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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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益、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创新引领、集聚集约,国内一流的国家级高新区”为统领,加快推进实施工业发展“366”工程项目,以狠抓项目三促为抓手,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有序退出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切实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效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增加我区经济发展总量,推动我区经济科学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以开展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低效企业出清专项行动为主线、兼促小企业上规模增效益;健全五大保障机制(协调运行、大数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政引导、考核监督)。到2020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全面实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力争2021年全面实现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出清。

二、基本原则

1. 市场调节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

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素配置重点向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倾斜,利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形成推动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加大政府引导和行政推动力度,营造促使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企业有序退出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监管与要素倒逼相结合原则。加大对低产低效产能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能耗限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改革,建立要素限控机制,提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进一步限制与压缩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

3. 退出激励与清退回购相结合原则。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低效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产业链延伸等形式,对低效企业实施整合重组。设立专项资金,建立退出补偿机制,回购闲置用地。

三、工作对象

根据《肇庆高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被列入C类和D类的工业企业。

四、低效企业清退措施

(一)梳理低效企业名单,建立台账制度。

及时掌握全区工业企业的税收、主营业务收入、用地、

用电以及《综合评价办法》中“加分指标”、“提档指标”、“降档指标”、“否决指标”中的各项数据,梳理出A、B、C、D 四类企业名单,从列入C、D两类的企业中整理出低效企业名单,并建立台账制度,每月更新进度情况。(责任部门: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二)优化资源配置,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

1. 实施水价污水处理费加价政策。按照优化水资源配置的要求,结合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应用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结果,对D类企业可采取差别化水价、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等政策,污水处理费在原政策基础上加倍收取。(责任部门:区价格制定部门、粤海水务)

2. 实施差别化用能权和排污权政策。原则上对C,D类工业企业不考虑新增用能,并逐年控制用能(电)总量,在启动有序用电方案时,优先列为限电对象。对D类工业企业不推荐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对C,D类工业企业要严格控制污染排放物排放总量。(责任部门: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供电局、生态环境分局、热力公司)

3. 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在安排新增用地时,对C、D 类工业企业土地出让设定条件进行限制。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D类工业企业多措并举,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或退出用地,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新增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出让前,要将投资、亩产、能耗、环境、建设等标准纳入《项目履约监管合同》。对老旧工业点改造,将“亩均效益”作为主要依据,对入园企业依法设定严格的准入门槛和考核评价。(责任部门:区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贸易和科技局、招商投资局、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

4. 实施差别化帮扶政策。一是融资政策差别化。对于C 类企业,相应控制信贷支持,除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外,在信贷等融资产品上从严掌握和控制;对于D类企业,逐步实施信贷退出,在确保已发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逐步退出对D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对D类企业中确实有实际信贷需求的,银行要在原有授信额度内适当减少贷款投放量,并适当上浮贷款利率。二是政策性扶持资金差别化。对于C 类企业,对其申请各级扶持资金进行严格审核,原则上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对于D类企业,不能享受各项政府优惠奖励政策,不得参评年度各项先进。(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金融部门、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局)(三)加强监管力度,倒逼低效企业退出

加大对C、D类低效企业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能耗限额、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依法纳税等方面的重点监督检查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现场检查执法力度,对重点监管企业实行每周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惩处措施。在提

高低效企业生存成本的同时,进一步限制与压缩低产、低效、高污染和落后产能的生存空间,倒逼低效企业退出。(责任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资促进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税务局)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职能部门组成的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办、党群工作部、发展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财政局、招商投资局、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税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供电局、国电公司、粤海水务公司、热力公司。建立肇庆高新区低效企业清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牵头,整理低效企业清退名单,定期召开月度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牵头、各相关单位)(二)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企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实施数据库采集,实现基础信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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