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PPT-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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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成功PPT案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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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条例的总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则(1—3条)





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办学范围—国家机构以外、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 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条例》促进亮点一,不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可享受公办学校同 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可依法享受优惠 政策,这使得“公”、“民”平等,表现出了历史的进步性。 《条例》促进亮点二,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立招生的范围、标准和 方式,放宽了市场准入机制。 使那些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出资人得到支持,而使那些以办学为名捞 取非法利益的人难以得逞。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 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 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 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设立的民办学校继 续保留,并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原审批机关
换发办学许可证。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 已经依法成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2005年4月1日前依法向审批 机关申请办理换发办学许可证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
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还必须包括遵循国家相关的教育法规 颁布本条例既是配套《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需要,也是《民办教 育促进法》要求国务院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所在 本条例与《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必须具有一致性、规范 性,同时对一些没有取得共识的问题留有余地

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系统法治培训PPT

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系统法治培训PPT

1.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 责实施家庭教育。
2.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 支持和服务。
3. 认真研读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履 行职责,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是我们 共同的责任。
目 1.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 的 传统
2.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 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3.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 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第十四条 •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
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 第十五条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
•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
•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式方法。
全文逐条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
• 第十八条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
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 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 第十九条 •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 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 第二十条 •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2018-2019-民办教育促进法-优秀word范文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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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
(201X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公布自201X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为了推动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着重从法律背景、法律内容、法律意义和个人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总结和分析。

一、法律背景中国是一个拥有庞大教育资源和需求的国家,教育发展一直以来都是国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随着市场经济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推动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多样化教育,我国于2002年颁布实施了《民办教育促进法》。

二、法律内容《民办教育促进法》共分为八章五十条。

其主要内容包括:1.一般规定:明确了法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强调了国家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和保障。

2.民办教育的设置和管理:规定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包括审批、备案、报告等程序。

3.民办教育经费保障:要求财政部门对民办教育给予适度的财政支持,鼓励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民办教育经费。

4.人事管理:规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人事管理要求,包括教职工的资格条件和招聘程序等。

5.学生权益保障: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对学生的平等待遇和权益保障,禁止不合理收费和其他损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6.课程和教学质量保障:规定了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学质量管理要求,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择、考试评价等方面。

7.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明确了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等。

8.附则:补充了一些法律条款的解释和具体规定。

三、法律意义《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对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多样化、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民办教育的发展可以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

随着我国教育需求的不断增长,民办教育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缓解教育资源紧张的问题,提供更多选择和机会,满足不同层次和群体的教育需求。

其次,民办教育的发展可以推动教育体制改革。

通过鼓励民办教育的发展,可以促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创新,破除传统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推动教育教学的灵活性和多样性,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益。

民办教育促进法ppt课件

民办教育促进法ppt课件

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2024/3/27
民办教育促进法改进对策探讨
• 如何对民办教育进行分类管理
民办教育分类的依据和标准
民办教育分类的实施
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二)意义 • 有利于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 有助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 • 有助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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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主要内容
• 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 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 • 民办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 • 民办学校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 国家对民办教育的管理、监督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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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3/27
民办教育促进法存在的问题(一)
• 民办教育的地位界定问题(核心问题)
现有民办教育的法规和政策,未将民办教育的投入严格区分为 投资和捐资,未将由此形成的民办教育机构严格区分为营利和非营利 组织,而是基于捐资办学和非营利组织的假设前提制定。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陶西平2010年在《中国民办教育》一书中 指出:“目前的法规和政策规定大多是基于捐赠办学的前提假设而制
定的,这实际上忽视了我国民办教育的主体是投资办学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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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促进法》解1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1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副主任卢干奇《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章规定了民办教育的管理与监督问题,目的是建立一种对民办学校的外部约束机制。

本章共计五条,其中四条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一条规定了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

本章规定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管理与监督,并不是行政管理与监督的全部内容,本法其他章的规定也有许多关于对民办学校管理与监督的内容。

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也有许多共性问题,其他教育法律适用于民办学校,因此,本章仅就民办教育中的几个特别问题作了规定。

