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台账填写规定及管理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料台帐管理要求和填写规定
一、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资料,系指发电生产必须具备的标准、制度、规程、规定、图纸、整定书、通知单、报告单、技术方案及其它技术文件,是发电生产人员进行运行、检修、技术管理和其它有关发电生产活动的依据。
2、台帐、记录,系指发电生产部门、班组按有关规定设置的各种记录(打印记录)、生产日志、各类报表、上级命令,是进行设备状态分析、生产分析、事故分析、经济核算的原始资料。正确填写记录、台帐,是机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可靠保证,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基础。
3、资料、记录、台帐,应按规定放置整齐、稳妥,确保正确完整。
4、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点检员、运行专工)应经常查阅资料、记录、台帐的登录情况,对班组台帐检查后应签名,对记录中反映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并有明确答复。
5、规程、文件包、标准实行分级管理,发电部、燃料部、设备管理部、设备维护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各项规程、文件包、标准的制订、修订和审核等。
6、规程、图纸、技术标准的领用、发放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的规定,由档案室统一发放,领用者必须签名。所有规程、标准、系统图应在公司档案室、发电部、燃料部、集控室、煤控室等备有标准本,并盖有专用章。运行人员均应有本专业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及与运行有关的管理标准。
7、公司职工在调离公司时,应将公司、部门所发的规程、文件包、标准全部上交,不得带走。
二、资料、台帐、记录的有关规定
1、台账、记录、日志须用钢笔或圆珠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内容及时、详细、准确、全面,禁止乱涂、乱画、撕页、污损纸面。记录本、日志中栏目应填写齐全,栏目中内容在现场没有的划“/”。值长、单元长、检修班长、煤控班长、主控日志采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
2、台账、记录本内记录的各类事项都应准确填写时间、原因。
3、定期切换试验的记录,应填写时间并有质的评价,包括设备定期切换试验时的启、停时间及质的评价(如良好、正常、不正常、合格、不合格等),必
要时应记录有关参数的具体数值。
4、运行中发现的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缺陷情况,除填写设备缺陷单外,还应详细记录在交接班簿内,内容包括:发现人、发现时间、联系检修人员情况(检修人员姓名)、及时汇报情况(被汇报人姓名)等。当缺陷消除时,还应有消缺情况记录。对原来已存在的缺陷的发展情况也应作详细记录。
5、上级发布的命令,除了记录内容及时间外,还应记录发令人(岗位)。
6、办理检修工作票时,应记录工作票号、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计划工作时间)以及所做的主要安全措施(如设备停送电主要隔离工作等),办理终结时要记录安全措施恢复情况或未恢复的原因。
7、专业技术人员(点检员、运行专工)负责本专业日志、报表、记录簿、资料等的发放、收集、保存,发放必须履行签收手续。
8、值长日志、单元长日志、煤控班长日志、典型日报及事故前后一天的报表等的保存,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的规定执行。
9、仪表记录纸、事故追忆打印纸,由设备管理部收集保管(安全监察部需要时移交安监部保管,需要存档的按公司档案管理标准办理)。保管人员不得撕毁、私自收藏记录纸。如因分析、考核需要,可向保管部门借出复印,用后归还原部门,并办理出借登记手续。
10 、公司领导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查阅资料、记录、台帐,了解生产情况,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助理)每日审阅运行生产日报,运行部门领导每日审阅值长日志,并签名。
11、技术人员(点检员、运行专工)每日审阅本专业的日志、报表和台帐,并签名;安培专职每周审阅班组安全活动及技术培训台帐并签名;部门领导每月不定期检查各专工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