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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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坡镇教育办公室
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考核制度
为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对全县教育系统单位、教育干部、教职工实行考核排名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教师工作量由基础工作量、课时工作量,职务工作量,班额工作量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一、基础工作量
前后勤所有在岗人员每周工作量分计50分,作为基础工作量。
二、课时工作量
课时工作量=周课时数×工作量计算系数
①、小学各学科教学工作量计算系数
②初中各学科课时工作量计算系数
③幼儿园教师工作量计算
幼儿园教师的课时工作量按周课时数计算,计算系数为1。
三、职务工作量
③初中校内职务工作量可依据初中工作实际,参照小学标准制订
四、班额工作量:班额以45人为标准,基础学科(语、数、外)每增1人,取系数0.1计算分值(按班级人数多的计算,不累计)。
少于45人的班级不计分。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每年每人平均760元作为工作量考核奖。
计算方法:教师个人应得师工作量奖=全镇教师工作量奖总额/全镇教师工作量总分×个人工作量得分。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悖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此前的考工作量考核制度与本制度相悖的,按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解释权归马坡镇教育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