政府主管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和监督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和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学校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教育教学工作,政府主管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是本职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职责。

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绝不仅仅是民办学校自己内部的事,而是关系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社会需要合格人才的大问题,所以民办学校有义务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

教师向是人类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发展的桥梁和纽带,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教师的素质高低,关系着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高低,关系着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政府主管部门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指导,历来是教育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

政府部门对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教育督导,指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教育工作的督促和引导。

教育评估,指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估量和评价。

评估民办学校,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人员成立评估委员会进行,也可以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进行。

政府主管部门可以结合督导和评估,对民办学校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审批机关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是民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重要宣传品,一般要写明本校的举办者、学校地址、办学条件、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收费项目等内容。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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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面临依法促进和依法规范民办教育的双重任务。面
对变化了的新形势,对当前和今后影响教育改革发展的一 些重大问题,我们一方面作深入的调查研究不够,对工作 的预见性和决策的科学性还存在许多不足,另一面我们对 法规的研究学习也很不够。特别是对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 我们的认识跟不上、管理也跟不上,民办学校自身也存在 不少困惑与困难,办学体制改革中有许多亟待规范的问 题 。现在,既有需要依法加强管理、依法规范民办学校 办学行为的问题,也有依法继续推动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继 续发展的问题。 现在,我国的民办教育已经面临难得的 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激烈竞争。今后15年我国 单高等教育的需求,尚缺1300万个学位,高中则缺近3000
3、面临新世纪泉州教育的全面振兴。作为海峡西岸中 部枢纽城市和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泉州正在建设学 习型城市,而构筑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任务已经历史地落 在我们身上。泉州教育如何也能够成为辐射全省教育的一 个中心城市,无疑必须全面振兴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 准确掌握一法一条例,对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新世纪初 泉州教育事业,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是至关 重要的。今后教育的振兴发展能否坚持两条腿走路—公办 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方针;能否正确贯彻《2003— 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办好让泉州人民满意的教育, 让全省各地人们向往的教育事业,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无疑 是必然的选择。泉州对此需要有共识。不仅从事民办教育 的人要有共识,管理者要有共识,公办学校的校长教师也
福建省和泉州市也面临同样的情况
5、部长言论1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该《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建立名 牌民校消灭公校择校风,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积极推进民 办学校教育,以此解决公办学校在择校问题上引发的乱收 费问题。他说,“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名校办民校 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和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鼓励捐资办学。

国家对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七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民办教育工作。

第二章设立第九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利用学习和业余时间反复学习,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下面从学习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方面浅谈几点体会:一、随着民办学校的发展,需要《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

1. 是我国基本国情的需要。

中国是个人口众多、低收入的发展中大国,改革开放虽然使经济增长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它也带来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一部分先行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先富目标的人口,十分重视子女的教育,他们愿意为子女接受好一点的教育、有特色的教育愿意择校支付费用;另一部分看似并不富裕的社会阶层和家庭也热衷于为子女选择优质教育,择校热已经成为我们时代的社会现象。

2.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适应我国教育市场的需求,民办教育事业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一恢复起步,便较为迅速地进入发展阶段。

随着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同时出现了许多问题。

为此国家出台的《民办促进法》是非常及时的。

二、加深了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重要性认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及其实施对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其意义是多方面多层次的:1.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把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引入一个依法管理、依法发展的法制化轨道。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及实施,意味着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教育事业的管理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轨道进行,一切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并要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的一切与法律相抵触的政策法规也都是违法的,从而会导致被撤消的法律后果。

另外,民办教育举办者也必须依法经营管理民办学校,否则其行为也是违法的,从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解决了多年纠缠不休的营利与合理回报问题之间的争执,必将推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通过培训使我认识到,教育的性质目的与学校经营结果的分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教育的目的是指蕴含于其中的内在的对社会人的终极关怀方面的内容,自然不能完全以营利作为追求的目的,否则,就与教育的宗旨相背离了。

《民办教育促进法_》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_》学习心得

《民办教育促进法_》学习心得第一篇:《民办教育促进法_》学习心得《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最近我园进行了《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通过学习我对《民办教育促进法》有了很大的认识。

