作”现象的存在是承认法⼈作者的主要理由之⼀。
“法⼈作品”的存在,是因为有些作品以作为⼯作⼈员的实际作者名义发表没有任何意义,⽽只能以法⼈(或其代表⼈)的名义发表;并认为,应严格把“以法⼈名义发表”限制为只有在必须以法⼈名义发表,⽽且双⽅当事⼈⼰事先约定如此发表的情况。
也有学者认为,法⼈作品的规定是没有必要的,因为它会引起权利归属问题上的混乱。
“法⼈作品”是计划经济年代的产物,已经⽆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的步伐。
法⼈作品与职务作品这两个制度产⽣了极⼤的混淆,在实践中引起权⼒归属上的混乱,⽽且,职务作品与委托作品能完全解决法⼈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与法律责任承担问题。
因此,法⼈作品这个概念及相关规定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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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归属权协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作品归属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作品归属权的确定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作品归属权的协商法律规定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作品归属权协商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作品归属权的概念与范围1. 概念作品归属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出版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表演权、播放权等。
2. 范围作品归属权的范围包括:(1)作品的原始著作权,即作者对作品的创作权、修改权、署名权、发表权等;(2)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3)作品的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等。
三、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 合法原则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应当遵循合法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公平原则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作品归属权协商的法律规定1. 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平的原则。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规定:“作品归属权的协商,应当明确约定作品的著作权、邻接权、出版权、翻译权、改编权、汇编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的归属。
”2. 合同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作品归属权的归属。
当事人对作品归属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五、作品归属权协商的程序1. 协商阶段(1)双方当事人就作品归属权进行协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2)协商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或代理人参与,保障自身权益。
作品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作品权利归属是指作品创作完成后,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
作品权利包括著作权、邻接权等,涉及作者、出版社、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等多方主体的利益。
在我国,作品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从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作品权利归属的具体规定、权利归属争议的解决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1. 保护创作原则: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促进文化繁荣。
2. 平等保护原则:著作权法对各类作品权利人给予平等保护,不论其身份、地位、地域等因素。
3. 限制原则:著作权法在保护作品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限制性规定。
4. 公共利益原则:著作权法在保护作品权利时,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平衡各方利益。
三、作品权利归属的具体规定1. 作者权利(1)著作权:作者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2)邻接权:作品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等邻接权归作者或其授权人享有。
2. 作品合作者权利(1)共同创作:作品由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其著作权归合作者共有。
(2)合作作品的权利归属:合作作品的著作权,除另有约定外,由合作者共同行使。
3. 作品转让权利(1)作品转让:作品权利人可以将作品著作权、邻接权等权利转让给他人。
(2)作品转让的限制:作品转让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4. 作品使用权利(1)合理使用: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
(2)法定许可:在特定条件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但应支付报酬。
四、权利归属争议的解决1. 调解:当事人发生权利归属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2. 仲裁:当事人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 诉讼:当事人对权利归属争议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结论作品权利归属的法律规定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
作品归属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作品归属是指作品所产生的权利归属问题,包括著作权、邻接权等。
作品归属法律规定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作品归属的概念、法律规定、司法实践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作品归属的概念1. 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2. 作品归属:作品归属是指作品所产生的权利归属,包括著作权、邻接权等。
3. 创作者:创作者是指直接参与作品创作的人,包括作者、改编者、翻译者等。
4. 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是指在创作者去世后,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其财产的人。
三、作品归属法律规定1. 著作权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我国关于作品归属的基本法律,其主要内容包括:(1)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是指直接参与作品创作的人,包括作者、改编者、翻译者等。
(2)作品归属原则:作品归作者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著作权的取得: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4)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2. 邻接权法规定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紧密相关的权利,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邻接权的规定如下:(1)邻接权人:邻接权人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组织等。
(2)邻接权的内容:邻接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邻接权的取得:邻接权自作品使用之日起产生,无需办理登记手续。
3. 其他法律规定(1)合同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作品归属,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继承法:继承法规定,创作者去世后,其作品归法定继承人继承。
四、作品归属司法实践1. 著作权纠纷案件在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法院通常会根据作品归属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确定作品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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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归属如何认定
发表日期:2009-9-18
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归属如何认定
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作品主要由两个要件构成:第一,作品的作者同单位之间必须是一种职务性的上下级关系,即劳动法或者类似劳动法(例如国家公务员同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作品必须是履行单位工作任务的结果。
所谓单位工作任务,可分为两部分:第一,创作的作品必须与单位的业务范围有关;第二,单位应当有明确的工作指示,至少有口头指示。
尽管职务作品通常同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范围有关,但并非与本单位工作业务范围有关的都是职务作品。
不是为履行单位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即使其内容与单位的工作业务范围有关,也不是职务作品。
因此,在认定职务作品时,有关职务作品的要件以及关于单位工作任务的两个部分缺一不可,否则,不能视为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