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四章 著作权主体——第六章 著作权取得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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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著作权主体

4.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织。在一定情况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1.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1)概念

①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

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原始主体为作者。

②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

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 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及分类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其他著作权人 因合同取得著作权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的权利主体 委托作品的权利主体 合作作品的权利主体 演绎作品的权利主体 特殊作品的著作权主体 汇编作品的权利主体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的权利主体 美术作品的权利主体 匿名作品的权利主体

作权主体

权的人。

(2)原始主体与继受主体之间的区别

①资格产生不同

a.原始主体的资格基于创作行为或法律规定直接产生。一个人只要创作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便可成为原始主体。另外,职务作品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作品的委托人也可以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成为原始主体。

b.继受主体之所以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是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的,是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的其他规定取得著作权而成为主体的。

②是否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不同

a.原始主体可能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即原始主体对其创作的作品可能享有全部的著作财产权和全部的著作人身权。

b.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则绝对不可能享有完整著作权,只能取得著作财产权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取得著作人身权。

2.完整的著作权主体与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1)完整的著作权主体

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指拥有作品中的全部财产权及全部人身权利的主体。

(2)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部分的著作权主体指仅拥有作品中的部分财产权利的主体,它不能享有全部的著作权。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作者将自己享有的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则自己只剩下部分著作权,此时作者也就成了部分的著作权主体。

3.内国著作权主体与外国著作权主体

(1)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

二者是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而划分的:

①内国主体包括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外国主体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在著作权待遇上的差异

①内国主体的待遇

中国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在作品创作完成后依据《著作权法》即可取得保护。

②外国主体的待遇

a.外国主体的作品若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其著作权自首次出版之日起受保护;

b.外国主体在中国境外出版的作品,则根据其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受我国法律保护;

c.如果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在中国境外首先出版后,30天内在中国境内出版的,视为该作品同时在中国境内出版;

d.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也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

1.作者的概念与作为作者的公民

(1)作者

①概念

作者是作品的创作主体。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

作者。”

②作者需要具备的要件

a.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通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其他服务的人不能认为是作者。

b.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c.作者通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2)创作

创作是作品产生的唯一源泉,也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依据。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创作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方式。

作者实施了创作活动,并且通过一定的表现形式实现了自己的创作构思,不论其是否发表,该作品即可视为被创作。如果一部作品的总体思想或某一构思已经完整地以某一形式表达出来,不论其是全部构思还是其中的一部分,所创作的这部分作品即视为已完成。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

(3)创作主义

我国《著作权法》确认公民可以成为作者,并在著作权的取得问题上采取创作主义的保护方法。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

(3)著作权主体

①作者是最直接、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应当享有原始的著作权和完整的著作权;

②作者以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通过继承、转让或赠与等方式成为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2.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②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上述并未明确承认法人或其他组织就是作者,但是在享受权利、承担义务方面却把它们当做作者来对待。如果某一作品虽是由公民创作,但是在法人主持下,代表法人意志,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那么就应把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它同公民一样享有作者所应享有的著作财产权及人身权。在实际生活中,报刊上的社论、秘书代表单位领导意见所做的发言稿,一般都可算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三、著作权的继受主体——其他著作权人

其他著作权人,是指作者以外的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他们主要为继受著作权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继受主体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

(1)继承

①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②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③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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