民办教育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比官办教育形式的出现要早得多。

在我国夏朝开始,就陆续有了由塾、庠、序、到学等不同规模的教育机构。

教育是一项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公益活动,是关系国民素质高低、国力强弱、民族兴衰的大事,是一个国家的万世基业。

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早已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我们青华人由衷地拥护,坚决遵循。

两年过去了,我们对《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理解、执行、运用得如何?是否应该作一下回顾和反思呢?《民办教育促进法》在第一章第三条上,明确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就是说,我们安徽青华公学的全体员工,也都是在从事公益性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一部分。

既是一项事业,就要求有奉献精神。

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我们认识到:喜爱与儿童、青少年打交道,乐于从事教育工作,愿意为之呕心沥血、肝脑涂地,同样是在为利国利民的公益性社会主义事业作奉献,所以付出怎样的代价都值得。

民办教育不仅是一项事业,也是一门科学,科学需要有求真精神。

我们公学的校训就把求真放在第一位:“修我身求真求美,铸吾魂亦善亦谐。

”我们将努力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康庄大道。

民办教育不仅是一项事业、一门科学,更是一种艺术。

艺术要求有创新精神我们将不断学习、与时具进、不停地充实自己,积极进取做敢于探索、不墨守成规的人。

《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了我们工作的意义,我们为之奋斗的一切,包括创新、求真和奉献,都是为了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我们的劲头将更足了。

江化幼儿园:余盼盼2014年9月26日第二篇: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安师大附幼伟星城分园《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心得体会培训人:钱和平民办教育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它比官办教育形式的出现要早得多。

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发展前景ppt-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35页PPT

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发展前景ppt-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35页PPT

教育法:
• 第25条规定: 国家鼓励企业事 业单位组织、社 会团体、其他社 会组织和公民个 人依法举办学校 及其它教育机构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
• 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
•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 例》
• 《民办教育促进法》
• 第一,保障民办学校和公办学 校同等的法律地位。 条例第27条规定,民办学校享 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 招生权。
• 新加坡:自主学校 • 美国:特许学校 • 英国:选退学校 • 教育证券制度
办学优势
• 竞争精神与质量意识 • 风险现实与办学质量 • 体制灵活与特色个性 • 民众关注与长效治理 • 政策保障与长远发展
1993: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民办教育发展十六字方针 • 积极鼓励 • 大力支持 • 正确引导 • 加强管理
• 民办普通中学3764所,
• 民办职业中学1040所,职业中学占 到了14%。
• 民办普通高校1202所。
2003年: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173所,在校生81万人, 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1104所,各类注 册学生100.40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679所,在校生141.37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1382所,在校生79.38万 人。
• 民办职业初中24所,在校生1.49万人。
• 民办普通小学6047所,在校生328.32万人。
• 民办幼儿园6.22万所,在校生584.11万人。
• 2005年:
•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8.62万所(不含民 办培训机构2.9万所),各类在校学生达2168.1 万人。
• 民办幼儿园6.88万所,在园儿童668.09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6242所,在校生388.94万人;

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2)

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2)

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2)颁布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全文)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三十九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第四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一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民办学校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教育者及其亲属有权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申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为民办学校提供服务。

第七章扶持与奖励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经费资助,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

第四十六条民办学校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七条民办学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国家对向民办学校捐赠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并予以表彰。

第四十八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支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四十九条人民政府委托民办学校承担义务教育任务,应当按照委托协议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

第五十条新建、扩建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十一条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

取得合理回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二条国家采取措施,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举办民办学校,发展教育事业。

第八章变更与终止第五十三条民办学校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其中申请分立、合并民办高等学校的,审批机关也可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系统法治培训专题PPT课件

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教育系统法治培训专题PPT课件

1
总则
4 社会协同
2 5
家庭责任
制作多媒体课件的目的是优化课堂教 学结构 ,提高 课堂教 学效率 ,既要 有利于 教 师的教,又要有利于学生的学,所以 制作的 课件要 与课堂 内容有 密切联 系,具 有 教导积极向上意义LHJ+F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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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教,又要有利于学生的学,所以 制作的 课件要 与课堂 内容有 密切联 系,具 有 教导积极向上意义LHJ+FHX。
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 制作多媒体课件的目的是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既要有利于教 师的教,又要有利于学生的学,所以 制作的 课件要 与课堂 内容有 密切联 系,具 有 教导积极向上意义LHJ+FHX。
3.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教促育进促法进亮法点亮点

