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社会主义从理想到现实的实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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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苏俄创建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探索

一、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初步探索

1. “国家社会主义”的模式——“战时共产主义”

对德和谈并签订《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后,苏俄获得了暂时和平喘息的时机,初步具备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条件。于是,列宁着手制定建设社会主义的纲领。1918年4月《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公开发表,全俄开始准备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

然而,自1918年夏天起,俄国国内的反动势力与协约国帝国主义者(最多时达14个国家)勾结起来,发动了反苏维埃政权的战争,并很快就吞噬了俄国3/4的国土,苏俄被迫进入了连续三年的反对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战争使本来就十分落后的苏维埃俄国的经济更加困难。

经济困难的具体表现在:一是粮食紧缺。由于苏维埃共和国南方产粮区的联系被切断,工人每天只领到1/8磅面包。二是燃料和原材料奇缺。由于产煤、产油区被敌占领,造成了许多工厂停工,有限的资源只能保证军工生产。

在内战、粮荒的极端困难形势下,1918年~1921年春,苏维埃俄国被迫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战时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其表现为,以余粮征集制为核心,国家对社会经济生产实行全面垄断,实施供给制。

第一项措施是在农业方面:国家实行对粮食垄断制和余粮征集制。国家规定粮食专卖和固定价格,将所需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任务摊派给各省(主要是产粮省),然后逐级分摊,直到农户(主要由富农和中农承担)。摊派必须完成,余粮不足时以一部分必需的口粮和种子粮作补充,并限期交清。国家按较低固定价格支付给农民货币。

第二项措施是在工业方面,实行工业国有化和总局管理制。企业无偿上交自己生产的全部产品,企业所需的燃料、原料、材料由国家统一调拔。

第三项措施是在商业供应方面,实行国内贸易国有化和实物配给制。国家实施贸易垄断,禁止私人买卖,城市居民的日常用品凭证供应,在分配制度上实行劳动义务制和平均分配原则。

这种政策是在险恶的战争环境和物资极度缺乏的特殊条件下,被迫采取的带有军事性质的措施。它是有功劳的。依靠它,苏维埃共和国能够最大限度地动员人力、物力、财力,按战争需要进行分配和有效使用,为保证战争胜利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这种政策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着明显失误:

在理论上,它犯了一个“制定”社会主义的错误,即“打算直接用无产阶级国家的法令,在一个小农国家里按共产主义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产品分配”。

在实践上,在执行过程中有错误。一是在国有化方面走得太快;二是过分强调义务劳动,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三是把消灭商品经济的观点讨诸于实践,使经济陷入困境;四是在征收余粮方面,实行了强制性的不等价交换,严重侵犯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 “国家资本主义”的模式——“新经济政策”

1921年春,俄国发生政治经济危机,农业歉收固然是直接的原因,但根本的原因则是政策的失误,剥夺了农民。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深刻教训,使列宁和俄共认识到,必须采取新的途径来建设社会主义。

1921年3月,在列宁的倡议下,俄共(布)十大决定实行“新经济政策”。

“新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一方面是开放市场,允许小生产者自由贸易,另一方面运用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系列原则(实行“租赁制”和“租让制”等)。

这一政策的核心就是用粮食税代替余粮征集制。实行粮食税的实质就是调整工农之间的关系。

以粮食税为核心的新经济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物质利益的要求。粮食税的总额只有余粮征集总额的一半。税后剩余的一切粮食,农民可以自行全权处理,从而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次重要的改革实践。这场改革,是从暴风骤雨的阶级斗争向井然有序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转变,也是从单一的、传统的模式向多种层次、充満活力的现实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变。

“新经济政策”不仅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而且对世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普遍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3. “合作制的社会主义”的新构想

在1922年12月后,病中的列宁在《论合作社》等著作中,结合俄国的国情和国际环境的新变化,提出了“合作制的社会主义”的新构想。其基本内容是:

①俄国是小农占优势的落后国家,应该开辟出自己走向社会

主义的特殊道路;

②在俄国建成社会主义,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③在现在条件下,合作社的发展就是社会主义的发展。

列宁还强调:实行合作制必须坚持自愿原则,采取典型示范的方法,国家应给予大力的支持和帮助。

“合作制的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的构想。它肯定了新经济政策是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必须长期坚持的正确道路,具体表现为一系列的“改变”:

①改变了以前把社会主义目标定为实现单一公有制的看

法。

②改变了以前把社会主义看做完全由国家组织生产和分

配的看法。

③改变了以前认为社会主义消灭了商品经济的看法。

“合作制的社会主义”改变了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看法,它即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发达国家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也有别于后来苏联实现的工业全盘国有化、农业全盘集体化、高度集中的斯大林模式,从而开创了一条世界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现实道路。

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经济建设理论

1. 工作重心必须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

列宁在《论合作制》一文中,明确提出工作重心的转移问题。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这种根本改变的表现在:从前我们是把重心放在而且应该放在政治斗争、革命、夺取政权等等方面,而现在重心改变了,转到和平组织…文化‟ 工作上面去了。”

列宁还提出工作重心转移后一系列建设社会主义的原则和政策,主要包括:精打细算,节省开支;开展共产主义劳动竞赛;提高社会劳动生产率;用高薪吸引资产阶级专家;试行计件工资制度;组织对产品生产和分配的全民统计与监督;继续实行银行国有化;用向资本主义征收财产税和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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