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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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发[2016]4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28
【实施日期】2016.0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
(荆政发〔20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的新要求,顺应质量发展的新趋势,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市上下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转变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15〕37号)精神,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民质
量发展理念,突出制造、品牌、服务三大重点,形成一批质量水平一流、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管理水平先进的现代企业和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使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提升,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包括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在内的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明显提升。
1.产品质量全面提升。
制造业产品质量逐步由符合性向满足市场需求转型,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消费需求进一步激活。
传统产业提质升级成效明显,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壮大发展。
化工等七大支柱产业全面推进工业制造信息化,深度融入“互联网+”,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显著提升,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5%以上。
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位居全省前列。
2.工程质量稳步提高。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得到广泛运用和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节能效率稳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与建筑实现有机集成。
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重要工程领域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工程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创精品工程、优质工程普遍开展,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一批工程项目获得“楚天杯”奖。
施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全面完成,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
3.服务质量有效改进。
服务质量标准体系的荆门特色不断彰显,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传统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通用航空、大健康、养老、体育文化服务等新业态服务标准化工作有效推进。
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全市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优秀服务企业在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和品牌方面实现突破,服务业步入品牌化发展道路。
4.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生态立市战略深入实施,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生态红线管
控有效实施,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发展方式转变取得重大进展,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得到提高,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增强,绿色人居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消费模式成为风尚;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修复不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持续推进;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系统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保障;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率先在全省建成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