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发展前景ppt-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PPT资料34页

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发展前景ppt-民办教育的办学优势及PPT资料34页
6214.94万人, • 普通高中16092所,在校生2409.09万人,其它
中等学校15000所, • 普通高等学校1792所,其中本科院校701所,
高职(专科)院校1091所。成人高等学校481 所,各类在校生达2300万人,普通高校1561万 人.
视点:我国民办教育走过了它的初创阶段,正走
向成熟发展期。那么我国民办教育事业如今主要
有哪几种发展模式?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谈松华:(1) 由非政府民间机构或公民个人举办的民办教育 机构;(2)公立学校设立的民办学校;(3) 公立学校设立的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分校;(4) 公办学校按“国有民办”或“公办民助”的原 则改革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5)多种投资 主体合作办学(有的地方称为“股份制”办 学);(6)各种形式中外合作办学。
从办学主体和投资主体的角度分析,可以把
上述几种发展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即由单一民 间机构或个人举办的;在公办学校基础上发展 起来的;多种投资主体合作举办的。
二、民办教育地位、作用及 办学优势
• 还教育权于民众与社会,办学权力非 政府一家独揽。
• 扩大了人民群众接受教育的机会,缓 解了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
• 民办普通初中4608所,在校生372.42万人;
• 民办职业初中25所,在校生1.49万人;
• 民办普通高中3175所,在校生226.78万人;民办 中等职业学校2019所,在校生154.14万人,
• 民办高校252所,在校生105.17万人,
2019年教育统计数字
• 小学36.62万所,在校生10864.07万人, • 初中62486(其中职业初中601所)所,在校生
• 民办职业初中24所,在校生1.49万人。
• 民办普通小学6047所,在校生328.32万人。

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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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同时举办或者实际控制多所民办学校的,应当保障所举办或者实际控制的民办学校依 法独立开展办学活动,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改变所举办或 者实际控制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性质,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办学收益;也不得滥用市 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 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
对于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 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
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 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民办学校的设立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 学校。
举办民办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学校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 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举办者可以依法募集资金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所募集资金应当主要用于办学,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民办学校及其举办者不得以赞助费 等名目向学生、学生家长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与入学关联的费用。
民办学校应当按照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的承诺,开设相应课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民办学校应当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
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可以在 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的标准和方式,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
民办学校在筹设期内不得招生。
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 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上)

民办教育促进法解读(上)

背景——顶层设计1.修法工作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至2017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7个方面,30条)3.部门文件《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6章18条)《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实施和管理实施细则》(9章50条)分享目录第一部分党的领导第二部分分类管理第三部分资产处置第四部分教师权益第五部分配套政策第六部分其他问题第一部分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1.《民促法》第九条规定:民办学校中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加强党的建设。

这一条是修法时加进去的,这与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和政府的运作形态紧密相关的。

2.《若干意见》第二部分指出:“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

3.《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试行)》——中组部颁发的文件4.加强党的建设,包括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

5.健全党的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机制,确保学校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

——双向机制,交叉运行第二部分分类管理一、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学校的区分:1.举办目的:营利vs公益2.学校最终的财产归谁:举办者对最终的财产拥有所有权(营利性)vs最终的财产用于继续办学(非营利性)3.学校年度结余有无分配(最重要的特点)二、准入领域——新法给了新的政策导向1.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三点理由)(1)营利性培训机构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但义务教育阶段很少。

