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社会福利事务科多措并举做好孤残儿童救助工作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政社会福利事务科多措并举做好孤残儿

童救助工作

**市十分重视孤残儿童救助工作,通过规范管理,加大投入,福利机构的数量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三无”孤儿和社会弃婴的养育、教育、治疗、康复得到进一步的保障。有效维护了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权益。

一、做好收养登记的审查和通报工作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规范收养登记办证程序,认真审查社会弃婴和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收养登记资料,鼓励符合收养条件的公民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孤残儿童、社会弃婴,让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XX年我市依法办理了收养登记135例,其中社会弃婴、儿童114例,社会孤儿10例。二是妥善解决“事实收养”子女问题。根据国家民政部、公安部等5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迅速启动了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收养登记工作。三是认真做好收养登记通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按部门职责的要求,定期及时将收养登记工作信息通报各级计生部门。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无1例违反《收养法》规定,无1例借收养登记规避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四是严格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在弃婴、儿童入院、体检、送养等工作环节中,进一步规范管理,标准化运行。认真审查社会弃婴和福利机构抚养孤儿的收养登记资料,严格送养工作纪律。在涉外送养工作中,严格按照《**省涉外送养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涉外送养各项工作。

二、全方位做好孤残儿童的救助工作

长期以来,我市在孤残儿童救助工作上,认真贯彻“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孤残儿童,逐步实现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为孤残儿童提供集生活、教育、康复于一体的救助保护。

一是认真做好家庭寄养工作。根据鄂民政发[XX]79号文件精神,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经过对寄养家庭严格审查和筛选,至今已有89名孤残儿童进入伍家岗区、东苑小区、东苑一农场和南苑小区的58户家庭进行寄养。为保证家庭寄养的质量,市儿童福利院每周不定期抽查寄养儿童生活情况,每月定期派员上门对对家庭进行评估,指导家长做好儿童成长记录和康复教育计划,使孩子们融入家庭,感受家庭的温暖。

二是做好孤儿养护、收治和学生教育工作。每年收入市儿童福利院的弃婴大约40名,根据儿童类别,分别做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特殊教育,疾病儿童医疗养护和健康儿童

学生教育等工作。定期为在院儿童进行体检,及时掌握在院儿童的健康发育情况。

三是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XX 年是建立“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的第一年,为了认真做好“明天计划”的长效工作,我市对新增残疾儿童进行了调查摸底,摸清了底数,确保发生一例、申报一例、手术一例,XX年共为6名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实施了手术,术后康复效果良好。

四是继续做好农村因艾致孤儿童救助工作。督促县市专门救助经费的社会化发放,按程序向省厅申报新增因艾滋病致孤儿童情况,及时协调下拨省级救助经费,使全市25名因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救助得到很好的落实,保证他们的生活、学习不受影响。

五是启动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手术康复计划,简称“重生行动”,申报手术10例,已安排手术7例;

三、认真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

XX年,我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600人次。工作中,我市救助管理部门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央

19部委《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注重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对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对能查找到家庭住址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派专人护送帮助其返回家庭。对无法查明家庭住址的,按照相关程序,送儿童福利院妥善安置。

二是实施亲情关怀式救助。流浪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街头、衣食无着、处境艰难,更需要在精神上的抚慰和亲情的关怀,为此,我们在救助过程中,十分注重亲情式管理方式,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对待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像对待自己的子女一样,注重设身处地为流浪儿童着想,带着感情、怀着爱心做好工作。

三是建立了流浪乞讨儿童教育管理制度。在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紧急庇护和救助的同时,我们十分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明确制定了受助儿童的作息时间、学习时间,针对部分流浪未成年人存在的不良习惯,甚至是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行为约束和矫治,同时注重开展法制及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咨询和生活方法指导,有效地预防了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是加强部门配合,维护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权益。针对一些不法分子操纵未成年人进行强讨强要,偷窥,抢夺等现

象,我们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操纵、利用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对解救出来的少年儿童进行救助,护送返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不断完善未成年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加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为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设施水平,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的开工,标志着我市未成年人救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市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维权岗。目前,建设项目已于XX年12月主体工程封顶,预计将于XX年底投入使用。

二是认真做好“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蓝天计划”的项目建设。我市充分利用全国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蓝天计划”有利时间,对市儿童福利院进行整体改造,给孩子们提供了一个“类家庭”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改造建设了家庭模拟生活楼和综合楼。目前,儿童福利院“蓝天计划”一期改造工程竣工,孩子们已高高兴兴地搬入焕然一新的新家。目前,“蓝天计划”二期工程正在抓紧建设中。

三是加快县市福利机构儿童部的建设。在加快城区未成年人设施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县市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在XX年就规划了全市福利机构建设编制方案,并逐步加以实施,通过这些设施的建设全面提高我市未成年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