(2)基础教育阶段原则上不允许有营利性学校(美国和日本的相关规定);(3)高等学校高等教育阶段有营利性学校,但以举办职业教育为主(美国和日本的相关规定)2.营利性学校准入的领域(1)学前教育(2)普通高中教育(3)中等职业教育(4)高等教育(5)非学历教育3.营利性学校占比(2015年统计数据)(1)学前教育(89.99%)(2)普通高中教育(3.60%)(3)中等职业教育(3.00%)(4)高等教育(1.59%)(5)非学历教育(1.37%)观点1.对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贡献巨大观点2.营利性学校也是公益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核心问题问题一:公益性和允许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之间的关系第一,教育事业本身是公益事业;第二,公益事业可以由营利性组织来承担;(政府也可以给予支持)第三,营利性民办学校作为有益补充可以满足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如高端的教育机构提供的高端、高质量的教育服务;满足部分人的个性化需求)第四,依法管理确保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公益性办学方向。

【2019年整理】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2019年整理】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民办教育促进法释义-学校的组织与活动第十九条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释义】本条是关于民办学校应设立决策机构的规定。

一、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决策机构民办学校必须设立决策机构。

首先,民办学校是一个独立的法人,需要有一个独立的决策机构来处理其权利,决定其内部的重大事务。

如修改学校的章程,制定规章制度,制定发展规划,筹集办学经费,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和终止等重大事项。

其次,建立决策机构,是实现效率与制约、分权与协作相结合的重要保证。

决定与执行相分离是现代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建立决策机构,把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使决策者集中精力决策,执行者专注于执行,有利于提高效率;并且相互监督和制约,有利于防止腐败。

第三,建立决策机构,是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条件。

决策机构由多个人组成,并且来自不同方面,按照民主程序讨论研究问题,集思广益,按多数人意见决定问题,有利于保证决策的正确性。

第四,建立决策机构是综合反映各方面利益,保证办学宗旨的重要措施。

教育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牵涉举办者、办学者、教师、家长、学生、所在社区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建立决策机构,适当吸收各方面的人士参加,有利于各方意见的表达,实现办学宗旨。

第五,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相比,其特点是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缺乏直接的隶属关系,其自主权较大。

虽然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但部分学校内部管理不够规范,带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必要的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造成管理混乱,影响民办学校的声誉。

设立决策机构,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决策机构可采用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对于民办学校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决策机构,本法规定得比较原则,并未指定必须设立什么样的决策机关,保持了较大灵活性。

据了解,目前民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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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修改是决策机构的职权,必须记过2/3以上组成 人员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不能随意修改,若有修改 应报备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不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或者实施义务教育的
公办学校转为民办学校的; (二)向学生、学生家 长筹集资金举办民办学校或者向社会公开募集资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 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 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 审批机关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 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 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第十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 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 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部长言论2
发展需要规范,规范促进发展。为推动民办教育进一步健 康、持续发展,构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 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中国民办教育加快了立法进程,逐 步走上了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 实施条例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办教育的法律体系基本建 立。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民 办教育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国家促进民办教育的方针和原 则。它规定了对民办学校的优惠与扶持政策,有利于提高 举办者的办学积极性,有利于依法保障民办学校及其举办 者的合法权益。它通过规范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与监督,引 导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办学基本条件确定的招生规模 从学前到高校的选择其中的哪几个 层次 招生对象、学习学习年限、全日制、业余、函授、
广电形式、网络学习等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资产包括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 其他财产,指明存续期间不得抽逃
来源除了出资还有收费、国家资助、接受捐赠等 对各类资产性质的确保关键在于建立符合法规要求
《条例》促进亮点二,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立招生的 范围、标准和方式,放宽了市场准入机制。
使那些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出资人得到支持,而使那些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 条例。
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民办教育促进法》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还必须包括遵循国家相关的教
福建省泉州市也面临同样的情况
5、部长言论1
教育部部长周济在该《条例》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建立名 牌民校消灭公校择校风,在义务教育阶段,要积极推进民 办学校教育,以此解决公办学校在择校问题上引发的乱收 费问题。他说,“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校、名校办民校 是一种很好的思路和做法。”
周济说,在义务教育阶段已明确提出,公办学校不允许择 校。当公办学校很难满足每一个人的选择性要求时,就会 出现择校。解决择校问题是与治理乱收费是紧密结合在一 起的。 “但很多人希望接受更好的教育,这时候就可 以选择民办学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名校办民校可以 把公办学校的优质资源和社会资本结合起来,可以变成义 务教育阶段可供择校的民办学校。”
前依法向审批机关申请办理换发办学许可证
三、修改学校章程
第十四条 民办学校的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 要事项:
(一)学校的名称、地址; (二)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七订立)学章校程自是必行备终条止件的和事必经由程;序
任期和议事规则:3—6年;半数通过和多数通过决 策、会议召开方式等等
(五)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六)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二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 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第五十一条 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的必需的费用后,出资人可 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面临新世纪泉州教育的全面振兴。作为海峡西岸中部 枢纽城市和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泉州正在建设学习 型城市,而构筑全民终身教育体系的任务已经历史地落在 我们身上。泉州教育如何也能够成为辐射全省教育的一个 中心城市,无疑必须全面振兴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全面准 确掌握一法一条例,对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新世纪初泉 州教育事业,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是至关重 要的。今后教育的振兴发展能否坚持两条腿走路—公办学 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方针;能否正确贯彻《2003— 2007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办好让泉州人民满意的教育, 让全省各地人们向往的教育事业,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无疑 是必然的选择。泉州对此需要有共识。不仅从事民办教育 的人要有共识,管理者要有共识,公办学校的校长教师也
本条例第三十八条 “捐资举办的民办学校和出资 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依法享受与公 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 出资人要求取 得合理回报的民办学校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由国
(七)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八)章程修改程序。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 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 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二、对条例的总的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 条例》
立法第依据一—《章中华总人民则共和(国民1—办教3育条促进)法》
办学范围—国家机构以外、利用非财政性经费举办的 各级各类学校
表彰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条例》促进亮点一,不要求回报的民办学校,可享 受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及其他优惠政策;要求回报的 民办学校,可依法享受优惠政策,这使得“公”、 “民”平等,表现出了历史的进步性。
金举办民办学校的; (三)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 未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的; (四)学校章程不符合 本条例规定要求,经告知仍不修改的; (五)学校 理事会 、不董予事批会准或的者掌握其依他据形,式但决是策应机当书构面的说人明员构 成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学校校长、教师、财会
与第十六条相关的法规条文
2003年全国民办学校共7万余所,在校生1416万人。 其中幼儿园5.55万所,480.23万人;小学5676所, 274.93万人;初中3651所,256.57万人;职业初中 54所,2.28万人;普通高中2679所,141.37万人; 中等职业学校1377所,79.31万人;高等学校175所, 81万人;其它高教机构1104所,100.40万人。培训 机构10631个,393.81万人次。
育法规 颁布本条例既是配套《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需要,
也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国务院应尽的义务和 职责所在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设立的 民办学校继续保留,并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 年内,由原审批机关换发办学许可证。
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民办教育促进法〉 已经依法成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2005年4月1日
2、我市的民办教育事业成为新的增长点。近年来 我市在全面巩固教育“两基”和加快普及高中阶段 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力促民间 热心教育人士继续捐资办学,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办 学。一方面加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 一方面切实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民办教育已经成为我市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据统 计, 2003年全市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数有350所, 固定资产已经达到15亿元以上,在校生总数6.75万 人,比上年增加了1.19万人。其中,民办高校2.06 万人,中等职业学校0.9万人,中学1.58万人,小
关于学习民办教育促 进法实施条例
XX年X月XX日
一、有关背景
1、我国的民办教育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
2002年底, 民办学校有6.12万所,在校生达 1115.97万人。其中,高教机构1202所,普通中学 5362所,职业中学1085所,小学5122所,幼儿园 4.84万所。不论在学校数还是在校生上都已远远超 过了50年代的私立学校。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四条 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 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
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2002年教育发展情况(2020年预测)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 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中等 专业学校)共有学校3.28万所,在校学生2908.14万 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42.8%(2020年为85%以 上)。
2002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2003所(普通高等学校 1396所),高等教育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 1462.5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7% (2020年为 32%以上)。
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 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 事规则等;
关于理事会、董事会和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
关于理事会、董事会的人员构成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 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 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 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 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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